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各機關補助辦理社區總體營造相關計畫一覽表
主辦機關 | 計畫名稱 | 計畫概要 | 補助經費性質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 行政院社區總體營造計畫心點子創意活動徵選 | 鼓勵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輔導轄下鄉(鎮、市、區)公所,結合合民間公益團體及社區民眾,研提[具有創意、自主及永續經營效益之社區總體營造]計畫,進行參與式規劃及有系統、總體性之拰動計畫。 計畫網址: | 規劃費:經常門補款 執行費:經、資門並列 |
文教會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社區文化再造計畫 | 補助成立社區總體營造推動小組、推廣社區總體營造理念及培育社區經營管理人才、社區營造點規劃、社區博物館營運管理與社區合作關係之建立。 計畫網址: | 經常門補助款 | |
社區環改造計畫 | 獎助居民自力參與社區小型或閒置鑋間改造美化,輔導社區現有公共空間的活化與再利用,推動傳統聚落生活空間紋理的強化改造,塑造社區文化空間特色等策略,輔導社區居民自主參與社區環境改造工作。 計畫網址: | 經常門補助款 | |
文化產業發展振興 |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文化產業發展與振興、文化產業資源整合,並藉由居民參與討論,凝聚共識,創造產業文化內涵與特色。 計畫網址: | 經常門補助款 | |
內政部 | 創造台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 | 一、整合各部會既定計畫,補助辦理七大類型城景觀風貌重點改造計畫。 二、落實以[一鄉鎮一特色]之原則,輔導各鄉、鎮(市、區)公所淚發創意,研擬整體性中長程示範建設計畫,逐年循落實推動。 三、配合九二一震災重建相關計畫及地方重建綱要計畫,補助辦理示範景觀風貌重塑計畫 四、舉辦講習、訓練、觀摩和評選等教育宣導措施、凝聚社區改造意識。 | 資本門部分(規劃設計費、工程費)、經常門部分(諮詢顧問費、計畫管理費、觀摩及媒體宣導費等,且不含行政人員人事費) |
內政部 | 褔利社區化—老人營養餐飲、日間照顧及專業人員訓練計畫 | 推展老人社區照顧及居家服務,九十一年度實施內容包括加強辦理: (一)老人營養餐飲服務 | (一)營養餐飲廚房設備費、志工送餐交通費 |
教育部補助社區大學及其相關團體要點 | 為加強推廣社區大學功能,提供國民終身學習課程,提升國民人文素養與生活知能,培育社區人才及現代化公民。 | 每一申請案以補助授課鐘點費、單次演講費、會議出席費、教材編纂費、膳食費、場地租借費、場地佈置費、講義資料費、宣傳、印刷費、材料費等項目為原則。 | |
推展學習型家庭教育,建立祥和社會計畫 | 為國提供適性之家庭教育服務,結合終身學習的理念,以單親、身心障礙者、原住民、隔代教養、雙薪、受刑人等家庭為優先對象,由各縣市家庭育中心結合學校、財團法人、社教機構、民間團體等單位,協助民眾建立其學習型家庭。 | 每一申請案以補助講師鐘點費、外地講師交通費、住宿費、工作費、講義資料費、場地租借費、文具、紙張、印刷及邸電費、誤餐費、雜支等項目為原則。 | |
經濟部 | 社區小企業輔導計畫 | 協助社區小企業群體發展共同經濟利益,塑造高品質社區消費環,以輔導建立具特色格之社區。 | 業務費、旅費、人事費、管理費 |
地方特色產業輔導計畫 | 協助地方具歷史性或獨特性之產業,發展共同經濟利,塑造高品質產品形象,以輔導建立具特色風格之地區集結性產業。 | 業務費、旅運費、人事費、管理費 | |
經濟 | 改善商業環五年計畫 | 透過組織化的輔導輔導中小零售業者自主性的改善商業經營環境,建立共同經營、共同參與的理念,並依三年三階段進行強化店家組織力量與經營管理等各項輔導工作。 | 委託民間專業團隊進行商圈經營管理輔導。包括:業務費、人事費、旅運費、管理費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生活環境改造計畫 | 鼓勵社區民眾自地參與環境護工作,養成合作環境事務的能力,實環保理代與政策,達成社區永續發展。 | 業務費、材料費、差旅費 |
行政院衛生署 | 推動社區健康營造計畫 | 補助社區機關團體,結合社區資源,推動社健康營造工作,引發社區民眾對自我及社區康之醒覺及共識,進而促進民眾執行健行為。 | 規劃費、工程費、業務費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現代化農村新生活圈規劃與建設計畫 | 本計畫分主體計畫與輔導計畫,主體計畫以補助農村新風貌重建示範、規劃農村生活圈及農村聚落重建、獎勵農村聚落色建築及綠色公共設施、建構區域性農業主題特色生活圈等;輔導計畫以農業及社區自主性發展提案、農村服務團、農民團體及農企業參與農村聚落重建、建立農村資源資料庫等為補助項目。 計畫網址 | 規劃費、工程費、業務費 |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 全民運動紮根計畫 | 建構全民運輔導網路,成立體育志工團,提升國民體能活動,推展戶外休閒運動,辦理運動教室研習,推動職場體育活動,傳承社區運動文化,車金社區運動器村及地方自辦活動 | 計畫費用以活動務費為主,活動區為必辦、選辦及自辦三類,必辦、選辦類活動縣市以負擔百分之十為原則,自辦項目縣市負擔以百分之七十為原則。 |
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 | 行政院九二一重建推動委會社區總體營造實施計畫 | 預定甄選四十個社區,以社區總體營造理念及方式推動重建工作,將給予專業協助、政府資源協調、人才培育資源共享、評估必要之經費補助。 計畫網址: | 分兩階段補助,先期補助經常門之行政管理費等,依評估後補助宓要之資本門造經費 |
行行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 推動成立區域性青年志工中心及辦理社區總體營造志工培訓計畫 | 一、分區成立志工中心:括召開聯繫會報,出版志工刊物,建置志工中心網站,籌設[志工學苑],辦理志工訓練及服務活動等。 | 講師費、場地費、印刷費、網站設置費、業務費等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