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會第2屆第4次定期大會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業務報告
報告人:局長 姚雨靜
日 期:105年10月13日
目錄 | 頁數 | |
壹、 | 組織架構與主管人員名冊 | 1 |
貳、 | 前言 | 3 |
參、 | 半年來創新及重要措施 | 4 |
肆、 | 重點業務報告 | 11 |
一、兒童少年福利 | 11 | |
二、婦女福利 | 26 | |
三、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與性騷擾防治 | 32 | |
四、老人福利 | 38 | |
五、身心障礙福利 | 45 | |
六、社會救助 | 55 | |
七、石化氣爆災後復原重建工作 | 59 | |
八、社會工作 | 62 | |
九、志願服務 | 63 | |
十、社區發展 | 65 | |
十一、人民團體 | 70 | |
十二、其他 | 70 | |
伍、 | 未來努力方向 | 72 |
陸、 | 結語 | 78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業務報告
壹、組織架構與主管人員名冊
高 副局長 主任秘書 副局長 專門委員 專門委員 局長 局
本 部 附屬機關
備註:另於各區設置14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主管人員名冊
職稱 | 姓名 |
局長 | 姚雨靜 |
副局長 | 謝琍琍 |
副局長 | 葉玉如 |
主任秘書 | 陳世璋 |
專門委員 | 李慧玲 |
專門委員 | 許慈紋 |
人民團體科科長 | 陳綉裙 |
社會救助科科長 | 鍾翠芬 |
老人福利科科長 | 姚昱伶 |
身心障礙福利科科長 | 方麗珍 |
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科長 | 林欣緯 |
婦女及保護服務科科長 | 劉蕙雯 |
社會工作科科長 | 何秋菊 |
秘書室主任 | 陳韻雅 |
會計室主任 | 張寬楨 |
政風室主任 | 蔡仲欣 |
人事室主任 | 吳美鳳 |
仁愛之家主任 | 歐美玉 |
兒童福利服務中心主任 | 黃慧琦 |
無障礙之家主任 | 陳桂英 |
長青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 劉耀元 |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 | 許慧香 |
貳、前言
康議長、蔡副議長、各位議員女士、先生:
欣逢 貴會第2屆第4次大會,雨靜謹代表本局全體同仁向議長、副議長及各位議員女士、先生對本市社會福利工作的支持與指導,表示謝意與敬意。
本局推動福利理念向以「弱勢優先、保護、照顧、支持與發展」為核心價值,精準回應市民需求,推出貼近民眾的服務,期許打造高雄成為幸福城市。
近期本局創新及重要成果,在兒少福利部分,完成設置16處公共托嬰中心及16處育兒資源中心、辦理兒童居家安全及高樓防墜「3不110」宣導及鼓勵青少年社會參與服務。在婦女福利部分,辦理性別平等宣導、鼓勵女性的社會影響力、編印多國語言福利服務宣導手冊及小卡,提供新住民運用服務資源。在家庭暴力防治部分,建置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專家協助評估診斷與鑑定計畫、辦理特殊境遇婦女自立生活服務計畫、宣導家庭暴力防治觀念及重視目睹兒少的身心發展。在老人福利部分,完成設立13處日間照顧中心及15處日間托老據點、辦理小規模多機能服務及原區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在身心障礙福利部分,新增社區作業設施1處及家庭托顧據點1處、辦理身心障礙手冊全面換證。在社會救助部分,辦理石化氣爆災後復原重建工作、街友服務及體驗活動及結合學校開辦鳳山實物銀行。在社會工作及志願服務部分,規劃辦理本市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相關事宜、培力非營利組織-社福團體知能及辦理國際行善日活動,分享及促進響應行善活動。在人民團體及社區發展部分,輔導人民團體健全組織,深化本市社區培力機制。
現謹將本局105年1至6月新辦及重要措施、重要工作執行情形以及未來努力方向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參、半年來創新及重要措施
一、兒童及少年福利
(一)設置公共托嬰中心及育兒資源中心
為建構友善托育環境,支持家庭生養,整修低度運用之公共空間籌設公共托嬰中心,提供育兒家庭平價、優質示範性托育服務。截至105年6月底,已於三民(2處)、鳳山(2處)、左營、前鎮、仁武、大寮、小港、新興、岡山、鼓山、林園、前金、路竹及旗山等區成立16處公共托嬰中心,委託民間單位籌設及經營管理,收托0-未滿2歲幼兒,提供幼兒教保、保健、生活照顧等服務,共計可收托710人。另於前鎮(3處)、三民(2處)、鳳山、左營、仁武、大寮、小港、岡山、林園、前金、路竹、旗山及彌陀等區設置16處育兒資源中心,並建置托育諮詢服務專線,提供嬰幼兒及其家庭托育資訊、辦理嬰幼兒課程、親職教育課程及提供民眾關於保母課程、托育補助之相關訊息等服務,105年1-6月計服務22萬3,312人次。
(二)辦理兒童安全多元宣導計畫
結合里長、公寓大厦管理人員及育兒家庭等社區人員舉辦兒童安全多元宣導、體驗及教育訓練,現場示範操作居家安全防護用品模型、提供兒童居家安全檢核,將兒童居家安全及高樓防墜「3不110」-「兒童確實不獨處、陽台與窗戶旁邊不擺設傢具、窗戶開口寬度不超過6公分、陽台高度應為110公分以上」之觀念深入社區宣導。
(三)辦理兒童節及南社嘉活動
105年兒童節活動結合教育局、科學工藝博物館於3月26日舉辦「雄愛安心玩 親子野餐趣」活動,規劃兒童居家安全闖關遊戲、吉祥物童樂會及機器人慶生會等趣味小活動,共計約3,000人參加。另辦理大型青年專屬活動「南社嘉-大專青年社團嘉年華」,提供本市青少年社團交流及社會參與之平台,包含49所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共144個社團特色展演、創意競賽、青年原創樂團、大會舞等演出,共計6,200人參加。
二、婦女福利
(一)辦理婦女福利與性別平等宣導活動
1.105年3月辦理「105年慶祝婦女節活動-看見女人‧看見城市」,內容包含「女人與天地的對話」、「共聲影展-看見女性影響力」、「看見女人‧看見城市」影像展等系列活動,共辦理31場次、1,776人次參與。
2.辦理「美力舞青春.閃耀輝母愛」--105年母親節慶祝活動,透由各區公所、社福團體、機關學校及個人等推薦,經評審出50位「毅力媽媽」、「新力媽媽」、「自力媽媽」、「給力媽媽」、「魔力媽媽」及「活力媽媽」等六大類別接受市長頒發《慈母的叮嚀》獎座,共有400人參與。
3.本局與民間單位合作辦理「歡喜從母姓分享」研習座談會活動,以「申請改從母姓」法院判決內容分析,瞭解目前子女要改變姓氏在法院實務上的困難,並由具從母姓經驗者現身說法,使參與者了解從母姓在法律面與現實生活之處境,邀請婦女團體、新住民團體、社福中心社工員、區公所人員及一般民眾參與,共計辦理2場次、91人參與。
(二)編印新住民福利服務宣導手冊及小卡
印製4國語言手冊~「高雄新住民、生活資訊萬事通」(2,500份,包含中英、中印、中越及中泰),提供本市新住民相關服務、交通、觀光景點等資訊;另為加強宣導本市新住民事務專案辦公室母語諮詢專線、提供新住民相關服務專線及資訊,印製6國語言宣導小卡~「擁抱新朋友,資訊萬事通」(2萬9,000份,中、英、印、越、泰、柬),俾利新住民認識服務資源及運用。
三、家庭暴力防治
(一)建置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專家協助評估診斷與鑑定計畫
為協助研判本市受理之兒童或少年保護案件受虐情事及傷害程度並提供專業諮詢服務及診斷評估與鑑定,引入專家協助調查機制,以供案情研判之佐證,提升兒童少年驗傷採證及醫療服務品質,健全兒少權益保護制度,105年1-6月計轉介16案,醫療機構(高醫)協助15案次,跨專業網絡研討會1場次。
(二)辦理特殊境遇婦女自立生活服務計畫
為協助本市受暴婦女自立生活之準備,透過提供個案輔導、目睹兒少關懷扶助、團體輔導之培力課程及中長期住宅服務措施等服務,增強婦女權能,達到就業、累積財富及自立生活能力,105年1-6月受理轉介計55戶,提供居住規劃、就業協助、經濟扶助及法律扶助等服務計2,520人次。
(三)辦理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18週年活動
辦理「停止暴力看見愛 目睹兒少共關懷」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18週年活動,製作動畫影片及海報,透過各種管道宣導,讓社會大眾重視目睹家庭暴力之兒童少年在目睹家庭暴力後對身心發展的影響。
四、老人福利
(一)規劃區區有日照(托)服務
為充實本市社區式長期照顧資源,本局偕同衛生局、原民會推動多元日間照顧服務,截至105年7月底止,已設置13處日間照顧中心、15處日間托老據點,共涵蓋19個行政區,其中105年7月甫於彌陀區輔導民間單位新設日照中心,落實在地老化精神。
(二)辦理小規模多機能服務
配合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試辦「社區整體照顧-小規模多機能服務方案」,已輔導3處日間照顧服務單位辦理,105年1-6月計服務1,567人次。
(三)辦理原區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
105年5月假茂林區開設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班,促進在地就業及在地照顧,充實在地長照人力需求。
五、身心障礙福利
(一)新增身心障礙服務據點2處
為達身心障礙者服務據點區域平衡,運用本市經費,輔導民間團體設立1處精神障礙者社區作業設施,另輔導民間團體申請中央補助增設1處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據點,俾提供近便性服務。
(二)持續辦理身心障礙手冊全面換證
身心障礙鑑定及需求評估新制自101年7月11日正式實施,於104年7月11日至108年7月10日,針對持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者進行換證。本市規劃身心障礙證明換發作業依據年齡(出生年次)分4年5梯次方式進行,將於指定換證期日前90日進行3次通知及受理換證申請,105年度截至6月底止完成換證人數為8,835人。
六、社會救助
(一)辦理石化氣爆災後復原重建工作
石化氣爆事件捐款截至105年7月25日止總計45億6,499萬7,428元,指定用途部分計3億7,069萬919元,非指定用途部分計41億9,430萬6,509元,經「高雄市政府八一石化氣爆民間捐款專戶管理會」核定50項計畫、共計35億1,277萬2,137元,核定計畫依「生活扶助與照顧」、「災區救助與振興」及「求償救助計畫」等三大面向規劃。
(二)辦理街友服務及體驗活動
設有三民、鳳山街友服務中心提供收容安置,另為使街友收容安置更加多元及符合立即性需求,訂定「高雄市政府街友短期住宿旅館實施計畫」,於颱風、天然災害及寒流等氣候不良或天災發生時,給予街友短期安置住宿場所,105年1-6月短期旅館安置服務計280人次,並於入冬後提供低溫關懷服務,發放睡袋、外套、暖暖包等禦寒物品。另為使社會大眾關注街友的困境與問題,舉辦2天1夜「漂泊33」街友生活體驗營,帶領學員親身體驗街友生活方式與內涵,促使其同理街友生活處境,並在未來能主動關懷需要幫助的街友,營造友善生活圈。
(三)結合學校增設實物銀行鳳山分行
105年2月23日結合鳳西國民中學開辦「幸福分享中心-高雄市實物銀行鳳山分行」,為全國首創運用校園低度利用空間設立,將社會福利與校園結合,使社區及在地民眾能夠就近獲得服務。
七、社會工作與志願服務
(一)規劃辦理本市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相關事宜
為保障社工人員執業安全,105年度申請衛生福利部補助支給社工人員執業風險工作補助費,計297人獲補助。
(二)非營利組織-社福團體知能培力訓練
為強化本市社福團體資訊科技運用能力,並將其運用於方案企劃執行、公益行銷與募款等,截至105年6月底,辦理「非營利組織資訊科技運用-讓NPO夥伴工作更給力」初階課程及進階課程,共計1場次、600人次參與。
(三)辦理國際行善日活動
響應國際行善日,於4月10日結合民間志願服務團體舉辦「行善日十週年~全球接軌」活動,安排將近60個團隊透由現場成果展示分享行善樂趣與心得,期以讓更多市民共同響應行善活動,參與志願服務,約3,000人參加。
八、人民團體與社區發展
(一)輔導人民團體健全組織
加強輔導人民團體積極推展會務,依相關規定召開會議暨辦理改選,健全組織功能,並鼓勵辦理公益活動,以擴大服務功能。
(二)深化本市社區培力機制
賡續推動「社區願景培力中心」,延續社區培力基礎,規劃辦理區域陪伴與培訓課程、社區幹部培訓、社區協力、區域串聯方案、師資庫建立與媒合等具體作法,發展本市社區區域網絡,深化社區培力機制。
九、公私協力
(一)積極結盟民間資源
由本局各單位主動結合民間慈善團體各類資源,用於本市弱勢民眾濟助、兒少保護方案、新住民婦女人力教育及產業發展等,105年1-6月結盟財力、物力共計4,159萬3,156元。
(二)辦理弱勢家庭食物券服務方案
針對本市弱勢家庭,經社工員評估有受助需求且對改善家庭生活有積極動力之家戶,每戶每月提供最高1,500元食物券或物資,並鼓勵案家參與社區(志願)服務,105年1-6月累計服務達2,126戶,投入食物券金額計204萬2,700元、白米2,412公斤,案家提供社區(志願)服務累計達64小時。
(三)辦理港都聯合助學方案
由本局與本市慈善團體聯合總會透過結合本市慈善團體、企業及善心個人捐贈每學期5,000元或1萬元助學金方式,105年1-6月提供208位清寒學生助學金,共計206萬5,000元。
肆、重點業務報告
一、兒童少年福利
至105年6月底止,本市未滿12歲兒童計有26萬6,889人,佔全市總人口9.6%,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人口數有17萬7,451人,佔6.38%,本局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法規,提供托育服務、兒童少年保護及輔導工作、貧苦失依及不幸兒童少年照顧、弱勢兒少社區照顧、經濟扶助、醫療補助、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及綜合性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重要措施如下:
(一)生育、育兒補助及服務
本市為支持及服務家庭育兒,迎接新生命的誕生,辦理生育津貼,補助第1、2名每名6,000元(或選擇坐月子到宅服務,價值1萬2,000元),第3名以上每名4萬6,000元。105年1-6月計補助9,938人、發放1億2,537萬2,000元。另提供第3名以上子女1歲前健保費自付額補助每人每月最高659元,105年1-6月計補助465人、292萬5,536元。
為傳達市府對於新生兒家庭體貼,於家長辦理新生兒戶籍登記時,即致贈育兒袋,包含育兒資源手冊、免費參觀動物園票券、育兒禮物等,105年1-6月計發放1萬306份。
3.辦理「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對於父或母一方因照顧未滿2歲幼兒致無法就業者,依家庭經濟條件每月補助2,500元至5,000元,以支持家庭生養,105年1-6月共補助2萬2,591人,補助金額2億8,865萬9,681元。
4.設置16處育兒資源中心,提供嬰幼兒遊戲空間、親子活動、親職教育及育兒諮詢等服務,協助支持家庭育兒,減輕育兒負擔,並結合本市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孕媽咪資源中心等,設置13處育兒資源站,提供幼兒遊玩空間、多項0至6歲幼童之玩具及圖書、托育資源諮詢等服務。另為縮短育兒資源城鄉差距,更於大旗山9區及大岡山(含沿海地區)11區設置育兒資源車「青瘋俠1號」及「草莓妹1號」進行定點定時或接受社區預約育兒巡迴服務,提供育兒家庭專業完整的托育服務資源。
5.為方便市民快速搜尋本市育兒資源,考慮網站使用者的使用經驗和需求,運用行動應用程式(APP)的概念,設置「雄愛生囝仔‧FUN心育兒資源網」(http://childcare.kcg.gov.tw),呈現出簡潔、溫馨的網頁介面,讓民眾快速、清楚的找出想要蒐尋的資訊及服務內容。另為讓育兒家庭熟悉及運用相關資源,設立托育服務單一窗口諮詢服務專線394-3322(就是深深愛兒),提供托育諮詢服務(如找尋托育人員、托嬰中心、申請補助等),讓市民方便諮詢。
6.為提升父母親職知能,強化家庭照顧功能,補助辦理「0~2歲兒童親職教育」,規劃「兒童發展」、「生活安全」、「親子互動」、「生活照顧」4項主題課程(每個主題3小時),105年1-6月共計辦理39場次、1,679人次參與;並成立0至2歲兒童親職教育臉書粉絲團,運用社群網站推廣育兒親職教育。
(二)兒童托育服務
1.設置公共托嬰中心
為建構友善托育環境,支持家庭生養,提供育兒家庭平價、優質、示範性托育服務,已整修低度運用之公共空間,籌設公共托嬰中心,並委託民間機構經營管理。截至105年6月底,已於三民(2處)、鳳山(2處)、左營、前鎮、仁武、大寮、小港、新興、岡山、鼓山、林園、前金、路竹及旗山等區成立16處,可收托0-未滿2歲幼兒710名,提供幼兒托育、保健、生活照顧等服務。
2.為保障托嬰中心收托兒童安全,依法輔導本市立案托嬰中心為其收托之兒童辦理團體保險。補助托嬰中心兒童保險費(一般身分補助3分之1;特殊身分全額補助)。104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計1,392人、54萬1,880元。
3.辦理「托嬰中心訪視輔導暨專業人員研習訓練」,依據中央規定收托動態、環境設施、照護行為等指標對全市立案托嬰中心進行全面訪視,並對新立案、訪視結果欠佳之托育機構,強化密集性訪視及後續輔導事宜,105年1-6月完成86家次托嬰中心訪視輔導、家長電話訪談,105年1-6月辦理托嬰中心專業人員在職訓練課程33小時。
4.聯合市府工務局、消防局、衛生局執行托嬰中心公共安全聯合稽查。105年1-6月共稽查及輔導58家次托嬰中心。
5.為協助家長兼顧就業及育兒問題,委託民間團體及大專院校承辦本市6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截至105年6月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輔導管理之托育人員計4,516人(含親屬托育人員2,041人)。並辦理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針對育有未滿2歲幼兒之家庭依其家庭經濟狀況及托育人員資格,每月補助2,000元至5,000元。105年1-6月計補助6,203人、補助金額7,433萬195元。
6.為因應103年12月1日起實施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制,協助民眾取得合格托育人員資格,辦理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105年度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辦理公費班12班,招生人數510名;本局開設自費課程37班,招生人數1,775名,上開合計開設49班,招生人數2,285人。截至105年6月底,已開班25班,結訓人數共824人。
7.全國首創「支持夜間工作家庭育兒服務」,自102年8月開辦,協助因夜間(輪班)工作將未滿6歲之子女送托至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輔導管理托育人員照顧之父母,藉由補助夜間托育費用,提升居家托育人員(保母)收托意願,促使夜間工作者能安心就業,除「保母托育費用補助」每月3,000元外,再加碼每月最高補助2,000元。105年1-6月計補助295人次、52萬2,000元。
(三)重視兒童安全
1.於三民陽明育兒資源中心設立第1處兒童居家安全檢測站及體驗空間,提供嬰幼兒居家安全體驗示範,由專業人員協助依據「居家安全檢核表」,提供居家安全檢測服務與諮詢、指導改善方式、學習事故預防及因應策略,給孩子更安全的成長空間。105年6月底止業於本市16處育兒資源中心完成設置居家安全檢測站,105年1-6月提供諮詢服務1,458人次及活動參與5,910人次。
2.本市於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時,贈送「高雄寶貝育兒袋」,內附實用育兒用品及育兒資源手冊,為方便新手爸媽容易閱讀,104年特別改版分為3篇編輯,其中編製「居家安全篇」,內容包含居家安全檢核、兒童居家安全檢測站、居家防護DIY、兒童居家安全防護示範,協助新生兒家庭瞭解居家環境佈置、兒童安全維護實用技巧,105年1-6月共發送1萬306份。
3.結合里長、公寓大厦管理人員及育兒家庭等社區人員舉辦兒童安全多元宣導、體驗及教育訓練,現場示範操作居家安全防護用品模型、提供兒童居家安全檢核,將兒童居家安全及高樓防墜「3不110」-「兒童確實不獨處、陽台與窗戶旁邊不擺設傢具、窗戶開口寬度不超過6公分、陽台高度應為110公分以上」之觀念深入社區宣導。
(四)失依及受保護兒童及少年安置服務
1.為提供本市失依或需保護安置之兒童少年完善之生活照顧及適當醫療照護,本市設有1家公設公營、4家公設民營及9家私立安置教養機構,並與6所身心障礙教養機構、外縣市23所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少教所)及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簽約委託辦理安置服務。105年1-6月業務執行概況如下:
(1)安置人數:提供兒童少年安置服務計459人、2,354人次。
(2)聯繫會議:105年4月21日召開「105年度兒少安置教養機構第1次業務聯繫會報」,邀請本市各兒少安置教養機構,共計59人參加。
(3)本市14家兒少安置機構接受中央104年評鑑,計有4家機構獲得優等、8家獲得甲等。
2.辦理兒童及少年寄養業務,105年1-6月業務執行概況如下:
(1)寄養人數:委託寄養261人、1,317人次;自辦兒童及少年親屬寄養28人、142人次。
(2)本期業務執行概況如下:
3月進行寄養家庭第1季寄養查核,共計查核8戶。
5月3日召開105年第1次新進寄養家庭審查會,審查結果共計3戶通過審查。
C.6月16日召開105年第1次寄養家庭聯繫會議,共計15人參加。
(五)弱勢兒童少年社區照顧服務
委託或輔導民間團體辦理21處弱勢兒童少年社區照顧服務中心,105年1-6月計服務兒童少年1,272人,辦理關懷訪視、課後照顧、團體課程、親職教育、親子活動及資源媒合等,計服務9萬4,596人次。另普設59處弱勢家庭兒少社區照顧服務據點,輔導民間團體申請本局補助辦理課後生活照顧及相關服務,減輕弱勢家庭照顧壓力,105年1-6月服務1,180名弱勢兒童及少年。
針對茂林區、桃源區、那瑪夏區、六龜區及甲仙區等5個偏遠地區兒少中心之社工員定期召開聯繫會報,期能提升工作人員專業知能並增進服務品質,105年1-6月辦理聯繫會報2場次、15人次參加。
(六)經濟扶助及醫療補助
為協助遭遇變故之高風險家庭或功能不全之弱勢家庭紓緩經濟壓力,維持子女生活安定,避免兒童及少年受虐情事發生,辦理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補助上述家庭未滿18歲子女每人每月3,000元,105年1-6月計補助743人、763萬2,336元。
單親家庭子女福利服務
(1)辦理單親家庭子女生活補助,105年1-6月計補助2萬1,144人、2億5,330萬7,301元。
(2)辦理單親家庭子女教育補助,105年1-6月計補助275人、192萬5,000元。
3.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提供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托育津貼及傷病醫療補助等,協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105年1-6月計核發緊急生活扶助計133人、269萬4,000元;子女生活津貼補助610人、638萬9,193元;子女托育津貼補助24人、10萬1,888元;傷病醫療補助4人、6,323元。
4.為協助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生活陷入困境、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兒童少年,辦理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105年1-6月計補助129人、150萬9,660元。
5.為使弱勢兒童及少年獲得適切之健康照顧,維護其就醫權益,針對弱勢兒童少年補助相關醫療費用及協助繳納符合補助資格前未保中斷和欠繳之健保費,105年1-6月補助36人、38萬9,083元。
(七)兒童少年保護業務
1.以本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及綜合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為據點,配置專業社工員分區專責,結合24小時保護專線,提供兒童少年保護個案立即性的危機處遇及相關協助,105年1-6月計受理兒童少年保護個案舉報2,313案、開案368案,提供關懷訪視輔導或諮詢服務。
2.與兒少保護後續輔導民間單位召開個案討論及業務協調會議,105年1-6月計2次。
3.為加強本市兒少保護直接服務工作同仁專業知能,邀請實務專家就兒少保護相關議題講授,並召開個案研討會,針對個案處遇困境及方向,提供訓練與諮詢指導,105年1-6月共召開3次討論會議。
4.對於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2條規定之父母或監護人施予強制親職教育輔導,委由民間團體辦理,105年1-6月計新開立59人、845小時,輔導服務716人次。
5.105年3月10日及11日辦理新進兒童及少年保護性社工人員SDM初階訓練,並於105年6月16日及22日辦理兒少保社工在職訓練課程,共計173人次參訓。
6.辦理高風險家庭關懷服務方案,分區結合5個民間團體提供關懷訪視、情緒疏導、經濟扶助、就醫就學協助等服務,105年1-6月計接獲通報887案,開案服務計321案,其餘由本局社福中心及家防中心等單位後續協助或轉介其他單位協助。
7.針對本市警政、教育、民政等網絡單位及社區民眾宣導「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之評估與通報」及「社區中危機家庭的辨識與協助」等議題,加強網絡人員及社區民眾對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案件之敏感度,另印製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宣導簡介,於相關活動中加強宣導,105年1-6月共辦理宣導19場次。
8.辦理少年自立生活適應協助計畫
協助國中畢業或年滿15歲以上,結束安置或經評估不宜返家,及社區中因原生家庭失功能而需獨立自立生活之少年,提供短期住宿、安定住所、適切且即時之心理、就學、經濟、生活適應等服務,105年1-6月追輔服務69名自立少年,電訪290人次、面訪343人次、生活補助73人次、租屋補助29人次、學雜費補助4人次,並提供9名少年入住自立生活宿舍。
9.辦理弱勢兒少餐食計畫,提供本市特殊境遇及弱勢家庭兒少個案,於寒暑假期間亦能獲取可溫飽的餐食,結合本市超商及連鎖便當專賣店共841個兌換點提供服務,經社工評估的兒童少年持券可至居住處所附近便利超商、連鎖便當店換取便當、組合餐點、麵包、飯糰等餐食補充之服務,105年度寒假期間受惠兒少計有1,338人次,自98年開辦迄今累計服務2萬3,004人次。
10.辦理「生命轉彎、傳愛達人」關懷陪伴服務方案,招募社會善心人士長期陪伴安置機構中的兒童少年,提供家庭的溫暖,截至105年6月底止計有30位達人服務33位兒少。
11.辦理「高雄市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針對逾期未完成預防接種、戶政機關逕為出生登記者、未納入全民健保逾一年者、父或母為未滿18歲者及領有低收入戶兒童生活扶助或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者、馬上關懷、急難救助者之六歲以下兒童家戶進行關懷訪視。105年1-6月完成訪視901名六歲以下弱勢兒童,其中疑有兒少保護情事,主管機關需依法介入調查者有4位,需列入高風險家庭追蹤評估有8位,其他資源轉介有5位,不需社工後續處遇有784位,其他(包括已有社工關懷處遇中、居住外縣市、出境等)共100位。
12.本局與本市慈善團體聯合總會共同辦理「港都聯合助學」方案,透過結合慈善團體、企業及善心個人捐贈每學期5,000元或1萬元助學金方式,105年1-6月提供208位清寒學生助學金,共計206萬5,000元。
(八)監護權訪視及收出養服務
1.輔導本市收出養媒合服務者,提升收出養媒合服務品質,102年5月13日率先於南部地區設置「高雄市兒童及少年收出養資源服務中心」,設置諮詢專線349-7885,提供民眾單一諮詢服務窗口及公開資訊交流平台,除凝聚收出養專業團體間服務共識與維護服務品質外,也讓合法且正確之收出養資訊皆能即時提供給有需求的民眾,讓兒少權益能獲得更好的保障。105年1-6月計服務1,022人次。
2.受理法院交查「兒童及少年監護訪視調查案件」,委託民間團體訪視調查,105年1-6月計865件;辦理法院交查「兒童及少年收出養訪視調查業務」,委託民間團體訪視調查,105年1-6月計78件。
(九)設置「高雄市政府駐法院家事資源服務站-社政服務站」,因應家事事件法自101年6月1日施行,本局於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設置高雄市政府駐院家事資源服務站-社政服務站,提供未成年子女出庭前準備、陪同出庭服務及相關社會福利諮詢服務,讓有需求之民眾可就近取得相關服務,以建立友善兒少司法環境。105年1-6月計服務1,161人次。
(十)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相關業務
1.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情事依法處分,105年1-6月計罰鍰8件、金額計17萬4,000元;強制性親職教育59件,時數計845小時。
2.105年1-6月受理兒少性交易防制案件責任通報10件、10人,皆移請市府警察局調查。對經警方查獲未滿18歲有從事性交易或從事之虞之兒童少年,派員陪同偵訊,受理陪同兒少共計14人。
3.對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安置期滿返家之兒童少年進行追蹤輔導,105年1-6月計追蹤輔導75人、1,163人次。
4.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犯罪行為人輔導教育及公告;105年1-6月安排輔導教育共計23人、公告14人。
5.參與市府聯合稽查每週1-2次,105年1-6月計稽查29次。並每3個月參與地檢署「兒少性交易防制執行小組」、「加強婦幼保護」執行會報。
(十一)提供0至6歲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
1.設置4個通報中心及6個個案管理中心,受理通報轉介並提供個案管理服務,105年1-6月受理新增通報個案909件,截至6月底止仍持續服務計3,172人、1萬5,424人次。
2.設立14處公設民營早療服務據點,辦理發展遲緩兒童日間托育服務,截至6月底止仍收托221人、服務1,357人次,時段療育訓練計266人、服務5,524人次。結合社區資源辦理、親職講座、成長團體、親子活動、早療宣導等活動,105年1-6月共計服務1萬7,901人次。
3.結合社區資源辦理兒童發展篩檢,105年1-6月計辦理127場次,篩檢幼童2,043人,發現疑似發展遲緩個案並進行通報129人。
4.對於因經濟困窘、交通不便或家長照顧能力等因素未能銜接療育資源之個案提供到宅服務,截至6月底止仍服務57名幼童、服務3,266人次。
5.辦理托嬰中心巡迴輔導服務,計輔導8家、13名幼兒、入中心輔導80次、服務317人次。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巡迴輔導,計輔導2區、2名幼兒,入區輔導16次、服務34人次。
6.受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申請,105年1-6月核定補助計1,888人次、798萬5,948元。
(十二)綜合性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
1.設立兒童福利服務中心,提供0-12歲兒童遊戲空間、親子圖書借閱之場域,105年1-6月計服務8萬6,778人次。
2.為增進親子關係,結合學校、社團、社區資源及幼兒園、社福中心等單位,105年1-6月辦理親子活動共計40場次、1,127人次參加;並於105年1-2月辦理寒假活動共計11項12梯次、229人次參加。
3.105年兒童節活動結合教育局、科學工藝博物館於3月26日舉辦「雄愛安心玩 親子野餐趣」活動,規劃兒童居家安全闖關遊戲、吉祥物童樂會及機器人慶生會等趣味小活動,共計約3,000人參加。
4.設立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設有0-6歲親子遊戲室、兒童科學遊戲室、萬象屋、親子共讀室、康樂室、青少年圖書室、閱覽室等兒童及青少年休閒成長空間,105年1-6月共服務8萬977人次;另為提供兒少多元學習成長,增進親子關係,辦理兒童、青少年及親子等活動,105年1-6月計136場次、7,135人次參與。
(十三)設置綜合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建構近便福利服務輸送體系
1.為提供民眾更便捷的福利申請及服務,本局以小社會局的概念,設置東、西、南、北、中區5區綜合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下設14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增加低(中低)收入戶資格申請(復)、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醫療補助)…等福利申辦服務,並朝連結區域性的民間資源,以推動具地方特色的福利服務。105年1-6月與在地慈善團體召開聯繫會報計5場次、386人參與。
2.14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皆配置專業社工員,提供社區內保護個案及弱勢家庭輔導服務,並設置物資站,結合民間資源,募集食品、生活用品及物資,提供經濟陷於困境家庭生活基本所需,105年1-6月共計服務4,012人次。
3.依年齡層不同屬性之需求辦理各項休閒、成長、知性益智及社區服務等活動,及提供中心各項軟硬體設施設備使用服務,增進市民餘暇從事休閒活動之去處與機會,105年1-6月共計服務13萬3,626人次。
(十四)未成年懷孕防治作為
1.本局結合教育局、衛生局及相關公私立部門機構整合成立「幸福885(幫幫我)」關懷小組,針對社會大眾及父母就未成年懷孕少女相關權益、個案輔導及後續處遇等議題進行宣導,並提供相關性教育資訊及未成年懷孕少女適切的服務,105年5月19日召開105年度第1次「未成年懷孕防治作為網絡會議」。
2.結合本局各社福中心、家防中心、民間單位提供有未成年懷孕問題之個案個別化服務,105年1-6月共計服務120人;並結合民間單位設置未成年懷孕服務專線及求助網站,提供未成年懷孕者之諮詢服務窗口,計提供諮詢服務160人次。
3.結合本市各網絡單位至校園及社區辦理未成年懷孕預防宣導活動,共計辦理13場次、1,130人次參加。
(十五)青少年社會參與服務
1.辦理本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促進會第4屆少年代表培力,公開遴選出27名少年代表及1名青年代表,並列席本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促進會,另辦理兒少代表培訓與輔導,105年1-6月共辦理4場次、102人次參與。
2.辦理「大高雄青年圓夢基金」,支持青少年勇於實踐夢想,鼓勵青少年提案申請,105年1-6月共受理36件,通過審查15件,補助43萬9,000元,協助88位青少年圓夢,期望促使青少年將夢想具體化且發揮公益及關懷精神,創造社會正面影響力。
3.辦理「青春作伴好還鄉—高雄市2016青年與社區共同參與行動計畫」:透過說明會、網站、臉書粉絲專頁及其他活動宣傳並公開徵求青年團隊及服務方案,105年6月培力4支青少年團隊60名青少年,將於6月12日-10月29日進行社區服務及成果發表,以鼓勵青少年關心和參與在地事務及社區發展,運用青年創意與活力活化社區,並培力在地青少年及青年團隊成長。
4.辦理大型青年專屬活動「南社嘉-大專青年社團嘉年華」,提供本市青少年社團交流及社會參與之平台,包含49所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共144個社團特色展演、創意競賽、青年原創樂團、大會舞等演出,共計6,200人參加,以實體活動展現青少年社團活力與創意,並推廣青少年參與社團活動,同時展現本市培力青少年形象。
(十六)青少年休閒活動
1.委託民間經營五甲青少年中心,提供青少年撞球、桌球、圖書閱覽、K書等空間服務。並每週定期辦理休閒社團活動、學習指導活動,並提供諮詢、輔導與外展服務,105年1-6月服務1萬1,402人次,期待優質的空間設置及方案推動,促進本市青少年發揮想像力與創造力,展現優勢與價值。
2.設置高雄市探索體驗學園,運用包括巨人梯、蔓藤路、獨木橋、砲彈穿越及攀岩等探索設施供青少年探索體驗,105年1-6月共計663人次受惠,以符合少年冒險需求,及培養其學習重視安全和團隊合作,協助特殊境遇或高關懷少年建立踏入社會的信心及看見自己的優勢與價值,以訓練青少年自立生活與社會適應能力。
二、婦女福利
至105年6月底止,本市女性人口計139萬8,589人,佔全市總人口數50.3%。本局針對各層面婦女不同需求,規劃各項福利措施,在一般婦女福利方面,積極推動權益相關工作及鼓勵婦女知性成長,針對單親、特殊境遇家庭等弱勢族群,研訂單親家庭補助等扶助法規與福利措施,並結合單親團體推展支持輔導措施,以展現對單親及特殊境遇家庭等弱勢者之重視,重要措施如下:
(一)一般婦女福利服務
1.本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以三級議事機制運作下,分為小組會議、組長會議及委員會議,規劃研議本市婦女權益政策措施及議題,105年1-6月計召開小組會議1次、組長會議1次及委員會議1次。
2.推動婦女成長教育活動計畫,包括婦女社會參與、增進權能、性別平權及增進婦女權益及自我成長類活動,並結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中高齡弱勢婦女經濟培力方案及男性角色照顧創意方案等類別之婦女成長議題。105年1-6月共補助94案。
3.設置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婦女館提供婦女福利服務,105年1-6月服務內容如下:
(1)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設施設備空間服務:
①電話諮詢1,964人次、面談諮詢981人次,並提供98位婦女9,480小時志願服務工作參與機會。
②設置女人家、圖書室、親子空間、韻律教室及舞蹈教室等空間共計服務8萬2,461人次;另辦理婦女自我成長與學習、女性影展、婦女體能休閒等系列課程共計辦理155場次、1萬7,753人次參與。
(2)婦女館設施設備空間服務
①電話諮詢1,454人次,專線及面談諮詢189人次,免費法律諮詢47人次,提供66位婦女、4,676小時志願服務工作參與機會。
②成立女性圖書史料室,辦理性別議題讀書會、電影導讀等相關座談,共計35場次、2,429人次參與。另館藏利用、諮詢、參觀等共計2,364人次。
③成立女人空間辦理婦女培力服務成長課程、動靜態展等,共計62場次、1,699人次參與,另空間使用、參觀等共計7,074人次。
④自行辦理或結合民間婦女團體辦理性別議題講座、主題活動、展覽及婦女培力課程等,共計辦理45場次、2,753人次參與。
(3)開辦社區婦女大學
①女性學習系列課程53場次、1,089人次參與。
②辦理婦女組織經營系列課程,思考女性在公民社會的角色,進而鼓勵其投入公共事務的參與,共計6場次、175人次參與。
③辦理社區婦女大學巡迴說明會、講座及影展座談等培力課程,共計47場次、1,650人次參與。
④辦理社區培力系列成長團體及增能成長團體,共計25場次、567人次參與。
(4)辦理數位婦女創業班及婦女經濟培力方案
①105年度計有10個團體、64名婦女加入本方案。提供創業相關培力課程105年1-6月共辦理40場次、988人次。
②為增進婦女數位網拍技能,縮短婦女數位落差,辦理電腦網拍班。105年1-6月辦理1期、2班、57人報名參加。
③成立「好好逛幸福館」及好好逛粉絲專頁,充分運用資通訊科技,透過網路平台以姐妹創業故事行銷產品,吸引許多民眾留言,藉與消費者交流心得,截至105年6月底計2,156人次瀏覽。
(二)推動性別主流化
1.105年3月11日召開市府105年度第1次性別主流化工作小組,針對本市性別影響評估、性別預算、性別統計與性別意識培力等辦理情形進行追蹤報告。
2.辦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法規檢視工作,105年由本市婦權會與主計處,持續追蹤自治條例221案「性別統計」辦理情形,並針對性別落差過大者,由法規權管局處進行「性別分析」並研擬相關解決方案。
(三)推展「懷孕婦女友善城市」計畫
1.結合市府各局處共同推出友善懷孕婦女之貼心服務措施;截至105年6月底止共募集46家懷孕婦女友善商家、設置410格親善汽機車停車位,並於公共場所設置179處哺(集)乳室、認證25家母嬰親善醫院。
2.推出「坐月子到宅服務」友善婦女新措施,培訓坐月子到宅服務員提供婦女產後身心照顧服務,包括月子餐料理、簡易家務及婦嬰照顧。可自行選擇生育津貼6,000元現金補助或免費48小時(價值1萬2,000元)坐月子到宅服務。105年1-6月提供服務項目如下:
(1)到宅服務380人,電話諮詢服務2,365人次。
(2)設置「孕媽咪資源中心暨坐月子到宅服務媒合平台」計2處,提供孕媽咪從懷孕到產後坐月子期間之照護與育兒親子教育,包括辦理父母成長課程、親職成長教育團體、親子活動及宣導活動,辦理30場次、1,258人次參與。
(3)辦理1梯次坐月子到宅服務員培訓,參訓人數34人。
(4)104年7月結合市府衛生局及市立中醫醫院結盟合作「中醫助好孕,健康坐月子」,105年1-6月發放248張社區回診卡。
(四)新住民家庭服務
1.本局分別於本市鳳山、岡山、旗山、前金及路竹區設立5處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提供新住民家庭諮詢服務、關懷訪視、個案管理及各項福利性、聯誼性活動等服務,105年1-6月計服務2萬9,607人次。另輔導民間團體設立20處社區服務據點,結合在地社區文化特色,推展新住民輔導服務,以建構多元文化相互融合之友善城市,105年1-6月計服務1萬3,982人次。
2.辦理設籍前外籍配偶遭逢特殊境遇之家庭扶助計畫,105年1-6月補助子女生活津貼194人次、38萬8,194元;緊急生活扶助13人次、16萬2,305元;子女托育津貼9人次、1萬3,500元;返鄉機票補助1人、1萬9,200元,上開總計補助217人次、58萬3,199元。
3.為強化新住民優勢及發展,並掌握訓用合一精神,兼具技藝培力與延伸之實作服務,結合社區資源單位深入社區從事美容美髮相關義務性服務活動;另善用新住民多元文化優勢,擔任多元文化講師走入社區分享多元文化,以及設立社區商店3家,讓新住民服務工作更加融合社區活動,俾獲得社區民眾肯定,看見新住民正向軟實力能量,105年1-6月共計2,622人次受益。
4.重視東南亞母國文化保留及傳承教育,辦理新住民家庭聯誼、親子聯誼、成長團體及母語暨多元文化學習課程等共8項家庭支持性方案,105年1-6月計5,059人次受益。
5.為促進同鄉姊妹情誼,協助姊妹適應台灣社區生活之互助團體,規劃辦理節慶及歡迎會等活動,提升本市新住民社會參與,105年1-6月辦理13場次、536人次參與。
6.結合民間團體出版發行中越文對照版「南國好姊妹季刊」,內容包含發現高雄、心情故事、活動報導、姊妹在高雄、友善家園及福利資訊等,105年1-6月製作2期、發行1萬6,000份。
7.開辦「媽媽帶我看世界」多元繪本巡迴導讀計畫,設置「多元繪本學習角」,培訓新住民擔任種子師資、繪本導讀人員,強化新住民對服務方案規劃的認同並重塑新住民女性自我形象,提升新住民輔導成效,105年1-6月辦理培訓課程2場、40人次參訓,在職訓練及團督7場次、93人次參與,及巡迴導讀173場次、2,816人次參與。
8.全國首創成立「新住民事務專案辦公室」
(1)設置單一窗口,招募18位志工和10位新住民通譯人員提供多語化諮詢服務,105年1-6月提供面談、電話等諮詢輔導服務105人、轉介其他單位處遇20人;辦理志工在職訓練2場、40人參與。
(2)為使初來本市的新住民迅速適應在地生活,印製4國語言手冊~「高雄新住民、生活資訊萬事通」(包含中英、中印、中越及中泰),提供本市新住民相關服務、交通、觀光景點等資訊。
(3)為加強宣導母語諮詢專線,印製6國語言宣導小卡~「擁抱新朋友,資訊萬事通」(中、英、印、越、泰、柬)俾利新住民認識服務資源並妥善運用。
(4)建置「高雄市大專院校多國語言通譯師資資料庫」,由本局彙整本市大專院校外國語相關系所之師資及各相關單位通譯服務資源,供市府各機關團體使用。另設置「高雄市政府通譯人才資料庫」,協助市府各機關、本市移民業務單位及民間團體積極培訓優秀的新住民通譯人才投入新住民家庭照顧服務,增加多元文化及語言專業知能。
(五)單親家庭福利服務
1.辦理單親家庭子女生活補助,105年1-6月計補助2萬1,144人、2億5,330萬7,301元。
2.辦理單親家庭子女教育補助,105年1-6月計補助275人、192萬5,000元。
3.設置山明、翠華母子家園、向陽家園共55戶,以優惠租金出租使用,協助解決女性單親家庭居住問題,並設置親子家園共10戶,提供男性單親家庭居住服務。105年1-6月共計服務7,386人次。
4.設置2處公辦民營單親家庭服務中心及4處單親家庭服務互助關懷站,提供個案電訪、家訪、會談輔導、福利諮詢服務及親職教育等服務活動,105年1-6月共計服務8,191人次。
三、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與性騷擾防治
為保障市民人身安全,本局結合社政、衛政、教育、警政等跨局處資源建構本市家暴安全防護網,並因應家庭型態變遷及兼顧不同族群需求,規劃多元化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服務,結合在地社區力量,提供受暴被害者近便性和立即性的專業服務。重要措施如下:
(一)專線諮詢服務及統計
結合「全國113保護專線」免付費電話諮詢專線,統一受理本市各項保護案件之通報及諮詢,並依個案實際需求提供專業諮詢服務。105年1-6月通報案件初步電話關懷計1,238通;關懷諮詢專線(535-0885)提供諮詢服務計168通。
(二)家庭暴力防治業務
1.受理家庭暴力案件服務量:105年1-6月計受理家暴通報案件(不含家外兒少保案件)7,456件。
2.實施「高雄市婚姻暴力案件危險分級管理方案」:為協助網絡人員迅速辨認婚暴被害人危險等級,提供及時適切之處遇,105年1-6月各網絡單位通報案件中,執行危險評估量表之婚姻暴力案件計3,830案,其中經評估為高危險案者計446案、中危險者計509案、低危險者計2,875案。
3.為協助被害人暫時離開受暴環境,結合社政資源,為需緊急帶離之個案,提供短期安置服務,並輔以專業社工之諮商輔導,105年1-6月計緊急安置43人次。另設置「馨心園婦女及少女庇護所」及「小星星家園」,使遭受婚姻暴力的婦女獲得緊急庇護,提供受暴婦女及其未成年子女庇護及安置之處所,讓受創的身心經由暫時安置與社工員的輔導,協助其脫離暴力環境或獨立生活,105年1-6月計服務115人次。
4.105年4月21日召開本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會第3屆第4次會議,共計48人參加。
5.105年5月20日召開本市105年第1次保護性業務網絡會議,共計40人參加。
6.專業服務:105年1-6月各項專業服務成效如下:
(1)協助聲請保護令:為發揮保護令之保護功能,均視實際狀況協助個案自行提出通常或暫時保護令之聲請或協調警察機關為被害人聲請緊急暫時保護令,協助被害人聲請保護令計159件。
(2)提供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心理諮商服務115人次;另結合義務律師提供被害人法律諮詢服務計143人次。
(3)為舒緩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及其家庭之經濟壓力,提供相關經濟與生活補助,針對家庭暴力被害人提供緊急生活補助139人次、房屋租屋補助168人次、醫療費用補助668人次、律師及訴訟費補助2人次、子女生活津貼補助80人次、兒童托育津貼補助9人次。另針對性侵害被害人提供生活及訴訟補助62人次、醫療補助119人次。
(4)陪同服務:為紓解家庭暴力被害人面對法庭之緊張情緒,經被害人之請求,視實際狀況指派工作人員或協調警察人員提供偵訊、報案、出庭、驗傷之陪同服務計293人次。
(5)辦理未成年子女交付及交往會面計56案、129人次。
7.辦理受虐者自我成長團體:
(1)為協助受暴婦女深入探索自我及持續自我成長,105年1-6月辦理婦女互助團體及受暴婦女支持性團體等團體,共9場次、196人次參加。
(2)為使受暴婦女能更安心及有動力參與活動,獲得短暫喘息服務,亦期望目睹兒少透過團體學習正向同儕支持及互動方式,105年1-6月辦理目睹兒少團體,共8場次、32人次參加。
8.辦理「特殊境遇婦女自立生活服務計畫」
為協助本市特境婦女自立生活之準備,透過提供個案輔導、目睹兒少關懷扶助、團體輔導之培力課程及中長期住宅服務措施等服務,增強婦女權能,達到就業、累積財富及自立生活能力,105年1-6月轉介服務55戶,提供居住規劃、就業協助、經濟扶助及法律扶助等服務計2,520人次。
9.建置「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專家協助評估診斷與鑑定計畫」
為協助研判本市受理之兒童或少年保護案件受虐情事及傷害程度並提供專業諮詢服務及診斷評估與鑑定,引入專家協助調查機制,以供案情研判之佐證,提升兒童少年驗傷採證及醫療服務品質,健全兒少權益保護制度,105年1-6月計轉介16案,醫療機構(高醫)協助15案次,跨專業網絡研討會1場次。
10.宣導方案:
(1)推廣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觀念:至各級學校、社區及其他機構辦理多元化防治宣導活動,105年1-6月共計辦理143場次、2萬2,312人次參與。
(2)「家庭守護大使」方案:105年1-6月辦理「保全人員、公寓大廈管理人員辨識危機家庭」訓練課程計6場次、364人參加,105年1-6月通報案件計37件。另社區守望相助單位申請本局家防中心支援家暴及性侵害宣導活動計60個,共辦理宣導活動計60場次、1,970人受益。
(3)結合勵馨基金會及大昌社區發展協會辦理2梯次「社區反暴力初階培力營」,進行經驗分享,計有23個團體、58人次參加。
(4)105年6月30日辦理「停止暴力看見愛 目睹兒少共關懷」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18週年活動,製作動畫影片及海報,透過各種管道宣導,讓社會大眾重視目睹家庭暴力之兒童少年在目睹家庭暴力後對身心發展的影響。
11.研習訓練:
為精進社工處遇及撰寫紀錄之技巧,分區辦理6場次研習課程,共計58人參加。
(三)性侵害防治業務
1.受理通報: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相關法令規定,提供適切服務,105年1-6月受理性侵害案件通報計511件、提供諮詢協談服務1萬137人次、安置寄養(緊急庇護)172人次、陪同服務666人次。
2.建立性侵害加害人社區監督機制:105年3月召開1場次「性侵害被害人保護及加害人社區處遇監督防治業務聯繫會議」,邀集司法、警政、衛政、教育及社政單位共同研商性侵害防治作為,計20人參加。
3.推動性侵害案件整合性團隊服務方案
(1)成功結合6家責任醫院推動性侵害一站式服務,加強醫療驗傷採證及強化現場蒐證偵處及證據保全、減少重複陳述作業,提升性侵害案件在司法機關之起訴及定罪率。
(2)首創「性侵害案件專業團隊早期鑑定模式」,結合精神科醫療團隊協助幼童或心智障礙之被害人於偵審前即進行鑑定,並將鑑定報告移送供司法機關參考,期能提升性侵害案件在司法機關之起訴及定罪率,105年1-6月計服務15案。
(3)為強化性侵害驗傷的品質與證據力,結合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法醫科創設「高雄市性侵害案件整合性驗傷服務模式」,以維護被害人的司法權益,並於3月、4月及5月邀集網絡成員辦理討論會,共計41人參與。
4.研習訓練:
(1)為精進網絡人員於第一時間之蒐證能力、詢(訊)問幼童及心智障礙被害人之專業能力,辦理高雄市性侵害專業人員在職訓練計畫-兒童證詞偵訊模式演進/比較與本土化之挑戰1場次,及性侵害防治網絡專業人員訓練3場次,共計632人次參與。
(2)為促進醫療鑑定團隊與檢察官合作之流暢度與取證效率,並使參與早期鑑定醫院之工作流程更具一致性,辦理「高雄市性侵害案件早期鑑定模式醫療專業團隊作業流程研究案」焦點團體,共計12人參與。
(四)性騷擾防治業務
1.105年1-6月受理騷擾通報案件354件,其中校園性騷擾238件;職場性騷擾5件;一般性騷擾(含家內性騷)86件;其他(含機構、錯誤通報)25件。
2.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性騷擾被害人個案管理與服務」方案,提供性騷擾被害人個案輔導服務,105年1-6月電訪960人次、面訪14人次、家訪38人次、陪同服務10人次、法律諮詢5人次、情緒支持294人次、心理諮商5人次、就學、就業輔導74人次、討論自我保護方法90人次、資源媒合209人次。
3.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性騷擾調查人員專業訓練,105年1-6月共辦理2場、136人次參加。
4.105年2月16日召開性騷擾被害人個案管理與服務方案連繫會議,針對性騷擾防治業務等相關議題及個案處遇服務進行討論。
5.105年3月29日召開本府性騷擾防治會第3屆第2次委員會議,邀集本局、新聞局、警察局、教育局、民政局、衛生局、勞工局及原住民事務委員會提報推動性騷擾防治工作辦理情形。
6.輔導民間團體及社區組織辦理性騷擾防治宣導講座,105年1-6月共計辦理6場次,核定經費2萬2,000元。
7.105年6月17日召開本市性騷擾防治措施查核工作研商會議,邀集本局、民政局、經發局、勞工局說明性騷擾防治措施查核實施計畫,針對宗教寺廟、酒家、酒吧及老人福利機構輔導建置性騷擾防治措施,進行書面及實地暨聯合稽查。
四、老人福利
至105年6月底止,本市65歲以上老人計36萬1,174人,佔全市總人口13﹪。本局老人福利工作以人性化、家庭化、社區化照顧為導向,提供老人多元性、可近性、個別性之服務。重要措施如下:
(一)安置頤養
1.公立安養護服務:本局仁愛之家為公立安養護機構,採公、自費安養方式,照顧本市年滿65歲以上老人。105年6月底止計安置低收入之公費安養老人63人、自費安養老人132人。另由單一老人安養服務轉型為安養與養護並重,以提供連續性照顧,委託民間單位辦理失能老人養護服務,105年6月底計安置低收入之公費養護老人55人、自費養護老人34人。
2.忘悠園失智照護專區:設置忘悠園失智照護專區,採用單元式照護模式(unit care),以提供失智症老人連續性妥善照顧,105年6月底止計安置低收入之公費失智症老人9人、自費失智症老人6人;設置安馨家園,提供雙老同住,因應銀髮族高齡化需求,以提供更優質的全人全家照顧服務。
3.老人公寓:委託民間單位管理老人公寓,提供自費安養照顧,至105年6月底止,計有151人進住;另委託民間單位管理明山慈安居老人養護中心,至105年6月底止計有74人進住。
4.銀髮家園:本市於左營區翠華國宅辦理「支持型住宅-銀髮家園暨社區照顧服務支援中心」,提供長輩12人之住宅服務,至105年6月底計進住11位長輩。
(二)補助全民健康保險保費自付額
為提供保健服務,增進長者健康,補助設籍本市年滿1年且年滿65歲以上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保費自付額措施,綜合所得稅稅率5%或未達申報標準者,每人每月得享有最高749元之健保補助,105年1-6月計嘉惠本市老人130萬2,132人次。
(三)中低收入失能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補助因照顧重度失能之居家老人,致無法就業之家庭照顧者,每人每月5,000元照顧津貼,105年1-6月計補助202人、1,212人次,並對於符合領取照顧津貼者,轉請32家居家服務委辦單位後續督導照顧品質。
(四)長期照顧服務
1.居家式服務
(1)居家服務:委託32個民間單位成立老人居家服務支援中心,並結合市府衛生局設置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以照顧本市日常生活功能受損需他人協助之居家老人,提供日常生活協助及身體照顧服務,105年1-6月計服務5,880人、59萬8,156人次。
(2)中低收入戶老人住宅修繕、失能老人輔具暨居家無障礙環境補助:以改善失能長者生活居住品質暨提高居住安全,達到社區長輩在地老化的目標,105年1-6月計服務503人。
2.社區式服務
(1)日間照顧服務(包括日間托老、日間照顧、家庭托顧)
設置12處日間照顧中心,105年1-6月計服務286人、2萬9,572人次。辦理社會型日間托老服務,105年6月服務203人,105年1-6月計服務4萬2,939人次;另有10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佈建日間托老服務,105年1-6月收托305人、服務1萬9,384人次。另成立3處家庭托顧所,105年1-6月計服務357人次。
(2)推展老人營養餐食服務
A.計有50個單位(含區公所、民間社福公益團體、社區發展協會、居家服務支援中心等)提供送餐服務,105年1-6月計服務20萬6,738人次。
B.另於163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辦理日托據點共食服務,至105年6月服務5,765人,105年1-6月計有41萬5,312人次參與共食。
(3)提供失能者交通接送
協助中、重度失能長輩因就醫復健等需要之交通接送服務,以分擔家庭成員照顧負擔,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中重度失能者,補助其使用無障礙車輛之交通費用,105年1-6月計累計服務3,851人、2萬746趟次。
(4)到宅沐浴及爬梯機
打造全國第1部由公部門量身訂製的「失能老人到宅沐浴服務車」,為長期臥床失能長輩提供結合護理、照顧服務的身體清潔,105年1-6月計服務298人次;另藉由電動爬梯機輔具及居家服務人力的協助,讓長輩及家屬都能安心順利的上下樓梯,另外搭配復康巴士創造出加值服務,方便外出及就醫,105年1-6月計服務207人、1,109人次。
(5)試辦小規模多機能服務
配合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試辦「社區整體照顧-小規模多機能服務方案」,已輔導3處日間照顧服務單位辦理,105年1-6月計服務1,567人次。
3.機構式服務
(1)老人福利機構輔導
由本局聯合工務局、消防局、勞工局及衛生局人員成立專案輔導小組,針對本市未立案安養及長期照顧機構進行全面性、專案性輔導及辦理評鑑工作,105年6月底本市計有老人福利機構150家(含公立仁家及公辦民營機構各1家),可供收容床7,414床,截至105年6月底止實際收容人數為5,625人,平均進住率為75.9%。
(2)為因應本市中低收入失能老人之機構照顧服務需求、減輕家庭照顧負擔,辦理「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機構養護費補助」,每人每月最高補助1萬1,000元整,截至105年6月底計補助156人,105年1-6月服務953人次。
(3)委託立案老人養護中心收容養護低收入戶老人,至105年6月補助351人,105年1-6月服務2,140人次。
(4)6月23日及24日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自立支援服務體驗營」,讓長期照顧機構工作人員親自體驗長輩包尿布的悶熱感、被約束的痛苦,期達成「零約束」、「零尿布」、「零臥床」的老人照護目標。
4.原區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
105年5月假茂林區開設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班,促進在地就業及在地照顧,充實在地長照人力需求。
(五)關懷及保護服務
1.獨居老人關懷
結合51個公益團體、206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區公所等單位,提供本市獨居長輩電話問安、訪視與緊急通報服務,並於劇烈氣候季節加強關懷與叮嚀,105年6月服務4,824人,105年1-6月共計服務28萬2,537人次。
2.老人保護服務
對於老人有疏於照料、虐待、遺棄等情事,由本局長青中心及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等共同推展老人保護工作,105年1-6月計受理通報服務279人、開案數164件;另持續追蹤輔導個案計247人、服務2,818人次。
3.在宅緊急救援連線
對於失能、臥病在床之中低收入戶獨居老人,依據其不同身體狀況及需求,建立安全網絡,105年1-6月共計服務1,395人次。
4.關懷失智老人服務
(1)105年1-6月計補助公費製作安心手鍊151條(手鍊版144條、掛飾版7條)及自費製作141條(手鍊版116條、掛飾版25條)。
(2)設置1處失智老人日間照顧中心,105年1-6月服務536人次。
(3)設置本市失智症照護諮詢專線,105年1-6月計服務339人次。
(六)社會參與
1.本市設置老人活動中心共計59座,其中為加強推動老人福利工作,提供老人休閒、育樂、進修、日託、復健、諮詢等綜合服務,賦予對未來高齡社會需求做前瞻性規劃及帶動,設置長青綜合服務中心,105年1-6月計服務63萬9,809人次。
2.另豐富58座在地特色老人活動中心(含敬老亭、老人活動站)服務功能,運用在地化老人活動場所提供近便性文康休閒、健康促進、長青學苑、外展巡迴服務,並能即時性作為老人福利諮詢、社區長輩資源建立及募集人力資源平台,另外搭配各中心志工隊能量,辦理老人營養餐食送餐、獨居老人關懷訪視及問安等服務,105年1-6月共計服務91萬7,991人次。
3.設置「五甲社會福利服務館」
為綜合型社會福利服務據點,一樓辦理自治幼兒園、二樓社區民眾服務、三樓老人日間照顧、四樓老人進修暨休閒、五樓身心障礙服務,105年1-6月服務1萬6,768人次。
4.籌設「高雄市北長青綜合福利服務中心」
擇定本市左營區新光段98及97地號規劃籌設北長青綜合福利服務中心,因考量財政資源及市府興建期程,業採BOT方式委託顧問公司完成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預引進民間資源依法興建營運,期透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方式,建立多元服務之綜合福利服務中心。因本案相關內容涉及長期照護政策之規劃方向,惟因該政策相關法規及配套措施尚未明朗,再加以經濟景氣不佳等多方因素,影響廠商投資意願,仍將持續觀察,並評估相關後續事宜。
5.車船捷運敬老優待
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老人均可申請本市捷運優惠記名卡(敬老卡),凡初次申請者由本局補助其製卡費用150元,且為照顧長輩行的權益,憑卡可免費搭乘市營公共車船、高雄客運及搭乘捷運半價優惠補助,105年1-6月服務630萬9,006人次,累計至6月已有25萬3,059位長輩持卡。
6.設置銀髮族市民農園,截至105年6月底於前鎮區及楠梓區共設2處銀髮農園,提供146位長輩使用。
7.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1)本市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共206處,提供老人可近性之關懷訪視、問安諮詢、餐食服務及文康休閒等預防照護服務。
(2)105年6月服務2萬1,878人,105年1-6月據點提供關懷訪視計6萬8,348人次、電話問安5萬6,953人次、餐飲服務41萬5,312人次、健康促進活動42萬3,422人次,總計服務96萬4,035人次。
(3)為落實據點服務成效,針對據點志工、管理人員及生活輔導員開設訓練課程,積極培訓社區照顧營造人力,以提高服務技巧,105年1-6月辦理人力培訓計6場次、705人次參加。
8.辦理本市長青學苑及社區型長青學苑,提供多元進修管道,105年1-6月共開設246班公費班、學員1萬190人次,活力班8班、學員312人次,另開設99班自費班、學員4,183人次。
9.推展本市行動式老人文康休閒巡迴服務,服務區域遍及38個行政區,服務內容包括福利諮詢、基本健康管理、休閒文康育樂、心理諮詢、居家服務轉介及文書等服務,105年1-6月共計服務914場次、6萬6,067人次。
10.推展長青人力運用
為使本市55歲以上市民有機會終身學習、貢獻所長、服務社會,使其專長及技藝得以發揚延續,並鼓勵集合式住宅運用現有公共空間暨志工提供長輩更多元化、近便之照顧與服務,105年1-6月計開辦課程83場次、1萬7,412人次參與。
11.辦理「老玩童幸福專車」
為促進長輩社會參與,提倡休閒娛樂,舒展長者身心並增進其人際互動,本局規畫13條旅遊路線,貼心接送長輩,體驗高雄之美,105年1-6月共受理50個單位、申請50車次、計1,915人次參加。
12.召開老人福利促進小組第3屆第3次委員會議,於6月17日辦理完成。
五、身心障礙福利
至105年6月底止,本市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及證明者計14萬4,293人,佔全市總人口5.19%。本局提供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補助、收容養護、福利服務等,並媒合社會各界主動給予機會與關懷,重要措施如下:
(一)辦理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
1.補助身心障礙市民安置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本市護理之家及養護中心等住宿費用,截至105年6月底止共計補助3,102人、2億8,737萬9,035元。
2.補助身心障礙市民於本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日間照顧費用,截至105年6月底共計補助442人、2,139萬1,241元。
3.設置機構及日間照顧據點提供身心障礙者照顧訓練
(1)公設民營身障機構共12處,委託民間單位辦理學前身心障礙幼童日間托育服務,提供成人心智障礙者日間作業活動、日常生活活動、職業適應、支持服務、社區融合與轉銜等,計服務378人。
(2)私立身障機構共10處,提供成人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全日型住宿照顧、植物人安養服務、聽覺損傷者服務等,計服務528人。
(3)身障日間照顧據點共3處,提供成人心智障礙者日間作業活動、日常生活活動、職業適應、支持服務、社區融合與轉銜等服務,計服務57人。
4.輔導民間團體提供社區化、小型化服務
(1)輔導民間團體辦理4處「身心障礙者社區樂活補給站」,提供技藝性、才藝性、學習性等課程與休閒服務,促進障礙者豐富社區生活及社區活動參與,分擔家屬照顧壓力。105年1-6月共計服務154人。
(2)輔導民間團體成立12處社區居住家園,提供「身心障礙成人居住服務」,促進其自立生活。105年1-6月共計服務53人。
(3)輔導及結合民間團體辦理「社區作業設施」27處,提供心智障礙成人社區化、小型化之日間作業活動訓練。105年1-6月共計服務411人。
5.本局無障礙之家105年1-6月提供成人智障者全日型養護服務87人、日間照顧服務6人,另結合民間團體提供1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日間服務25人、學齡前日間托育服務含時段療育服務33人及自閉症日間服務(小型作業所)16人,總計服務167人。
(二)機構輔導與管理
1.本市目前公、私立及公設民營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共23家,其中公立機構1家、私立機構10家及公設民營12家。本局透過評鑑、定期查訪等方式督導機構服務品質。
2.督促各身障福利機構辦理傳染病防治及監視作業,配合市府適時發函各機構做好相關防範措施及訂定防疫計畫確實執行。另要求各機構於每週一將服務對象體溫紀錄上網通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3.每月結合市府工務局、消防局及衛生局實地訪查機構公共安全、消防安全檢修申報及衛生環境是否符合規定,以維護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安全及提升服務品質。
4.105年3月28日召開本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聯繫會議,安排「機構如何服務嚴重情緒行為個案」講座,並針對機構運作情形進行雙向交流座談。
(三)經濟補助
1.補助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費自付額
(1)補助本市身心障礙者參加現金給付之社會保險,如公、勞、農、軍保等保險,依據障礙程度補助其保費自付額。105年1-6月平均每月補助5萬8,636人、補助金額共計1億428萬3,010元。
(2)補助身心障礙者全民健保保費自付額:極重度與重度身心障礙者由中央全額補助,中度身心障礙者補助1/2,輕度身心障礙者由地方政府補助1/4;另本市針對設籍本市滿一年以上64歲以下之中、輕度身心障礙者,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所得稅稅率為5%,或設籍滿一年之中、輕度身心障礙者65歲以上,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綜合所得稅稅率為12%,分別補助其健保費自付額1/2及3/4,每人每月補助額度以第六類第二目被保險人保費費率計算之健保費自付額(749元)為限,105年1-6月平均每月補助5萬2,763人、補助金額共計1億2,712萬6,884元。
(3)身障者3-18歲子女健保費補助:針對未接受健保費自付額補助之身心障礙者,其3至18歲未成年子女及18至24歲持續就讀日間部學制子女,提供健保費補助,105年1-6月平均每月補助759人、補助金額共計335萬9,594元。
2.辦理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助
為照顧身障者居住所需,辦理房屋租金補助,每坪補助200元,最高補助17坪,另辦理購屋貸款補貼障礙者原承貸金融機構或郵局與國宅基金提供部分利率之差額;105年1-6月共計補助287名租屋、31名購屋身心障礙市民,總計補助363萬3,553元。
3.辦理身障者租(購)停車位租金(貸款利息)補助
為照顧身心障礙者停車所需,辦理承租停車位租金補助,另辦理購買停車位貸款補貼身心障礙者原承貸金融機構或郵局於每年1月1日與國宅貸款優惠利率之利息差額;105年1-6月計補助22名租停車位,補助金額5萬8,506元。
4.辦理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福利津貼
提供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未領取生活補助或國民年金給付者,每月核發1,000元津貼,105年1-6月平均每月補助1,606人次、補助金額共計963萬6,000元。
5.辦理身心障礙照顧者津貼
為加強照顧重度以上失能身心障礙者家庭,減輕家屬因須親自照顧而無法外出工作所面臨之經濟壓力,每月補助3,000元予照顧者,105年1-6月平均每月補助391人、補助金額共計708萬3,000元。
(四)輔助器具服務
1.補助身心障礙市民購置輔助輪椅、氣墊床、助聽器等器具,協助身心障礙者克服生理障礙,105年1-6共計補助4,520人次、4,401萬3,542元。
2.本市南區與北區設置2處輔具資源中心,並於楠梓、鳳山及旗山區另設置3處輔具服務站,以就近提供本市身心障礙者家屬及社區民眾聽覺輔具評估服務及便利性之輔具專業諮詢、評估建議、租借、維修、回收、二手輔具媒合與個案追蹤等服務,105年1-6月期間共提供輔具回收482件、出租2,396人次、維修2,545件、到宅服務1,744人次、評估服務3,986人次、二手輔具媒合71人次及諮詢服務2萬2,468人次。
3.辦理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用電優惠補助,凡設籍本市、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居住家中且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未接受政府全日住宿照顧費用補助及使用維生器材或必要生活輔具者,可提供輔具用電補助,105年1-6月計核定補助243人。
(五)喘息服務
1.委託32個民間單位辦理失能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105年1-6月計服務1,965人、18萬5,277人次。
2.委託民間單位辦理身心障礙者臨時暨短期照顧服務,105年1-6月共計服務284人、3,106人次、1萬3,725.5小時、補助金額223萬804元。
3.輔導民間單位辦理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105年1-6月共計服務7人、620人次、4,999小時。
(六)生活重建服務
1.委託民間團體辦理精障者農場園藝及茶點小舖生活重建服務,強化精障者生活自理與工作能力訓練,105年1-6月計服務32人、180人次。
2.委託民間團體辦理視覺障礙者社會重建中心提供中途失明者心理支持與訓練以及學習新的生活技巧,提昇適應環境之能力,105年1-6月累計服務84人,共計服務669人次、863.5小時。
(七)無障礙交通服務
1.提供身心障礙者搭乘本市市營公共車船及民營客運市區路段及無障礙計程車部分車資共計100段次免費,另身心障礙者及必要陪伴者1人搭乘本市及外縣市捷運享有半價優惠、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搭乘復康巴士以1/3計程車資收費,一般戶身心障礙者搭乘復康巴士以1/2計程車資收費,105年1-6月共補助195萬3,636人次、1,854萬2,213元。
2.配合交通局共同推動復康巴士及無障礙計程車,並搭配低地板公車及捷運,透過多元交通運輸方式,提供身障者更完整之無障礙交通友善環境。本市現有145輛復康巴士營運,105年1-6月提供交通運輸服務計15萬7,852趟次。另有65輛無障礙計程車加入無障礙運輸服務,105年1-6月共提供1萬7,555趟次身心障礙者服務。
3.105年1-6月核發博愛卡計3,096張,博愛陪伴卡計2,190張,截至6月底止累積持卡量博愛卡計6萬4,956張、博愛陪伴卡5萬1,755張;105年1-6月核發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識別證共計8,382張,截至6月底止累積持卡量5萬1,778張。
(八)保護性服務
1.實施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計畫:為提供身心障礙者整體性及持續性之服務,每季邀集教育局、勞工局、衛生局及相關單位召開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聯繫會報,同時由本市5區個管中心提供相關處遇服務。105年1-6月召開聯繫會報1次。
2.辦理身心障礙者個案管理服務:於無障礙之家設立通報轉銜中心,負責個案通報、篩選、輔導或分派、轉分服務及結案審查等,針對多重需求且家庭功能薄弱之身心障礙者,委託民間單位承辦,分西區、南區、東區、北一區、北二區等提供個管服務,105年1-6月共計服務204人、1萬4,911人次。。
3.辦理身心障礙者家庭關懷服務:結合志工辦理「用愛陪伴」關懷服務方案,由受過專業訓練的志工,針對本市身心障礙弱勢個案提供電話關懷及訪視,105年1-6月計辦理在職訓練1次、10位志工參訓。
(九)支持服務
1.視覺障礙者輔佐服務
辦理視覺障礙者生活照顧輔佐服務,提供視覺障礙者外出求職、就學、休閒、購物等輔佐,增進視障者生活品質及社會參與之機會,105年1-6月共計服務176人、4,060人次、9,148.5小時,另補助視障者每人每月4次搭乘計程車費用(每趟次85元),105年1-6月共計補助2,550趟交通費。
2.推動「手語.說無礙」服務
(1)為推廣手語翻譯服務,委託辦理手語翻譯服務,105年1-6月提供手譯服務計371場次、732人次受益。
(2)提供跨越空間障礙的創新服務,設置「手語視訊服務專區」,105年1-6月計服務119人次。
3.推動視覺障礙者使用導盲犬業務
持續辦理導盲犬推廣相關活動,本市已累計8位視障者使用導盲犬。
4.辦理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試辦計畫
透過同儕支持員及個人助理的協助讓身障者有更多社會活動參與的機會,105年1-6計服務21人、6,310小時。
5.建構心智障礙者雙老高風險家庭服務
結合本市5個民間單位共同辦理,藉由需求評估指標篩檢本市心智障礙者雙老家庭危機情形及壓力負荷現況等,以適時提供服務,截至105年6月計服務132位心智障礙者,114個家庭。
6.精神障礙者家庭支持服務計畫
委由民間團體提供精神障礙者家庭友善服務及家庭關懷訪視、情緒支持、照顧者支持、婚姻及生育輔導、自立生活支持服務,截至105年6月底止共計服務89人次。
(十)社會參與服務
1.辦理偏鄉地區身心障礙多功能行動車巡迴服務
於旗山、內門、美濃、杉林、六龜、甲仙、茂林、桃源及那瑪夏等9區偏鄉地區提供巡迴文康休閒、健康檢測、福利諮詢等服務,透過機動性服務提供,衡平區域差異,105年1-6月計服務166場次,服務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屬1萬7,349人次。
2.推廣輔導身心障礙友善商家計畫
針對20~90坪商家出入口平順、有無斜坡、內部動線、有無障礙廁所或扶手、適當高度的用餐桌椅(櫃台)、無障礙汽(機)車停車位、服務鈴、優惠、大字體菜單等基本友善措施進行體驗與訪查,截至105年6月底共計100家獲友善商家認證。
3.優先採購產品服務認證機制
針對本市37家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之物品及服務進行認證輔導,累計至105年6月底止通過認證產品計有高雄市自閉症協進會等8個單位25項產品。
4.首創輪椅夢公園
輔導民間單位承租市府工務局養工處橋頭區竹林公園網球場,以公私部門合作及社會大眾資源挹注,成立全國首座輪椅夢公園,讓身心障礙者可於園區內租借手搖式自行車、打網球、籃球及桌球等運動休閒活動,並提供簡便盥洗及住宿場所,計1,500人次使用。
(十一)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
105年1-6月受理身心障礙證明申請2萬1,250件,完成需求評估個案1,186名,召開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服務專業團隊審查會議25場次,完成專業團隊審查2萬2,008件,核發身心障礙證明1萬472件,另辦理ICF新制宣導活動7場次、155人次參與。
(十二)105年4月28日召開第3屆第4次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整合規劃、研究諮詢、協調推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相關事宜,受理身心障礙者權益受損協調事宜及辦理其他促進身心障礙者權益措施。
(十三)輔導身障福利團體
1.補助本市身心障礙社團、機構辦理福利服務活動及充實設備,105年度共計補助188案、補助經費450萬8,894元;另為扶植本市身心障礙團體機構運作功能,增進執行效益,補助團體事務費,105年度共計補助55個團體,補助金額173萬4,000元。
2.105年3月1日至3日召開6場次本市身心障礙社團分組座談會,蒐集各類別身心障礙團體資源及對本市身心障礙福利措施之建言,做為未來福利服務推動之參考。
六、社會救助
至105年6月底止,本市列冊低收入戶計2萬1,074戶、5萬453人,為加強照顧本市經濟弱勢市民,本局除指派社工員訪視輔導低收入戶外,另對遭遇重大變故或意外傷亡之市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重要措施如下:
(一)低收及中低收入戶救助
1.辦理第一、二、三類低收入戶生活補助,105年1-6月共補助5萬0,204戶次/人次,計發放2億8,531萬9,181元。
2.辦理第一至四類低收入戶春節慰問金,105年共補助1萬9,263戶次,計發放5,029萬3,000元。
3.辦理低收入戶就讀高中以上子女就學生活扶助,105年1-6月共補助5萬2,370人次,計發放3億2,001萬275元。
4.辦理低收入戶子女生活扶助,105年1-6月共補助7萬7,800人次,計發放2億917萬2,886元。
5.補助經濟弱勢市民重傷病住院看護費,105年1-6月共補助598人次,補助金額784萬8,599元。
6.補助經濟弱勢市民醫療費,105年1-6月共補助84人次,補助金額181萬1,989元。
7.辦理低收入戶「仁愛卡」乘車(船)補助,105年1-6月計119張,補助製卡費1萬7,850元,補助搭乘公車船費用143萬9,904元。
8.辦理中低收入戶資格認定,截至105年6月底止計列冊2萬3,364戶、7萬4,067人。
(二)核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105年1-6月補助共17萬9,085人次、計12億1,004萬元。
(三)核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105年1-6月補助共29萬384人次、計14億9,092萬624元。
(四)低收入戶脫貧自立措施
為推動積極性福利措施,辦理「脫貧自立方案」,105年1-6月執行情形如下:
1.設立「幸福萌芽‧青少年希望發展帳戶」:設立期間自104年1月起至105年12月止,105年1-6月計75戶參與,累計儲蓄397萬87元(含利息)。
2.提供關懷服務:運用23名志工協助關懷服務,計訪視84人次。
3.辦理心靈成長、青少年自我探索等課程,計辦理6場次、261人次參與。
4.參加就業脫貧方案計19人。
5.辦理以工代賑方案:為扶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自立,提供工作機會協助改善家庭經濟,計輔導243人次。
6.定期轉介本市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予勞政單位提供就業服務,計轉介低收入戶405人、中低收入戶716人。
7.媒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經濟弱勢家戶二代工讀就業47人、245人次。
(五)辦理「低收中低收入戶就業促進服務」
協助中低、低收入戶脫離貧窮,輔導家戶中有工作能力未就業的成員投入就業市場,以改善家戶經濟,除提供中低、低收入戶家戶中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就業相關輔導協助,並辦理簡易創業料理製作、觀光工廠參觀及創業有成業主分享等一系列促進就業的培力課程,期待藉由專業人員的陪伴支持、協助排除就業困難、提升個人就業技能,促使參與者有意願、有信心投入就業市場,脫貧自立。105年1-6月累計服務個案總數211人;服務量923人次。辦理就業促進課程共1梯次,4場次,計41人次參與。
(六)街友服務
1.為加強街友關懷照顧,設立2處街友服務中心委託民間團體辦理街友短期收容安置輔導及外展服務,如供應熱食、沐浴、禦寒衣物、理髮等,並輔導自立自助,回歸家庭、社區,105年1-6月計收容606人次、外展服務3,199人次。
2.訂有「高雄市政府街友短期住宿旅館實施計畫」,於颱風、天然災害及寒流等氣候不良或天災發生時,給予短期安置住宿場所,讓每位街友都能夠適時適地獲得照顧,105年1-6月短期旅館安置服務計280人次。
3.為協助有工作能力及意願之街友連結就業資源,建立正確工作認知,達到持續穩定就業,進而回歸社會之目標,105年1-6月提供就業服務198人次。
4.為使社會大眾關注街友的困境與問題,於105年6月30日至7月1日舉辦2天1夜「漂泊33」街友生活體驗營,帶領30位學員親身體驗街友生活方式與內涵,促使社會大眾同理街友生活處境,並在未來能主動關懷需要幫助的街友,改變一般大眾對街友的負向思考與刻板印象,營造友善生活圈。
(七)收容安養
委託公私立精神養護機構及護理之家收容安置本市貧困無依乏人照顧之精神病患,105年1-6月計1,399人次、補助金額2,017萬9,089元。
(八)急難救助
救助遭受急難民眾,105年1-6月計救助1,829人次,補助金額939萬5,579元。
(九)災害整備及救助
1.為減少災害所帶來的損害及影響,截至105年6月止,本局結合本市各區公所共計規劃423處避難收容場所,可收容9萬7,712人;於全市各轄區規劃84處備災物資儲放處所,儲備各項備災用民生物資供災時使用,並編列208萬3,000元補助款作為採購災民收容救濟物資之用;與全市96間商家簽訂救災物資開口契約供災時調度使用。
2.105年1-6月本市災害救助金補助情形:
(1)安遷救助共37戶、71人、142萬元。
(2)住屋毀損救助共10戶、15萬元。
(十)辦理「馬上關懷」急難救助
爲協助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者,辦理「馬上關懷」急難救助,運用里在地化通報系統,針對遭逢急迫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之民眾,提供1至3萬元經濟補助以及時紓困,或轉介其他社會資源協助,105年1-6月計接獲通報1,028案、核定867案,補助金額1,237萬9,000元。
(十一)辦理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
104年10月至105年3月合計補助38萬9,360人次,經費達2億3,099萬1,326元。
(十二)開辦「實物銀行」
為有效管理運用各界善心資源,並推展實物給付救助作業,提供弱勢家庭各項生活物資以維繫其生活所需,委託民間團體成立「幸福分享中心-高雄市實物銀行」,已於三民區、小港區、美濃區及鳳山區分別成立1處實體商店,另結合社福團體於各區設置49處物資發放站,由社工人員針對弱勢民眾提供服務,民眾可依生活所需選取各項生活物資,105年1-6月累計服務約2,326戶、1萬222人。
七、石化氣爆災後復原重建工作(資料統計至105年7月25日)
(一)死亡、重傷、住院慰問
1.針對罹難者家屬、受傷及重傷住院民眾,發放慰助金,協助其獲得妥善照顧及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核定經費計3億69萬8,000元(含指定捐款4,928萬9,293元)。
2.核發死亡慰助金32人、2億5,740萬元;加護病房4日以上重傷慰問金54人、2,700萬元;住院慰問金87人、870萬元;出院問慰金105人、210萬元;受傷急診慰問金133人、79萬8,000元;連續住院30日以上慰問金47人、470萬元,上開共計3億69萬8,000元。
(二)受災戶生活慰助
對因氣爆致房屋損壞之家戶,核發戶內最高5人每人6,000元或2萬6,000元的臨時生活經濟支持,核定經費計6,909萬9,950元,核發5,186人、6,909萬9,950元。
(三)受災民眾照顧服務
提供居家服務生活照顧補助,另補助機構安置、看護費用,採實支實付及重傷者居家服務及復健之自付額,核定經費計5,000萬元,已核發97人、3,952萬1,448元。
(四)重傷者生活重建
進入緊急醫療管理系統且領有重大傷病卡每人核發800萬元,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每人核發200萬元至400萬元(採信託方式辦理),核定經費計4億6,580萬元,已核發43人,含單領重大傷病卡者24人、單領身心障礙證明者1人、同時領有重大傷病卡合併身心障礙證明者18人,3億9,029萬2,762元。
(五)緊急救災及安置服務
本市各機關及接受委託執行各項緊急救災及安置服務之民間團體,直接運用於石化氣爆受災民眾與執行各項災害處遇機關之緊急救災、安置服務、醫療照護、物資物品、機具車輛調度等必要經費支出,核定經費計472萬1,890元(含指定捐款210萬900元)。
(六)受傷者醫療照顧
針對氣爆傷患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及看護費用、其他醫療用品等相關費用皆由本局全額負擔,採實支實付,核定經費計6,247萬3,570元(含指定捐款95萬2,200元),已核發1,260件、2,934萬9,017元。
(七)氣爆影響排水住屋淹水專案慰問
因石化氣爆事件毀損排水住屋淹水家戶依毀損情形核發5,000元或2萬元慰助金,核定經費計2,111萬6,496萬元,核發2,532戶、2,111萬6,496元。
(八)管制區內影響民眾生活專案家戶慰問金
石化氣爆事件因交通管制區經區公所評估,造成共27里民眾生活不便,為慰問及減輕家園復原重建期間所造成生活不便,核發每戶6,000元,核定經費計1億7,324萬7,630元,已核發2萬8,835件、1億7,324萬7,630元。
(九)志工因氣爆服務重傷照顧
針對氣爆事件於服勤場所發生意外事故重傷住院志工所需後續醫療、復健、生活及居家看護等相關費用及志工本人或其家屬相關後續照顧服務及生活重建補助(採信託方式辦理),核定經費計1,334萬元,已核發2人、1,292萬8,013元。
(十)燒傷者社會重建
1.與陽光基金會合作設置「陽光高雄重建中心」,提供燒傷者心理暨社會重建、家庭及生活、工作能力強化訓練等服務,核定經費計1,974萬元(含指定捐款256萬3,360元)。
2.共計提供復健服務9,127人次;壓力衣服務2,132人次;燒傷居家照顧711人次;心理諮商628人次;方案活動712人次、電話訪問及關懷訪視計1,813人次。
(十一)傷重者精神支助金
針對連續住加護病房4日以上(含)之傷患、領有重大傷病卡、身心障礙證明者(生活重建經費)及連續住院30日以上(含)之傷患,每人核發50萬傷重者精神支助金,採一次發放,核定經費計3,250萬元,核發65人、3,250萬元。
(十二)傷者生活支持補充
針對民眾因氣爆受傷,並經鑑定勞動力減損程度達10%以上,且符合生活重建經費、連續住院4日(含)以上、連續住院30日(含)以上、其他經醫療照顧審議小組審查通過需生活支持者,上述其一資格者,提供其後續生活支持,依勞動力減損程度補助700萬元至1,300萬元不等之金額,核定經費計1億1,300萬元。
(十三)傷者精神慰問金
針對因氣爆受傷且連續住院2日以上(含),且未領有「高雄市81石化氣爆傷重者精神支助金實施計畫」補助者,依據氣爆傷者住院天數核予補助金額5萬元至40萬元不等之金額,核定經費計1,100萬元。
八、社會工作
(一)辦理社會工作人員在職訓練
105年1-6月辦理各項社會工作專業知能研習訓練計8場次、202人次參加。
(二)核發本市社會工作執業執照
截至105年6月底,本市計核發執業執照960人。
(三)規劃辦理本市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相關事宜
為保障社工人員執業安全,推動社工專職久任,申請衛生福利部105年度補助支給社工人員執業風險工作補助費,計297人獲補助。
(四)編印港都社福專刊
編印第110期港都社福專刊,主要介紹本局福利服務業務及設施,印製4,000本,發送至圖書館、社福慈善機構、社區發展協會及醫院等相關單位宣導。
(五)公私協力
1.積極結合本市各公益慈善團體投入本市社會福利行列,引導其由傳統救濟角色轉型投入社會福利工作,責成本局各單位積極結盟民間慈善團體,105年1-6月共計結盟財力、物力4,159萬3,156元。
2.辦理「弱勢家庭食物券服務方案」針對本市弱勢家庭,經社工員評估有受助需求且對改善家庭生活有積極動力之家戶,每戶每月提供最高1,500元食物券或物資,並鼓勵案家每月志願參與社區服務,105年1-6月累計服務達2,126戶,投入食物券金額計204萬2,700元、白米2,412公斤,案家提供社區(志願)服務累計達64小時。自開辦迄今累計服務1萬7,223戶,投入食物券金額計3,536萬3,690元、白米4萬9,483.9公斤,案家提供社區(志願)服務累計達1萬5,647小時。
(六)非營利組織-社福團體知能培力訓練
為強化本市社福團體資訊科技運用能力,並將其運用於方案企劃執行、公益行銷與募款等,截至105年6月底,辦理「非營利組織資訊科技運用-讓NPO夥伴工作更給力」初階課程及進階課程,計1場次、600人次參與。
九、志願服務
(一)輔導本局及附屬單位志工團隊,推展社會福利服務工作
1.本局及各附屬單位均成立志工團隊,運用1,324名志工協助本局各單位提供人民團體、兒童、老人、身心障礙、婦女、青少年、弱勢家庭等相關服務。
2.本局所屬14隊志工團隊,105年1-6月共召開志工幹部會議及全體志工督導會議12次。為提昇志工服務知能,辦理5場次志工在職訓練,1-6月志工服務總時數達20萬5,760小時。
(二)輔導民間志工團隊推展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
1.輔導本市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運用團隊參加衛生福利部祥和計畫團隊,截至105年6月底計有450隊社會福利類志工團隊依法核備運作,合計2萬6,882名志工參與服務,服務時數計252萬8,142小時。另核發所屬新加入志工社字類志願服務紀錄冊,105年1-6月計核發628冊。
2.召開本市105年度第1次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聯繫會報,運用單位計105個、200人次參與。
3.本市105年度志工意外團體保險採用衛生福利部委由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之「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保險內容為志工執勤及往返執勤路途期間之死亡或殘障及醫療保障,保額為300萬元,及3萬元醫療險與2,000元住院日額。本局並補助依法完成核備加入統一投保之民間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其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及前一年度於本市服務滿100小時且持續服務之志工,服勤期間之意外險保費每人40元。
(三)辦理本市志願服務推展業務
1.委託民間團體經營管理「志願服務資源中心」,辦理志願服務基礎及社會福利類特殊訓練、成長進修研習,規劃及辦理志工文史資料蒐集及展示、提供本市志願服務推展相關諮詢服務,建置及管理高雄市志願服務專屬網站,發行高雄市志願服務電子報,及辦理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輔導團等各項工作,105年1-6月共計服務138萬628人次。
2.補助本市4家民間團體辦理志願服務基礎及社會福利類特殊訓練、志工成長及志工督導效能提昇等教育訓練課程,105年1-6月計辦理11場、1,100人次參加。
3.105年1-6月輔導4個民間團體申請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志願服務各項教育訓練,計獲補助7案、23萬2,000元。
4.為協助本市志願服務團隊登錄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105年1-6月辦理全國志願服務資訊系統整合研習訓練計4梯次、80人參與。
5.105年1-6月發放志願服務榮譽卡計2,803張。
十、社區發展
本市社區發展工作係依據衛生福利部訂頒「社區發展工作綱要」規定推動,輔導本市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計845個健全會務運作,推展社區發展工作,鼓勵社區發展協會運用及結合社會資源,據以推動社區各項服務。重要措施如下:
(一)輔導社區發展業務
1.輔導社區發展深耕培力
(1)推動社區願景培力中心
透過社區願景培力中心,持續發展社區協力陪伴,逐步建構社區輔導機制,以活化社區組織的運作,帶動社區均衡發展,藉此縮短城鄉差距,並以社區的社造經驗成熟度、組織能力及永續經營願景進行分階輔導,105年1-6月執行方案及成效如下:
A.辦理區公所培力:為強化區公所在地社區發展工作知能,辦理區公所培力課程,並協助梓官區、仁武區、大樹區、岡山區、大寮區、苓雅區、阿蓮區、湖內區、旗山區及燕巢區等10個區公所建立社區協力機制,並發展區域聯盟方案。
B.社區組織陪伴與培力:
(a)辦理社區福利需求及在地資源調查:為協助社區系統性的了解福利需求與在地資源,進一步規劃未來發展方向,提供居民需要的服務,辦理「社區福利需求及在地資源調查」系列課程,共120人參加。
(b)辦理社區技能學堂:為協助社區健全社區發展相關知能,善用及連結在地資源,啟發社區朝社會福利服務、生態教育、女性培力等多面向發展,分別於湖內區、旗山區、美濃區、大寮區及鳳山區辦理「社區技能學堂」系列課程,約計400人參加。
(c)辦理社區視聽室系列課程:為讓民眾更加了解及重視社區多元議題,以「青年返鄉」、「社區創業」及「多元族群發聲」為主題,邀請相關實務工作者分享,激發社區重新思考對於社區發展的方向及創新,約計300人參加。
(d)辦理社區宅配通:為協助萌芽型社區建立社區發展基本觀念及促進居民公共參與意識,邀請社區實務工作者至社區分享及經驗交流,並分區辦理,約計600人參加。
C.在地多元師資培力及社區經驗協力:
(a)集結在地資深社區照顧人才,成立「在欉紅」師資團隊,並於各社區辦理培力課程及經驗分享,截至105年6月底共進行95場課程,帶動在地活力,並促發萌芽型社區辦理社會福利服務方案。
(b)持續培力師資團隊能力並邀集多元福利類別之在地照顧人才加入,辦理多元福利照顧師資培力進階課程,約計160人參加,並有旗山區糖廠社區、梓官區梓義社區、梓官區梓平社區、林園區林內社區、大寮區義仁社區、大社區中里林仔邊社區、大社區神農社區、鳳山區205社區、大樹區久堂社區、橋頭區新庄社區、楠梓區吉川社區、湖內區逸賢社區等12個社區受惠。
(2)社區培力及輔導
A.培力社區辦理社福據點:積極培力並輔導社區發展協會開辦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截至105年6月底已輔導左營區新吉庄社區、大寮區會結社區、大寮區溪寮社區、大寮區上寮社區、永安區新港社區、梓官區大舍社區等6個社區完成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開辦,另持續培力楠梓區秀昌社區、楠梓區新惠豐社區、梓官區梓義社區,阿蓮區石安社區、阿蓮區崙港社區、仁武區澄觀社區、田寮區鹿埔社區、甲仙區寶隆社區、美濃區南興社區、旗山區糖廠社區、旗山區勝湖社區、旗山區中洲社區、鳳山區幸福海洋社區等13個社區,增強社區能量,鼓勵推動社會福利服務方案。
B.輔導社區辦理多元社福方案:輔導社區依在地需求辦理多元社會福利服務方案。輔導楠梓區翠屏社區開辦身障福利服務方案;三民區安泰社區辦理街友關懷服務;協助左營區自由社區結合本局新住民服務據點辦理常態性新住民福利服務;輔導大寮區中庄社區辦理青少年志工培力方案。
C.推動區域發展方案:輔導大寮區申請衛生福利部「福利化社區旗艦型計畫」,業獲得補助78萬元,並輔導本市岡山區公所辦理「高雄市岡山區公所社區福利照顧人員培力計晝」、湖內區公所辦理「社區發展人力培植研習」、大樹區公所辦理「大樹區在地耕耘長輩服務計畫」、燕巢區公所辦理「社區協力結盟互助計畫」及旗山區公所辦理「社區發展人力培植工作坊」等5區發展區域聯合方案,以建立社區協力機制。
D.社區考核輔導:辦理本市社區發展工作考核,共有旗山區糖廠社區、旗山區中洲社區、旗山區圓富社區、旗山區南新社區、六龜區荖濃社區、大寮區中興社區、大寮區後庄社區、三民區安東社區、三民區安泰社區、梓官區大舍社區、楠梓區新加昌社區、前鎮區路中廟社區等12個社區參評。
(3)社區人力培育
A.運用專職人力推動社區發展:運用本市「御風而起-社工專業人力申請計畫」,輔導六龜區寶來人文協會辦理「1+1=一群人-偏鄉社區照顧人力培育及在地互助計畫」、大寮區中興社區辦理「105年度大寮區弱勢家庭社區照顧推展計畫」、財團法人聖功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辦理「社區共工‧結伴同行─區域層級社區培力暨服務協力計畫」及三民區安泰社區辦理「愛‧連線-楠三梓陀營‧城鄉共伴行」,透過專職社工人力推動社區發展,落實福利社區化。
B.社區團隊培植:協助三民區八譽社區、彌陀區舊港社區、旗山區勝湖社區、楠梓區秀昌社區、鳳山區幸福海洋社區及大寮區溪寮社區等6個社區組成祥和志工隊,俾利推動社區服務工作。
(4)偏區基層組織社工專業人力養成培育:
賡續推動偏區基層組織社工專業人力養成培育計畫,培育儲備在地及基層社工專業人才,共開設完成38學分,培育本市從事社區照顧工作且有實際方案操作經驗之工作者計28名。
2.社區發展業務研討暨社區資源連結
為持續強化社區業務橫向連結,辦理105年第1次社區業務聯繫會報,討論105年預定結合社區發展協會辦理之方案及計畫,共同協力推展社區發展工作。
(二)推動社會福利社區化
鼓勵社區發展協會針對社區弱勢族群需求,推動社區照顧及福利社區化服務,成效如下:
1.輔導本市社區發展協會申請辦理老人、身心障礙者、兒童及少年等369件社區福利活動案,共補助459萬8,020元。
2.輔導本市社區發展協會申請衛生福利部辦理社區刊物、民俗技藝團隊、成長學習活動等社區福利活動案,獲補助49萬元。
3.輔導1個社區發展協會申請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旗艦型計畫,獲補助78萬元。
十一、人民團體
本市依據人民團體法等相關法令推動各項人民團體輔導工作,協助各類人民團體會務健全發展。
(一)輔導人民團體依法設立
為因應多元化社會,受理市民申請籌組各類團體,輔導新團體依規定進行籌組事宜,完成設立相關工作,截至105年6月底止本市計有5,010個人民團體。
(二)輔導人民團體會務健全發展
105年1-6月人民團體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及其他相關活動計1,461場次,透過派員列席、電話輔導、函文等多元方式,了解會務狀況、問題及需求,適時予以輔導及協助。
(三)辦理人民團體會務人員研習
105年4月22日至6月30日辦理「人民團體會務人員研習」計3場次,加強本市立案社團會務人員文書能力、社團檔案管理、會務及財務運作之了解,熟悉相關法令規定,並健全社團發展。
十二、其他
(一)合作行政
1.輔導合作社社務健全
(1)輔導民眾依規定進行合作社籌組事宜,並完成設立。105年1-6月計輔導成立2個合作社。
(2)本市所轄合作社截至105年6月底止計有198個合作社,輔導協助合作社依照規定召開會議,並落實財務管理。
2.辦理合作社考核
配合內政部於105年4月完成合作社暨實務人員104年度考核作業,協助合作社依其設立目的推展。
3.召開原住民合作社輔導小組
為整合原住民合作社各相關主管機關資源,以有效協助原住民合作社營運發展,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0條規定設置高雄市政府原住民合作社輔導小組,1年召開2次會議。105年上半年業於105年6月21日召開完畢。
(二)社福基金會輔導
1.辦理社福基金會專業知能研習
為增進社福基金會會務人員會務、稅務及財務之專業知能,舉辦社福基金會研習,計約70人參加,藉此提升基金會發展能力,並以巡迴輔導方式協助社福基金會會務及財務健全發展。
2.輔導社福基金會召開會議完成年度計畫及報告
輔導本市79個社福基金會定期召開董事會議,完成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資料、年度業務執行報告及決算相關資料。
(三)推動人權城市
1.設置人權委員會,由本府民政局、教育局、社會局、勞工局、法制局、新聞局、原住民事務委員會等局處組成,提供本府各機關進行重大人權議題之調查、評估與規劃方向之諮詢、研究各國城市人權保障制度及推動國際人權組織合作交流、研議人權教育政策及宣導人權保障觀念。第4屆第1次人權委員會議於105年5月27日召開完畢。
2.105年2月27日至28日會同民政局及文化局辦理二二八事件69週年紀念人權交流活動,邀請韓國「國家人權委員會」第四任委員長安京煥(現為首爾國立大學法律系名譽教授)、韓國「東學農民革命紀念財團」理事長金大坤(曾任國務總理秘書長)及韓國祥明大學歷史系教授朱鎮五,共同參與本市二二八事件69週年系列活動,分享並交流兩市人權推展經驗。
3.105年3月4日促成歐盟執委會司法總署法務政策官葉妮卡、英國諾丁罕大學教授施密特及德國柏林邦法務部矯正刑法司司長邁能等3位歐盟人權法制專家進行交流。
(四)公益勸募
1.核可公益勸募申請案
105年1-6月核可勸募計有39案,截至105年6月30日止勸募活動執行完竣結案備查共計10案,尚有29案執行中。
2.輔導團體運用公益勸募系統
輔導勸募團體登錄衛生福利部公益勸募系統線上申請勸募活動,減少公文往返時間,提升時效。
伍、未來努力方向
一、佈建多層級且綿密服務網絡,紓緩家庭照顧壓力,開創高齡友善社會
(一)持續推動區區有日照(托)服務
105年底前將於新興、岡山、三民、茄萣、梓官、橋頭等區設立日間照顧中心,及於多區提供日間托老服務,以達成一區一日照(托)之目標,讓長輩白天至服務據點獲得專業性及可近性的服務,充實長輩生活及延緩退化程度,也讓家屬安心及有喘息的機會。
(二)配合中央106年長照2.0,建立社區整體照顧模式
為深化我國長期照顧服務之深度與廣度,中央推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版,並於105年10月試辦社區整體照顧A-B-C模式,本局將配合中央政策,輔導民間團體認識長照十年計畫2.0,並持續盤點社區資源,充實社區服務能量,配合中央辦理各種創新服務,如小規模多機能服務、失智老人團體家屋等,以提供更多元、普及、可近之長照服務。
(三)佈建本市五座區域型長青中心
為提供老人多元及連續性的服務,增強老人服務據點功能,從僅提供單一文康休閒活動至多元福利服務,並擔綱區域整合服務之樞紐,發揮協調與整合的角色,由本市前鎮區、左營區、鳳山區、美濃區、阿蓮區各
擇1座老人活動中心輔導成為區域型長青中心。透過
五座區域型長青中心設置,強化各老人活動據點功能,整合資源提供近便性服務輸送管道,落實「在地老化」政策理念,積極開發健康長輩增進社會參與及健康促進服務方案。
(四)提升長期照顧服務能量
因應106年長期照顧服務法實行,內容涵括服務項目增加、人員與機構管理等,後續仍有相關子法等與多項配套措施尚待立法,現仍依長照十年計畫提供長照服務,保障民眾權益。另為因應長照需求,市府刻佈建綿密長照服務據點、預估所需經費及爭取中央補助,並培訓充足長照人力以回應市民長照需求。
(五)擴增富民長青中心功能,推動祖孫共樂
因應高齡社會人口快速老化之挑戰,本局將強化富民長青中心1樓健康促進服務功能,滿足高齡者對健康照顧、長期照顧、生活支持網絡、長青人力運用、運動休閒等多元需求,延緩長輩進入失能時間。另考量富民長青中心為重要社會福利推動據點,中心2樓朝「祖孫共樂」方向規劃,並運用該空間設置老人文康活動空間、育兒資源中心,除協助老人活躍老化,更鼓勵祖孫經由互動與互惠的代間學習,增進世代情感凝聚,篤實老年與幼兒照顧,營造共同學習與互相照顧的活動場域。
(六)推動失智症長者及其家屬社區整合服務
建構本市失智症長者及其家屬社區整合服務模式,期能讓本市主要失智症服務團體透過定期聯繫會議、社區宣導合作、就診流程制定等,將早期篩檢失智症個案、追蹤就診、社福資源提供等各環節,中間不斷鏈,使失智症長者及家屬獲得完整的服務。
二、加強托育服務,減輕家長育兒負擔
(一)籌設公私協力平價托嬰中心及育兒資源中心
為建構友善育兒環境,支持家庭生養,結合現有社會福利據點、學校、活動中心及其他公有房舍等低度運用空間,規劃設置公共托嬰中心及育兒資源中心,以公私協力方式,提供平價及優質嬰幼兒托育服務,並提供托育服務諮詢、幼兒照顧諮詢、托育人員教育訓練、兒童玩具圖書室、臨托服務及親職教育活動等。截至105年6月底止,已設置16處公共托嬰中心及16處育兒資源中心,另於105年7月完成設置楠梓公共托嬰中心及育兒資源中心,未來將於美濃區及左營區增設育兒資源中心。
(二)宣導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制
因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自103年12月1日起全面實施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制,從事居家式托育服務者(托育人員),收費照顧3親等以外幼兒,應依規定向本局辦理登記並納入管理,為使現職托育人員及一般民眾瞭解「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制」,賡續加強宣導新制並擴大辦理托育人員訓練,輔導參訓成為合格托育人員,落實執行登記人員輔導管理,辦理托育人員在職訓練、查核托育環境符合安全標準、定期訪視受托情形,另提供育兒家庭相關諮詢服務及親職教育講座,使家長放心托育安心就業。
(三)提昇0-未滿3歲發展遲緩兒童通報率
規劃結合衛生局、教育局加強辦理各區衛生所及幼兒園發展遲緩兒童社區篩檢及通報宣導,並加強結合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托嬰中心定期辦理篩檢;另針對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托嬰中心工作人員辦理在職訓練以提昇0-未滿3歲發展遲緩兒童通報率。
(四)賡續推動兒童居家安全宣導
於各育兒資源中心設置兒童居家安全檢測站,並印製居家安全宣導海報及兒童居家環境安全檢核表廣發本市各社福中心、區公所、育兒資源中心及公私立幼兒園等,提醒兒童照顧者檢視居家環境,保障兒童居家安全。未來更規劃辦理以兒童安全為主題之相關活動,進行多元管道宣導兒童安全;並結合公寓大廈管理人、保全人員、里長、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為對象招募社區兒童安全守護大使,藉以提升各層面兒童安全知能,落實兒童安全防治工作,建構友善育兒環境。
三、增設服務據點,提供身心障礙者、新住民及弱勢家庭近便性服務
(一)持續增設身心障礙服務機構據點
1.配合本市身心障礙機構式服務資源5年建置計畫,積極尋覓合適場地空間並結合民間團體於本市設立身心障礙住宿型機構。
2.提供機構式照顧以外之家庭化、社區化之生活多元選擇,均衡市區及偏鄉地區資源分布,辦理「身心障礙者社區式照顧服務支持計畫」,積極以政策性培力本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團體或公益法人,於本市身障資源不足或未有身障機構或據點設置之偏鄉地區辦理身心障礙社區式照顧服務據點,105年下半年預計增設2處服務據點。
3.擴大本局無障礙之家服務能量及活化既有空間運用,規劃增設身心障礙專業資源分享與諮詢站、身心障礙居家生活體驗空間等設施,以提昇民眾對身心障礙及相關福利資源之認識。
(二)賡續結合民間團體增設單親及弱勢家庭服務據點
持續結合社會住宅規劃設置單親及弱勢家庭短期居住據點,提供多元服務。
四、持續推動積極性社會福利
(一)持續結合民間團體共同推動性別平等
105年結合民間團體共同推動CEDAW社區宣導計畫,教導社區居民瞭解CEDAW公約內涵,鼓勵在地婦女投入公共服務行列,建構性別友善生活環境。
(二)推動未成年父母整合性服務機制
針對生產留養之未成年父母,增進其親職育兒及自立生活之能力,協助連結相關專業服務資源,如公衛護士、社區保母、托嬰中心、月子餐及副食品等,並加強追蹤訪視其子女受照顧情形,降低發生兒虐之風險,以達到資源整合及服務之延續性。
(三)辦理街友就業自立創新方案
結合民間團體力量與社會資源,辦理街友就業自立生活創新方案,提供街友求職期間相關生活津貼及穩定就業獎勵金,另邀請民間就業輔導團體辦理園藝、推拿及製作防蚊液等多項簡易就業輔導課程,以協助有工作意願,但其能力尚不足以進入職場之街友,培養街友就業興趣及技能,以增加未來就業機會。
(四)建置QR Code災害管理系統發放撤離安置識別卡
為強化災害期間的撤離安置工作,主動建置QR Code災害管理系統,針對設籍於本市六龜區、甲仙區、杉林區、桃源區、茂林區及那瑪夏區之市民,每人均發放1張撤離安置識別卡,該卡為運用QR Code辦識技術製作的卡片,可透過手機APP軟體在災害期間即時進行身分辨識並轉介後續各項災害救助申請作業。
(五)增設實物銀行物資發放點
持續結合社福團體於各區設置物資發放站,以就近針對弱勢民眾提供服務,並持續增設物資發放站及分行據點至55處。
(六)推動懷孕婦女友善城市計畫
賡續推動「坐月子到宅服務」,提供產婦媽媽另一種經濟實惠又安全之選擇;提升2處「坐月子到宅服務員媒合平台」功能,增加辦理坐月子到宅服務員培訓課程場次,讓投入此照顧服務產業者可兼顧家庭與就業,亦提升本方案服務效能,並運用多元宣導管道,建立服務口碑,受惠新生兒家庭。
(七)加強社區永續發展能量
為增進社區發展工作永續發展,辦理本市社區發展工作考核,藉以輔導社區推動多元社會福利服務,強化在地自主能量,提升社區居民生活質量。
五、氣爆災後復原重建
(一)賡續提供氣爆受傷民眾後續照顧,含重傷者生活重建服務、受傷民眾及家屬之照顧服務(如居家生活照顧、看護費用、居家復健、喘息服務等),並由社工員提供關懷訪視、電話問安等服務,另針對燒傷者提供社會重建服務(復健服務、壓力衣服務、燒傷居家照顧、提供心理諮詢及辦理方案活動),另針對重傷者現階段需求,依實際情形評估後,已研訂「高雄市八一石化氣爆事件傷者生活支持補充計畫」及「高雄市石化氣爆傷者精神慰問金計畫」並將持續積極推動,並於5年後(預定108年12月)視實際情況評估,研訂後續照顧計畫。
(二)依「高雄市政府八一石化氣爆事件民間捐款專戶設置管理及運用作業要點」,由專戶管理會定期召開會議,妥善管理捐款之運用,持續推動災區各項災後重建工作,並定期公開徵信於本局網站。
陸、結語
本局不遺餘力的推動福利服務,下半年預為規劃的重點包含於各區均設置有日照(日托)據點,配合中央長照2.0政策,建立社區整體照顧模式,佈建5座區域型長青中心,提升長期照顧服務能量、推動失智症長者及其家屬社區整合服務。增設楠梓區公共托嬰中心及3處育兒資源中心、持續推動兒童居家安全宣導。增加2處身心障礙者服務據點及實物銀行物資發放點。結合民間團體推動性別平等、推動未成年父母整合性服務機制、辦理街友就業自立創新方案及建置QR Code災害管理系統發放撤離安置識別卡。
未來本局全體同仁仍將秉持專業服務的熱忱,用心傾聽民眾的聲音,努力讓高雄市成為市民朋友「願生、樂養、宜居、安老」的好所在。
以上報告,尚祈
各位議員女士、先生繼續惠予指教與支持。最後敬祝健康快樂、大會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