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高架橋下土地租賃契約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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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區工程處











高架橋下土地租賃契約書(範例)













招標名稱:國○線自000K+000.0起至000K+000.0高架橋下土地

契約編號:○○94字第00000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姓名


地址


電話




國道高速公路高架橋下土地租賃契約書(範例)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區工程處(以下簡稱甲方)為促進土地利用,租賃高架橋下土地供○○○(以下簡稱乙方)使用,雙方同意訂定本契約,條件如下:

一、土地使用範圍:自國道○號000K+000.0起至000K+000.0止,計○○○○平方公尺。

二、使用計劃:使用計畫書(規劃圖)及點交紀錄(含現場照片)均列為附件,視為本約書的一部分。

三、使用期限: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除非另訂新約,租期屆滿時租賃關係即消滅,甲方不另通知。

四、租金:

()每月新台幣○○萬○仟○百元整,應於每月壹日前繳交或匯入○○銀行,戶名「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區工程處」,帳號:「0000000號」之帳戶。(註:每月租金不滿一萬元者,得一次預繳一年或三個月租金。)

()前項租金得因公告地價調整按比例調整,自契約修正後生效,無溯及效力。

()履約保證金新台幣○○萬○仟元整,於乙方租賃期滿土地騰空交還後扣除欠款無息退還

五、租賃條件:

(一)不得未經甲方同意變更契約用途,或從事其他與使用目的相違反之行為。

(二)不得擅自將租賃用地一部或全部轉租、轉讓、出借或其他變相方法,由第三者使用。

(三)不得有建築或妨礙排水行為。

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其他可能影響橋梁安全之物品。

不得從事餐飲業或類似行為。

應有完善之消防及安全等設施。

(七)不得妨礙高速公路行車安全、橋梁結構物安全、檢測與維修。

(八)不得有污染用地或其他危害環境衛生行為。

應盡善良管理人之責,對原有各項設施應善加維護,如有損壞時應按原狀修復並負賠償之責。

應按時繳納租金。逾期五日以上未繳納者,按逾期之日數,每日加收月租金的0.2%作為延滯利息。

六、甲方得隨時派員抽查土地使用情形,乙方違反約定使用,經甲方書面催告乙方限期改善,逾期仍未改善者;或租金遲付經催告仍不繳交,欠租金總額達二期者,甲方均得終止契約,收回土地。乙方繳納履約保證金,視同違約金不予退還。如有損害或所繳履約保證金不足抵充所欠租金、租金利息及本契約乙方應負擔之費用時,並得請求賠償。

七、乙方對租用地所施設之改良費用或其他對該土地之必要費用,由乙方負擔,不論如何均不得向甲方請求償還。

八、乙方違反約定事項及遭第三者侵佔路權等情事,乙方應負責排除,經甲方催告而逾期未排除者,甲方得逕行排除之,其所需一切費用概由乙方負擔。

九、甲方如需自用或為配合其他計畫需使用本約內之全部或部分土地時,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終止約,並得視乙方搬遷需要停收租金,乙方應配合騰空遷讓將土地交還甲方。

乙方在契約期間欲終止使用時,應於三個月前以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契約,並按時繳交租金,於契約終止日前(如可能盡量配合甲方重新招標時程議定契約終止日)騰空遷讓將土地交還。

依前二項約定終止約後,已繳租金有剩餘按比例無息退還。如因提前解約,造成對方有重大損失時,對方得於契約終止日起三個月內檢附具體憑證,請求補償。

十、契約期滿或依約定終止契約時,除甲方同意保留設施外,乙方應即騰空交還土地,並應繳清欠款及將使用範圍內原有設施復原,如有遺留物視同廢棄物,任由甲方處理,所需一切費用概由乙方負擔,乙方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契約期滿或終止後,乙方不如期交還土地者,即無權占有,應於翌日起按月繳納該月相當租金之逾期使用費,並按日加收相當月租金3%之違約金,至遷讓返還為止,乙方不得主張民法451適用及其他異議,亦不影響甲方之返還請求權。

十一、違反本契約第五條約定,經函催遭退回或拒收,乙方行蹤不明逾二個月以上,致無法送達者,乙方同意屆時甲方可未經催告送達逕行終止契約,並依第六條後段及第十條之約定處理。

十二、對該租賃用地有關之一切費用,除地價稅外,蓋歸乙方負擔。

十三、乙方如有營業行為,應取得主管機關發給之停車場許可或其他營業執照始得營業。如無法通過核准時,雙方同意依第十條約定終止本契約,所繳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

乙方非法使用土地,遭科處罰鍰或追究民、刑事責任時,乙方應全額負擔罰鍰及賠償一切損失。

十四、對本租約爭議涉訟時,雙方同意由臺灣○○地方法院為管轄

十五、本契約書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議修正或補充,報經高速公路局核准後生效。

十六、其他約定事項: (視情形加入或填無)

以上條件均經雙方確認,立約書正本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乙份,另副本○份由甲存轉。

甲方: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區工程處

法定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理人: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年○○月○○日

國道高速公路高架橋下租賃案土地使用計畫書(格式及參考範例)

一、承租人○○○承租100K+000.0起至101K+200.0橋下土地,使用面積0000平方公尺,計劃用途如下:

(一)停車場

(二)花市

(三)農機停放場

)……

二、各項用途之計畫內容,含所有設施、構造物、舖面等,計畫內容分述如下:

(一)停車場:計畫內容如下

計畫位置

000K+000.0起至000K+000.0

使用面積

0000平方公尺

使用及構造

AC舖面、圍籬、活動性崗亭一座

計畫內容

計畫設置000個停車位,於停車場入口置自動感應器及柵欄一座,出口處設設置有長約1.5公尺*寬約2公尺*高約2公尺活動性崗亭一座,作為停車場管理中心。地表面以AC舖面,停車場四周設置複合式圍籬約00公尺

使用配置


所有增設之設施、行車動線、環境景觀與植栽、停車格、舖面結構及排水工程等佈設詳如規劃圖說一。

(二)花市:計畫內容如下

計畫位置

000K+000.0起至000K+000.0

使用面積

0000平方公尺

計畫位置

000K+000.0起至000K+000.0

使用面積

0000平方公尺

使用及構造

RC舖面、圍籬

計畫內容

.

使用配置

所有增設之設施、行車動線、植栽、停車格、舖面結構及排水工程等詳如規劃圖說一。(比例尺1/1000

(三)農機停放場:……

三、本計畫何項用途需對外營利,是否需要接水、接電等說明如下:

本計畫停車場、花市部分需要對外營業,將依法取得主管機關核准或許可後對外營業,○○部分不對外營業。停車場、花市部分需要接水、接電,將依規定自行向臺電、自來水公司申請。

此致

國道高速公路局○區工程處

承租人: (簽章)

中華民國○○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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