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分公司匯總公司切結書
本分公司,統一編號申請國立臺灣大學匯款作業,因總公司無開立分公司帳戶,其貨款須匯至總公司帳號,造成匯款戶名與發票所示之公司名稱及統一編號不同,惟仍請貴校匯款至總公司帳號,匯費由本公司自行負擔。爾後匯款如有問題,本公司願負一切責任,概以貴校無涉,特此證明。
總 公 司 帳 戶 資 料 申請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 |||||||||||||||||||||
統一編號 | 戶名 | ||||||||||||||||||||
電 話 | |||||||||||||||||||||
銀行別 | 分行別 | 帳號 | |||||||||||||||||||
存摺影本黏貼處 | |||||||||||||||||||||
總公司 | 公司大章 | 公司小章 | 統一發票專用章 | ||||||||||||||||||
分公司 |
※請填妥本切結書之後,將正本郵寄至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國立台灣大學出納組
台灣大學出納組 111年3月24日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