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3)學員於課程期間全程參與課程(無遲到、缺課、請假等情況),於課
程結訓後始紀錄長照積分的認證,並發予電子證書(無提供紙本證
書),將於結訓後 1~2 週內 E-mail 至學員報名填寫的信箱。
(4)每訓練班設置導師 1 名,負責學員課程問題之協調安排與協助解決。
(5)設有申訴意見管道及處理機制,提供受理各項申訴案件之處理;對於
申訴學員之姓名及相關資料,予以保密。
2. 義務:
(1)參訓學員須遵守本次訓練辦理之課程規定,包含課程時數、教學安
排、學員評值、前測、後測作答等。
(2)參訓學員應自行負擔上課期間交通費及膳食費。
(3)參訓學員如中途離(退)訓、曠課及請假時數不得超過 6 小時,未完成或
未達結訓及格標準時(後測成績未達 70 分),將無法取得結訓證書及本
次交通費補助,並須繳納該訓練班次之每人平均成本費用新臺幣 3,625
元。
(4)曠課或請假時數之補課,經主辦單位同意後,得於鄰近縣市跨班補修
時數。
(5)繳納保證金:
A. 為激勵人員踴躍到課,珍惜有限訓練資源,各班次參訓學員需先繳
納參訓保證金新臺幣 2,000 元,完訓並取得結業證書後 1 個月內無
息全數退回保證金。
B. 參訓人員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訓,於課程開辦日一週前申請,可全額
退還保證金,辦訓日前一週內申請退訓,不予退還保證金;開始辦
訓後中途申請退訓或遭主辦單位退訓者,保證金應予沒入,並由主
辦單位造冊結算之後繳交國庫。
C. 參訓人員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致須中途退訓者,得免受上述限
制。
D. 匯款資訊:
戶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
銀行:台北富邦懷生分行 代碼:012 帳號:621221020000
報名表送出後並經審核通過,以 email 通知,請於 5天
內完成 ATM 轉帳或匯款,並將轉帳證明寫上姓名,拍
照回傳 https://reurl.cc/a1bDzQ,本會依學員所提供之帳
號查詢,開立繳款證明,不提供收現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