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家庭照顧者視角看長照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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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安排假
與
公共化服務的推進
婦女新知基金會 秘書長
周于萱
1
2019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 年度研討會
~從家庭照顧者視角看長照 3.0~
35歲的一對夫婦
上有70歲的高齡父母
下有5歲的子女
2
現在都是誰在照顧?
行政院主計處103 年中高齡工作歷程調查統計結果
發現,45-64歲有一半以上需要照顧家屬,其中又以
45-54歲者最多 3
性別工作平等法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
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
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16)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
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20)
4
其實光照顧孩子就用光光了
5
托育、照顧的工作
意外/生病
腸病毒
停課
疫苗預
防接種
6
那,長者的照顧該怎麼辦?
7
台灣的高齡化社會趨勢
2018年已經正式邁入高齡社會(每二十人中有三位老人)
2026年超高齡社會(五人當中就有一位老人)
當然,除了高齡化之外,
還有少子化,工作貧窮,老年生活缺乏保障等問題…
8
對勞工來說,照顧+工作會發生什麼事?
2016年,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家總)與
104銀髮銀行合作的「在職照顧者狀況調查」發現
84%的照顧者認為照顧影響工作表現,依次為
無法參加工作
以外的聚會(84%)
無法配合加班
(83%)
遲到早退
頻率增加(73%)
無法專注工作
(72%)
請假頻率變高(86%)
9
在職照顧者以熟練勞工、中高齡居多
2016年「在職照顧者狀況調查」發現
44%在職照顧者是中高齡
37%的在職照顧者有十年以上年資
這些人是相對熟練勞工,離職很可惜。
勞工年資屆滿前提前離職,也會影響
年金給付額度,晚年經濟安全堪慮。
因此,高齡化社會如何讓勞工留在職
場,將是台灣社會的一大挑戰。
因料理家務(含照顧家屬)而自願性離職的人,竟高達18.6%
10
所以我們要有長照安排假!
拒絕照顧離職!
2016年「在職照顧者狀況調查」發現初遇照顧問題的新手照
顧者最容易手忙腳亂,49%的在職照顧者認為在前六個月最
混亂不安,平均要花2.9個月「才能穩定照顧工作」。
2017年家總針對台灣950名企業員工進行調查,問卷中,144
人是每周負擔20小時以上的「在職照顧者」,平均照顧至少
8年,超過半數在前六個月最混亂不安,平均要6.1個月才能
穩定生活。因此長期照顧安排假最多180天(即6個月)。
11
長照安排需求是什麼?
當家人發生突發狀況,「已經」或是「預期」會需要長期照顧服務,
就會需要時間來安排:
……等。
在長照及失能者的認定上,
我們採用《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3 條的定義:
長期照顧(以下稱長照):
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六個月以上者,依其個人或其照顧者之需要,所提供
之生活支持、協助、社會參與、照顧及相關之醫護服務。
身心失能者(以下稱失能者):
指身體或心智功能部分或全部喪失,致其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 12
簡單來說,長照安排假到底是什麼?
「已經」或是「預期」會需要長期照顧服務,就會
需要時間來安排:
申請長照服務、等候評估、適應機構、臨時狀況、出
入醫院、移工聘僱或轉換的空窗……等等
不是勞工本人親自去照顧,
是照顧「安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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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版《長期照顧安排假》
至少30天連續假期+150天彈性運用
至少前30天可請領津貼,津貼為投保薪資六成,由
就業保險支出,若經精算現有就保不夠支應,得提
高1%費率作為支出。
新增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1條
長期照顧假留職停薪比照育嬰留職停薪,雇主應予
以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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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有侍親假,那勞工呢?
公教人員侍親假 家庭照顧假 育嬰假 長期照顧安排假
(婦女新知 家總 北市產總草案)
請
假
資
格
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
年
滿六十五歲以上或重大
傷病須
侍奉配偶
或子女重大傷病須照
護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
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
或
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
時
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
每一
子女滿3歲前
得申請
直系血親、配偶、
兄弟姊妹
、家屬
因有照顧需求
有醫生證明需緊急處理照顧安排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得申請
請
假
期
間
2年為限
必要時得延長1年
併入事假計算,
全年以7日為限
期間至該子女滿
3歲止
,
但不得逾2年
最多180天
其中至少30天得申請津貼
勞工可要求提早復職
若雇主不同意
應以原先協議請假期間為準
財
源
無 雇主 就業保險 就業保險
薪
資
/
津
貼
水
準
停止支薪 依事假規定辦理
育嬰留職停薪
津貼6個
月
投保薪資6成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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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刻加入連署!
支持長照安排假,照顧不離職!
政策構想說明:https://reurl.cc/p89Rb
線上連署連結:https://forms.gle/tZnooe3UnTgFPKiz5
線上連署連結 16
FAQ
17
長照安排假要放在哪裡?
擬新增《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1條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直系血親、配偶、兄弟姊妹或其他家屬有受長期照顧安
排之需求時,得於累計不超過180天之日期內申請留職停薪。
受僱者於長期照顧安排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
之保險費,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由政府編列預算負擔。
長期照顧安排留職停薪津貼之發放,另以法律定之。
長期照顧安排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並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
前二條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
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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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雇主可以拒絕嗎?
新增《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1條
受僱者之直系血親、配偶、兄弟姊妹或其他家屬,
因有照顧需求,只要有醫生證明需緊急處理照顧安排,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以上者就可請假,
並可請領前30日的津貼,雇主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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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以請假?
A配偶 B配偶
C子D女
30+150天30+150天
30+150天
30+150天
直系血親、配偶、兄弟姊妹或其他家屬都有請假資格。
例如:
狀況1) 家中A配偶發生意外,有長照安排需求,則其子女(有受雇者)C、D皆有權
申請長照安排假;若不幸B配偶亦需要長照安排,則其子女(有受雇者)C、D亦有
權可以再申請長照安排假。
狀況2) 家中配偶B發生意外,有長照安排需求,則其配偶(有受雇者)A,以及B之
子女C、D(有受雇者)皆有權申請長照安排假30+150天。
狀況3) 家中A姊發生意外,有長照安排需求,則其兄弟姊妹(有受雇者)B、C、D
(有受雇者)皆有權申請長照安排假30+150天。
A配偶 B配偶
C子D女
30+150天
30+150天
30+150天
B兄
A姊
C弟D妹
30+150天30+150天
30+150天
(狀況1) (狀況2) (狀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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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安排假一點也不會太多!
我國老人需長期照顧者為 310,790 人 , 換算老人需長期照顧率推估為12.7%。
•扶老比14.7%
•每6.7個青壯人口
扶養一個老人
2016
年
•扶老比5.6%
•每1.3個青壯人口
扶養一個老人
2061
年這不是越來越辛苦了嗎!
(2010年行政院主計總處戶口及住宅普查資料)
•失能人口75.5萬人
•全人口失能率3%
2015
年
•失能人口120萬人
•全人口失能率5%
2031
年
21
為什麼不是
比照公務員侍親假留職停薪2年?
歐洲國家根據過去親職假制度運作的經驗發現:
提供工作機會保障與有酬的照顧假的確有助於育兒女性留
在勞動市場,然而休假安排若缺乏彈性,女性在長時間的
塊狀休假後重返勞動市場的心理與社會阻力也會隨之增加,
人力資本低的女性影響尤其大。因此歐盟對其會員國親職
假的改革建議是:非塊狀的「彈性」請假模式。
台灣若實施長期照顧安排也應參照此改革建議,
以保住勞工工作權(照顧不離職)為核心。
相關經驗研究請參考:Ruhm, C. J. (1998). The Economic Consequences of Parental Leave Mandates: Lessons from Europe.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13(1): 285-317. 以及
Ray, R. , Gronick, J. C. and Schmit. J. (2010). Who cares? assessing generosity and gender equality in parental leave policy designs in 21 countries. Journal of European Social Policy,
20(3): 196-216.
歐盟對各會員國親職假政策之改革建請參考歐洲工會聯盟(European Trade Union Confideration, ETUC)在2019年提出的 Framework Agreement on Parental Leave Revisited,文件網址如
下:https://www.etuc.org/sites/default/files/Framework_agreement_parental_leave_revised__18062009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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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是 30天+150天?
2016年「在職照顧者狀況調查」發現初遇照顧問題的新手照
顧者最容易手忙腳亂,49%在職照顧者認為在前六個月最混亂
不安,平均要花2.9個月「才能穩定照顧工作」。
2017年家總針對台灣950名企業員工進行調查,問卷中,144
人是每周負擔20小時以上的「在職照顧者」,平均照顧至少8
年,超過半數在前六個月最混亂不安,平均要6.1個月才能穩
定生活。
因此長期照顧安排假是要讓初遇照顧問題的新手,在最忙亂
的30天獲得支持,並且在至多180天(即6個月)重整生活腳
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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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安排假對雇主又沒好處,
只是增加更多成本而已?
根據勞動部數據推估,
台灣1153萬勞動人口中,約231萬人(即五分之一勞工)
因為照顧失能、失智家人而影響工作,
每年約13.3萬人「因照顧而離職」。
1. 對勞工而言,損失不只是一份薪水,也影響未來退休金。
2. 對雇主而言,痛失熟練的員工,照顧離職大多是技術成熟的
員工甚至是主管。
3. 對國家而言,不僅損失眼前整體勞動力與經濟力損失,未來
還可能要為老後的離職照顧者提供經濟救助。
支持「照顧不離職」,勞工、雇主、國家能三贏!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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