2022-02-09
,离现在 3
年 256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家庭照顧者角色與功能
高雄市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
簡淑媛 常務理事
綱 要
1.
瞭解
家庭照顧者之
角色與功能
2.
同理
家庭照顧者
壓力負荷
3.
認識
家庭照顧者相關
服務資源
4.
引導轉介
家庭照顧者照顧使用
長照服務
5.
協助
家庭照顧者
執行復能
活動
當我老了,需要照顧時〜
長照服務的選擇
健康遠建 2015
主要照顧方式現況
全國近80萬失能、失智老人及身心障礙者
■ 輕中度失能約占八成
■ 重度失能約佔兩成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 2018資料
在家,誰照顧?
女性占6成(配偶、女兒、媳婦),男性佔4成。
51〜60歲間最多(32.9%),其次為41〜50 歲間
(25.5%),61歲以上(24.4%)。
65歲以上照顧者之平均照顧年數為11.20年,
55~64歲平均為8.89年,女性均高於男性。
每日平均照顧時數13.6小時
,照顧者年齡愈高照
顧時數愈長。
沒工作者佔將近七成,其中一成因照顧而離職,
又女性較男性高出兩成。
(摘錄自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網頁)
家庭照顧者
不論年齡大小,只要是提供照顧給因年老、
疾病、身心障礙或意外等而失去自理能力的
家人,就是「家庭照顧者」。
(摘錄自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網頁)
他們的經歷
(摘錄自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網頁)
(摘錄自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網頁)
他們的心聲
▶ 照顧者最感沮喪的事情:
失去自己的生活(28.3%)、
工作與照顧難以兼顧(21.5%)、
經濟困難(20.3%)……
▶ 國外研究家庭照顧者:
罹患慢性精神衰弱(87%)、
憂鬱傾向(65%)、
憂鬱症(20%)……
死亡率比非家庭照顧者高出60%
(摘錄自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網頁)
居家護理師的職責
多一些傾聽
多一些留意
多一點雞婆
評估、轉介、從旁協助
高風險
家庭照顧者初篩指標
指標
操作型定義
1.照顧者曾有自殺
企圖或自殺意念
1.照顧者過去曾有自殺企圖、具體之自殺計畫或已準備好自殺工具等行為。
2.曾在言語間表達自殺或結束自己與照顧對象生命的想法。
2.有家暴情事
照顧者自述是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或受暴者,或有暴力意念,不論有無列入
正式通報紀錄
3.沒有照顧替手
負擔每周20小時以上主要照顧,無其他家人或親友等協助。
4.需照顧兩人以上
同時需照顧2人以上符合長期照顧或身心障礙條件以致生活無法自理的家人
5.照顧者本身是病
人
照顧者持有身心障礙證明、領有重大傷病卡(含癌症) 、(曾)罹患骨骼系統
疾病致使照顧能力受限者,或經專業人員評估有精神異常或障礙者。
6.照顧失智症者
被照顧者已經醫師確診之失智症患者
7.高齡照顧者
照顧者年紀大於65歲者
8.申請政府資源但
不符資格
想申請政府資源,例如救助身份、長照服務等,但不符合資格,無法取得
相關資源
9.照顧情況有改變
3個月內照顧者出現急性醫療需求或處於外籍看護工空窗期等突發性狀況,
致照顧者負荷增加。
10.過去無照顧經驗
者
過去無照顧經驗者且受傳統文化等因素影響,致出現高照顧負荷情形卻不
易開口求助者,如男性照顧者。
衛福部新版110年新版指標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轉介標準須符合下列情形之其中一項:
一、符合指標1、2任一項及加上3-10中任一項
二、符合指標3-10中任3項
三、其他專業人員評估有轉介之必要情形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
接獲轉介後:
1.照顧者的負荷評估
2.依據照顧者需求提供各項支持服務
家庭照顧者支持據點的服務
1. 個案管理
2. 照顧技巧訓練課程
3. 居家照顧技巧指導
4. 紓壓活動
5. 支持團體
6. 心理協談
7. 志工電話關懷服務
8. 替代照顧服務
額外連結:
• 照顧實務指導員服務
• 外籍勞工辦理到宅訓
練
(摘錄自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網頁)
1、個案管理
服務對象
符合長照2.0之家庭照顧者資格,經家總或縣市
支持據點社工評估符合開案指標者。
服務內容
■ 由社工人員
到宅訪視評估
,依需求
擬訂服務
計畫
,提供適切的服務與資源。
■
長期追蹤訪視
,建立完整電腦管理系統服務
紀錄,並評估介入服務成效。
服務費用 無
2、照顧技巧訓練課程
服務對象 家庭照顧者
服務內容
針對家庭照顧者所需之
照顧技巧
提供教育訓練
學習,包括翻身移位訓練、輔具運用、居家安全
等課程。
服務費用 無
3、居家照顧技巧指導
服務對象
1.符合長照2.0之家庭照顧者資格,經社工評估,缺乏專
業照顧經驗、有個別照顧技巧指導需求之家庭照顧者。
2.不符合現行健保居家護理服務資格,但經社工評
估有需求者。
服務內容
■ 聘請約聘
護理師或復健師提供服務
■ 社工員接案後,透過電話評估或到宅了解實際需求及
狀況
■ 與護理師或復健師溝通,說明個案狀況。再安排時間
至案家
提供照顧技巧指導服務
。
■ 服務後,社工定期電話追蹤。
服務費用
每年免費提供以一次為原則,經社工評估後有需求者可申
請第二次。
備註
若符合現行居家護理資格者,可優先轉介長照或健保之居
家護理
4、紓壓活動
服務對象 家庭照顧者
服務內容
■ 透過音樂、繪畫、肢體活動、經絡按摩等紓
壓方式,提供家庭照顧者放鬆壓力。
■ 單場次主題性活動設計為主。
服務費用 無
5、支持團體
服務對象
1.家庭照顧者
2.可特別針對具同質性的照顧者辦理不同梯次,
例如男性照顧者或照顧特定對象之照顧者(中
風或失智症等)。
服務內容
■ 以連續性的小團體活動方式進行,每梯次約
四至六場次,每場次約6至8人,每場次約3
小時。
■ 可融入教育性、心理支持及藝術治療等主題。
服務費用 無
6、心理協談
服務對象
符合長照2.0之家庭照顧者資格,經社工評估,符合開案
指標之家庭照顧者及畢業照顧者。
服務內容
■ 由社工員評估個案協談需求問題,簽訂契約聘請約聘
心理師或社工師
提供服務。
■ 與心理師或社工師討論個案狀況與安排時間,每人最
多提供8次心理協談服務,至多可延長至12次。
■ 服務採約定制,每次協談1小時。採面談、視訊或電話
方式。
服務費用
■ 每小時1200元
■ 經濟弱勢(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經社工專業評估,
全額補助。
■ 一般戶由據點補助70%,使用者自費30%,每小時自費
360元。
7、志工電話關懷服務
服務對象 家庭照顧者
服務內容
運用志工人力(同儕照顧者),提供去電關懷家庭
照顧者,關懷近況並主動提供相關活動資訊給家
庭照顧者,建立對家庭照顧者的主動性、持續性
的電話關懷。
服務費用 無
8、替代照顧服務
服務對象
符合長照2.0之家庭照顧者資格,經社工評估在
使用服務或參加活動時,
有替代照顧需求者
。
服務內容
■ 家庭照顧者在參加活動時,有替代照顧人力
需求,由社工人員媒合在地照顧服務員或居
家服務單位提供。
■ 依活動時間加計交通時間計算服務時數。例
如活動為2小時,則提供喘息服務3小時。
服務費用 無
額外連結:照顧實務指導員服務
服務對象
■ 符合長照2.0之家庭照顧者資格,且
未接受長照服務
(居服、日照及家托),及未聘有外籍家庭看護工者
。
■ 照顧同一名失能對象之自行提供家庭照顧者,僅能申
請補助服務時數為9小時,超過補助時數者可自費購買。
■ 非上列補助對象仍可以提供服務,但需全自費。
服務內容
1.照顧技巧指導及諮詢。
2.家庭照顧關懷訪視。
3.社會福利資源諮詢及連結等
服務費用
以每小時350元計,採部分負擔機制,符合服務補助資格
之服務對象者:
1. 低收入戶免部分負擔
2. 中低收入者部分負擔10%(35元/小時)
3. 一般戶部分負擔30%(105元/小時)。
額外連結:外籍勞工辦理到宅訓練
服務對象 勞動部門列冊/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
服務內容
■ 指導外籍家庭看護工居家照顧服務實務操作
技巧,每次3小時。
■ 最多可提供2次
服務費用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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