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校友聯誼會館校友使用管理要點
112.06.08 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TQM會議擬修訂
一、為提供校友有效使用本校校友聯誼會館(以下簡稱本會館)D508、D509會議室,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會館會議室提供校友開會聯誼之用。校友會同時段以能借用一間會議室為原則。非屬校友會活動、集會及商業演講等之租用,請洽本校總務組,電話02-26215656#8603。
三、場地借用申請線上表單,請於活動前四個月內至二星期前提出,並請於活動前三天,確認活動場地使用相關事宜。
(一)申請表單由校友處審核,並回復申請結果。校友處電話:02-26215656#8123、傳真:02-23918108、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地址:106302台北市金華街199巷5號5樓D506室。
(二)學校全休期間,本會館原則上不開放使用。(疫情或特殊期間,需配合相關注意事項辦理。)
四、使用者如因故放棄使用時,應於使用前三天通知校友處,並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一)未通知放棄使用年度累計3次,將停止該單位免費借用場地6個月。
(二)經查獲非校友活動,需補付費。
(三)超時將依總務處收費標準通知補費。
(四)會議借用1時段為原則,2時段及以上需提供活動企劃書(含活動流程)。
五、場地使用時,須遵守總務組場地使用須知。凡使用場地者,均有維護公物、保持清潔之責任。使用完畢,須清理妥當、桌椅歸位、將電腦及場地電源設備關妥,並週知值班同仁方可離場。
(一)現場張貼物需經總務組同意,並不得使用雙面膠帶。
(二)使用期間對本會館會議室或各項設備公物造成毀損,應照價賠償。
六、台北校園各樓層,備有飲水機,供應冷熱開水,採自助方式。為配合環保政策,本校不提供紙杯,請自備環保杯,並請使用單位協助宣導「自行攜帶水杯」。
七、凡登記使用本會館會議室者,即視為同意本管理要點。
(一)第一次申請借用之校友請填寫校友資料調查表(路徑:本處網頁https://www.fl.tku.edu.tw/→服務項目→聯誼會館借用)後傳至本處信箱,以為更新並充實校友資料庫。不願提供者將視為非校友活動。
(二)活動結束後請填寫會館使用報告,並送交給值班人員或以電子郵件傳送校友服務處。未提供者將視況停止免費借用。
八、本要點經校友處處務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布日實施;修正時亦同。

FL-1-01-F21
淡江大學校友資料調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中文 姓名 | 畢業 年度 | 畢 業 科系所別 | 專科: 科 大學: 系 碩士: 所 博士: 所 | |||||||
外文 姓名 | ||||||||||
性別 | 男 女 | 西元 | 年 月 日 | 學號 | ||||||
通訊地址 | (請用正楷書寫) | |||||||||
電 話 | 傳 真 | |||||||||
手 機 | ||||||||||
服務單位 | 職 稱 | |||||||||
公司電話 | 公司傳真 | |||||||||
公司地址 |
淡江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提供使用同意書
淡江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相當重視個人資料保護與安全,為了確保您的權益,請詳細閱讀下列事項,並請於閱讀完畢後,於下方立同意書人處簽名或蓋章,表示同意,且清楚了解所載內容。
本校取得您的資料,目的在於統計本校捐款、捐款情形陳報教育部、刊登捐款紀錄及校友聯誼之用,不作他用,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淡江大學個人資保護要點」之規定使用本個人資料。除經您同意或法律另有規定外,本校所蒐集的個資不得向第三人揭露或用於上述目的以外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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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閱讀上述說明,並同意、清楚上述內容。
簽名: 日期:年月日
淡江大學校友聯誼會館使用報告
借用單位 | 借用性質 | |||
負責人 | 負責人電話 | |||
畢業系所 | 畢業年 | |||
聯絡人 | 聯絡人電話 | |||
借用日期 | 年 月 日(星期 ) | 借用時間 |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晚上6:00-9:00 | |
與會人數 | 使用場地 | □D508、□D509 會議室60人 | ||
活 動 內 容 說 明 | ||||
(請述:活動宗旨、活動內容、與會貴賓、決議事項……等約200字,供刊登校友通訊-雙月刊使用) | ||||
活 動 照 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