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區篤行國民小學校園危機事件緊急處理實施計畫 97.12
依據: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目的:
一、建立校園危機處理及管理之概念,加強校園危機事件之防制,減少偶發事件之發生。
二、訂定校園危機處理之應變流程,成立危機處理小組,能妥善快速處理偶發事件,減少傷害。
說明:
一、校園危機事件之特性:
1.影響程度、範圍具不確定性。
2.發生原因複雜,不易掌握。
3.處置時機相當緊迫,不容延遲。
4.發生時機具突發性。
二、校園危機處理及管理之基本概念:
1.危機處理重在危機發生時,採行有效方法控制危機狀況,不使其惡化。
2.危機管理強調事前預防、臨事應變及妥當善後。
三、校園事件的處理原則:
1.迅速研判,決定處理步驟:
發生事件→學務處(輔導室)→處理小組(急救單位)→家長及相關單位(包含情治單位)
→發言人統一對外說明。
2.避免事態擴大,又不隱暪事實原則,注意隱匿心態之拿捏。
3.慎選發言人,統一對外發言。
4.溝通目標明確,勿旁生枝節,且能選擇適當時機發言。
5.救人第一,安撫受害者。
6.公開資訊,透明化處理。
7.技巧強調「組織目標」,勿造成任何一方再度傷害。
8.慰問相關人員,理賠補償。
9.配合檢調,勇於負責。
防制要點:
颱風警報時,各處室及各班老師做好一切可能之預防措施。
校內之各項設施、校舍及環境,各處室隨時做安全檢查。
學務處督導每天上下學之安全。
校區內建築及設施,總務處應適時檢修以策安全。
教職員工各班導師隨時反映與消除可能引發意外事件之因素。
各班級任老師應掌握學生動態、狀況以防危安之事件。
利用集會或班會加強安全教育,隨時注意防範。
加強門禁管制及值勤巡邏檢查工作,隨時注意可疑之人、事、物。
與警方保持密切聯繫。
作業內容:
臺中市北區篤行國小校園危機處理小組成員執掌分配表。(附件一)
臺中市北區篤行國小校園危機處理緊急聯繫通報網。(附件二)
臺中市北區篤行國小校園危機處理策略流程圖。(附件三)
臺中市北區篤行國小校園危機處理通報流程圖。(附件四)
臺中市北區篤行國小校園危機處理通報流作業說明。(附件五)
臺中市北區篤行國小校園危機事件即時通報表表。(附件六)
校園事件輕重程度區分表。(附件七)
校園事件分類表。(附件八)
九、訂定校園安全計畫(附件九)
陸、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輔導主任: 校長:
總務主任:
學務主任:
教務主任:
臺中市北區篤行國小校園危機處理小組成員執掌分配表(附件一)
分組
稱謂
負責人
組員
工作要項
備註
召集人
校長
一、召開緊急應變小組會議。
二、選定對外發言人。
三、召開校園檢討會議。
四、召開家長說明會。
五、通盤緊急調配學校人員。
六、於事後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危機處理流程中,各單位依組織之差異性,可調整各模式之負責人員或代理人,但應涵括所有服務內容。
*危機處理模式中,學校應整合校內外資源,提供就醫資訊與諮詢服務,並協助報警,另應書面載明通報及保護之工作規定。
緊
急
救
護
組
學務主任
1.衛生組長
2.研發組長
3.護理師
一、成立急救中心,負責傷者簡易救護工作。
二、成立救護組,負責運送傷者就醫,即時回報狀況。
三、駐院人員調派,定時回報傷者就醫狀況,並協助傷者出院等事宜。
輔
導
安
置
組
輔導主任
1.輔導組長
2.資料組長
一、對於到校家長、關心電話,妥適說明傷者就醫情形,處理狀況。
二、聯繫學校志工協助救援工作。
三、主動連繫住院學生家長,告知學童送醫情形。
四、後續心理健康輔導。
協
調
救
援
組
總務主任
1.事務組長
2.文書組長
3.出納組長
一、協調相關單位,研討保險、理賠等相關事宜。
二、印製師生聯絡單,告知注意事項及緊急聯絡管道。
三、印製家長說明會召開通知。
四、成立機動組,即時協助突發事件處理。
五、後續場所清潔消毒。
媒
體
回
應
組
教務主任
1.教學組長
2.註冊組長
3.幼兒園主任
一、由新聞接待人員過濾媒體要求:
(一)了解媒體欲採訪內容。
(二)安排發言人受訪。
(三)婉拒媒體拍攝與個案有關畫面。
二、發言人對媒體作出正式回應,回應原則:
(一)對於家庭暴力、性侵害等事件,法令有所規範不得提供者,不予提供。
(二)在法令規範之內者提供事實澄清。
(三)有關學校依規定處置部分予以說明。
聯
繫
通
報
組
生教組長
1.訓育組長
2.資訊組長
3.體育組長
一、緊急通報相關單位:
教育局:甲、乙、丙級事件請於時效內於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網(http//csrc.edu.tw/csrc/)填報偶發事件通報表進行通報。
甲級:15分鐘內通報教育局及教育部校安中心,2小時內透過即時通系統完成首報。
乙級:12小時內透過即時通系統完成首報。
丙級:24小時內透過即時通系統完成首報。
(二)社會處:家暴,性侵害等少年保護事件,同時須通報本市家暴中心。
(三)衛生局:腸病毒、食物中毒等事件,同時須通報教育局體健科。
(四)鄰近醫院:遇群體中毒事件,須先行連繫鄰近醫院,協調相關救援協助工作。
(五)派出所:入侵校園、械鬥、墜樓等校園偶發事件,同時須通報當地派出所進行處理。
(六)消防隊:遇火災、水災等偶發事件,及需調派救護車輛處理之緊急事件,應立即通報一一九調派救災救護人車到場進行搶救。
二、設置就醫狀況一覽表,師生、家長得以了解學童就醫情形。
三、掌握住院情形,定時通報對外發言人及上級
機關。
四、掌握校內秩序維護或疏散。
※學校先行建立通報聯繫網(各相關單位聯繫對象及方式),以便即
時通報相關單位進行處理。
偶發事件處理程序 |
同學發現 報 告 學 務 處 級任 健康中心 醫院 調查 處理 記錄 教師發現 嚴重事件 嚴重 其他人員發現 通知家長 |
臺中市北區篤行國小校園危機處理緊急聯繫通報網(附件二)
校內通報網
區別 | 聯絡電話 | |||
資料分組 | 姓名 | 學校辦公室電話及分機 | 家用電話 | 手機 |
召集人(校長) | 校長 | 22013483#700 | 依校內通訊錄聯繫 | |
緊急救護組組長 | 學務主任 | 22013483#720 | 依校內通訊錄聯繫 | |
輔導安置組組長 | 輔導主任 | 22013483#740 | 依校內通訊錄聯繫 | |
聯繫通報組組長 | 生教組長 | 22013483#721 | 依校內通訊錄聯繫 | |
協調救援組組長 | 總務主任 | 22013483#730 | 依校內通訊錄聯繫 | |
媒體回應組組長 | 教務主任 | 22013483#710 | 依校內通訊錄聯繫 |
備註:1.該處室組長為各該組的當然組員。
2.事件發生之學年主任列為當然應變小組組員。
3.必要時徵調老師協助處理。
校外通報網
聯絡人或單位 | 聯絡電話 | 備註 | |
教育局 | 業務承辦人 | 04-22289111#1532 | 概括校園偶發事件 |
社會局 | 值班社工 | 04-22272139 | 針對校園青少年保護事件 |
衛生局 | 業務承辦人 | 04-23801180 | 針對食物中毒或法定傳染病等事件 |
派出所 | 第二分局文正派出所 | 04-22011252 | 校園械鬥,入侵等概括刑事事件 |
偵察隊 | 警察局少年隊 | 04-23289100~9 | 少年單純個案刑事事件 |
消防隊 | 業務承辦人 | 04-23101119 | 校園火災、水災等急難事件 |
醫院名稱 | 聯絡人或單位 | 電話 | 備註 |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 急診室 | (04)2205-2121 | 用於協助、安排校園食物、瓦斯中毒等緊急事件,師生救護,醫療等處置措施 |
中山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 急診室 | (04)2201-5111 | |
澄清醫院平等院區 | 急診室 | (04)2460-2000 |
臺中市北區篤行國小校園危機處理策略流程圖(附件三)
校園緊急 偶發事件處理 | 救人第一 將傷害降至最低 | |||||||||||||||||||||||
妥慎處理 避免事態擴大 | | 保留現場 維護學生權益 | ||||||||||||||||||||||
組織偶發事件處理小組與任務分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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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偶發事件,即時觸動機制運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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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 發 事 件 的 瞭 解 與 處 理 , 向 治 安 系 統 報 案 請 求 協 助 | 連 繫 事 件 學 生 家 長 銜 入 共 同 處 理 | 共 謀 學 生 的 輔 導 與 安 置 | 依 通 報 系 統 陳 報 上 級 | 由 統 一 窗 口 對 外 發 言 | 後 繼 追 蹤 處 理 | 衍 生 問 題 後 續 處 理 | ||||||||||||||||||
回饋與修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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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檔案資料 |
臺中市北區篤行國小校園危機處理通報流程圖(附件四)
作業階段 作業流程 權責單位 1.事件發生 2.通報 發生及通報階段 介入處理階段 3.協助處理 4.追蹤輔導 追蹤輔導階段 1.學校 2.學校 教育局 社會局 衛生局 警察局 消防局 3.教育局 衛生局 社會局
臺中市北區篤行國小校園危機處理通報作業說明(附件五)
作業 階段 | 作業 流程 | 步驟說明 |
發生階段 | 1‧事件發生 |
一、以關懷學生安全為首要考量。 二、通知家長、安撫家長情緒。 三、刑事案件保持現場完整、報案。 四、建立發言人制度(經當事人、受害人、加害人共同認定之新聞稿)妥善發佈新聞。 五、隨時陳報事件後續最新情況。 六、如需急難救助由學校先行代墊。 |
通報階段 | 2‧通報 |
參、嚴重之偶發事件請學校提報輔導計畫(含心理復健輔導、小團體輔導、班級輔導、追蹤輔導、個別諮商、要求專輔人員輔導)及報告書。 |
處理階段 | 3‧協助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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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階段 | 4‧追蹤輔導 | 壹、追蹤偶發事件後續發展及輔導。 一、重大偶發事件於事後一個月內請學校提出檢討報告。 二、請教育局督學於視察學校時再次檢視重大偶發事件學校後續追蹤輔導及改善措施。 三、性侵害及兒童少年保護事件請專業輔導人員定時關懷與輔導並將學核輔導過程及專業人員協助輔導過程建立檔案備查。 四、充分發揮溝通協調機制組合各局室資源提供家庭完整協助與扶持。 貳、偶發事件彙整統計,並於每學期末依教育部來函按時陳報(約於每年一月底及七月底以前)。 |
校安事件即時通報表(附件六)
通報時間:年/月/日下午時:分:秒 | 事件序號:○○○○○ | 縣市:○○○ | |||||||||||||||||||||||||||
學校名稱:○○○○ | 通報人員:○○○ | 連絡電話:○○○○○○○○ | |||||||||||||||||||||||||||
校安事件即時通報表 | |||||||||||||||||||||||||||||
事件類別 | 事件次類別 | 事件等級 | 發生時間 | 發生地點 | 死亡人數 | 傷病人數 | 其他人數 | ||||||||||||||||||||||
兒童少年保護事件(18歲以下) | 遭性騷擾(18歲以下) | 乙 | 年/月/日 下午 時:分:秒 | 0 | 0 | 0 | |||||||||||||||||||||||
主要人物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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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損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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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摘要 | |||||||||||||||||||||||||||||
事件原因及經過 | |||||||||||||||||||||||||||||
處理情形 | |||||||||||||||||||||||||||||
具體檢討及改進措施 | |||||||||||||||||||||||||||||
備註 | 「兒童少年保護事件」或「安全維護事件」中之「遭性侵害或猥褻(18歲以下)」,請於處理情形內詳註: | ||||||||||||||||||||||||||||
承辦人 | 單位主管 | 校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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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擬辦意見 | 會簽意見 |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示 | |||||||||||||||||||||||||||
校安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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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事件輕重程度區分表(附件七)
校園事件輕重程度區分 | 校園事件通報時限及作業方式 | |
甲級事件 | 1.人員死亡或有死亡之虞。 2.財產損失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 3.亟須教育部或其他單位協助及其他可能引發媒體關注、社會關切之事件。 | 1.獲知事件15分鐘內,以電話通報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及教育部校安中心。 2.於獲知事件2小時內透過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以下簡稱即時通)實施首報。 遇有網路中斷時,改以紙本方式傳真至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及教育部校安中心,俟網路恢復後再補行通報作業。 |
乙級事件 | 1.人員重傷。 2.財產損失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未達一百萬元。 3.其他未達甲級事件程度,且無法即時處理之事件。 | 1.獲知事件12小時內,透過即時通完成通報作業。 2.遇有網路中斷時,作業方式同甲級事件。 |
丙級事件 | 1.人員輕傷或疾病送醫。 2.財產損失未達新臺幣十萬元。 | 1.獲知事件24小時內上網通報。 2.遇有網路中斷時,作業方式同甲級事件。 |
校園事件分類表(附件八)
主類別 | 次項別 |
校園意外事件 (學生所發生之意外與突發 (非暴力)事件) | 校內車禍事件、校外教學活動車禍事件、校外活動車禍事件、溺水事件、食物中毒、氣體中毒、野外活動中毒、運動、遊戲傷害、墜樓事件(非自殺)、山難事件、實驗、實習傷害、疾病事件、自傷、自殺事件、工地整建傷人事件、建築物坍塌傷人事件、其他校園意外傷害事件 |
校園安全維護事件 (主要在於財物、建物之受損或人員受外人騷擾) | 賃居糾紛事件、宿舍遭到破壞、校外人士抗議事件、辦公室遭到破壞、教室器材或設備遭到破壞、校園設施遭到破壞、外人侵入騷擾師生事件、辦公室遭竊、教室器材或設施遭竊、校園設施遭竊、其他財物遭竊、遭詐騙損失財物、其他校園安全維護事件 |
校園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 (含教職員工生於校內外之不良行為) | 械鬥兇殺事件、幫派鬥毆事件、一般鬥毆事件、殺人事件、強盜搶奪事件、恐嚇勒索事件、擄人綁架事件、妨害自由、 偷竊案件、侵佔案件、賭博電玩及其他賭博案件、強暴強姦猥褻、強姦殺人、性騷擾事件、涉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事件、涉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妨害秩序、公務、妨害家庭,縱火、破壞事件、參與飆車事件、飆車傷人事件、其他校園暴力或偏差行為、其他違法事件、離家出走、學生騷擾學校典禮事件、學生騷擾教學事件 |
衝突管教事件 | 校園內發生非學生間衝突事件、師長與學生間衝突事件、師長與家長間衝突事件、不當體罰、凌虐事件、學生抗爭事件、個人事務申訴事件、校務管理申訴事件對師長行為不滿申訴事件、其他有關管教衝突事件 |
兒童少年保護事項 (中學以下學校適用) | 在外遊蕩、出入不正當場所、離家出走三日以上、違反兒童福利、少年福利法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事件、長輩凌虐、亂倫、遺棄事件、其他兒童少年保護事件 |
重大災害 | 重大火災、風災、水災、震災爆炸、其他重大災害 |
其他校園事務 (係指校園內發生之行政、人事問題,足以影響學生權益或正常教學等事件) | 教職員之間的問題、人事的問題、行政的問題、其他的問題 |
臺中市北區篤行國小校園安全計畫(附件九)
校園安全 計劃 | 校園門禁管理 | 1.本校出入門口配合上下學時間管制,以便使在校的全體師生安全有所保障。 2.學生外出管制登記 | ◎配合警衛實施換證制度 |
學生安全宣導 | 針對學生推行的安全宣導: 1.防火防災宣導 2.防震宣導 3.防範犯罪宣導 4.交通安全宣導 5.防溺宣導 6.遊戲器材安全宣導及維修 7.自我簡易救護 8.校外教學行前逃生演練或情境示範。 9.製作校園安全死角地圖並配合校內導護巡視制度。 所有宣導活動,採用定時及不定期宣導,並作相關演練措施。 | ◎配合兒童朝會實施 | |
教師安全宣導 | 針對教師推行相關安全宣導: 1.一般居家安全防護 2.防火宣導 3.安全急救研習(CPR) | ◎配合晨會或週三研習實施 | |
親職安全宣導 | 1.配合親職教育辦理社區家長的各項安全宣導。 | ◎配合校園措施不定期實施 | |
偶發事件處理 | 1.設有詳細之偶發事件處理計劃,並有詳細之事件分級表、通報單可供事件發生時使用。 2.校園危機處理流程海報掛圖,供緊急處理之用。 3.校園危機處理程序及編組簿冊,各處室存放一本。 4.學生緊急聯絡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