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 託 代 理 授權書
本廠商投標貴局「109 年貿易文書處理服務作業」(案號:
10811-1082450107),茲授權下列代理人全權代理本廠商參加開(決)
標、行使減價或比減價及相關事宜,該代理人資料及使用印章如下:
本廠商授權
投(開)標專用章
(未委託代理專用印
章者請勿蓋章)
註:如公司大小章無法攜帶至投(開)標地點者,請代理人攜帶本授權章行使開(決)
標、減價或比減價及相關事宜。
委任人
公司名稱: 負責人姓名:
印章: 印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廠商代表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決)標、行使減價或比減價及相關事宜時,應依下列規定出
示身分證件及本授權書:
一、 投標廠商若由代表人親至開標地點,攜帶廠商印章及代表人印章親至開標地點,應出
示身分證件,本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如未帶印章得以簽名代替)。
二、 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開標現場,攜帶廠商印章及代表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
則應完整填寫並出示本授權書及身分證件(如未帶印章得以簽名代替)。
108.10.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