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版
基隆市 年度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方案
【個案申請表】案號: (初次申請由輔諮中心填寫)
學生姓名 | ID | A12345(身份證字號第一碼與後五碼) | 性別 | ||||||
學校 | 年/班級 | 生日 | YY/MM/DD | ||||||
學校 | 學校 | 聯絡人 | (請務必填寫) | ||||||
家長姓名 | 家長電話 | 中低收入戶 | □是 □否 | ||||||
學生身分 | □一般生 □特教生(□疑似生 □確認生),請勾選以下特教類別: ○智能障礙
○視覺障礙
○聽覺障礙
○語言障礙
○肢體障礙
○腦性麻痺
○身體病弱 | ||||||||
□原住民,○父○母,族別________族 | □新住民,○父○母,國籍_______ | ||||||||
問題簡述 | (請依據學校輔導情形,列點簡述即可,詳細說明請撰寫於學校輔導紀錄與輔導工作摘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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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介期待 | |||||||||
附 件 | *請將文件蒐集完整再送件,繳齊文件始得提出申請。 | ||||||||
□初次申請(第一輪) | □雙數輪申請(第二、四、六…) | □奇數輪申請(第三、五、七…) | |||||||
□諮商同意書 □學校二級輔導紀錄 □輔導工作摘要 □阿肯巴克量表 | □諮商同意書 | □諮商同意書 □輔導工作摘要 □續案會議記錄與簽到表 □阿肯巴克量表 | |||||||
前一輪核銷資料,請於執行結束後三日內, 將下列文件送至輔諮中心:
☆諮商紀錄(提醒心理師繳交至中心) | |||||||||
□特教(疑似)生資料(□IEP□專團服務紀錄□校內輔特會議紀錄□輔特系統會議紀錄) □全額補助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 □會議記錄) □其他附件: | |||||||||
自費說明 | 學校是否已向家長說明付費原則,確認家長自費意願(學生屬中低收入者不需自費)。 □已電話/當面說明,家長清楚付費原則並願意自費。 □已電話/當面說明,家長清楚付費原則但不願意自費,請說明原因: □未向家長說明,請說明原因: 提醒:非屬中低收入者,如無自費,需於提出無自費說明(紀錄於輔導工作摘要中) | ||||||||
評估人 | 主任 | 校長 |
基隆市 年度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方案
【受理諮商回覆表】
評估結果 | □同意受理諮商,補助 次 請國中/小於年月日前,與心理師(電話: )聯繫,並提供個案相關資料,擬訂諮商時程。 □轉介其他服務資源: □不受理諮商申請: | ||||
回覆日期 | 年 月 日 | ||||
承辦人 | 組長 | 主管 |
本人 (監護人姓名),為基隆市中/小學 年級
學生 之 (關係) ,同意(案主姓名)接受心理師專業諮商會談,並願承擔應盡之責任且遵守以下各項約定:
心理諮商每階段8次,基隆市政府專案補助6次,家長需自行負擔2次,一次一小時,鐘點費1,000元/時,繳齊費用後始得進行諮商。
為減少行政流程及減輕學校保管責任,家長自行負擔費用將支付每階段的第一、第二次會談,第三次之後會談費用由政府專案補助。
經輔諮中心評估,本階段執行4次以內(含4次)即結案者,得退費1次(1000元)予家長。
低收、中低收入者全額補助8次,不需自費,需檢附低收、中低收證明。
出席約定:
家長需提醒學生出席每次諮商,如遇緊急事件致學生無法出席,家長最晚需於諮商日前一天告知學校(聯絡人:電話:),由學校聯繫心理師取消事宜。
若家長或學生欲取消但未能事前聯繫學校,且心理師已於約定時間到校,則仍必須支付諮商費,家長需額外自費支付心理師該次諮商費用(1次1,000元)。
如家長未事先主動告知改期或無故取消兩次以上者,學校或心理師可視情形終止諮商服務。
立約人:(監護人姓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說明:
每階段執行次數以心理師專業建議為主,諮商鐘點費以實際進行時數計算;諮商前請家長將應負擔之鐘點費2,000元整交由學校,由學校代為轉交心理師。
關於個案諮商記錄查閱事宜,須依據諮商倫理守則相關規定處理。
OO國中/小 輔導工作摘要
個案姓名: | 個案生日: 年 月 日 | ||
年/班級: | 性別:□ 男 □女 | ||
個案來源:□導師轉介 □中虞輟通報 □性平會 □兒少保 □高風險 □高關懷 □其他: | |||
個案整體概況 | 以下皆屬必填欄位(第五點除外),請盡量完整填寫,未執行者寫無,已執行部分請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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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一二級處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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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輔導所面臨的困境 |
□學生議題複雜困難
□輔導老師不知道該如何陪伴、引導學生
□家長難以溝通合作
□與導師溝通合作困難 □其他: | ||
進入三級後,學校二級處遇計劃 | 心理師入校服務後,才需填寫此欄。
□持續與學生定期談話,並給予支持與關心
□與心理師合作共同討論如何與家長溝通
□連結導師與心理師資源,共同討論如何協助學生問題行為。 □其他: | ||
無自費說明 | 無中低收證明,亦無家長自費者,請具體敘明原因。
□經濟狀況
□意願問題
□學校與家長的溝通及互動 □其他: | ||
填表人: 職務/與學生的關係: |
※感謝基隆市中正國中胡斐媛老師提供表格主要架構,並由輔諮中心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