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健順養護中心受託經營管理2022/07/01修訂版
臺北市中山老人住宅暨服務中心
服務對象申訴處理辦法
第 一 條《目的》
為有效了解及回應服務對象(含家屬)感受,避免問題重覆發生,以提升整體服務品質,特訂定本辦法。
第 二 條《適用範圍》
凡本中心服務對象及其家屬對於本中心服務不滿之意見皆適用之
第 三 條《權責歸屬》
各部門社工:為接受申訴案件處理主責
各部門主管:申訴案件所涉及之部門應協助了解事件緣由,參與會議及提出改善之法
第 四 條《作業內容》
一、服務對象或家屬對中心服務品質有不滿之意見或抱怨時,相關人員得詢問其是否提出申訴,若服務對象或家屬有申訴意願,可由其親自填寫(含官網下載填報、電子郵件寄專屬信箱)申訴、或由工作人員代填「申訴紀錄表」,詳細記載申訴內容,並轉由主責社工處理。
二、主責社工接獲「申訴紀錄表」時,須了解發生原因及經過,填寫「申訴紀錄表」,若事涉其他部門,則請會簽相關部門主管,協同了解事由,並於「申訴紀錄表」上做成紀錄後呈給主任核閱。
主責社工依事件內容,判定事件重大與否,若屬單一單純之抱怨或經查事實與所述不符者,則可立即回覆申訴者,並予以說明實際情形;若事件重大,則應於3天內召開跨部門會議,進行事件之了解及檢討改善措施後,由主任指定回覆者予以回覆。
主任確認並核准以上改善對策,轉相關人員負責處理改善方式。
五、主任應針對以上「申訴紀錄表」之改善對策做追蹤確認,如改善措施已完成或達成預期目標則予以結案,否則另提改善措施,直至達到預期目標完成為止。
六、「申訴紀錄表」保存在中心,由主任在年度稽核會議上提出檢討,以改善品質制度和產品品質。
七、申訴紀錄應每年統計分析乙次,以作為中心改善服務之依據。
附註:使用表單、流程:
申訴案件處理流程
申訴紀錄表
可至本中心官網下載填報申訴表
電子郵件寄專屬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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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使用表單: 員工申訴處理單 員工申訴紀錄 可至本中心官網下載填報申訴表 電子郵件寄專屬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254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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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訴 紀 錄 表 111.07修
編號 | 填表人 | 日期 | 年 月 日 | |||||
申訴人姓名 | ||||||||
身份 | 工作人員 社區長者 家屬 中心會員/學員 志工 其他: | |||||||
申訴方式 | 電話 信件 傳真 電子郵件 親洽 其他: | |||||||
申訴問題類別 | 日照部門服務 老宅部門服務行政部門服務(設施設備項目) 失智據點部門業務獨居/社區個案服務 會員服務送餐服務 銀髮學堂 據點服務(含共餐) 社區活動 其他: | |||||||
聯絡地址 | ||||||||
聯絡電話 | ||||||||
申訴內容 | ||||||||
處理經過 (會議紀錄) | ||||||||
中心未來因應方式 | ||||||||
回覆申訴者 |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 |||||||
回覆者: | ||||||||
主 任 | 督導 | 經 手 人 |
可至本中心下載填報申訴表,電子郵件寄專屬信箱:[email protected] 投遞至老服中心旁之意見箱或者舞蹈教室旁之意見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