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輔導社群發展工作實施計畫修正對照表

pdf
207.38 KB
13 頁
petorange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PDF
1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輔導各區公所推展社區發展工作實
施計畫修正對照表
修正名稱
現行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輔導各區公所
推展社區發展工作實施計畫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輔導各區公所
推展社區發展工作實施計畫
名稱未修正。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一、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稱
本局)為加強本市各區公
(以下稱區公所)輔導社區
健全發展,鼓勵社區居民積
極參與社區建設與活動,改
善社區居民生活品質,辦理
社會福利業務,特訂定本計
畫。
一、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稱
本局)為加強臺中市轄內各
區公所輔導社區健全發
展,鼓勵社區居民積極參與
社區建設與活動,改善社區
居民生活品質,辦理社會福
利業務,特訂定本計畫。
酌修文字。
二、實施對象:
(一)本市區公所。
(二)經本局准立案且
合下列條件之社區
展協會(以下稱社區
1、依章程規定召開
會員大會及理、
監事會議,並檢
送會紀錄
年度預算、決算
、上年度工作報
告、新年度工作
計畫等資料),報
本局備查者。
2、於任期屆滿辦理
改選。
未符合前項第二款條件者,
如經區公所輔導並確認,已
明定召開相關會議或辦理改
選之時程者,得予申請,應
於完成前開會議或改選並將
會議紀錄含年預算
算、上年度工作報告、新年
度工作計畫等資料)報送
局備查後,始得辦理核銷請
二、實施對象:
(一)本市各區公所。
(二)經本局核准立案且符
合下列條件之社區。
1.依章程規定召開
會員大會及理、
監事會議,並檢
送會議紀錄(含
年度預算、決算
、上年度工作報
告、新年度工作
計畫等資料),報
主管機關備查者
2.於任期屆滿辦理
改選。
符合項第二款件者
如經區公所輔導並確認
已明定召開相關會議或辦理
改選之時程者,得予申請,
並應於完成前開會議或改選
並將會議紀錄
決算上年度工作報告、
新年度工作計畫等資料)報
送主管機關備查後,始得辦
理核銷請款。
酌修文字。
2
款。
三、申請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
(二)計畫書區公所申
第一、二期款及製發
社區幹部工作服免附
計畫書。
(三)經費概算表。
(四)社區基資料表:
於本局社區培力資源
網下載最新檔案並填
妥相關資料。如無更
新,可於申請表註明
無更新,即無須檢附
三、申請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附件一)
(二)計畫書(附件二):區
公所申請第一、二期
款及製發社區幹部
工作服免附計畫書。
(三)經費概算表(附件三
(四)社區基本資料表:請
於本局社區培力資
源網下載最新檔案
並填妥相關資料。如
無更新,可於申請表
(附件一)註明無更
新,即無須檢附。
酌修文字。
四、申請時間及程序:
(一)一般性計畫:
1、經費由區公所分
兩期向本局申請
,第一期檢附社
區名冊;第二期
於額度用磬後檢
附第一期經費執
行概況考核表提
出。
2、社區根據需求向
區公所提出申請
,由區公所補助
(二)政策性畫:得依
策或推動需求,於計
畫執行個月前由區
公所或社區提出並經
區公所審查後,層轉
本局提出申請。
四、申請時間及程序:
(一)一般性計畫:
1.經費由區公所分
兩期向本局申請
,第一期檢附社
區名冊(附件四
第二期於額度
用磬後檢附第一
期經費執行概況
考核表提出。
2.社區根據需求向
區公所提出申請
,由區公所補助
(二)政策性計畫:得依政
策或推動需求,於計
畫執行 1個月前由各
區公所或社區提出
並經區公所審查後
,層轉本局提出申請
酌修文字。
五、補助項目及基準:
(一)一般性計畫:
1、補助項目:
1)社區活動:
辦理民俗節
慶、文化才
五、補助項目及基準:
(一)一般性計畫:
1.補助項目:
1)社區活動:
辦理民俗
節慶文化
一、 考量衛生
福利部全
國社區民
俗觀摩會
已取消
本市「社區
3
藝訓練或展
演、社區運
動會等活
動。
2)社區觀摩:
受觀摩之社
區須經中央
各部會或該
縣市政府評
鑑為甲等以
上或獲有獎
項。
3)社區行銷:
建置社區網
站、電子報
或辦理社區
刊物,社區
刊物、電子
報應至少發
行二期。網
站、刊物、
電子報應有
社會福利宣
導空間。
4)福利服務:
指辦理各類
福利服務
(兒童青少
年、婦女、
老人、身心
障礙者、其
他弱勢族群
)社會救
助、志願服
務、社區防
災、家庭暴
力及性侵害
防治、性別
主流化宣導
才藝訓練
或展演
區運動會
等活動。
2)社區觀摩:
受觀摩之
社區須經
中央各部
會或該縣
市政府評
鑑為甲等
以上或獲
有獎項。
3)社區行銷:
建置社區
網站電子
報或辦理
社區刊
社區刊
電子報
應至少發
行二期
站建置應
有專屬之
網站不得
使用其他
網站之會
員空間
站、刊物、
電子報應
有社會福
利宣導空
間。
4)福利服務:
指辦理老
人福利
童及青少
年福利
心障礙者
發展培力
補助計畫」
已能支應
社區辦理
性別平等
相關福利
服務爰刪
除現行計
畫中「參加
衛生福利
部當年度
舉辦之全
國社區民
俗觀摩會」
「辦理提
升性別平
等或性別
主流化相
關活動」
政策性補
助項目。
二、 餘酌修
次及文字。
4
及其他為促
進社區公共
利益及推展
社會福利社
區化之相關
活動或福利
服務。
2每一
計畫案補助上限
為新幣三萬元
整,同一計畫案
不得重複申請,
每社區全年度合
計最高補助新臺
幣五元整,區
公所依社區所提
計畫按上述補助
項目及額度斟酌
補助金額。
(二)政策性計畫:
1、區公所辦理下列
事項,得免自籌
款:
1地方性研
習:全區社
區工作幹部
研習訓練課
程,補助金
額依區公所
轄內社區數
及計畫內
容,每區補
助金額全年
度合計最高
新臺幣二
元。
2社區觀摩:
受觀摩之社
區須經中央
各部會或該
縣市政府評
福利婦女
福利其他
弱勢族群
福利服
性別主
流化宣
家庭暴
力及性侵
害防治宣
導及其他
為促進社
區公共利
益及推展
社會福利
社區化之
相關活動
或福利服
務。
2.補助基準每一計
畫案補助上限為
新臺幣(以下同
3萬元整,同
一計畫案不得重
複申請,每社區
全年度合計最高
補助 5萬元整,
各區公所依社區
所提計畫按上述
補助項目及額度
斟酌補助金額。
(二)政策性計畫:
1.各區公所辦理下
列事項,得免自
籌款:
1)地方性研
全區社
區工作幹
部研習訓
練課程
助金額依
各區公所
5
鑑為甲等以
上或獲有獎
項。每區補
助金額全年
度合計最高
新臺幣五
元。
3)辦理全區民
俗節慶、社
區才藝競賽
或社區成果
展演等活
動,每區
助金額全年
度合計最高
臺幣十
元。
4)製發社區幹
部工作服:
製發社區幹
部(係指理
事長、常務
監事、總幹
事)服務背
心及外套,
每一社區每
屆次最高補
三套為原
則,每套補
金額新臺
幣一千六百
元。
5)電腦伴唱機
取得公開播
放授權:電
腦伴唱機產
權歸屬區公
所者,依經
濟部智慧財
轄內社區
數及計畫
內容每區
補助金額
全年度合
計最高2
元。
2)社區觀摩:
受觀摩之
社區須經
中央各部
會或該縣
市政府評
鑑為甲等
以上或獲
有獎項
區補助金
額全年度
合計最高5
萬元。
3)辦理全區民
俗節慶
區才藝競
賽或社區
成果展演
等活動
區全年度
合計最高
10萬元。
4)製發社區幹
部工作
製發社
區發展協
會幹部(係
指理事
常務監
事、總幹
事)服務背
心及外
6
產局公告
益性目的利
用電腦伴唱
機公開演出
之共同使用
報酬率標
準,全額補
助。電腦伴
唱機產權歸
屬社區者,
依經濟部智
慧財產局
公益性目
的利用電腦
伴唱機公開
演出之共同
使用報酬率
標準,本局
視年度預算
及申請案件
數情形酌予
補助。
6)辦理社區守
望相助巡守
作業:每年
三月三十一
日前由區公
所統一申
請,補助每
隊新臺幣三
萬元,本項
補助經費僅
限充實守望
相助隊運作
所需,包括
服勤裝備
(含制服,
每套新臺幣
二千元為
每一社
區每屆次
最高補助3
件為原
每套補
助金額
1,600元。
5)電腦伴唱機
取得公開
播放授
電腦伴
唱機產權
歸屬區公
所者依經
濟部智慧
財產局函
定公益性
目的利用
電腦伴唱
機公開演
出之共同
使用報酬
率標準
額補助
腦伴唱機
產權歸屬
社區發展
協會者,依
經濟部智
慧財產局
函定公益
性目的利
用電腦伴
唱機公開
演出之共
同使用報
酬率標
本局酌
予補助。
7
限)、巡邏
車維修費、
油料費、巡
守人員點
心、巡守人
員保險意外
險及雜支
(攝影、文
具用品、茶
水、郵資)
等相關費
用,不得作
為個人獎
金。
2、社區辦理下列事
項:
1)協助本局辦
理當年度政
策工作計畫
或活動,視
計畫需求補
助額度。
如:配合衛
生福利部辦
理全國性社
區活動,經
衛生福利部
補助後,計
畫經費仍不
足者,始得
申請,得免
自籌款。
2)參加衛生福
利部選拔榮
「績效組-
優等獎」或
「卓越組-
卓越、銅質
卓越、銀質
6)辦理社區守
望相助巡
守作業:每
年度3月前
由各該區
所統一申
補助每
隊新臺幣3
萬元本項
補助經費
僅限充實
守望相助
隊運作所
包括服
勤裝備(含
制服每套
2,000元為
限)、巡邏
車維修
費、油料
巡守人
員點心
守人員保
險意外險
及雜支(攝
文具用
品、茶水、
郵資)等相
關費用
得作為個
人獎金。
2.社區辦理下列事
項:
1)參加衛生福
利部當年
度舉辦之
全國社區
民俗觀摩
會文武場
8
卓越、金質
卓越」之社
區,於成績
公佈後次年
度內,得申
請福利服務
計畫合計最
高補助新臺
幣十萬元,
並得免自籌
款。
3)參加衛生福
利部選拔榮
獲榮獲「績
效組-甲等
獎」之社
區,於成績
公佈後次年
度內,得申
請福利服務
計畫補助新
臺幣三萬
元,並得免
自籌款。
4)參加衛生福
利部選拔榮
獲榮獲「績
效組-服務
與創新獎」
之社區,於
成績公佈後
次年度內,
得申請福利
服務計畫補
助新臺幣一
萬元,並得
免自籌款。
5)「經區公所
或本市審核
表演或其
他活動
案最高補
3萬元
整。
2)協助本局辦
理當年度
政策工作
計畫或活
視計畫
需求補助
額度。如:
配合衛生
福利部辦
理全國性
社區發展
觀摩(社區
發展福利
社區化觀
摩會社區
民俗育樂
觀摩會
動式績優
社區觀
摩)、全市
性觀摩等
相關活
經衛生
福利部補
助後計畫
經費仍不
足者始得
申請得免
自籌款。
3)參加當年度
衛生福利
部選拔之
社區發展
協會於成
9
通過推薦參
與本市或衛
生福利部社
區發展工作
選拔」「通
過臺中市福
利社區認
證」之社
,且一般
性計畫補助
之經費額度
已明確規劃
用途,得於
每年九月三
十日前專案
申請,每案
最高補助新
臺幣二萬
元,惟不得
辦理社區觀
摩。
績公佈後
次年度
得申請
福利服務
計畫額度
如下並得
免自籌款:
A.榮獲「績效組
-優等獎」
「卓越組-
卓越、銅質
卓越、銀質
卓越、金質
卓越」之社
區發展協會
,合計最高
補助10萬元
B.榮獲「績效組
-甲等獎」
社區發展協
會,補助 3
萬元。
C.榮獲「績效組
-服務與創
新獎」之社
區發展協會
,補助 1
元。
4)符合下列資格
者且一般性計畫
補助之經費額度
已明確規劃用
得於每年度9
月底前專案申
請,每案最高補
2萬元惟不得
辦理社區觀摩。
本局得視經費支
用情形,依下列
優先順序核定。
A.前一年度經
10
區公所或本
市審核通過
推薦參與本
市或衛生福
利部社區發
展工作選拔
B.通過臺中市
福利社區認
證。
C.辦理提升性
別平等或性
別主流化相
關活動、講
座、研習或
成果展。
六、補助原則:
(一)計畫審時得依預
編列、計畫內容的合
理性及申請單位以往
申請相關計畫辦理情
形、核銷狀況等因素
,核定表內載明金額
及補助上限。經費編
列標準請參照經費補
助項目基準表,補助
基準不足之處,參照
本府其他相關規定辦
理。
(二)每一項畫,申請
位至少應編列百分之
二十以上之自籌款。
(三)不予補之活動及
目如下:
1、辦理旅遊活動、
會員大會、聚餐
聯誼、慶生等活
動。
2、有關宣導品、摸
彩品、紀念品、
獎金、獎品與資
本門(含建築及
設備,如土地購
置、營建工程、
六、補助原則:
(一)計畫審核時得依預算
編列、計畫內容的合
理性及申請單位以
往申請相關計畫辦
理情形、核銷狀況等
因素,核定表內載明
金額及補助上限。
(二)每一項計畫,申請單
位至少應編列百分
之二十以上之自籌
款。
(三)誤餐費每人每餐最高
100 元;另倘辦理社
區觀摩得申請桌餐
,每桌最高補助
3,500 元整;惟政策
性計畫辦理全市性
、全國性活動,桌餐
補助金額由本局另
行補助辦理,不受上
述金額限制。
(四)辦理社區觀摩者,得
編列觀摩導覽費,每
場次最高補助 3,000
元。
(五)不予補助之活動及項
目如下:
一、 增訂經費
補助項目
基準表
因應物價
調漲參考
臺中市政
府社會局
辦理社區
照顧關懷
據點整合
性補助計
畫調整每
桌桌餐費
最高補助
四千五百
故原第
六點第三
款、第四款
及第六款
納入基準
表敘明。
二、 餘酌修款
次及文字。
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等
項目。
(四)補助項得相互勻
,惟以百分之二十為
限。
1.辦理旅遊活動
員大會、聚餐聯
誼、慶生等活動
2.有關宣導品摸彩
品、紀念品、獎
金、獎品與資本
門(含建築及設
備,如土地購置
、營建工程、交
通及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等項
目。
(六)雜支每案最高補助總
經費百分之六。
(七)補助經費除人事費外
,其餘補助項目得相互
勻支,惟以百分之二十
為限。
七、核銷及結案作業:
(一)社區應計畫執行
竣後檢齊領據、原始
憑證正本補助金
數)自籌款憑證影本
、實際經費支出明細
表、支出機關分攤表
(逐級核章)成果照
片、執行概況考核表
(含受益人次之男女
人數)等相關資料報
區公所核銷。補助款
核銷結案時,係以實
際支用經費總額的百
分之二十為應自籌經
費之金額,如不足應
自籌金額,應繳回其
差額。
(二)申請辦研習講師
費)活動,核銷時應
檢附「講師學經歷」
及「課程表」「課程
講義」等資料;支領
各類服務人員酬勞費
及講師鐘點費等涉及
七、核銷及結案作業:
(一)社區應於計畫執行完
竣後檢齊領據、原始
憑證正本(補助金額
、自籌款憑證影
本、實際經費支出明
細表、支出機關分攤
表(逐級核章、成
果照片、執行概況考
核表(含受益人次之
男女人數)等相關資
料報各區公所核銷
。補助款核銷結案時
,係以實際支用經費
總額的百分之二十
為應自籌經費之金
額,如不足應自籌金
額,應繳回其差額。
(二)申請辦理研習講師
費)活動,核銷時應
檢附「講師學經歷」
及「課程表」「課程
講義」等資料;支領
各類服務人員酬勞
費及講師鐘點費等
酌修點次及文
字。
12
個人所得,應依稅法
規定辦理所得稅扣繳
(三)辦理「區觀摩活
於核銷時應檢附臺
中市政府社會局委託
各區公所推展社區發
展工作實施計畫社區
交流觀摩參訪紀錄表
(四)本計畫銷方式應
年報請審計處核准後
,各項案件均由區公
所以代收代付並採就
地審計核銷辦理,於
年度終了時完成核銷
撥款程序後,檢附相
關附件函報本局辦理
結案。
涉及個人所得,應依
稅法規定辦理所得
稅扣繳。
(三)辦理「社區觀摩活動
,於核銷時應檢附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委託各區公所推展
社區發展工作實施
計畫社區交流觀摩
參訪紀錄表(附件五
(四)本計畫核銷方式應逐
年報請審計處核准
後,各項案件均由公
所以代收代付並採
就地審計核銷辦理。
(五)各區公所於年度終了
時完成核銷撥款程
序後,應檢附「臺中
市政府社會局輔導
各區公所推展社區
發展工作實施計畫
○年度執行概況考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輔導各區公所推展
社區發展工作實施
計畫○年度補助社
區發展協會情形一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輔導各區公所推展
社區發展工作實施
計畫○年度各區公
所自辦活動情形一
覽表」(附件八)、及
「臺中市政府社會
局輔導各區公所推
展社區發展工作實
施計畫○年度電腦
伴唱機公播權辦理
情形一覽表」(附件
九)函報本局辦理結
案。
13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社區申一般性計
,需檢具應備文件送
區公所審核無誤後再
予補助申請政策性
計畫,需檢具應備文
件由區公所審查並送
本局審核後補助。
(二)區公所請政策性
畫需檢具應備文件送
本局審核後補助。
(三)原定活因故展期
變更原訂計畫者,應
於活動前報原核定機
關核准。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社區申請一般性及政
策性計畫,需檢具應
備文件送區公所審
核無誤後再予補助
。由區公所統一申請
案件需檢具應備文
件送本局審核後補
助。對於申請政策性
案件需檢具應備文
件外尚需另附申請
表,由區公所審查並
送本局審核後補助。
(二)原定活動因故展期或
變更原訂計畫者,應
於活動前報原核定
機關核准。
酌修文字。
九、本計畫所需相關書表格式由
本局另訂之。
一、 本點新增。
二、 為統一申
請文件格
便利申
請單位準
備申請資
並授權
本局未來
得視需要
調整表
以簡化
行政程
爰增訂
本點。
十、本計畫核定後實施,修正時
亦同。
九、本計畫核定後實施,修正時
亦同。
酌修點次。
收藏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