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核保審查評估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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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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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表-身心障礙核保審查評估要點
金管會 111 75日金管保壽字第 1110429002 號函修正後同意辦理
核保人員為身心障礙者之核保作業時,應綜合考量下列原則:
一、 應了解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保險需求及適合度,投保險種、保險金額及保險
費支出與其實際需求是否具相當性。
二、 須依個別障礙情況核定應否加作相關之體檢項目及調閱病歷,不宜逕行拒
保或有不公平待遇。
三、 須評估保險金額、保險費與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收入、財務狀況與職業等之
資訊或文件是否具相當性。
四、 對身心障礙者宜比照一般之核保規則辦理,不得只因身心障礙身分而逕作
核保決定,應依投保險種特性、被保險人致成身心障礙原因以及目前之心
智及身體狀況等參照「身心障礙核保審查評估要點」以及所從事職業內容
之危險程度、個人或家庭之財務狀況等因素予以綜合評估,以評估適當之
核保決定。核保決定包含標準體承保、加費、批註除外、減額、延期或婉
拒承保如經核保風險評估達到加費批註除外減額等附加條件承保時,
應說明審查結果並取得保戶簽名同意後,方可承保。
2
身心障礙核保審查評估要點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6
類別 智能障礙者
障礙情況 臨床表現為明顯的智力損害,以及社會適應功能損害,包括
學習障礙、社會適應障礙及不成熟的表現。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以
下資料:
申請
險種 審核重點 核保資
審查程序
壽險 1. 造成障礙原因為
先天後天疾病或
意外及目前心
智、身體狀況。
2. 需注意生活是否
理、有
適應能力(工作、
學習)及應答能
力。
3. 確認被保人生活
1.
心障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
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以
評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
檢或進行生調
2.以告知了解致成障礙原因
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及目
前心智、身體狀況,以評估是
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進
行生調(註)
註:
醫療
3
傷害
況、環
情形;是否有工
作、是否可以勞
意識狀態是否
具簽訂契約能力
病歷:可確認原因及完整的治
療方式、有無合併症或後遺症
以及癒後及目前心智、身體
況。
體檢:當超過該商品的免體檢
額度或是需要有投保當下的檢
驗數值,做為核保評估時,就
需要客戶完成體檢或是提供體
檢報告。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額
度或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外
生活自理能力工作狀況
財務狀況時可藉由生調方式輔
助完成評估。
癌症
致成障礙原因非癌
症所致,則可評估其
承保性。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
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以
評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
檢或進行生調
2.以告知了解致成障礙原因
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及目
前心智、身體狀況,以評估是
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進
行生調。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經評估後其
病史,為罹癌高風險因子,則
需進一步提供病歷或是完成
體檢。
年金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
體況審核。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核。
4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9
類別 植物人
障礙情況 「大腦功能嚴重障礙完全臥床無法照顧自己飲食起居及通
無法與他人溝通者」經鑑定列入第一類神經系統構
造及精神、心智功能「極重度」等級。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
以下資料:
申請
險種 審核重點 核保資
審查程序
已達給付條件無法受
理。
已達給
付條件
無法受
已達給付條件無法受理。
醫療
傷害
癌症
1. 致成障礙原因
非癌症所致則可
評估其承保性。
2. 確認被保人生活
及心智、身體
況。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監護
人需
檢附
法院
監護
宣告
裁定
書及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藉由派員調查確認被保險人
智、身及監護人整體
現況。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經評估後其
病史,為罹癌高風險因子,則
需進一步提供病歷。
5
裁定
登記
後之
監護
人身
分資
料。
年金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
體況審核。 監護人
需檢附
法院監
護宣告
裁定書
及裁定
登記後
之監護
人身分
資料。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核。
6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10
類別 失智症者
障礙情況
失智症是一群症狀的組合(症候群)它的症狀不單純只有記憶
力的減退還會影響到其他認知功能包括有語言能力空間
計算力判斷力抽象思考能力意力等各方面的功能
退化同時可能出現干擾行為個性改變妄想或幻覺等症狀
這些症狀的嚴重程度足以影響其人際關係與工作能力。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
以下資料:
申請
險種 審核重點 核保資
審查程序
壽險 1. 造成障礙原因為先
後天疾病或意外。
2. 是否同時有其他疾
病存在,如其他慢性
精神疾病心臟疾
病存在。
3. 控制狀況是否有病
因不明或是惡化嚴重
4. 確認被保人生活
目前心智身體狀況、
環境與自理情形
有工作、是否可以勞
意識狀態是否具簽
訂契約能力。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
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以
評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
檢或進行生調
2.以告知了解致成障礙原因
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及目
前心智、身體狀況,以評估是
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進
行生調(註)
註:
病歷:可確認罹病原因、程度
及完整的治療方式、有無合併
症或後遺症。
體檢:當超過該商品的免體檢
額度或是需要有投保當下的檢
驗數值,做為核保評估時,就
需要客戶完成體檢或是提供體
檢報告。
醫療
傷害
7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額
度或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生活
自理能力、工作狀況、財務狀
況時可藉由生調方式輔助完成
評估。
癌症
1. 造成障礙的原因為
何?屬於疾病或意外導
致?
2. 致成障礙原因非
癌症所致則可評估其
承保性。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
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告知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
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目前
智、身體狀況。
3.以評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
體檢或進行生調(註)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經評估後其
病史,為罹癌高風險因子,則
需進一步提供病歷。
年金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
況審核。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核。
8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11
類別 自閉症者
障礙情況 由腦部發育障礙所導致的疾病,其特徵是情緒,言語和非言語
的表達困難及社交互動障礙,會對限制性行為與重複性動作有
明顯的興趣。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
以下資料:
申請
險種 審核重點 核保資料 審查程序
壽險 1.造成障礙原因為先
天、後天疾病或意
外。
2. 自閉症障礙包括複
雜神經發展問題
評估是否同時有相
關疾病存在情形,
智能障礙學習
困難、癲癇、憂鬱
症、焦慮、注
足過動症、易脆X
色體症候群等或其
他狀況。
3. 致成障礙原因
療方式、追蹤情形、
間、癒
及有無後遺症或合
併。
4. 目前體況、體檢結
果為何(藉由普通體
1.身心障
證明/手
2.疾病問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
障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
間,以評估是否進一步取得
病歷體檢或進行生調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
發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
狀況,以評估是否進一步取
得病歷體檢或進行生調
(註)
註:
病歷:可確認完整的治療方
式、有無共病情形、合併症
或後遺症以及癒後狀況(如
有其他病症則得視情況加調
閱相關病歷資料)。
體檢:當超過該商品的免體
檢額度或是需得知被保人外
觀體況、精神狀況等(且若有
其他合併症得視情況加檢其
他項目)做為核保評估時
醫療
9
檢了解被保人外觀
體況精神狀況及恢
復改善狀況)
5. 確認被保人生活狀
況、環境與自理情
形;是否有獨立生
活、工作、是
勞動意識狀態是否
具簽訂契約能力。
需要客戶完成體檢或是提供
體檢報告。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
額度或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
生活自理能力、生活及社會
適應能力(工作、學習)、應
答能力、外觀表徵、工作狀
況、財務狀況時,得可藉由
派員以生調方式輔助完成評
估。
傷害
1. 造成障礙原因為先
天、後天疾病或意
外。
2. 致成障礙原因治療
式、追形、手
術時間癒後狀況及
有無後遺症或合併
症。
3. 確認被保人目前體
況是否良好。
1.身心障
證明/手
2.疾病問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
障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
發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
狀況並輔以身心障礙證明/
手冊評估其可保性
註:經評估後其病史倘有其他
相關疾病存在情形(如:智
能障礙、學習困難、癲癇、
憂鬱症焦慮、注意力不足
過動症、易脆X染色體症候
群等或其他狀況)或併發
症,則需進一步提供病歷
癌症
致成障礙原因非癌
症所致則可評估其承
保性。
1.身心障
證明/手
2.疾病問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
障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
發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
狀況。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經評估後
其病史,為罹癌高風險因
子,則需進一步提供病歷。
年金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
體況審核。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
核。
10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12
類別 慢性精神病患者
障礙情況 精神病是精神疾病的一種,包含思覺失調症、妄想症及躁鬱
症。思覺失調症(以前稱為精神分裂症),常見症狀包括妄想、
思維障礙幻聽社交功能障礙抑鬱以及缺乏應有的積極性
與主動性同時常伴有其他精神健康問題包括焦慮症
抑鬱障礙或物質使用疾患最主要的治療方法為抗精神病藥物
治療,同時配合諮商、工作訓練與社會復元。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
以下資料:
申請
險種 審核重點 核保資
審查程序
壽險 1. 造成障礙的原因
為先天、後天疾
病、毒藥物癮或意
外導致。
2. 精神疾病發作的
頻率與發作時的症
狀和前後狀態,是
否有意識喪失。
3. 是否有伴隨酗
酒、濫用藥物成癮
之情況。
4. 確認被保險人生
活狀況、環境與自
理情形;是否有工
作、是否可以勞
動、意識狀態是否
1.
明/
2.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以評估
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進
行生調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
時間治療方式與服藥狀況,以
評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
或進行生調(註)
註:
病歷:可確認完整的治療方式、
有無發作的頻率與發作時的症狀
和前後狀態,是否有意識喪失狀
是否有伴隨酗酒、濫用藥物
成癮之情況是否無法工作、影
響日常生活。
體檢:當超過該商品的免體檢額
醫療
11
具簽訂契約能力。
5. 目前是否服藥治
療。
度或是需要有投保當下的檢驗數
值,做為核保評估時,就需要客
戶完成體檢或是提供體檢報告。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額度
或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生活自理
能力、工作狀況、財務狀況時可
藉由生調方式輔助完成評估。
傷害
1. 造成障礙的原因
為先天、後天疾
病、毒藥、物癮或
意外導致。
2. 精神疾病發作的
頻率與發作時的症
狀和前後狀態,是
否有意識喪失。
3. 是否有伴隨酗
酒、濫用藥物成癮
之情況。
4. 確認被保險人生
活狀況、環境與自
理情形;是否有工
作、是否可以勞
動、意識狀態是否
具簽訂契約能力。
5. 目前是否服藥治
療。
1.
明/
2.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
時間治療方式與服藥狀況,並
輔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評估其
可保性
註:
病歷:可確認完整的治療方式、
有無發作的頻率與發作時的症狀
和前後狀態,是否有意識喪失狀
是否有伴隨酗酒、濫用藥物
成癮之情況是否無法工作、影
響日常生活。
體檢:當超過該商品的免體檢額
度或是需要有投保當下的檢驗數
值,做為核保評估時,就需要客
戶完成體檢或是提供體檢報告。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額度
或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生活自理
能力、工作狀況、財務狀況時,
可藉由生調方式輔助完成評估。
癌症
致成障礙原因非癌
症所致,則可評估其
承保性。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
時間、治療方式與服藥狀況。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評估後其病
,為罹癌高風險因子,則需進
一步提供病歷或是完成體檢。
12
年金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
體況審核。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核。
13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14
類別 頑性(難治型)癲癇症者
障礙情況 癲癇是一種神經系統疾病特徵為陣發性短暫性的腦功能紊亂(發
作),有許多可能的病因。原本正常的神經元活動突然變得紊亂,
導致有怪異的感覺、情緒、行為出現,甚至神志恍惚、抽搐、肌肉
痙攣或意識喪失等症狀(上述症狀可單獨出現也可多種狀態並存)
任何造成正常神經元活動紊亂的原因,從疾病、腦損傷到異常腦發
育,都會導致發作。
頑性(難治型)癲癇症係指同時具有下述情形之一者:
1. 醫囑持續性及規則性服用二種以上(含二種)抗癲癇藥物治療
至少一年以上其近三個月內血中藥物已達治療濃度
一年內平均每月仍有一次以上合併有意識喪失明顯妨礙
工作、學習或影響外界溝通之嚴重發作者。
2. 雖未完全符合前項條件但有充分醫學理由經鑑定醫師
定,其發作情形確實嚴重影響其日常生活或工作者。
(備註:重新鑑定期間:二年)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
以下資料:
申請
險種 審核重點 核保資
審查程序
壽險 1. 造成障礙原因為
先天、後天疾病或
意外。
2.造成癲癇的病因為
病因不明、頭部損
傷、腦腫瘤、腦中
風、感染或出生即
有缺陷(如腦性麻
1.
明/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以評估
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進
行生調。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以
評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
或進行生調(註)。
醫療
14
痺)等(如為疾病導
致,需再依該疾病
的審核重點進行評
估)。
3.癲癇原因、發作的
頻率、程度、治療
的方式、最後一次
發作時間以及有無
合併症、治療方
式、追蹤情形、手
術時間、癒後狀況
及有無後遺症或合
併症。
4.目前體況、體檢結
果為何(藉由普通
體檢了解被保人外
觀體況、精神狀況
及恢復改善狀況)。
5.確認被保人生活狀
況、環境與自理情
形;是否有工作、
是否可以勞動、意
識狀態是否具簽訂
契約能力。
2.
註:
病歷可確認完整的治療方式、
追蹤檢查報告、有無合併症或後
遺症以及癒後狀況。(倘有其他
病症則得視情況加調閱相關病歷
資料)。
體檢當超過該商品的免體檢額
度或是需要有投保當下的檢驗數
值,做為核保評估時,就需要客
戶完成體檢或是提供體檢報告。
普通體檢(可得知被保人外觀體
況、精神狀況,以及有無不良生
活習慣等)(若有其他合併症得視
情況加檢其他項目)。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額度
或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生活自理
能力、社會適應能力(工作、學
習)、應答能力、外觀表徵以及有
無不良生活習慣、工作狀況、財
務狀況時,可藉由生調方式輔助
完成評估。
傷害
1.造成障礙原因為先
天、後天疾病或意
外。
2.致成障礙原因、治
療方式、追蹤情
形、手術時間、癒
後狀況及有無後遺
症或合併症
3.確認被保人目前體
況是否良好。
1.
明/
2.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並
輔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評估其
可保性
註:經評估後其病史繁發作或有
其他合併症需進一步提供病
15
癌症
致成障礙原因非癌
症所致,則可評估其
承保性。
1.
明/
2.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評估後其病
,為罹癌高風險因子,則需進
一步提供病歷。
年金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
體況審核。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核。
16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二類: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1
類別 視覺障礙者
障礙情況 1.先天、意外或眼睛疾病導致視障
2.其他疾病導致視障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
以下資料:
申請
險種 審核重點 核保資
審查程序
壽險 1. 須了解造成視障導
因原因是先天、後
天疾病或意外
致。
A. 病、意
素造成視覺器官
及功能異常需評
估除視覺障礙外
是否有合併其他
異常
B. 後天疾病因素造
成視覺器官及功
能異常,例如:
障、青..
等眼睛疾病造成
視覺障礙依診斷
或病歷排除是否
有其他疾病。
糖尿病控制情況
不良合併視網膜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以評估
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進
行生調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以
評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
或進行生調(註)
註:
病歷:可確認完整的治療方
有無合併症或後遺症以及癒
後狀況。
體檢:當超過該商品的免體檢
額度或是需要有投保當下的檢
驗數值,做為核保評估時就需
要客戶完成體檢或是提供體檢
報告。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額
度或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生活
自理能力、工作狀況、財務狀況
醫療
17
病變新生血管性
青光眼除視覺障
礙之外是否有慢
性疾病或合併症。
其他:例如腫瘤
2. 目前體況、體檢結
果為何(藉由普通
體檢了解被保人外
觀體況、精神狀況
及恢復改善狀況)
3. 確認被保人生活狀
況、環境與自理情
形;是否有工作、
是否可以勞動、意
識狀態是否具簽訂
契約能力。
可藉由生調方式輔助完成評
估。
傷害
1.致成障礙原因
療方式、追蹤情
形、手術時間、癒
後狀況及有無後遺
症或合併症。
2.確認被保人目前體
況是否良好目前、
訪視生調評估其生
活自理能力、工作
型態、社交情形。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並
輔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評估其
可保性
癌症
致成障礙原因非癌
症所致,則可評估其
承保性。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障礙原因、發生時
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經評估後其
病史,為罹癌高風險因子,則
需進一步提供病歷或是完成體
檢。
年金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
體況審核。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核。
18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二類: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2
類別 聽覺機能障礙者
障礙情況 1.先天、意外或耳朵疾病導致聽障
2.其他疾病導致聽障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
以下資料:
申請
險種 審核重點 核保資
審查程序
1.須了解造成聽覺機
能障礙導因原因是
先天、後天疾病或
意外導致。例如:
A.先天疾病、意外
因素造成聽覺器
官及功能異常,
需評估除聽覺障
礙外是否有合併
其他異常。
B.後天疾病因素造
成聽覺器官及功
能異常,例如:
中耳炎腮腺
炎、耳道畸型..
等耳朵疾病造成
聽覺障礙,依診
斷或病歷排除是
否有其他疾病。
藥物治療引
起或暴露在噪音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以評估
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進
行生調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以
評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
或進行生調(註)。
註:
病歷:可確認完整的治療方
有無合併症或後遺症以及癒
後狀況。
體檢:當超過該商品的免體檢
額度或是需要有投保當下的檢
驗數值,做為核保評估時就需
要客戶完成體檢或是提供體檢
報告。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額
度或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生活
自理能力、工作狀況、財務狀況
可藉由生調方式輔助完成評
醫療
19
中造成聽覺障
礙,需評估是否
已排除此導因。
其他;例如腫
瘤。
2.目前體況、體檢結
果為何(藉由普通
體檢了解被保人外
觀體況、精神狀況
及恢復改善狀況)。
3.確認被保人生活狀
況、環境與自理情
形;是否有工作、
是否可以勞動、意
識狀態是否具簽訂
契約能力。
估。
傷害
1. 致成障礙原因
療方式、追蹤情
形、手術時間、癒
後狀況及有無後遺
症或合併症。
2. 確認被保人目前
體況是否良好、訪
視生調評估其生活
自理能力、工作型
態、社交情形。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並
輔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評估其
可保性
癌症
致成障礙原因非癌
症所致,則可評估其
承保性。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因、發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經評估後其
病史,為罹癌高風險因子,則
需進一步提供病歷或是完成體
檢。
年金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
體況審核。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核。
20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二類: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3
類別 平衡機能障礙者
障礙情況 因疾病或意外導致平衡器官如感覺神經系統、前庭神經系統、
小腦脊髓基底核或其他中樞神經病變,引致之長久持續性之平
衡障礙。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
以下資料:
申請
險種 審核重點 核保資
審查程序
壽險 1. 須了解造成平衡
機能障礙導因/
因是天、後
病或意外導致。
2. 需參考該其導因
及治療狀況目前
狀況以及是否造
成其他後遺症
行整體評估。
3. 目前體況體檢結
果為何(藉由普通
體檢了解被保人
外觀體況精神狀
況及恢復改善狀
況)。
4. 確認被保人生活
況、環
情形;是否有工
作、是否可以勞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以評估
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進
行生調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以
評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
或進行生調(註)。
註:
病歷:可確認完整的治療方
有無合併症或後遺症以及癒
後狀況。
體檢:當超過該商品的免體檢
額度或是需要有投保當下的檢
驗數值,做為核保評估時就需
要客戶完成體檢或是提供體檢
報告。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額
度或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生活
醫療
21
意識狀態是否
具簽訂契約。 自理能力、工作狀況、財務狀況
可藉由生調方式輔助完成評
估。
傷害
1. 致成障礙原因
療方式、追蹤情
形、手術時間、癒
後狀況及有無後遺
症或合併症。
2. 確認被保人目前
體況是否良好、訪
視生調評估其生活
自理能力、工作型
態、社交情形。
1.
明/
2.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並
輔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評估其
可保性
癌症
致成障礙原因非癌
症所致,則可評估其
承保性。
1.
明/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因、發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經評估後其
病史為罹癌高風險因子,則需
進一步提供病歷或是完成體
檢。
年金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
體況審核。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核。
22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三類: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功能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04
類別 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者
障礙情況 1. 唇顎裂及顏面相關畸形經整形重建手術後,仍因嗓音功能問
題所致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
2. 聽覺器官構造及功能異常引起重度聽覺障礙合併言語障礙,
仍因嗓音功能、構音功能、言語功能的流暢和節律問題所致
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
3. 兒童發展障礙所致語言遲緩或老化等疾病合併聽語障礙,仍
因嗓音功能、構音功能、言語功能的流暢和節律問題所致聲
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
4. 腦外傷腦部疾病引起失語症合併言語障礙,仍因嗓音功能
問題所致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
5. 頭頸部惡性腫瘤,如:口腔癌、舌癌、鼻咽癌、喉癌治療後
合併嗓音功能、口結構、咽結構、喉結構問題所致聲音機能
或語言障礙吞嚥機能障礙。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
以下資料:
申請
險種 審核重點 核保資
審查程序
壽險 1. 聲音機能或語言
機能障礙原因為先
天、後天疾病、意
外或自殘導致。如
為疾病導致,則需
參考該疾病的審核
重點進行評估,其
造成障礙原因有唇
顎裂及顏面相關畸
形、聽覺器官構造
1.
明/
2.疾病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以評估
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進
行生調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以
評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
或進行生調(註)
註:
病歷:可確認完整的治療方式、
醫療
23
及功能異常、腦外
傷、頭頸部惡性腫
瘤造成的組織缺
損…等。
2. 致成障礙原因
療方式、追蹤情
形、手術時間、癒
後狀況及有無後遺
症或合併症。
3. 目前體況體檢結
果為何(藉由體檢
了解被保險人外
觀、聲音或言語功
能、精神狀況及恢
復改善狀況)。
4. 確認被保人生活
狀況、環境與自理
情形;是否有工
作、是否可以勞
動、意識狀態是否
具簽訂契約能力。
有無合併症或後遺症以及癒後狀
況。
體檢:當超過該商品的免體檢額
度或是需要有投保當下的檢驗數
值,做為核保評估時,就需要客
戶完成體檢或是提供體檢報告。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額度
或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生活自理
能力、工作狀況、財務狀況時,
可藉由生調方式輔助完成評估。
傷害
1. 致成障礙原因
生時間、治療方
式、追蹤情形、手
術時間、癒後狀況
及有無後遺症或合
併症。
2. 確認被保人目前
體況是否良好。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並
輔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評估其
可保性
癌症
致成障礙原因非癌
症所致,則可評估其
承保性。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評估後其病
,為罹癌高風險因子,則需進
一步提供病歷或是完成體檢。
24
年金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
體況審核。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核。
25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四類: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與功能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07
類別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心臟
障礙情況 1. 有心衰竭先天性心臟病史經藥物或手術治療仍無法改善
或控制,導致心臟機能損害、血氧濃度過低者。
2. 有心跳過慢、心臟傳導阻滯等,以致需裝置心律調節器者。
3. 有複雜性或嚴重性心律不整(如:第三度房室傳導阻滯、心
室顫動、心室早期收縮、心電圖QT間期過長等),以致心臟
功能障礙者。
4. 左主冠狀動脈狹窄程度達70%以上者。
5. 末期心臟衰竭,以致需做心臟移植者。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
以下資料:
申請
險種 審核重點 核保資
審查程序
壽險 1. 心臟功能障礙原因
為先天後天疾病或
意外導致如為疾病
導致則需參考該疾
病的審核重點進行
評估其造成障礙原
因有心衰竭先天性
心臟病、心律不整、
傳導阻滯冠狀動脈
狹窄…等。
2. 致成障礙原因、治
療方式、追蹤情形、
手術時間癒後狀況
及有無後遺症或合
併症。
1.
障礙
證明
/手
2.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以評估
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進
行生調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判
斷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
進行生調(註),以評估其可保
性。
註:
病歷:可確認完整的治療方式、
有無合併症或後遺症以及癒後
狀況。
體檢:當超過該商品的免體檢
額度或是需要有投保當下的檢
醫療
26
3. 目前體況、體檢結
果為何(藉由體檢了
解被保人臟器功
能、外況、精
狀況及疾病恢復改
善狀況)。
4. 確認被保人生活狀
況、環境與自理情
形;是作、是
否可以勞動意識狀
態是否具簽訂契約
能力。
驗數值,做為核保評估時,就需
要客戶完成體檢或是提供近期
體檢報告。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額
度或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生活
自理能力、工作狀況、財務狀況
時可藉由生調方式輔助完成評
估。
傷害
1.致成障礙原因治療
式、追形、手
術時間癒後狀況及
有無後遺症或合併
症。
2.確認被保人目前體
況是否良好。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因、發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判
斷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
進行生調,以評估其可保性。
癌症
致成障礙原因非癌
症所致則可評估其可
保性。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因、發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經評估後,
若其病史為罹癌高風險因子,
則需進一步提供病歷或是完成
體檢。
年金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
體況審核。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核。
27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四類: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與功能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07
類別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造血機能
障礙情況 1. 血色素、白血球或血小板異常者。
2. 凝血因子缺乏者。
3. 罕見出血性疾病者。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
以下資料:
申請
險種 審核重點 核保資
審查程序
1.造血機能障礙原因
為先天後天疾病或
致。如
導致則需參考該疾
病的審核重點進行
評估其造成障礙原
因有血友病類血友
抗磷脂質抗體症
候群、血小板無力
症、再生不良性貧
血…等。
2.致成障礙原因治療
式、追形、手
術時間癒後狀況及
有無後遺症或合併
症。
3.目前體況體檢結果
為何(藉由體檢了解
被保人臟器功能
觀體況精神狀況及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
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以
評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
檢或進行生調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
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
況,判斷是否進一步取得病
體檢或進行生調(註),以
評估其可保性。
註:
病歷:可確認完整的治療方
式、有無合併症或後遺症以及
癒後狀況。
體檢:當超過該商品的免體檢
額度或是需要有投保當下的檢
驗數值,做為核保評估時,就
需要客戶完成體檢或是提供近
期體檢報告。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額
度或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生活
醫療
28
疾病恢復改善狀
況)。
4.確認被保人生活狀
況、環境與自理情
形;是作、是
否可以勞動意識狀
態是否具簽訂契約
能力。
自理能力、工作狀況、財務狀
況時可藉由生調方式輔助完成
評估。
傷害
1.致成障礙原因治療
式、追形、手
術時間癒後狀況及
有無後遺症或合併
症。
2.確認被保人目前體
況是否良好。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
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
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
況,判斷是否進一步取得病
歷、體檢或進行生調,以評估
其可保性。
癌症
致成障礙原因非癌
症所致則可評估其可
保性。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
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
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經評估後,
若其病史為罹癌高風險因
則需進一步提供病歷或是
完成體檢。
年金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
體況審核。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核。
29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四類: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與功能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07
類別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呼吸器官
障礙情況 1. 有慢性阻塞性肺病氣管狹窄、呼吸衰竭等,以致肺功能異
常、血氧濃度過低或呼吸器依賴者。
2. 肺臟切除者。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
以下資料:
申請
險種 審核重點 核保資
審查程序
壽險 1. 呼吸器官功能障礙
原因為先天後天疾
病或意外導致如為
致,則
該疾病的審核重點
估,其
礙原因有慢性阻塞
性肺病、氣管狹窄、
竭、肺癌、肺
纖維化…等。
2. 致成障礙原因
療方式、追蹤情形、
間、癒
及有無後遺症或合
併症。
3. 目前體況、體檢結
果為何(藉由體檢了
解被保人臟器功
能、外況、精
狀況及疾病恢復改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
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以
評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
檢或進行生調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
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
況,判斷是否進一步取得病
體檢或進行生調(註),以
評估其可保性。
註:
病歷:可確認完整的治療方
式、有無合併症或後遺症以及
癒後狀況。
體檢:當超過該商品的免體檢
額度或是需要有投保當下的檢
驗數值,做為核保評估時,就
需要客戶完成體檢或是提供近
期體檢報告。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額
度或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生活
醫療
30
善狀況)。
4. 確認被保人生活狀
況、環境與自理情
形;是作、是
否可以勞動意識狀
態是否具簽訂契約
能力。
自理能力、工作狀況、財務狀
況時,可藉由生調方式輔助完
成評估。
傷害
1.致成障礙原因治療
式、追形、手
術時間癒後狀況及
有無後遺症或合併
症。
2.確認被保人目前體
況是否良好。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
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
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
況,判斷是否進一步取得病
歷、體檢或進行生調,以評估
其可保性。
癌症
致成障礙原因非癌
症所致則可評估其可
保性。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
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
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經評估後,
若其病史為罹癌高風險因
則需進一步提供病歷或是
完成體檢。
年金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
體況審核。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核。
31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五類: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
功能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07
類別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吞嚥功能
障礙情況 1. 食道嚴重狹窄經擴張術後或口腔嚴重疾病僅能進食流質者。
2. 因吞嚥機能缺損而需長期以管食方式或造廔灌食維持生命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
以下資料:
申請
險種 審核重點 核保資
審查程序
壽險 1. 吞嚥功能障礙原
因為先天、後天疾
病、意外或自殘導
致。如為疾病導
致,其原因有神經
性疾病、頭部外
傷、認知功能障
礙、及頭頸癌治療
後造成的組織缺
損…等。
2. 致成障礙原因
療方式、追蹤情
形、手術時間、癒
後狀況及有無後遺
症或合併症
3. 目前體況體檢結
果為何(藉由體檢了
解被保人臟器功
能、外觀體況、精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 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
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以評
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
進行生調。
2. 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
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以評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
檢或進行生調()
註:
病歷:可確認完整的治療方
有無合併症或後遺症以及癒
後狀況。
體檢:當超過該商品的免體檢
額度或是需要有投保當下的檢
驗數值,做為核保評估時就需
要客戶完成體檢或是提供體檢
報告。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額
度或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生活
醫療
32
神狀況及恢復改善
狀況)
4. 確認被保人生活
狀況、環境與自理
情形;是否有工
作、是否可以勞
動、意識狀態是否
具簽訂契約能力
自理能力、工作狀況、財務狀況
時可藉由生調方式輔助完成評
估。
傷害
1. 致成障礙原因、治
療方式、追蹤情
形、手術時間、癒
後狀況及有無後遺
症或合併症。
2. 確認被保人目前
體況是否良好。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 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 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
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並輔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評估
其可保性。
癌症
致成障礙原因非癌
症所致,則可評估其
承保性。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 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 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
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經評估後其
病史,為罹癌高風險因子,則
需進一步提供病歷或是完成體
檢。
年金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
體況審核。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核。
33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五類: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
功能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07
類別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
障礙情況 胃全部切除經口飲食但無法保持理想體重的75%,或
全靜脈營養治療者。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
以下資料:
申請
險種 審核重點 核保資
審查程序
壽險 1. 胃障礙原因為先
天、後天疾病或意
導致。如為疾病
導致,其原因有胃
損傷、胃溃瘍、胃
穿孔或破裂(外
傷)、胃腫瘤、胃
癌…等。
2. 致成障礙原因
療方式、追蹤情
形、手術時間、癒
後狀況及有無後遺
症或合併症。
3. 目前體況體檢結
果為何(藉由體檢
了解被保人臟器功
能、外觀體況、精
神狀況及恢復改善
狀況)。
4. 確認被保人生活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 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
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以評
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
進行生調。
2. 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
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以評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
檢或進行生調(註)。
註:
病歷:可確認完整的治療方
有無合併症或後遺症以及癒
後狀況。
體檢:當超過該商品的免體檢
額度或是需要有投保當下的檢
驗數值,做為核保評估時就需
要客戶完成體檢或是提供體檢
報告。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額
度或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生活
自理能力、工作狀況、財務狀況
醫療
34
自理情形;是否有
工作、是否可以勞
動、意識狀態是否
具簽訂契約能力。
可藉由生調方式輔助完成評
估。
傷害
1. 致成障礙原因
療方式、追蹤情
形、手術時間、癒
後狀況及有無後遺
症或合併症。
2. 確認被保人目前
體況是否良好。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 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
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 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
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並輔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評估
其可保性。
癌症
致成障礙原因非癌
症所致,則可評估其
承保性。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 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
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 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
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經評估後其
病史,為罹癌高風險因子,則
需進一步提供病歷或是完成體
檢。
年金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
體況審核。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核。
35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五類: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
功能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07
類別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腸道
障礙情況 1. 因醫療目的,將腸道部分外置於體表,需裝置永久性人工
肛門,終生由腹表排便。
2. 因醫療目的將小腸大量切除或因先天短腸症,腸道蠕動異
常或腸道吸收黏膜缺陷等,無法經口飲食保持理想體重
75%,或需長期全靜脈營養治療者。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
以下資料:
申請
險種 審核重點 核保資
審查程序
壽險 1. 腸道障礙原因為
先天、後天疾病或
意外導致如為疾
病導致,其原因有
出血、感染、潰瘍
或破裂(外傷)、癌
前或惡性腫瘤、腸
道阻塞…等。
2. 致成障礙原因
療方式、追蹤情
形、手術時間、癒
後狀況及有無後遺
症或合併症。
3. 目前體況體檢結
果為何 (藉由體檢
了解被保人臟器功
能、外觀體況、精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 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
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以評
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
進行生調。
2. 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
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以評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
檢或進行生調()
註:
病歷:可確認完整的治療方
有無合併症或後遺症以及癒
後狀況。
體檢:當超過該商品的免體檢
額度或是需要有投保當下的檢
驗數值,做為核保評估時就需
要客戶完成體檢或是提供體檢
報告。
醫療
36
神狀況及恢復改善
狀況)。
4. 確認被保人生活
自理情形;是否有
工作、是否可以勞
動、意識狀態是否
具簽訂契約能力。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額
度或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生活
自理能力、工作狀況、財務狀況
可藉由生調方式輔助完成評
估。
傷害
1. 致成障礙原因
療方式、追蹤情
形、手術時間、癒
後狀況及有無後遺
症或合併症。
2. 確認被保人目前
體況是否良好。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 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
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 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
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並輔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評估
其可保性。
癌症
致成障礙原因非癌
症所致,則可評估其
承保性。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 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
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 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
生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經評估後其
病史,為罹癌高風險因子,則
需進一步提供病歷或是完成體
檢。
年金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
體況審核。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核。
37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五類: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
功能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07
類別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肝臟
障礙情況 1. 輕度:
室內生活可自理,室外生活仍受限制者,且符合Pugh’s
modification of Child-Turcotte criteria 等級之Child’s class B
者。
2. 中度:
(1)符合Pugh’s modification of Child-Turcotte criteria 等級
Child’s class B,且合併食道或胃靜脈曲張破裂出血
者。
(2)反覆性膽道狹窄或肝內膽管結石經兩次以上手術仍有
反覆性膽管發炎者。
(3)因先天膽管阻塞或狹窄經手術後仍有生長遲滯或反
覆膽管發炎者。
3. 重度:
(1)肝硬化併難治性腹水。
(2)肝硬化併反覆發生及肝性腦病變。
(3)肝硬化併反覆發生之食道或胃靜脈曲張破裂出血。
(4)反覆發生自發性腹膜炎。
(5)肝硬化併發生肝肺症候群或門脈性肺高壓。
4. 極重度:
(1)符合Pugh’s modification of Child-Turcotte criteria 等級
Child’s class C者。
(2)符合肝臟移植之條件,但未獲肝臟移植前。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
以下資料:
審核重點 核保資
審查程序
38
1. 造成障礙的原因
天、後
外。若
所致可能為慢性
肝炎(病毒性、非
病毒性)、肝腫
瘤、肝硬化或肝
2. 致成障礙原因
害程度(障礙分
級) 治療方式、
手術時間癒後狀
況及有無後遺症
或合併症(腹水
食道或胃靜脈曲
張破裂出血肝昏
迷或肝代償不
)
3. 目前體況體檢結
果為何(藉由體檢
了解被保人臟器
能、外
精神狀況及恢復
改善狀況)。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 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以評估
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進
行生調。
2. 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以
評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
或進行生調(註)。
註:
病歷:可確認完整的治療方式、有
無合併症或後遺症以及癒後狀況
體檢:當超過該商品的免體檢額度
或是需要有投保當下的檢驗數
做為核保評估時就需要客戶
完成體檢或是提供體檢報告。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額度或
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生活自理能
工作狀況財務狀況時可藉由
生調方式輔助完成評估。
1. 致成障礙原因
療方式、追蹤情
形、手術時間、癒
後狀況及有無後遺
症或合併症。
2. 確認被保人目前體
況是否良好。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 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 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並
輔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評估其
可保性。
39
致成障礙原因非癌
症所致,則可評估其
承保性。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 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 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經評估後其病
史,為罹癌高風險因子,則需進
一步提供病歷或是完成體檢。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
體況審核。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核。
40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六類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尿液排泄
功能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07
類別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腎臟
障礙情況 1. 腎臟損害: 腎臟功能永久下降,腎臟衰竭併需要透析治療或
腎移植。
2. 腎切除: 全部或部分地切除腎組織。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
以下資料:
申請
險種 審核重點 核保
資料 審查程序
壽險 1. 造成障礙的原因
天、後
或意外導致如為
疾病導致需參考
該疾病的審核重
點進行評估。
2. 致成障礙原因
療方式、追蹤情
手術時間
後狀況及有無後
遺症或合併症。
3. 目前體況體檢結
果為何(藉由體檢
了解被保人臟器
能、外
精神狀況及恢復
改善狀況)。
1.身
明/
2.疾
1. 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以評估
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進
行生調。
2. 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以
評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
或進行生調(註)。
註:
病歷:可確認完整的治療方式、
有無合併症或後遺症以及癒後狀
況。
體檢:當超過該商品的免體檢額
度或是需要有投保當下的檢驗數
值,做為核保評估時,就需要客
戶完成體檢或是提供體檢報告。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額度
或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生活自理
醫療
41
能力、工作狀況、財務狀況時可
藉由生調方式輔助完成評估。
傷害
1. 致成障礙原因
療方式、追蹤情
手術時間
後狀況及有無後
遺症或合併症。
2. 確認被保人目前
體況是否良好。
1.身
明/
2.疾
1. 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 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並
輔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評估其
可保性。
癌症
致成障礙原因非癌
症所致,則可評估其
承保性。
1. 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
1. 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 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評估後其病
,為罹癌高風險因子,則需進
一步提供病歷或是完成體檢。
年金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
體況審核。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核。
42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六類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排尿功能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07
類別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
障礙情況 1. 膀胱造廔,終生須由腹表排尿者。
2. 因神經受損致膀胱功能異常無法正常排尿長期導尿照
護者。
3. 因神經病變長期憋尿攝護腺肥大或尿液長期無法排空
發感染後膀胱收縮力變差,導致膀胱功能失常,膀胱變大、
缺乏收縮力,膀胱脹卻無尿意感,導致滿溢性尿失禁者。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
以下資料:
申請
險種 審核重點 核保資
審查程序
壽險 1. 泌尿器官障礙原因
為先天、後天疾病
意外導致。如為
疾病導致,其原因
有細菌感染、神經
病變、末期腎病或
惡性腫瘤…等。
2. 致成障礙原因、治
療方式、追蹤情
形、手術時間、癒
後狀況及有無後遺
症或合併症。
3. 目前體況、體檢結
果為何(藉由體檢
了解被保人臟器功
能、外觀體況、精
神狀況及恢復改善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以評估
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進
行生調。
2.以問卷了解致成因、發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評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
或進行生調(註)。
註:
病歷:可確認完整的治療方式、
有無合併症或後遺症以及癒後
狀況。
體檢:當超過該商品的免體檢
額度或是需要有投保當下的檢
驗數值,做為核保評估時就需
要客戶完成體檢或是提供體檢
醫療
43
狀況)。
報告。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額
度或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生活
自理能力、工作狀況、財務狀況
時可藉由生調方式輔助完成評
估。
傷害
1. 致成障礙原因
療方式、追蹤情
手術時間
後狀況及有無後
遺症或合併症。
2. 確認被保人目前
體況是否良好
活自理情形是否
作、是
勞動。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因、發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輔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評估其
可保性。
癌症
致成障礙原因非癌
症所致,則可評估其
承保性。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以問卷了解致成因、發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經評估後其
病史,為罹癌高風險因子,則
需進一步提供病歷或是完成體
檢。
年金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
體況審核。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核。
44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七類: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05
類別 肢體障礙者
障礙情況 1. 手指或四肢有關節移動功能的障礙。
2. 手指或四肢有肌肉力量功能的障礙。
3. 四肢有肌肉張力功能的障礙。
4. 巴金森氏病、腦性麻痺、震顫、舞蹈病、肌躍症、小腦性或
感覺性運動失調神經或肌肉性疾病等症狀無法隨意動
作的障礙。
5. 手指、足趾、四肢關節有欠缺構造的障礙。
6. 脊椎韌帶骨贅變化與融合有軀幹活動的障礙。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
以下資料:
申請
險種 審核重點 核保資
審查程序
壽險 1. 造成障礙原因為
天、後
意外治療方式、
追蹤情形手術時
癒後狀況及有
無後遺症或合併
症。
2. 如為疾病導致
參考該疾病之審
核重點進行評估
3. 目前體況體檢結
果為何(藉由體檢
了解被保人臟器
能、外
精神狀況及恢復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 依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
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以評
估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
進行生調。
2. 依問卷了解目前體況、致成
礙原因、發生時間治療方式與
癒後狀況以評估是否進一步取
得病歷、體檢或進行生調。
註:
病歷:可確認完整的治療方
有無合併症或後遺症以及癒
後狀況。
體檢:當超過該商品的免體檢
額度或是需要有投保當下的檢
驗數值,做為核保評估時就需
醫療
45
改善狀況)。
4. 確認被保人生活
況、環
情形;是否有工
作、是否可以勞
意識狀態是否
具簽訂契約能力
要客戶完成體檢或是提供體檢
報告。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額
度或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生活
自理能力、工作狀況、財務狀況
時可藉由生調方式輔助完成評
估。
傷害
1. 致成障礙原因
療方式、追蹤情
形、手術時間、癒
後狀況及有無後遺
症或合併症。
2. 確認被保人目前體
況是否良好,被保
人生活自理情形;
是否有工作、是否
可以勞動。
1.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疾病
問卷
1. 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
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 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
時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輔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評估其
可保性。
癌症
致成障礙原因非癌
症所致,則可評估其
承保性。
1. 身心
障礙
證明
/手
2. 疾病
問卷
1. 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
礙類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 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是否
與癌症相關、發生時間、治療
方式與癒後狀況。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經評估後其
病史,為罹癌高風險因子,則
需進一步提供病歷或是完成體
檢。
年金
無須進行體況審核。
無須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核。
46
新制身心障礙類別 第八類: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舊制身心
障礙代碼 代碼 08
類別 顏面損傷者
障礙情況 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鑑定向度三類 基準
1.皮膚保護功
(b810) 由於掌趾角皮症而對肢體關節活動困難
者,請加評關節移動的功能。(如:魚鱗癬
)
2.皮膚其他功
(b830) 受先天性後天性顏面損傷疤痕而對社會生
活適應困難者。(如:黑色素痣、血管瘤、
神經纖維瘤白斑等或無汗症外胚層發育
不良)
3.皮膚區域結
(s810)
s810.1
1. 缺鼻二分之一,單側上顎或下顎缺損二
分之一以下造成明顯中線偏移者;或殘
缺面積佔30%39%而無法或難以修復
者。
2. 皮膚損傷造成肥厚性疤痕佔身體皮膚
31%50%
s810.2
1. 缺鼻、眼窩、雙側上顎、下顎二分之一
或殘缺面積佔40%59%以上無法或
難以修復者。
2. 皮膚損傷造成肥厚性疤痕佔身體皮膚
51%70%
s810.3
1. 頭、臉、頸部殘缺面積佔60%以上,無
法或難以修復者。
2. 皮膚損傷造成肥厚性疤痕佔身體皮膚
71%以上。
核保評估要點
保戶在申請各投保險種(如為綜合型商品,請依照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
查程序,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可參考壽險、醫療險、傷害險與癌症險),除要保
書告知被保人職業健康告知外將依本核保評估要點視情況請保戶提供以
下資料:
47
申請
險種 審核重點 核保
資料 審查程序
壽險
1. 造成障礙原因
為先天後天疾
病或意外導致。
2. 了解目前狀況
及影響範圍
影響外觀或有
無合併影響其
他功能(如:關
節活動、呼吸、
咀嚼吞嚥功能
等)。
3. 如為疾病導
需參考該疾
病之審核重點
進行評估。
1.
明/
2.
1. 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類
別、程度與鑑定時間,以評估是否
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進行生調
2. 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時
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以評估
是否進一步取得病歷、體檢或進行
生調。
註:
病歷可確認完整的治療方式
無合併症或後遺症以及癒後狀況。
體檢當超過該險種之免體檢額度
或是需要有投保當下之檢驗數值做
為核保評估時,就需要客戶完成體
檢或提供體檢報告。
生調當申請保額超過一定額度或
是為進一步了解客戶生活自理能
力、工作狀況、財務狀況時,可藉
由生調輔助完成評估。
醫療
傷害
1. 致成障礙原
治療方式、
形、手
間、癒
及有無後遺症
或合併症。
2. 確認被保人目
前體況是否良
生活自理情
形;是否有工
是否可以勞
動。
1.
明/
2.
1. 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類
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 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時
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並輔以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評估其承保性。
癌症
致成障礙原因
非癌症所致則可
評估其承保性。
1.
1. 以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確認障礙類
別、程度與鑑定時間。
2. 以問卷了解致成障礙原因發生時
間、治療方式與癒後狀況。
48
明/
2.
註:過去史雖無癌症,經評估後其病
,為罹癌高風險因子,則需進一
步提供病歷或是完成體檢。
年金
無需因身心障礙
進行體況審核。
無需因身心障礙進行體況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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