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高齡醫學部 115年研究醫師甄選公告 | |
用人單位 | 高齡醫學部 |
職稱 | 院聘住院醫師R4或內科R4以上(老年醫學專科訓練總醫師) |
名額 | 2名 |
工作地點 | 成大醫院總院為主,其他支援醫院為輔。 |
工作項目 | 門診、病房、居家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甄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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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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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方式 | 面試占100% |
報名日期 | 即日起至民國115年06月26日(星期五)止,採隨到隨審,如有錄取人選,則提前截止報名。 |
報名方式 | 將檢附資料現場繳交或郵寄至本院高齡醫學部收 |
郵寄地址 | 704台南市北區勝利路138號高齡醫學部收(封面註明:應徵高齡醫學部住院醫師) |
連絡資訊 | 06-2353535分機3839 (聯絡人:姜小姐) Email: [email protected] |
面試日期 | 面試日期、時間另行通知。 |
備註 |
凡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之準醫學中心以上教學醫院,曾任住院醫師之年資得予按年採計;區域教學醫院住院醫師年資每3年得折算為2年,地區綜合教學醫院住院醫師年資每2年得折算為1年,折算後不滿1年部分不予採計;3、國外醫院之服務年資,依各該醫院之醫療教學水準,採個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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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應徵住院醫師級別 □ 第 年住院醫師 | |||||||||
姓 名 | 國 籍 | □中華民國 □外國國籍(國別: ) □二者兼具 (請確實填寫,如有雙重國籍未確實告知,錄取資格將予取消。) | |||||||
出生年月日 | 是否僑生 | □是 □否 | 請黏貼最近6個月內之照片 | ||||||
性 別 | □男 □女 | 是否公費生 | □是 □否 | ||||||
通訊處 | (請填寫115年7月31日前可聯絡之地址、電話) | ||||||||
學 歷 | 民國 年 月 醫學院 系(科)畢業 | ||||||||
國民身分證 統一編號 | 實 習 醫 院 | ||||||||
應徵科別 | |||||||||
醫師證書 | 字第 號 | 管制藥品 使用執照字號 | |||||||
經 歷 | 民國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服務於 醫院,職稱 民國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服務於 醫院,職稱 | ||||||||
服役期間 | 民國 年 月 入伍 民國 年 月 日退伍 | ||||||||
附 件 |
| 應徵者 連絡電話: 行動電話: 緊急連絡人 姓名: 電話號碼﹕ ( ) 行動電話: |
姓 名 | 出 生 年 月 日 | 性別 | 是否 僑生 | 是 否 公費生 | 通 訊 處 (請填寫115年7月31日前可聯絡之地址電話) | |||
男 女 | 是 否 | 是 否 | ||||||
學 歷 | 民國 年 月 醫學院 系(科)畢業 | |||||||
項 目 | 簡 要 列 述 | 當 時 就 讀 年 級 | 備 註 | |||||
參 加 社 團 | ||||||||
參加校內外 服 務 | ||||||||
獲 選 為 院校隊代表 | ||||||||
受 獎 勵 及 榮譽事蹟 | ||||||||
受懲罰事蹟 | ||||||||
在學期間 質性評量 | 例如:實習表現的評語,導師評語…等 | |||||||
其 他 |
附件二
本人(姓名:身分證字號:)
應徵貴院 高齡醫學部院聘住院醫師 工作,如獲錄取於報到上班後,同意貴院向本人畢業學校查驗學歷資料。
此致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立同意書人:
連絡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切 結 書
本人 報考貴院院聘住院醫師職務,願據實陳明,並無與貴院院長及報考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如有虛偽欺矇情事,願自動放棄錄取資格,絶無異議。
此 致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報考單位:高齡醫學部
具結人: (親筆簽名)
中華民國年月日
具 結 書
本人具結確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例如: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才能擔任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
具結人: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應徵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高齡醫學部院聘住院醫師 甄選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擔任情報機關(構)人員,或國防機關(構)之下列人員:(一)志願役軍官、士官及士兵。(二)義務役軍官及士官。(三)文職、教職及國軍聘雇人員。
附件三 | 文件編號 | DGGE-01-016 | 版本 | 第1.0版 | |||
制定單位 | 高齡醫學部 | 表格名稱 | 受訓意願書 | 修訂日期 | 110.03.10 | ||
總頁數 | 1 | ||||||
老年醫學專科醫師訓練受訓意願書 | |||||||
本人醫師瞭解台灣老年學暨老年醫學會老年醫學專科醫師訓練綱要第十二條之規範並有意願接受高齡醫學部所安排訓練課程。 第十二條:專科醫師訓練時間至少一年,必要時得延長一年以從事老年醫學研究或師資培訓。其中包括神經科、精神科、及復健科相關之老年醫學訓練至少各一個月,老年醫學訓練單位急性病房至少三個月,長期照護(含機構式與非機構式)至少三個月及三個月選修課程(未具安寧緩和訓練背景資歷,應將安寧緩和列為必選)。訓練期間應接受至少半年(每週至少一次)之老年醫學訓練單位的門診訓練。各訓練科別期間之訓練內容及地點,應依受訓醫師之原有專科背景,提出符合不同專科背景之訓練計畫。其中,具有神經科、精神科、復健科或急診醫學科等四科背景的醫師之老年醫學訓練計畫內容如下: 1.「神經科、精神科、及復健科相關之老年醫學訓練至少各一個月」共三個月中,將本身原主專科那一個月,改為一個月的老年醫學訓練。 2.老年醫學訓練單位急性病房至少三個月。 3.長期照護(含機構式與非機構式)至少三個月。 4.選修課程(安寧緩和一個月和內科醫學訓練二個月)。 此致 高齡醫學部 姓名: (親筆簽名或蓋章) 單位: 職稱: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
覆核 | 科部收件日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