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人民團體
籌備工作參考範例
高 雄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110年1月
網址:https://socbu.kcg.gov.tw/
最新手冊內容及各式表格下載路徑: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首頁→便民服務(上列)→下載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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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PS:籌備期間發文:應於會名後方加註「籌備會」字樣,同意籌組後6個月內應完成立案。
二、籌備會相關資料
開會通知單(參考範例)
高雄市(團體名稱)籌備會開會通知單
地址:
傳真:
聯絡人:
電話:
受文者: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年月日
發文字號:高市○○籌字第△△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
開會事由:召開發起人暨籌備會議。
開會時間:年月日(星期)午時分。
開會地點:(本市區路街巷弄號樓之)
主持人:
連絡人及電話:
出席人員:
列席人員:
備 註:預定會議時間小時。
正 本:發起人、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副 本:本會留存
印
發起人代表:
附註(參閱後請刪除):
ㄧ、建議至少於7日前通知應出席人員及主管機關。
二、籌備期間請刻製籌備會會戳(方形戳或圓形戳),團體名稱應加「籌備會」。
三、發文日期請依送寄送日填寫。
四、發文字號「非」本局核准籌組公文文號。編寫方式例如「高市○○籌字第△△號」,○○為社團名稱摘錄2-3字,△△為阿拉伯數字依序編號;籌備會期間發文字號加註「籌」,成立大會後則刪除「籌」。
高雄市(團體名稱)籌備會函
地址:
傳真:
聯絡人:
電話:
受文者: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年月日
發文字號:高市○○籌字第△△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如說明
主旨:檢送發起人暨籌備會議紀錄,請 查照。
說明:檢附資料(各1份)如下:
籌備會會議紀錄(含簽到表影本)
成立大會議程
籌備工作及籌備期間經費收支報告表
章程草案
會員名冊
○○年度工作計畫表
○○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理、監事選票格式
正 本:發起人、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副 本:本會留存
印
附註(參閱後請刪除):
一、本會議紀錄得於會後分送應出席人員及主管機關。
二、發文日期請依送寄送日填寫。
高雄市籌備會發起人暨籌備會議紀錄
時間:年月日(星期)午時分
地點:
出席人員:計人(應出席人,實到人,委託人,請假人,缺席人,詳如簽到簿)
(一)會議開始(發起人代表擔任臨時主席)。
(二)推選主席。
(三)主席致詞。
(四)來賓致詞。
(五)報告事項。
(六)發起人會議討論提案。
1.案由:推選籌備委員,組織籌備會案。
說明:由發起人互推選籌備委員3人以上,負責辦理籌備事宜。
決議:
2.案由:推選籌備會主任委員案。
說明:由籌備委員互推1人為主任委員,負責召集會議,對外行文等事項。
決議:
(七)籌備會議討論提案(由主任委員主持,籌備委員出席人數應過半數。)
(非籌備委員屬列席性質,得先行離席):
1.案由:審查章程草案。
說明:章程草案須由籌備會議審查後提大會通過。
決議:
2.案由:決定籌備期間連絡地址及工作人員案。
說明:籌備期間擬擇定適當處所作為辦公及通訊聯絡使用,並聘請專任或義務工作人員(如執行秘書、會計、秘書等),處理日常事務。
決議:
3.案由:審定會員名冊案(附件一)。
說明:審定會員(會員代表)資格,以確定成立大會應出席人數。
決議:
4.案由:確定成立大會召開日期、地點、並擬訂成立大會手冊內容及討論案。
說明:成立大會手冊內容目錄如下
(1)大會議程。
(2)籌備工作及籌備期間經費收支報告(附報告表)。
(3)章程草案。
(4)年度工作計畫。
(5)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6)會員名冊。
(7)其他:得視需要列入,如發起人名單、籌備委員名單、籌備會工作人員名單、成立大會工作人員分工表、成立大會議事規則等。
決議:
5.案由: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及○○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附件二)。
說明:擬訂後提成立大會審議。
決議:
6.案由:決定理監事選票格式案。
說明:理監事選票格式請參考附表一、二、三(參考範例),擇一使用。
(建議理事、監事選票採不同顏色印製)
決議:
7.案由:決定成立大會工作分工案。
說明:成立大會工作得設總務組、議事組、選務組、報到組、接待組、秩序組、新聞組等各組,各組置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
決議: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註:籌備期間收取之經費應先開立臨時收據,待完成立案登記後,掣製正式收據交給繳費者。
(團體名稱)會員名冊 年 月 日
會員編號姓名 | 姓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日 | 戶籍(工作)地址 | 電話 | 會員別 | 備註(是否停權/具選舉權) |
合計 人 |
附註:本範例所列欄位皆為會員名冊必備欄位,其餘會員資料可依實際需求增列。
高雄市(團體名稱)第○屆(理、監事)選舉票 | ||||||||
編號 | 圈選 | 候選人 | 編號 | 圈選 | 候選人 | 編號 | 圈選 | 候選人 |
李○明 | 郭○滿 | 陳○國 | ||||||
王○文 | 林○珠 | 周○強 | ||||||
張○英 | 白○珊 | 潘○家 | ||||||
潘○婷 | 黃○峰 | 張○霖 | ||||||
周○銘 | 陳○婉 | 王○慶 | ||||||
陳○宜 | 周○惠 | 李○發 | ||||||
黃○菁 | 潘○瑞 | 郭○榮 | ||||||
白○強 | 張○美 | 林○儀 | ||||||
林○同 | 王○樂 | 白○金 | ||||||
郭○維 | 李○山 | 黃○新 | ||||||
推派 監選人 (蓋籌備會戳) ( 簽章) 中華民國 ○ 年 ○ 月 ○ 日 說明:一、本格式參考範例係將全體被選舉人姓名印入選舉票(請依人數增減欄數,本範例為30人)。 二、將應選名額、圈選方式等事項印入選舉票中。採無記名連記法者於圈選時不得超過應選出名額,惟如經出席會議人數三分之一以上同意採用無記名限制連記法,其圈選額數為應選出名額之二分之一以內。圈選方式,係在圈選欄打「○」之記號。 三、許可設立中之團體蓋用籌備會戳記及由召集人簽章;立案後改用圖記及監事會推派監事。 |
高雄市(團體名稱)第○屆(理、監事)選舉票 |
填 選 候 選 人 |
推派 監選人 (蓋籌備會戳) ( 簽章) 中華民國 ○ 年 ○ 月 ○ 日 說明:一、本格式參考範例係選舉人自行填寫被選舉人姓名,於應選出名額為9人時適用之。如在9人以上(下)時,可依人數增(減)欄數。 二、將填選名額、方式等事項印入選舉票中。採無記名連記法者於填寫時不得超過應選名額(本範例連記名額為9人以內),惟如經出席會議人數三分之一以上同意得採用限制連記法,其限制連記額數為應選出名額之二分之一以內(本範例限制連記名額為4人以內)。填選方式係在填選候選人欄填上候選人姓名。 三、許可設立中之團體蓋用籌備會戳記及由召集人簽章;立案後改用圖記及監事會推派監事。 |
高雄市(團體名稱)第○屆(理、監事)選舉票 | |||
編號 | 圈選 | 候選人 | 填 選 候 選 人 |
1 | 李○明 | ||
2 | 王○文 | ||
3 | 張○英 | ||
4 | 潘○婷 | ||
5 | 周○銘 | ||
6 | 陳○宜 | ||
7 | 黃○菁 | ||
8 | 白○強 | ||
9 | 林○同 | ||
推派 監選人 (蓋籌備會戳) ( 簽章) 中華民國 ○ 年 ○ 月 ○ 日 說明:一、本格式參考範例於應選出名額為9人時適用之。如在9人以上(下)時,可依人數增(減)欄數。 二、本格式係將候選人參考名單(本範例係應選出理(監)事九人)印入選舉票,參考名單應為選出名額之同額以上(本範例參考名單欄數可再增加),並預留與應選出名額同額之空白格位。 三、將圈、填選名額、方式等事項印入選舉票中。採無記名連記法者圈寫時不得超過應選出名額(本範例連記名額為9人以內),惟如經出席會議人數三分之一以上同意得採用限制連記法,其限制連記額數為應選出名額之二分之一以內(本範例限制連記名額為四人以內)。圈、填選方式在圈選欄打「○」之記號,或在填選候選人欄填上候選人姓名。 四、許可設立中之團體蓋用籌備會戳記及由召集人簽章;立案後改用圖記及監事會推派監事。 |
高雄市(團體名稱)籌備會函
地址:
傳真:
聯絡人:
電話:
受文者: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年月日
發文字號:高市○○籌字第△△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成立大會議程1份
開會事由:召開成立大會(第1屆第1次會員大會)。
開會時間:年月日(星期)午時分。
開會地點:(本市區路街巷弄號樓之)
主持人:
連絡人及電話:
出席人員:
列席人員:
備 註:1、預定會議時間小時。2、會員大會選舉理事人、監事人。
正 本:本會會員、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應通知之人或單位)
副 本:本會留存
印
附註(參閱後請刪除):
ㄧ、大會應於15日前通知,並函報主管機關備查。
二、人民團體之理事、監事選出後,應於大會閉會之第七日起至十五日內分別召開理、監事會。
三、發文日期請依送寄送日填寫。
(一)大會開始。
(二)主席就位。
(三)全體肅立。
(四)唱國歌。
(五)向國旗暨國父遺像行三鞠躬禮。【(二)至(五)可省略】
(六)主席致詞。
(七)介紹來賓。
(八)主管機關代表致詞。
(九)來賓致詞。
(十)籌備工作及籌備期間收支報告。
(十一)討論提案:
1、案由:審議章程草案
決議:
2、案由:審議○○年度工作計畫
決議:
3、案由:審議○○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決議:
(十二)臨時動議。
(十三)選舉第一屆理監事。
(十四)散會。
高雄市(團體名稱)籌備會函
地址:
傳真:
聯絡人:
電話:
受文者: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年月日
發文字號:高市○○籌字第△△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理事會、監事會議程1份
開會事由:召開第1屆第1次理事會、監事會議。
開會時間:年月日(星期)午時分。
開會地點:(本市區路街巷弄號樓之)
主持人:
連絡人及電話:
出席人員:
列席人員:
備 註:1、預定會議時間小時。2、選舉理事長、(常務理事)、常務監事。
正 本:本會會員、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應通知之人或單位)
副 本:本會留存
印
附註(參閱後請刪除):
ㄧ、理、監事會應於7日前通知,並函報主管機關備查。
二、常務理事視章程於備註中增刪。
三、發文日期請依送寄送日填寫。
(一)會議開始。
(二)主席致詞。
(三)來賓致詞。
(四)報告事項。
(五)選舉第一屆常務理監事及理事長。(應紀錄當選人姓名及票數)
(六)移交。
(七)第一屆理事長致詞。
(八)討論提案:
1.案由:決定本會會址處所案。
說明:會址處所應取得同意使用證明文件(例如租約、借用同意書等)。
決議:
2.案由:聘任本會總幹事等工作人員案。
說明:選任職員(理事、監事)不得兼任工作人員,且不得聘僱理事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及姻親。
決議:
(九)臨時動議
(十)散會。
高雄市(團體名稱)籌備會函
地址:
傳真:
聯絡人:
電話:
受文者: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年月日
發文字號:高市○○籌字第△△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成立大會及理監事聯席會議程各1份
開會事由:召開成立大會(第1屆第1次會員大會)及第1屆第1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會員大會開會時間:年月日(星期)午時分。
開會地點:(本市區路街巷弄號樓之)
理監事聯席會開會時間:年月日(星期)午時分。
開會地點:(本市區路街巷弄號樓之)
主持人:
連絡人及電話:
出席人員:
列席人員:
備 註:1、預定會議時間小時。2、會員大會選舉理事人、監事人。
3、大會結束後召開理監事聯席會議選舉理事長、(常務理事)、常務監事。
正 本:本會會員、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應通知之人或單位)
副 本:本會留存
印
附註(參閱後請刪除):
ㄧ、大會應於15日前通知,並函報主管機關備查。
二、成立大會與第一次理事會、監事會得同一天舉行(惟應先召開會員大會,再召開理監事聯席會
議),須會員大會開會通知時一併通知。
三、常務理事視章程於備註中增刪。
四、發文日期請依送寄送日填寫。
高雄市(團體名稱)會函
地址:
傳真:
聯絡人:
電話:
受文者: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年月日
發文字號:高市○○字第△△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如說明
主旨:檢具本會成立有關資料,敬請准予立案,發給立案證書,請鑑核。
說明:檢附資料如下:
一、第1屆第1次會員大會紀錄(附簽到表影本)2份
二、第1屆第1次理事、監事會紀錄(附簽到表影本)2份
三、大會手冊(含籌備會期間經費報告表、○○年度計畫、○○年度預算表、章程草案、會員名冊)2份
四、人民團體組織概況表一式2份
五、章程一式2份(首頁請蓋用協會圖記)
六、圖記啟用暨印鑑證明書一式4份
七、會址使用同意書(含房屋稅單或租賃契約影本)一式2份
八、理事長當選證書申請表2份
正 本: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副 本:本會留存
印
理事長:
附註(參閱後請刪除):
一、會議紀應於閉會後30日內函報主管機關備查。
二、同意籌組後應於6個月內完成立案登記。
三、公文應以理事長名義發文,蓋圖記或理事長條戳章,以正本送社會局。
四、發文日期請依實際寄送日填寫。
五、發文字號「非」本局核准籌組公文文號。編寫方式例如「高市○○籌字第△△號」,○○為社團名稱摘錄2-3字,△△為阿拉伯數字依序編號;籌備會期間發文字號加註「籌」,成立大會後則刪除「籌」。
(本表請於文件寄出前自行檢核,免送局備查。)
◎成立大會及會員(代表)大會紀錄、理監事會會議紀錄於會後30日內函報社會局備查。
檢核欄位 | 項目 | 備註 |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 ◎公文 1.團體名稱 2.發文日期及文號 3.連絡人、聯絡電話 4.理事長或代表人署名且蓋印 5.協會圖記 | 公文不得以影本寄送 |
□是□否 □是□否 □是□否 | 一、會員大會會議紀錄(含出席人員簽到影本)2份
| |
□是□否 □是□否 □是□否 | 二、理、監事會議紀錄(含出席人員簽到影本)2份 1.選舉事項:監票員、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 2.選舉結果需將當選理、監事得票票數列出 | |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 三、會員大會手冊一式2份(1-6項為手冊應列內容) 1.籌備會經費收支報告表(籌備主任委員及製表核章) 2.工作計畫 3.年度收支預算表(籌備主任委員及製表核章) 4.下半年度(7月至12月)成立之團體,應增訂次一年度工作計畫及預算 5.章程草案 6.會員名冊 | |
□是□否 □是□否 □是□否 | 四、人民團體組織概況表一式2份(僅新團體適用) 1.於右下角核蓋圖記。 2.負責人、填表人簽章 | |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 五、章程一式2份 1.刪除「草案」二字。 2.右上角記載○年○月○日成立大會通過 3.右上角加蓋圖記 | |
□是□否 | 六、圖記啟用暨印鑑證明書一式4份 | |
□是□否 □是□否 | 七、會址使用同意書一式2份 1.含房屋稅單影本或租賃契約影本 2.會址使用同意書立書人應為房屋所有權人 | |
□是□否 | 八、理事長當選證書申請表2份 |
高雄市協會第屆第次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
時間:年月日(星期)午時分
地點:
出席人員:計人(應出席人,實到人,委託出席人,請假人,缺席人,詳如簽到簿)
列席人員:(請載明單位名稱及姓名,如列席人員太多,則註明如簽到簿)
主席:記錄:
主席致詞:
主管機關代表致詞:
來賓致詞:
報告事項:籌備工作及籌備期間收支報告(附件1)。
討論提案:(務必討論議決)
第一案:提案人:
案由:請通過章程草案(附件2)。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提案人:
案由:請審議○○年度工作計畫書案(附件3)。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提案人:
案由:請審議○○年度收支預算書案(附件4)。
決議:照案通過。
臨時動議:
第一案:動議人:附議人:
案由:
決議:
第二案:動議人:附議人:
案由:
決議:
選舉事項:選舉第一屆理監事(常務理、常務監事及理事長選舉應另外於理事會、監事會中辦理,並與大會紀錄分開撰寫)。
(一)、推選選務工作人員(可視選舉人數多寡分成數組開票)
發票人:記票人:
唱票人:監票人:
(二)、開票結果:(應紀錄姓名及票數)
當選理事:人
當選人
票數
當選人
票數
候補理事:人
當選人
票數
當選監事:人
當選人
票數
候補監事:人
當選人
票數
八、散會:午時分。
附註(參閱後請刪除):
有關收支預算表及工作計畫之期間皆以會計年度(1/1~12/31)為主,不跨年度計算。
上半年(6月30日以前)成立之社團,應檢附當年度年度計畫及預算表,期間為:成立大會日至當年度12月31日。
下半年(7月1日以後)成立之社團,應檢附當年度年度計畫及預算表,期間為:成立大會日至當年度12月31日及下一年度全年之計畫及預算。
會員大會只選理監事;常務理事、理事長及常務監事分別於理事會、監事會選出。
常務理事及理事長皆是由理事全體投票,惟理事長需具有常務理事才有資格競選;未設常務理事,則由理事直接選舉理事長。
大會紀錄與理事、監事會議紀錄應分開製作,並應分別簽到。
無記名連記法:以應選理事9人為例,選票一會員領一票,一票至多可勾選9人,超出9人為廢票,低於9人仍為有效票;應選監事3人為例,選票一會員領一票,一票至多可勾選3人,超出3人為廢票,低於3人仍為有效票。理事選票、監事選票以不同顏色紙張印製,以利區辨。
高雄市會籌備期間經費收支報告表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頁
收入 | 支出 | ||||
科目名稱 | 金額 | 科目名稱 | 金額 | ||
合計 | 合計 | ||||
結餘 |
籌備會 主任委員
:: :製表:
(應簽名或蓋章)
附註(參閱後請刪除):
一、收支應保持平衡或有結餘,不得負債。
二、籌備期間係指籌組開始至大會前1日。
高雄市 會 年度工作計劃 自 年1月1日 至 年12月31日止 | ||||
類別 | 工作項目 | 預定完成時間 | 執行單位 或人員 | 備註 |
各種會議 |
|
(依章程規定) 2.不定期。 1.每年1次預計**月。 2.不定期。 | 理監事 會務人員 | |
會籍管理 | 一、入出會員登記冊列管。 二、慎重整理檔案,並分類保管。 | 經常性工作 經常性工作 | 會務人員 | |
建全組織 | 一、擴大徵求個人及贊助會員。 (二、會員編列小組) | 經常性工作 | 會務人員 | |
財務處理 | 一、徵收會費,嚴格執行預算及收支平衡。 二、按期編製收支報告,並編列年度預、決算。 三、本會財產造冊保管 | 經常性工作 定期理監事會審查 上年度決算1-2月編 下年度預算11-12月編 定期清查 | 會務人員 | |
社會服務 |
(請依章程所定任務 填寫相關推展活動) | 經常性工作 | 會務人員 | |
會員服務 | 1.會員諮詢服務 2.幫助貧困及急難會員 (參考) | 經常性工作 | 會務人員 | |
聯誼活動 | 一、舉辦會員烤肉、郊遊等事宜。 二、舉辦聯誼事項。 (參考) | 經常性工作 | 會務人員 |
註:以上僅供參考,請自行依社團宗旨、任務,擬定列舉年度主要工作項目
高雄市 會 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中華民國 年 1月 1日至 年12月31日止
科目 | 預算數 | 說明 | |||
款 | 項 | 目 | 科目 | ||
壹 | 本會經費收入 | 204,350 | |||
一 | 會費收入 | 31,350 | |||
1 | 入會費 | 16,500 | 33人X 500元 | ||
2 | 常年會費 | 14,850 | 33人X 450元 | ||
二 | 什項收入 | 173,000 | |||
1 | 政府補助 | 10,000 | |||
2 | 捐助收入 | 160,000 | |||
3 | 利息收入 | 2,000 | |||
4 | 其他收入 | 1,000 | |||
貳 | 本會經費支出 | 204,350 | |||
一 | 人事費 | 54,000 | |||
1 | 員工薪津 | 51,000 | 以三個月計 | ||
2 | 保險費 | 3,000 | 勞保費 | ||
二 | 辦公費 | 7,350 | |||
1 | 文具費 | 350 | 筆、文具用品 | ||
2 | 印刷費 | 500 | 紙、打字、影印 | ||
3 | 水電燃料費 | 3,500 | |||
4 | 郵電費 | 3,000 | 大宗郵件、郵票、電話費 | ||
三 | 業務費 | 45,000 | |||
1 | 會議費 | 40,000 | |||
2 | 聯誼活動費 | 5,000 | 郊遊、烤肉 | ||
四 | 籌備會 | 60,000 | |||
1 | 籌備會費 | 60,000 | 籌備期間各項費用 | ||
五 | 購置費 | 15,000 | |||
1 | 購置費 | 15,000 | 辦公桌、電話 | ||
六 | 雜項支出 | 500 | |||
七 | 預備金 | 1,000 | |||
八 | 提撥基金 | 21,500 | 依收入總額提列20%以下作為準備基金 | ||
參 | 本期結餘 | 0 |
籌備會主任委員: 製表:
(應簽名或蓋章)
附註(參閱後請刪除):
1.收支預算表之科目根據「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所訂收入類與支出類之會計科目編列。
2.說明欄應詳細說明編列之法令、章程或決議事項之標準及其金額。
3.第一屆預算期間為成立大會日至當年度12月31日,7月-12月成立之團體應提2年度之預算表(當年度及次年度)。
4.支出應以推展會務為主要,薪資(人事費)編列不宜偏高。
5.捐款收入係屬不穩定財源,不宜編列過高,以免捐款收入不如預期而影響會務推展。
高雄市協會第屆第次Combin(或理監事會聯席會)會議紀錄
時間: 年 月 日(星期 ) 午 時 分
地點:
出席人員:(候補理事、候補監事、總幹事及會務人員等皆為列席人員)
理事:計 人(應出席 人,實到 人,請假 人,缺席 人,詳如簽到簿)
監事:計 人(應出席 人,實到 人,請假 人,缺席 人,詳如簽到簿)
列席人員:(請載明單位名稱及姓名,如列席人員太多,則註明如簽到簿)
主席: 記錄:
一、主席致詞:略(理事推派1人當主席)
二、主管機關代表致詞:略
三、來賓致詞:略
四、報告事項。
五、選舉事項:理事會選舉常務理事、理事長;監事會選舉常務監事或監事會召集人。
(一)推選選務工作人員(可視選舉人數多寡分成數組開票)
發票人:、記票人:
唱票人:、監票人:
(二)開票結果:
1.當選常務理事:(由全體理事互選,採無記名連記法)
(未設常務理事者,免列)。
當選人
票數
2.當選理事長:(由全體理事從常務理事中選舉,採無記名單記法)。
當選人
票數
3.當選常務監事或監事會召集人:(由全體監事互選,採無記名單記法)。
當選人
票數
六、移交。
七、討論提案:
第一案:決定本會會址處所案。
案由:本會會址設於本市區路號。
無償借用/租金元/月。(如附件)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聘任本會總幹事等工作人員案。
案由:選任職員(理事、監事)不得兼任工作人員,且不得聘僱理事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及姻親。
決議:聘僱擔任本會總幹事,無給職/兼職,車馬費或津貼元/月、專任,薪資元/月。(註:團體視財務狀況自行評估決定)
八、臨時動議:
第一案:動議人: 附議人:
案由:謹提「 」乙案,請審議。
決議:
九、散會:午時分。
附註(參閱後請刪除):
一、會議紀錄應於會後30日內函報主管機關備查。
二、理、監事應親自出席,不得委託代理,且須各過半數會議始得召開。
理事會、監事會簽到表格式(參考範例1)
高雄市協會
第屆第次理事會、監事會(或理監事會聯席會)簽到表
一、時間:年月日午時分
二、主管機關代表:
三、出席人員簽到:
理事:應到人,實到人,請假人員:○○○、○○○缺席人員:○○○
監事:應到人,實到人,請假人員:○○○缺席人員:○○○
列席人員:(包含候補理/監事、榮譽理事長、顧問、總幹事、會務人員等)
高雄市協會
第屆第次理事會、監事會(或理監事會聯席會)簽到表
一、時間:年月日午時分
二、主管機關代表:
三、出席人員簽到:
理事:
職稱
姓名
簽到
職稱
姓名
簽到
理事長
理事
常務理事
理事
常務理事
理事
理事
理事
理事
監事:
職稱
姓名
簽到
職稱
姓名
簽到
常務監事
監事
監事
列席人員:(包含候補理/監事、榮譽理事長、顧問、總幹事、會務人員等)
職稱
姓名
簽到
職稱
姓名
簽到
(本表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理事會、監事會簽到表格式(參考範例3)
高雄市協會
第屆第次理事會、監事會(或理監事會聯席會)簽到表
一、時間:年月日午時分
二、主管機關代表:
三、出席人員簽到:
職稱
姓名
簽到
職稱
姓名
簽到
理事長
常務監事
常務理事
監事
常務理事
監事
理事
理事
理事
理事
理事
候補理事
理事
候補理事
候補理事
候補監事
總幹事
會計
(本表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四、主席主持會議的要領
(一)一般的要領:
1.主席應居於公正超然之地位主持會議,嚴格執行會議規則,維持會場秩序,使會議順利進行。
2.主席對於討論事項,以不參與發言、討論與表決為原則,如必須參與發言,須先聲明離開主席之地位,對於議案表決,如非可否同數或相差一票時,不予介入。
3.主席應熟悉會議規則及有關法令。
4.主席應預先詳閱會議資料,了解會議目的,並估計其可能狀況、處理方式及預期結論。
5.主席本身最好具備良好的語文表達能力,如未能具備前述之條件時,討論事項宜委由其他適當之人員主持。
(二)如何使議程順利進行:
1.主席應依照議程主持會議,各項程序均予掌握,各段落時果斷予以宣佈導引,例如:宣佈開會、請司儀宣佈一個程序、宣佈選舉結果、宣佈休息、宣佈散會等。
2.嚴格控制會議時間。
3.有司儀之會議應預先與司儀聯繫,會議時適時引導司儀,以利會議進行。
(三)如何維護會場秩序及主持發言:
1.與會人員請求主席准其發言時,主席以點頭、手勢或出聲等方式請其發言。
2.發言者如言論超出議題範圍,或違反會議禮貌,或發言損及他人人格,或其他違反議事規則情事者,主席應適時加以制止。
如制止不聽,或故意鬧事,情節重大,得經會議通過,為處分之決議,其處分方式包括停止其出席、向會眾致歉等。
3.主席對於發言者之意見,應傾聽並確實了解其義,發言者說不清楚,會眾有聽不清楚之虞時,可摘要轉述,並防止會眾因溝通不良產生誤會。
(四)如何處理報告事項:
例行之報告事項,如已列入書面者,可請與會人員自行參閱,或請司儀或其他人員摘要報告。報告後即徵詢與會人有無異議。如無異議,即照案通過,如有異議,應提付討論及表決。
(五)如何主持討論及動議:
1.提案依議程之順序討論,會議中提出之動議亦逐一進行,同時時間討論一個動議。
2.會議進行中,與會人員如針對議案(主動議)提出附屬動議(依優先順序為散會或休息、擱置、停止討論、延期討論、付委、修正、無期延期等動議),則依據優先順序處理,順序較高的附屬動議要先討論,有順序較高的附屬動議討論時,不能允許提出順序較低之附屬動議。
在討論或表決主動議或附屬動議時,如有人另提出偶發動議(即權宜問題、秩序問題、會議詢問、收回、分開、申訴、變更議程、暫時停止議事規則之一部、討論方法、表決方式等動議),要先處理,權宜問題最優先,次之為秩序問題,其他再次之。
如會眾提出權宜問題、秩序問題,不經討論,主要要加以裁定,如有不服主席之裁定而提出申訴,即提付表決。
如會眾提出散會、休息、擱置、抽出、停止討論、收回、分開、暫時停止議事規則之一部、討論方式、表決方式等動議不得討論,以表決決定通過與否,或以無異議認可方式處理。
3.除了權宜問題、秩序問題、會議詢問、收回動議不需有人附議之外,其他動議主席要詢問有無他人附議(主席亦得為附議),如有人附議,主席則接述動議,可以提付討論或表決,如無人附議,動議不成立。
4.當有人發言時,或表決、選舉時,如其他人要提動議,主席應制止不予同意,但權宜問題、秩序問題、會議詢問及申訴動議不在此限。
5.動議者如要收回動議,在未附議前,主席直接允許其收回,但已附議後,要徵求附議人同意,如動議已有修正,則該動議已非原動議者所提動議,原動議者不得收回。
6.一般會議通常甚為單純,並非所有動議均有出現,在討論議案時,較常出現之動議僅有修正動議而已,因此主席主持會議不必過於拘束,只要掌握基本原則,配合會議特性靈活運用。
7.如有人對於議案提出修正動議,不論多寡,可從新修正案開始逐一解決,關於人選、款項、時間、數字等事項,依提出之先後順序,依次表決至通過各項內之其一為止。
(六)如何主持表決:
1.依會議規範,表決方式雖有多種(例如:舉手、機械、起立、正反兩方方立、唱名、投票等方式),但以舉手表決較常用及便利,單純案件一般只需徵詢會眾有無異議,如無異議即宣佈照案通過,不必每案均付諸表決。
2.一般議案如有兩項以上意見,除另有規定外,逐項詢問贊成之人數,以多數之意見為意見﹔如只有一項意見,且未能無異通過,表決時應兩面俱呈,統計贊成及反對之人數,以多數之意見為可決。重要議案,另有規定特別表決額數者,應注意其額數。
3.如有人對表決結果發生疑問,主席可同意再表決一次。
(七)如何主持選舉:
1.主席在選舉前,要親自或指定人員說明選舉之名稱、職位、應選名額、選舉方法等事項。票選要說明無效之鑑定方法。但已列有書面者,可請會眾自行參閱,以節約時間。
2.主席在發票前應指定或由出席人推定選務人員,包括發票、唱票、監票、配票等人員。
3.選舉進行時,如有人干涉他人選舉,或將選票攜出會場時,主席應予制止。
4.選舉揭曉後,主席或指定人員應當場宣佈選舉結果。
人民團體圖記自行製用,並拓具印模送主管機關備查。
規格:長、寬、直徑或短徑應在3公分以上。
使用規定:蓋用於公務業務或各種證明文件上。
修正 人民團體法 第10條第2項:
(中華民國110 年1 月27 日公布)
「人民團體圖記由其自行製用,並拓具印模送主管機關備查;其規格長、寬、直徑或短徑應在三公分以上,不適用印信條例有關規定。」
個人會員入會申請書參考格式
高雄市(團體名稱)個人會員入會申請書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出生地 | 身分證 統一編號 | ||
學歷 | 經歷 | 現職 | ||||
戶籍地址 | ||||||
聯絡地址 | ||||||
電話 | ||||||
審查 結果 | 會員類別 | 會員證號碼 | ||||
本人同意以上會員個人資料提供協會會務使用。 申請人(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註:團體視實際需要調整入會申請書格式
高雄市(團體名稱)團體會員入會申請書
團體名稱 | 地址 | 電話 | |||||||
負責人 | 職稱 | 姓名 | |||||||
成立日期 | 會員 人數 | 立案證照字號 | 發證機關 | ||||||
業務項目 | |||||||||
推 派 會 員 代 表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出生地 | 職稱 | ||||
學歷 | 經歷 | 備註 | |||||||
審查結果 | 會員類別 | 會員證號碼 | |||||||
申請團體:(團體印鑑) 負責人:(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註:團體視實際需要調整入會申請書格式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本局填寫) 高市社人團字第 號(本局填寫) | ||
團體名稱 | (圖記圖模) | |
用途 | □圖記啟用 □印鑑證明 | |
立案文號 | ||
年 月 日高市社人團字第 號 (本局填寫) | ||
理事長(負責人) | ||
會 址 | ||
主管機關 | ||
高雄市政府 社會局 |
附註:依各團體需要份數,專案函報社會局申請核印。
團體名稱 | |||||||||||||||||||
會址 | 電話 | ||||||||||||||||||
發起經過 | 宗旨 | ||||||||||||||||||
發起人數或團體單位數 | 許可發起組織日期 | 年月日 | |||||||||||||||||
籌備經過 | 籌備委員推選日期 | 民國年月日(發起人暨籌備會議時間) | |||||||||||||||||
籌備委 員姓名 3人以上 | |||||||||||||||||||
成 立 經 過 | 成立大會日期 | 民國年月日 | 理監事會日期 | 民國年月日 | |||||||||||||||
出席會員或代表人數 | 親自人、委託人 | 監選人姓名 | |||||||||||||||||
理事會每個月召開一次 | 監事會每個月召開一次 | 理監事任期 | 年 | ||||||||||||||||
會 員 數 | 個人 | 人 | 男 | 人 | 女 | 人 | |||||||||||||
團體 | 單位 | 會員代表數 | 人 | ||||||||||||||||
第 一 屆 理 監 事 及 會 務 人 員 | 職別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戶籍(工作)地址 | 現職 | 電話 | ||||||||||||
年月日 | |||||||||||||||||||
年月日 | |||||||||||||||||||
年月日 | |||||||||||||||||||
年月日 | |||||||||||||||||||
年月日 | |||||||||||||||||||
年月日 | |||||||||||||||||||
年月日 | |||||||||||||||||||
年月日 | |||||||||||||||||||
年月日 | |||||||||||||||||||
年月日 | |||||||||||||||||||
年月日 | |||||||||||||||||||
年月日 | |||||||||||||||||||
年月日 | |||||||||||||||||||
年月日 | |||||||||||||||||||
年月日 | |||||||||||||||||||
年月日 | |||||||||||||||||||
年月日 | |||||||||||||||||||
填表說明: 1、職別請依下列次序填列:理事長、常務理事、理事、候補理事、常務監事、監事、候補監事、會務人員(如總幹事、會計或出納等視會務需要聘任)。 2、理、監事不得兼任會務人員。 3、本表請用A4紙張打印或填列3份,2份送社會局(請於右下角加蓋圖記)、一份留會自存。 | 圖記圖模 (可超過邊框) |
負責人:填報人:中華民國年月日
玆同意「高雄市_______會」在本址辦公
(高雄市__區__路(街)巷__弄__號__樓),
使用期限自民國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無償借用/租賃,租金元/月使用。
立書人:______(簽名或蓋章)
身分證字號:
中華民國年月日
註1:立書人應附房屋稅單或足可佐證之資料影本。(無租金編列)
註2:會址若為租賃,應加附租賃契約影本,並提供房屋稅單或足可佐證之資料影本。(有租金編列)
註3:立書人應為房屋所有權人。
團體名稱 (全銜) | ||||
理事長姓名 | 身分證字號 | |||
出生日期 | 年月日 | 屆次 | 第屆 | |
任職期間 |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
召開第一次 理事會日期 (或補選日期) | 年月日 | 任期 | 年 | |
地址 | ||||
電話 | 行動電話 | |||
E-Mail | ||||
備註 |
高雄市 會 第○、○屆理事長移交清冊 年 月 日 | ||
表 冊 名 稱 | 份數 | 備 註 |
一、圖記移交清冊 | 1 | |
二、檔案移交清冊 | 1 | |
三、業務移交清冊 | 1 | |
四、財產移交清冊 | 1 | |
五、人事移交清冊 | 1 | |
六、○○○○清冊 | 1 | |
合 計 | ||
移交人 卸任理事長 (簽章) (籌備會主任委員) 接收人 新任理事長 (簽章) 監交人 新任常務監事 (簽章) |
(團體名稱)第○- ○屆理事長移交清冊目錄(參考範例) (僅供參考,請依實際需求編列)年 月 日 | ||
表冊名稱 | 份數 | 備註 |
一、立案證書 | 1 | 正本 |
二、印信清冊 | 1 | 如附 |
三、檔案清冊 | 1 | 如附 |
四、業務清冊 | 1 | 如附 |
五、財產清冊 | 1 | 如附 |
六、人事清冊 | 1 | 如附 |
合計 | 6 | |
移交人:卸任理事長(簽章) 接收人:新任理事長(簽章) 監交人:新任常務監事(簽章) |
印信清冊(參考範例) | |||
編號 | 印文 | 數量(枚) | 備註 |
1 | ○○○○會 | 1 | 長方形章 |
2 | ○○○○會理事長印 | 1 | 理事長職章 |
3 | ○○○○會 | 1 | 支票專用章 |
4 | ○○○○會 | 1 | 圖記(大印) |
5 | ○○○○會收發章 | 1 | 橡皮圖章 |
業務清冊(參考範例) | |||
編號 | 檔案名稱 | 數量(本) | 備註 |
1 | 年度會議資料 | 30 | ○○-○○年 |
2 | 服務會員活動 | 5 | |
3 | 社會公益活動 | 7 | ○○-○○年 |
4 | 年度績效考核報告 | 1 | 圖記(大印) |
5 | 會刊(訊)編輯資料 | 10 | ○○-○○年 |
財產清冊(參考範例) | |||
編號 | 檔案名稱 | 數量(本) | 備註 |
1 | 預算書表 | 10 | ○○-○○年 |
2 | 決算書表 | 9 | 附存摺引本及銀行往來對帳單明細表 |
3 | 銀行存款(一般) | 1 | 附存摺引本及銀行往來對帳單明細表 |
4 | 銀行存款(基金專戶) | 2 | ○○-○○年 |
5 | 日記簿 | 10 | ○○-○○年 |
6 | 總分類帳 | 15 | ○○-○○年 |
7 | 財產登記簿 | 6 | ○○-○○年(附財產之處理文件) |
8 | 明細分類帳 | 15 | ○○-○○年 |
9 | 會計憑證 | 25 | ○○-○○年 |
人事清冊(參考範例) | |||
編號 | 檔案名稱 | 數量(本) | 備註 |
1 | 編制-員額 | 1 | ○○-○○年 |
2 | 聘僱-學歷、經歷資料 | 1 | |
3 | 待遇-職稱、薪給 | 1 | |
4 | 服務規則 | 1 | |
5 | 考勤-平時、年終 | 1 | |
6 | 資遣、退職 | 1 | |
7 | 退休、撫卹 | 1 | |
8 | 選任職員 | 3 | 歷屆理監事人事資料 |
出 委託書 本人因故不克出席本會第○屆第○次會員(代表)大會,茲委託本會會員(代表)○○○代表本人出席。 此 致
○ ○ ○
會 委 託
人:○ ○ ○(簽章) 受委託人:○ ○ ○(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一、每一會員(代表)僅能接受其他會員(代表)一人之委託。 二、請持本委託書於開會時向報到處報到。 三、本表僅供參考,會員若自行開具「委託書」亦屬有效。
○○年度經費收支決算表 (參考範例-新成立團體免附)
高雄市 會 年度經費收支決算表
中華民國 年 1月 1日至 年12月31日止
科目 | 決算數 | 預算數 | 說明 | |||
款 | 項 | 目 | 科目 | |||
壹 | 本會經費收入 | |||||
一 | 會費收入 | |||||
1 | 入會費 | |||||
2 | 常年會費 | |||||
二 | 什項收入 | |||||
1 | 捐助收入 | |||||
2 | 利息收入 | |||||
3 | 其它收入 | |||||
貳 | 本會經費支出 | |||||
一 | 人事費 | |||||
1 | 員工薪津 | |||||
2 | 保險費 | |||||
二 | 辦公費 | |||||
1 | 文具費 | |||||
2 | 印刷費 | |||||
3 | 水電燃料費 | |||||
4 | 郵電費 | |||||
三 | 業務費 | |||||
1 | 會議費 | |||||
2 | 聯誼活動費 | |||||
四 | 籌備會 | |||||
1 | 籌備會費 | |||||
五 | 購置費 | |||||
1 | 購置費 | |||||
六 | 雜項支出 | |||||
七 | 預備金 | |||||
參 | 本期餘絀 | |||||
肆 | 上期結餘 | |||||
伍 | 累計結餘 |
理事長: 總幹事: 會計: 製表:
(應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