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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標;(4)評選會議。 
78.(2)某機關辦理保全勞務採購,年預算為新台幣120萬元,其依採購法第22
條第1項第9款辦理公開評選,並於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中載明訂約二年,履約
其間評鑑優良者,機關保留後續依同條項第7款議價權利二次每次一年,下列敘
述何者為正確:(1)採購金額為480萬元,預算金額為120萬元;(2)採購金額為480
萬元,預算金額為240萬元;(3)採購金額為240萬元,預算金額為120萬元;(4)
採購金額為240萬元,預算金額為240萬元。開標當次為兩年預算金額為120×
2=240,續約兩次為一年共四年。採購金額120×4=480 
79.(2)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政黨及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不得參與
投標。但得作為投標廠商之分包廠商;(2)代擬招標文件之廠商,機關於依該招
標文件辦理之採購,該廠商不得作為決標對象。但得亦不得作為分包廠商;(3)
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與規劃、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不得同時為關係企業;(4)
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廠商,於依該規劃、設計結果辦理之採購應予迴避。但
於無利益衝突或無不公平競爭之虞,經機關同意者,得不適用之。 
80.(4)某機關擬委外採購研習訓練,預定委外一年250萬元,並擬於招標公告
及招標文件敘明履約情形良好者,將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續約二次每次
一年。上網公告辦理招標,其上網填報(1)採購金額為750萬元;預算金額為1000
萬元;(2)採購金額為250萬元;預算金額為250萬元;(3)採購金額為250萬元;
預算金額為1000萬元;(4)採購金額為750萬元;預算金額為250萬元。 
81.(2)下列敘述何者符合採購法規定:(1)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
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正影本為原則;(2)採購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所稱同等
品由招標機關審查認定,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
提及者;(3)機關允許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者,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外
國廠商不適用第六章爭議處理;僅§21&37&57不適用(4)機關準用最有利標決標
原則依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辦理公開評選,應免報上級機關核准。 
82.(1)下列何者敘述錯誤:(1)機關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代辦採購之法
人、團體與其受雇人及關係企業,不得為該採購之投標廠商,但並不得為分包
廠商;(2)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與規劃、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不得同時為關
係企業或同一其他廠商之關係企業;(3)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三年內
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五年內與職務有關之事
務;(4)機關辦理採購,應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因履行機關契約而知悉其他廠
商無法知悉或應秘密之資訊之廠商,於使用該等資訊有利於得標之採購,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