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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年身宜蘭社區孤貧長者照顧服務」勸募活動
募得款使用情形成果報告書
一、活動目的:
二、勸募活動日期:
1. 核准勸募活動期間:自 109 年1月3日起至 109 年12 月31 日止
2. 募款活動財務使用期間:自 109 年1月3日起至 110 年12 月31 日止
(備註:提前於 110 年9月使用完畢)
三、許可文號:
衛部救字第 1091360036 號函同意辦理
四、服務工作及對象:
1. 服務對象:
i. 設籍且實際居住宜蘭縣之 65 歲以上老人、55 歲以上山地原住
民、50 歲以上身心障礙者。目前聖方濟老人長期照顧服務處養護
照顧計 36 人、日間照顧計 45 人,共計 81 人。
ii. 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ADL)或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IADL)
評估,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
iii. 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聘僱外籍看護工或幫傭者、未領有政府
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
iv. 重度失能或有特殊需求者將由本中心社工評估是否具收托力而
定。
2. 工作內容:
i. 日間照顧服務:(1)提供交通車輛接送長輩居家及日照中心之往
返。(2)健康管理與現實導向課程。
ii. 養護照顧服務:(1)提供全日居家照顧服務(漱洗/如廁/飲食/居
家整理/個人物品清潔/更新/居家布置/生活自理支持/居家休閒支
持)。(2)日/夜間活動空間做清楚區隔,活動採個人/小組/團體
方式進行,夜間則以居家/休閒生活安排為主。(3)提供經濟弱勢
長者相關費用支助。(4)落實災害防治計劃,舉行消防演練。
iii. 健康維護與促進服務:(1)家醫科或內科醫師定時駐診與醫療保健
諮詢。(2)醫療耗材定期盤點並汰換。(3)邀請物理治療師與運動
指導師提供健康促進課程活動。(4)邀請社區健康與亞健康長輩,
共同促進肢體協調與平衡訓練,延長健康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