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藻外語大學電子郵件管理要點

pdf
112.07 KB
2 頁
USER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PDF
文藻外語大學電子郵件管理要點
民國 111 年11 月15 日資訊發展委員會通過
民國 111 年11 月22 日校長核定
一、本校為確保電子郵件服務使用安全,減少不當使用及降低資通安全威
脅,特依據教育部「教育體系電子郵件服務與安全管理指引」訂定本
要點。
二、適用範圍
(一)本校教職員電子郵件系統
(二)本校學生電子郵件系統
三、服務對象:
(一)教職員工及兼任教師
(二)具學籍之在學學生及交換學生
(三)畢業校友
(四)單位
(五)退休人員
四、電子郵件帳號申請:
(一)教職員工職編信箱由校務系統帶入自動產生,職務信箱由人事室統
一調配。
(二)新生及交換生入學時,由校務系統帶入自動產生,不需另外申請。
(三)民國 93 年以前之校友,由校友聯絡中心審驗身份後,表單轉送由資
教中心建立電子郵件帳號。
五、使用期限:
(一)教職員工生之帳號自校務系統停權生效日起即自動停用,停權程序
由各身分之業管單位訂定之。
(二)畢業校友帳號得繼續使用文藻外語大學學生電子郵件系統,其他系
統即功能自畢業生效日起自動停用。
(三)退休人員帳號由人事室至校務系統設定退休人員身分後得繼續使用。
(四)上述帳號若連續一年以上未登入,則系統自動刪除其帳號,日後若
需使用,須重新申請。
六、帳號、密碼及資料管理:
(一)本帳號及同時附加之服務如硬碟空間等,資教中心得視實際情況加
以變更或調整。
(二)使用者應妥為保護帳號及密碼,密碼應定期更換。
(三)重要資料請依個別需求自行備份,本校不負任何保管及賠償責任。
七、使用安全規範:
(一)使用者使用電子郵件服務時,不得散布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
擾、非法交易或其他違法之訊息,導致他人權益受損。
(二)使用者使用電子郵件服務時應尊重智慧財産權,不得有違法傳送或
侵害他人智慧財産權之行為。
(三)本校電子郵件服務係供學術研究及公務使用,禁止作為商業性之用
途。
(四)使用者使用電子郵件服務時,應尊重網路隱私權,不得任意窺視其
他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或有其他侵犯隱私權之行為。不得盜用他人或系
統資源,或以任何方式影 響系統正常運作。
(五)使用者辦理公務、及重要(或敏感)專案使用之電子郵件信箱,不得
轉至外部私人信箱收發公務資訊。
(六)教職員工如轉任或借調至公務機關服務者,不得使用本校學校電子
郵件信箱收發公務機關相關電子郵件。
(七)使用者如因故無法使用職務信箱讀取訊息,以致影響公務執行,得
由直屬單位主管指定代理人向人事室提出職務信箱使用調配申請,授
權代理人讀取職務信箱相關內容。
(八)使用者傳送敏感性資料時,必須將資料壓縮加密,密碼必須與經加密
或壓縮後之電子檔案分開傳送。
(九)使用者不得將帳號借予他人使用或盜用他人之帳號。
(十)使用者需配合參加本校辦理之部防範惡意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教
育訓練。
(十一)使用者如違反本辦法,本中校得停止該使用者之使用權,停權期
間之一切損失或紛爭,由其自行負責,並依情節輕重,移請本校相關
單位或司法機構處理。
八、本辦法未規定者,依資通安全管理法、上級機關、台灣學術網路及本
校資通安全管理相關規定辦理。
九、本要點經資訊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
同。
收藏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