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7
,离现在 2
年 159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30 萬元以下公開比議價(授權自辦)
一、請購程序(檢附請購單、規格書、廠商報價單、底價單
(此階段毋須核定底價)
)
1. 報價單:至少向一家廠商詢價並取得「廠商報價單」,僅供擬訂請購單預算金額參考
之用,廠商報價單內容需與採購規格相符。
2. 請購單:至「會計網路請購系統」列印「請購單」
、
「底價單」
(僅填廠商報價,該階
段底價單
不得
請單位主管訂定底價)
。
3. 規格書:請依採購產品(財物案)或服務(勞務案)之特性,填寫規格書,注
意規格書填寫之規格
不得限制競爭,亦不得提及特定之廠牌型號
。
(請另傳送
規格書
word 檔至購運股,以辦理後續招標公告)
4. 上列文件完備,且請購單「機關首長或授權代簽人」欄位由單位主管核章代決
後,再後會總務組購運股及會計組。
二、招標公告
1. 會計審核後,由購運股協助刊登招標公告,並將第一次招標公告附於請購案中,
通知請購單位取回。
2. 第一次公告至少 5 日,投標截止後:
(1) 若收到 3 家廠商投標,即可進行資格規格審查等作業流程
(2) 若未收到 3 家廠商投標,即為流標,製作「流標紀錄」並核章後,連同請
購案正本全卷,送至購運股進行「無法決標公告」及「第二次招標公告」作業,
公告後會將公告印下來附在請購案內。
5. 第二次公告至少 3 日,截止投標後,僅 1 家以上廠商投標,即可進行資格規格
審查、比議價。
6. 資格規格審查:仔細審查廠商所投資格及規格文件(每一份皆需蓋公司大小章)
三、資格、規格審查
1. 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
,如果「是」
,則不得為採購對象。
★操作流流:政府電子採購往→查詢服務→廠商相關→拒絕往來廠商→友善列印(附
卷備查)
2.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網之登記事項資料。
3. 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證明文件,如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
之納稅證明代之。
4. 廠商信用之證明: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
5. 投標廠商聲明書
6. 出席代表授權書
7. 規格書(表)
、補充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等所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
8. 投標標價清單: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6 年 10 月 2 日工程企字第 09600396110
號函規定,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9. 招標文件審查表:請購人審查廠商投標之文件,如符合規格書所列需求,請分別於
資格、規格審查欄位簽章;如不符合需求,請註明不符合之原因並簽章,並通知廠
商不合格之原因。
四、訂定底價
1. 廠商資格、規格文件審核合格後,底價單由請購人參考廠商投標標價清單金額,
於預算額度(請購單金額)內預估底價,再由單位主管核定底價(簽章並加註核
定底價日期)
,底價核定後請彌封,比議價前務必完成底價訂定。
五、比議價作業
1. 相關表單請至「醫學院總務組網頁→常用表格→購運採購→30 萬元以下公開比議價
(*授權科系所中心自辦)」下載使用。
2. 通知廠商約定比議價時間。
3. 比議價時,廠商須攜帶:
(1) 公司大小章(即公司章及負責人章)。
(2) 代表出席者之身份證明文件:僅核對身份用,免附影本。
4. 比議價前,須確認事項(依本案公告規格書所載)
(1) 履約期限
(2) 付款辦法
(3) 交貨方式
(4) 保固期間:儀器設備自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5. 比議價流程
(1) 比減價單:每家一張,每比減一次價格便請廠商在比減價單上蓋大小章,
最多減價三次。每經一次比價金額後,確認低於底價或等於底價,即可宣佈
決標廠商及決標價。
(2) 決標後,填寫「決標紀錄」,請廠商代表(蓋公司大小章、出席代表簽
名)、紀錄、請購單位人員(即請購人)、請購單位經辦人員及單位主管簽
章。
(3) 廠商製作「決標單價分析表」(格式不拘或至本院總務組網頁下載)並蓋
公司大小章。
(4) 若結果為廢標,填寫「廢標紀錄」,廢標記錄各欄位簽章後,請購案正本
全卷送購運股再進行後續公告事宜。
六、決標公告
請購案正本全卷送至購運股協助公告,公告後將決標公告頁面列印 1 份,附於
請購案內。
七、履約管理
1. 決標後,即可通知廠商履約,決標紀錄視同契約。
(提醒:採購紀錄未完成
前,不得先行履約)
2. 務必在履約期限內完成,否則視同違約,廠商逾期交貨,每日違約金以契約
價金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以契約價金總額百分之二十為上限。
3. 契約變更。
(如為展延履約期限,務必在原履約期限內提出展延履約期限之變
更,且展延後之履約期限須在計畫執行期限內)
4. 請善盡履約管理責任。
八、驗收
1. 至保管股辦理儀器設備交貨貼牌。
2. 驗收時間確認後,通知廠商攜帶公司大小章到場,屆時在「廠商代表」欄位蓋
公司大小章及業務代表簽名。
3. 驗收文件
(1) 驗收紀錄
(2) 規格功能檢測表(財物案:儀器、設備等):規格書之規格逐條填入,如
有數據請量化,檢測人員由請購單位人員擔任,非廠商。
(3) 書面報告(勞務案)(廠商於報告封面註明案名、案號,並蓋大小章;請
購人確認無誤後,於報告封面註明「符合規格需求」,並簽名或蓋章)
(4) 廠商交貨證明文件(出貨單、送貨單、簽收單等)
(5) 其他應備文件(驗收照片、報告書、授權文件、保固證明等)
(6) 詳實填寫「驗收紀錄」,並檢查各欄位是否已勾選、填列、簽章。
5. 注意,請購人不能擔任主驗人,務必填寫「校內委託代理授權書」授權主驗人
員(須為本校專任人員)
。「紀錄」視同請購案承辦人,故不得擔任主驗人。
6. 開口契約或分批交貨,驗收紀錄之「契約金額」填寫採購紀錄決標總金額,另
請填入當次驗收金額(例如:契約金額新臺幣
900,000 元,本次支付新臺幣
500,000 元)並於「驗收經過」填寫驗收金額計算方式,驗收批次請註明為第幾
次驗收。
九、報帳核銷
1. 驗收合格後,再請廠商開立發票(抬頭:臺大醫學院;統編:03735006)。
2. 如為開口契約,最後一次交貨時,請在黏存單下方空白處註記「本次為最後一
次交貨,決標金額為
____元,共計核銷____元,本案結案。」
3. 核銷檢附請購案正本(請購文件、廠商投標文件、採購紀錄及公告、決標單價
分析表、驗收文件、財產增加單、核銷文件等)送至總務組購運股。
112.02.13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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