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會第2屆第3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執行情形報告表 | |||||
提案 | 陳議員信瑜 | 類號 | 教育類第073號 | 主辦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
| 建請強化校園安全的警示機制,建構安心上學的環境。 | ||||
審查 |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 ||||
大會 |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 ||||
執 行 情 形 | 一、本府教育局每學年度依教育部「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策頒本市「維護校園安全工作實施計畫」,協助各級學校依各校特性及校安重點擬定執行計畫,方向包含安全狀況掌握、教育與宣導、藥物濫用個案清查與篩檢、關懷與輔導等作為,以維校園安全。 二、每學年度於校長會議等相關時機,宣導應強化執行維護校園安全事項,工作重點如下: (一)開學2週內實施「校園環境空間安全檢測」,完成清查校園內及校園周邊危安熱點。 (二)開學後1個月內,依據「校園環境安全檢測表」檢測結果與轄區警分局(派出所)完成「維護校園安全支援協定書」協調與修訂,以學生霸凌恐嚇勒贖、集體鬥毆打架、吸毒行為、中輟生協尋,校外不良分子入侵校園破壞、騷擾、偷竊、販毒事件及幫派侵入校園發展組織暨其他兒童與少年保護事件等問題,為派員支援任務範圍。 (三)校園內視需求設置巡邏箱,協請警察、社區巡守隊協助校園安全巡查。 (四)請各校依學校特性調整校園開放時間,訂定學生非上課期間到校管理措施,並協調志工及教師共同支援管理,同時協調警方不定時於非上課期間入校巡邏,有效降低發生重大校安事件機會。 (五)為防範重大校安事件發生,各級學校每學期至少辦理乙次「重大校安事件-人為災害」應變處置演練,以維護校園及師生安全。 三、為強化校園各項防毒工作,現階段結合有關單位資源,共同維護及協助學生遠離毒品危害,分述如下: (一)警政聯繫平台:針對警方查獲學生召開聯繫會報,配合治安熱點加強查察並即時採取輔導作為,以降低、扼止學生藥物濫用之機率,104 年提供市警局學生施用毒品情資計14 件,成功查獲毒品上源68 人。 (二)高關懷個案課輔工作:賡續結合少輔會「點亮家中溫暖燈」課後教育輔導,避免少年於學校下課後遊蕩在外,衍生吸毒觸法情事發生,以機先防止其偏差行為,有效防制在外犯罪、衍生校安問題之前端預防作為。 (三)非鴉片戒治計畫:結合衛生局「非鴉片類藥癮者成癮治療費用補助計畫」,提供藥癮學生醫療服務,以增加未成年學子拒絕成癮物質能力,矯正藥物濫用偏差行為,使其得以復歸正常校園生活與學習。 (四)中斷個案追蹤輔導:在學兒少由本局實施春暉輔導,若因故失學則轉介至社會局關懷輔導;另針對「持有、販賣、轉讓或疑似施用毒品(非施用毒品個案)」則轉介少年輔導委員會提供關懷輔導服務,建置零缺口之輔導服務網。 (五)強化親職教育:結合社會局「高雄市兒童少年施用毒品個案之家長親職教育輔導」,建置本市藥物濫用兒少之家長親職教育輔導,以提升家長親職教養功能,共同陪伴兒少遠離毒品誘惑。 四、為防範外人入侵校園,強化校園管理及保障學生安全,本府教育局以現有校園安全機制為基礎,研議多項校園安全作為,並持續請學校落實推動,以確保師生在校安全,各項作為概述如下: (一)持續協助學校建置警監設備。 (二)落實門禁管制:教職員工、志工配戴識別證。 (三)強化安全觀念:教導學生發現無識別證人員,提高警覺並報告師長,在校活動如要至偏僻地點應結伴而行。 (四)落實課間巡邏,集中管理早到、離退學生,加強確認接送者是否為家長或熟識之人員。 (五)維護課後安全:協調導護志工及轄內社區巡守隊執勤銜接。 (六)強化校園保全:加強學生「上學前」及「放學後」巡守工作。 (七)調整開放校園空間:方便安全管理為原則。 (八)掌握假日活動,學生非上課期間到校需有管理措施,並搭配志工及教師共同支援管理。 (九)結盟愛心商家。 (十)持續強化跨局處合作,除簽訂協定書外,協調警政單位於非上課期不定期入校巡邏,並配合實施護童專案。 五、為防範重大校安事件發生,本府教育局均要求各級學校(含幼兒園)依地理及人文環境特性,事先研擬演練計畫、任務編組、處置流程及演練狀況,每學期至少辦理乙次「重大校安事件-人為災害」應變處置演練,並依「重大緊急校安事件處理流程」及「各級學校重大緊急校安事件處理流程圖」落實各項通傳及處置程序;平時利用集會或法治研習,強化教職員工生危機意識,並邀請警政單位到校宣導,以使教職員工生安全及危機知能向下扎根。 六、本府教育局亦於105年4月29日起辦理9場次校園安全座談會,要求校長務必落實校園安全,並不定期至各校抽測校園安全實務工作執行狀況,重點置於門禁管制及外人入侵,4月中迄今已抽測196校。 七、為提升轄屬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強度,本府教育局已向教育部爭取補助,104年已獲撥420萬元,國民中、小學計4所學校建置高階功能型虛擬圍牆,另外補助16校改善強化其監視系統;105年將獲撥至少2300餘萬,持續補助國中39校、國小122校,協助其加強監視系統、緊急按鈕、照明設備、鐵捲門、電子圍籬、虛擬圍牆等校園安全設施,後續將評估電子圍籬、虛擬圍牆等功效及可行性,以利後續向教育部爭取相關經費,並持續協助學校建置。 | ||||
復文 | 105年7月4日高市府教軍字第1050346730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