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九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區工程處
高架橋下土地租賃契約書(範例)
招標名稱:國○線自000K+000.0起至000K+000.0止高架橋下土地 契約編號:○○94字第00000號 | ||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
承 租 人 | 姓名 | |
地址 | ||
電話 |
國道高速公路高架橋下土地租賃契約書(範例)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區工程處(以下簡稱甲方)為促進土地利用,租賃高架橋下土地供○○○(以下簡稱乙方)使用,雙方同意訂定本契約,條件如下:
一、土地使用範圍:自國道○號000K+000.0起至000K+000.0止,計○○○○平方公尺。
二、使用計劃:使用計畫書(規劃圖)及點交紀錄(含現場照片)均列為附件,視為本契約書的一部分。
三、使用期限: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除非另訂新約,租期屆滿時租賃關係即消滅,甲方不另通知。
四、租金:
(一)每月新台幣○○萬○仟○百元整,應於每月壹日前繳交或匯入○○銀行,戶名「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區工程處」,帳號:「0000000號」之帳戶內。(註:每月租金不滿一萬元者,得一次預繳一年或三個月租金。)
(二)前項租金得因公告地價調整按比例調整,自契約修正後生效,無溯及效力。
(三)履約保證金新台幣○○萬○仟元整,於乙方租賃期滿土地騰空交還後扣除欠款無息退還。
五、租賃條件:
(一)不得未經甲方同意變更契約用途,或從事其他與使用目的相違反之行為。
(二)不得擅自將租賃用地一部或全部轉租、轉讓、出借或其他變相方法,由第三者使用。
(三)不得有建築或妨礙排水行為。
(四)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其他可能影響橋梁安全之物品。
(五)不得從事餐飲業或類似行為。
(六)應有完善之消防及安全等設施。
(七)不得妨礙高速公路行車安全、橋梁結構物安全、檢測與維修。
(八)不得有污染用地或其他危害環境衛生行為。
(九)應盡善良管理人之責,對原有各項設施應善加維護,如有損壞時應按原狀修復並負賠償之責。
(十)應按時繳納租金。逾期五日以上未繳納者,按逾期之日數,每日加收月租金的0.2%作為延滯利息。
六、甲方得隨時派員抽查土地使用情形,乙方違反約定使用,經甲方書面催告乙方限期改善,逾期仍未改善者;或租金遲付經催告仍不繳交,欠租金總額達二期者,甲方均得終止契約,收回土地。乙方繳納履約保證金,視同違約金不予退還。如有損害或所繳履約保證金不足抵充所欠租金、租金利息及本契約乙方應負擔之費用時,並得請求賠償。
七、乙方對租用地所施設之改良費用或其他對該土地之必要費用,由乙方負擔,不論如何均不得向甲方請求償還。
八、乙方違反約定事項及遭第三者侵佔路權等情事,乙方應負責排除,經甲方催告而逾期未排除者,甲方得逕行排除之,其所需一切費用概由乙方負擔。
九、甲方如需自用或為配合其他計畫需使用本契約內之全部或部分土地時,應於三個月前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契約,並得視乙方搬遷需要停收租金,乙方應配合騰空遷讓將土地交還甲方。
乙方在契約期間欲終止使用時,應於三個月前以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契約,並按時繳交租金,於契約終止日前(如可能盡量配合甲方重新招標時程議定契約終止日)騰空遷讓將土地交還。
依前二項約定終止契約後,已繳租金有剩餘按比例無息退還。如因提前解約,造成對方有重大損失時,對方得於契約終止日起三個月內檢附具體憑證,請求補償。
十、契約期滿或依約定終止契約時,除甲方同意保留設施外,乙方應即騰空交還土地,並應繳清欠款及將使用範圍內原有設施復原,如有遺留物視同廢棄物,任由甲方處理,所需一切費用概由乙方負擔,乙方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契約期滿或終止後,乙方不如期交還土地者,即無權占有,應於翌日起按月繳納該月相當租金之逾期使用費,並按日加收相當月租金3%之違約金,至遷讓返還為止,乙方不得主張民法451條之適用及其他異議,亦不影響甲方之返還請求權。
十一、違反本契約第五條約定,經函催遭退回或拒收,乙方行蹤不明逾二個月以上,致無法送達者,乙方同意屆時甲方可未經催告送達逕行終止契約,並依第六條後段及第十條之約定處理。
十二、對該租賃用地有關之一切費用,除地價稅外,蓋歸乙方負擔。
十三、乙方如有營業行為,應取得主管機關發給之停車場許可或其他營業執照始得營業。如無法通過核准時,雙方同意依第十條約定終止本契約,所繳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
乙方非法使用土地,遭科處罰鍰或追究民、刑事責任時,乙方應全額負擔罰鍰及賠償一切損失。
十四、對本租約爭議涉訟時,雙方同意由臺灣○○地方法院為管轄。
十五、本契約書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議修正或補充,報經高速公路局核准後生效。
十六、其他約定事項: (視情形加入或填無)
以上條件均經雙方確認,立契約書正本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乙份,另副本○份由甲存轉。
甲方: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區工程處
法定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理人: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年○○月○○日
國道高速公路高架橋下租賃案土地使用計畫書(格式及參考範例)
一、承租人○○○承租自100K+000.0起至101K+200.0止橋下土地,使用面積共0000平方公尺,計劃用途如下:
(一)停車場
(二)花市
(三)農機停放場
(四)……
二、各項用途之計畫內容,含所有設施、構造物、舖面…等,計畫內容分述如下:
(一)停車場:計畫內容如下
計畫位置
自000K+000.0起至000K+000.0止
使用面積
0000平方公尺
使用及構造
AC舖面、圍籬、活動性崗亭一座
計畫內容
計畫設置000個停車位,於停車場入口置自動感應器及柵欄一座,出口處設設置有長約1.5公尺*寬約2公尺*高約2公尺活動性崗亭一座,作為停車場管理中心。地表面以AC舖面,停車場四周設置複合式圍籬約00公尺
使用配置
所有增設之設施、行車動線、環境景觀與植栽、停車格、舖面結構及排水工程等佈設詳如規劃圖說一。
(二)花市:計畫內容如下
計畫位置
自000K+000.0起至000K+000.0止
使用面積
0000平方公尺
計畫位置
自000K+000.0起至000K+000.0止
使用面積
0000平方公尺
使用及構造
RC舖面、圍籬
計畫內容
….
使用配置
所有增設之設施、行車動線、植栽、停車格、舖面結構及排水工程等詳如規劃圖說一。(比例尺1/1000)
(三)農機停放場:……。
三、本計畫何項用途需對外營利,是否需要接水、接電等說明如下:
本計畫停車場、花市部分需要對外營業,將依法取得主管機關核准或許可後對外營業,○○部分不對外營業。停車場、花市部分需要接水、接電,將依規定自行向臺電、自來水公司申請。
此致
國道高速公路局○區工程處
承租人: (簽章)
中華民國○○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