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老人公費安置申請須知

pdf
115.97 KB
6 頁
user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PDF
臺南市政府辦理老人公費安置申請須知
中華民國100年3月16日府社青字第1000189003號令發布
中華民國101年1月6日府社青字第1010037909號令發布申請須知第三點修正
一、公費安置之資格及安置方式如下:
(一)設籍本市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低收入戶老人,經長期照顧管
理中心日常生活功能量表評估,生活可以自理者以進住安
養機構為主;生活無法自理者以進住長期照顧機構、護理
機構為主。
(二)設籍本市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
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
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重度失能者。
二、本要點之託養老人安置分類如下:
(一)安養機構:以需他人照顧或無扶養義務親屬或扶養義務親
屬無扶養能力,且日常生活能自理之老人為照顧對象。
(二)長期照顧機構:
1.長期照護型:罹患長期慢性病,且需要醫護服務者。
2.養護型: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或需鼻胃管、導
尿管護理服務需求者。
3.失智照顧型:神經科、精神科等專科醫師診斷為失智症
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且需受照顧服務者。
(三)護理機構:
1.護理機構:
(1)罹患慢性病需長期護理之病人。
(2)出院後需繼續護理之病人。
2.精神科護理之家:經精神科醫生診斷,患有憂慮、幻想、
精神混亂等疾病。
三、申請本安置應檢附之文件:
(一)安養機構:
1.臺南市政府辦理老人公費安置申請表。
2.三個月內體檢表【體檢項目包含肺結核(X光)、愛滋病、
梅毒、B肝、桿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一般抽血、尿
液】。
3.低收入戶證明。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長期照顧機構:
1.臺南市政府辦理老人公費安置申請表。
2.三個月內體檢表【體檢表項目包含肺結核(X光)、愛滋
病、梅毒、B肝、桿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一般抽血、
尿液】。
3.低收入戶證明。
4.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社會
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請附核定公文或調
查表。
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
(三)護理機構:
1.臺南市政府辦理老人公費安置申請表。
2.三個月內體檢表【體檢項目包含肺結核(X光)、愛滋病、
梅毒、B肝、桿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一般抽血、尿
液】。
3.低收入戶證明。
4.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社會
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請附核定公文或調
查表。
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
7.檢附區域級醫院醫生診斷證明書(需載明:氣切、洗
腎、呼吸器、精神疾病等病歷)
四、本安置申請方式:
受託老人或家屬備妥申請本安置應檢附之文件向戶籍所在地
區公所申請,由區公所初審後提報本府社會局派員訪視符合規
定者,轉各受委託機構,辦理入住手續。
臺南市政府辦理老人公費安置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月○
日
申請託養機構:○○○○○○
身份別
   款低收入戶。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一點
五倍,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重度失能者。
姓名 ○○○ 性別□男
□女 生日 □民國前 年 月 日
□民國 ○ 年○月○日
身分證
字號 ○○○○○○ 聯絡電話 06-×××××××
使用
語言 □國語□閩南語□客家語□日語□原住民語□其他   
戶籍
地址 ○○ 區 ○○里 ○○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通訊
地址 □同上 □○○ 區 ○○里 ○○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其他
補敘
填表人姓名 ○○○ 填表人電話 06-××××××
填表人住址○○ 區 ○○里 ○○ 鄰 ○○ 路街 段○○巷○
○ 弄○○ 號 與託養老人
關係 ○○
區公所初審
承辦人
課長
區長
市政府複核
承辦人 科長
下列欄位由市府承辦人依評估結果填列
生活自理能力(ADL)評估
1 進食    分 5 平地走動   分 9 小便控制    分
2移位    分 6 穿脫衣褲鞋襪    分 10 大便控制    分
3 如廁    分 7 個人衛生   分
4 洗澡    分 8 上下樓梯    分
總 分 失能項數□無 □輕度(1~2 項) □中度(3~4 項) □重度(≧5
項)
範例
插管□鼻胃管 □尿管 □其他:
臺南市政府辦理老人公費安置申請表
申請日期:
申請託養機構:
身份別
   款低收入戶。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一點
五倍,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重度失能者。
姓名 性別□男
□女 生日 □民國前 年 月 日
□民國 年 月 日
身分證
字號 聯絡電話
使用
語言 □國語□閩南語□客家語□日語□原住民語□其他   
戶籍
地址 區   里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通訊
地址 □同上 □                             
其他
補敘
填表人姓名 填表人電話
填表人住址與託養老人
關係
區公所初審
承辦人
課長
區長
市政府複核
承辦人 科長
下列欄位由市府承辦人依評估結果填列
生活自理能力(ADL)評估
1 進食    分 5 平地走動   分 9 小便控制    分
2移位    分 6 穿脫衣褲鞋襪    分 10 大便控制    分
3 如廁    分 7 個人衛生   分
4 洗澡    分 8 上下樓梯    分
總 分 失能項數□無 □輕度(1~2 項) □中度(3~4 項) □重度(≧5
項)
插管□鼻胃管 □尿管 □其他:
收藏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