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 服務流程
一、 獨居長者案件通報:經通報人填列本市獨居長者通報單(附件 2)並傳送本市
社會局(或區公所)通報窗口後進行案況聯繫,瞭解獨居長者個案的生活狀況,
並依據本市獨居長者通報服務流程(附件 1),評估並派案服務單位積極介入,
提供適宜之福利服務資源或轉介服務。
二、 獨居長者危險分級:本市通報之獨居長者,依本市「獨居長者危險分級指標」
(附件 3)區分高、中、低度危險群提供相關服務,並將獨居長者予以列冊以利
服務管理。
(一) 高危險:經評估有迫切危險性,影響生命安全或生活狀況需由家防中心、
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心理衛生中心或其他相關局處立即介入以維護人生
安全。
(二) 中危險:經評估無高危險程度所述問題,但需長照服務、脆弱家庭服務、
心理衛生中心或其他相關計畫性介入使能脫離危險者。
(三) 低危險:經評估生活自主能力尚佳,不具危險屬於狀況穩定,需由區公所、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心理衛生中心及相關(民間)資源及持續追蹤,提供
基礎關懷服務以支持生活穩定者。
三、 服務情形追蹤:獨居長者關懷需求之個案資訊將建置於「獨居長者管理作業」
系統內,將由各單位提供服務及進行轉介,並由本市通報暨資源整合中心定
期追蹤案件服務情形及彙整關懷名冊。
四、 其他
(一) 本市獨居長者通報暨資源整合中心將定期追蹤收案單位服務情形,確認
長者需求獲得適切的關懷服務,並由服務單位定期紀錄服務狀況,按季
登打於系統內。
(二) 服務單位依據結案指標確認符合指標認定方式後,每季提供結案名冊,
供本市通報暨資源整合中心紀錄在案。
(三) 遇有低溫特報、春節期間或特殊狀況,逕依本市「低溫暨春節期間關懷
獨居長者實施計畫」(附件 4)加強獨居長者關懷服務;因應熱浪來襲,
適時啟動防熱機制,辦理高溫關懷措施(附件 5)。
(四) 若遇緊急狀況,應由直接提供服務之單位採立即行動,並於緊急狀況獲
得妥適處理後,主動通報聯繫獨居長者資源整合中心社工進行服務登錄
或轉介等相關事宜。
捌、 預期效益
一、 建置獨居長者危機分級評估指標與個案管理機制,針對急迫性或問題具風險
性之獨居長者即時提供適切服務。
二、 整合地方資源,提供獨居長者生活服務,降低生活危機,並透過訪視關懷,
減少社會疏離,合於在地安老。
三、 鼓勵安裝緊急救援系統,增加獨居長者應用科技產品,守護居家安全。
玖、本案奉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