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區篤行國小巡堂實施要點(98.9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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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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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北區篤行國民小學巡堂實施要點

98.9修訂

、依據:

1.臺中市加強輔導中小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

2.臺中市市立中小學教師成績考核注意事項

3.臺中市中小學維護學生及校園安全實施要點

4.本校校務實施計畫


 二、目的:

1.瞭解教學實況,促進有效教學。

2.提振教學熱忱,樹立勤奮學風。

3.維護校園安寧,建立良好常規。

4.主動發掘問題,擴大教育功能。


三、組織:

1.以教務、學務、總務、輔導四處室主任、教學組長為巡堂成員,組成巡堂小組,由教務處主任擔任召集人。

2.巡堂人員依序分別負責週一至週五之巡堂。

3.除巡堂時間外,教務、學務主任應不定時巡堂。

4.由教務處製作巡堂記錄表(如附件),供巡堂人員紀錄,並視情況會相關處室、教師,經校長批示後由教務處彙整。


四、巡查內容:

1.授課教師出勤及教學情形。

2.教室秩序及學生學習態度。

3.學生缺課、遲到、早退等情形。

4.校園安全寧靜維護。

5.檢查各項教學設備是否破損及堪用。

6.偶發事件之防範及處理。

7.改進事項之發現與建議。

8.巡堂人員代表學校巡查並記錄發生一切之重要情事。


五、結果處理

1.如發現教師遲到或早退,或違法情事,除登記備查外,並轉知改善,教師如有優良事蹟一併登錄,並陳請校長批示給予適當獎懲。

2.如發現學生有行為偏差,除當面勸導外,儘速通知級任老師做適當處理,並知會相關人員作補救措施

3.巡堂人員完成巡堂記錄後,視情況會辦相關處室,並陳請校長批閱。如為共同性問題,應於適當集會時,擇要向全體教師報告,做為改進之參考。(報告時切忌宣佈教師和班級姓名)

4.發現教學設備破損而有安全之顧慮時,應即刻通知總務處維修。

5.資料中有關校務興革事項,應提交行政會報研商後妥加改進,以發揮主動敏捷之行政效率。

6.遇偶發事件,巡堂人員應立即聯繫有關處室人員妥善處理,並陳報校長。

7.巡堂記錄刊載各項優劣情事,列為教師年終考績之重要依據。

8.巡堂記錄於學期結束時,交由教務主任統一保管。

9. 巡堂記錄資料屬機密文件,除校長及教務主任定期或不定期調閱外,不得公開。


六、追蹤輔導:

1.巡堂中發現特殊優良事蹟,除於適當集會公開表揚外,得報請上級單位予以獎勵。

2.如發現教師有任何缺失,由校長及相關人員妥善追蹤輔導。


七、本要點經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教務主任: 校長:




臺中市北區篤行國民小學 學年度第學期巡堂紀錄表

星期

記錄方式:v」良好;「△」待改進;其他:「文字敘述」













教師授課情形

教學態度







師生互動







教具運用







精神狀況







準時上課







其他:







學生學習情形

專心聽講







氣氛活潑







禮節周到







秩序良好







其他:







學習環境

班級整潔







公共整潔







其他:







重大或突發事件

特殊或問題事項

處理情形

會辦處室

會辦處室意見














巡堂人員:教務主任: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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