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教育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評鑑實施計畫
【105~114年度】
壹、依據:志願服務法第19條第3項。
貳、評鑑目的:
一、落實志願服務法立法精神,促進志願服務運用單志工人力資源有效運用。
二、瞭解本市所屬各志願服務運用單推展教育志願服務業務概況,提供必要協助。
三、激勵本市所屬各志願服務運用單積極推展教育志願m服務業務。
参、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肆、承辦單位:依年度計畫擇定承辦學校
伍、評鑑範圍:
本市所屬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105~114年度推展教育志願服務業務實施概況:
一、105年度評鑑104學年度(104.8.01~105.7.31)
二、106年度評鑑105學年度(105.8.01~106.7.31)
三、107年度評鑑106學年度(106.8.01~107.7.31)
四、108年度評鑑107學年度(107.8.01~108.7.31)
五、109年度評鑑108學年度(108.8.01~109.7.31)
六、110年度評鑑109學年度(109.8.01~110.7.31)
七、111年度評鑑110學年度(110.8.01~111.7.31)
八、112年度評鑑111學年度(111.8.01~112.7.31)
九、113年度評鑑112學年度(112.8.01~113.7.31)
十、114年度評鑑113學年度(113.8.01~114.7.31)
陸、評鑑對象:
一、105年度:西區、北區、中區、北屯區、西屯區、南屯區之各級學校
二、106年度:后綜高中、豐原國中、豐陽國中、神圳國中、石岡國中、豐原區豐原國小、豐原區富春國小、豐原區豐村國小、豐原區翁子國小、豐原區合作國小、豐原區福陽國小、后里區后里國小、大雅區大明國小、大雅區陽明國小、大雅區六寶國小、潭子區頭家國小、石岡區石岡國小、東勢區新盛國小
三、107年度:潭子國中、潭秀國中、后里國中、大華國中、豐原區瑞穗國小、后里區育英國小、后里區泰安國小、神岡區神岡國小、神岡區豐洲國小、神岡區圳堵國小、大雅區三和國小、大雅區上楓國小、大雅區文雅國小、潭子區潭子國小、潭子區僑忠國小、潭子區新興國小、潭子區潭陽國小
四、108年度:新社高中、豐東國中、豐南國中、神岡國中、東華國中、東新國中、東勢國中、和平區梨山國中小、豐原區南陽國小、豐原區豐田國小、豐原區葫蘆墩國小、后里區內埔國小、后里區月眉國小、后里區七星國小、神岡區社口國小、神岡區岸裡國小、大雅區大雅國中、大雅區大雅國小、大雅區汝鎏國小、潭子區東寶國小、石岡區土牛國小、新社區大南國小、新社區東興國小、新社區協成國小、新社區新社國小、新社區崑山國小、新社區福民國小、東勢區東勢國小、東勢區成功國小、東勢區新成國小、東勢區中山國小、東勢區石城國小、東勢區明正國小、東勢區中科國小、東勢區東新國小
五、109年度:外埔區、清水區、梧棲區之各級學校
六、110年度:大甲區、沙鹿區之各級學校
七、111年度:大安區、龍井區、大肚區之各級學校
八、112年度:烏日區、大里區之各級學校
九、113年度:太平區、南區各級學校
十、114年度:霧峰區、東區之各級學校
柒、評鑑內容:
詳臺中市教育志工運用單位評鑑項目表(附件1)。
捌、評鑑方式:
一、自評:受評各校就評鑑項目及實際執行情形填寫自評表(附件2)。
二、書面審查
1、受評各校就評鑑項目備妥成果資料冊,提送審查。
2、由主辦單位組成評鑑小組,就受評各校之自評表及成果資料冊進行審查完成評分及決定等第(附件3)。
3、必要時得至各校實地訪視評鑑,或由學校派員出席做相關說明。
玖、評鑑時間:
一、自評表及成果資料冊:請各受評學校當年度7月後開始準備資料併準備提送審查。
二、書面審查:受評年度10-12月份進行(依公告而定)。
拾、獎勵與輔導:
一、成績等級:
1、特優:90分以上,以受評學校總額五分之一為原則。
2、優等:85分以上未滿90分,以受評學校總額五分之二為原則。
3、甲等:80分以上未滿85分。
4、乙等:未達80分。
二、獎勵與輔導:
1、特優:主辦人員2名記功一次,相關業務承辦人員3名嘉獎二次。
2、優等:主辦人員2名嘉獎二次,相關業務承辦人員3名嘉獎乙次。
3、甲等:主辦人員2名嘉獎乙次,相關業務承辦人員3名獎狀乙紙。
4、乙等以下:由教育局定期追蹤輔導,並列入次年度指定訪視學校。
三、承辦學校及參與評鑑有功人員於評鑑結束後由本局從優敘獎。
拾壹、所需經費由本市教育發展基金項下支應。
拾貳、本計畫奉核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臺中市教育類志工運用單位評鑑項目表
評 附件1 | 說明 | |||
一 、 志 工 運 用 及 管 理 25% | 1 | 志願服務運用計畫 | (1)志願服務年度計畫編訂情形 (2)志願服務年度經費編列情形 | |
2 | 志工聯繫與會議 | (1)志工會報、聯繫會議之相關紀錄 (2)志工聯絡網之建立 | ||
二 、 志 工 教 育 訓 練 40% | 1 | 志工訓練時數登錄情形 | 含紙本及志工管理系統 | |
2 | 志工完成基礎訓練人數比 | 請提供名單 | ||
3 | 志工完成特殊訓練人數比 | 請提供名單 | ||
4 | 志工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人數比 | 請提供名單 | ||
三、志願服務獎勵及 績效20% | 1 | 志工之獎勵與表揚辦理情形 | 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含照片) | |
2 | 志工聯誼及其他福利辦理情形 | 請說明類型及場次並檢附照片圖說 | ||
四 、 創 新 與 特 色 15% | 1 | 志願服務工作創新與發展特色情形 | 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
臺 附件2
年月 日
學校名稱 | 校 長 | ||||||||
志工人數 | 人 | 班級數 | 班 | 承辦人及 聯絡電話 | |||||
項目 | 自評分數 | 學校辦理情形說明 | |||||||
一 、 志 工 運 用 及 管 理 25% | 1 | 志願服務運用計畫 | |||||||
2 | 志工聯繫與會議 | ||||||||
二 、 志 工 教 育 訓 練 40% | 1 | 志工訓練時數登錄情形 | |||||||
2 | 志工完成基礎訓練人數比 | ||||||||
3 | 志工完成特殊訓練人數比 | ||||||||
4 | 志工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人數比 | ||||||||
三、志願服務獎勵及 績效20% | 1 | 志工之獎勵與表揚辦理情形 | |||||||
2 | 志工聯誼及其他福利辦理情形 | ||||||||
四 、 創 新 與 特 色 15% | 1 | 志願服務工作創新與發展特色情形 | |||||||
總 分 | 100 | 分 |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臺中市教育類志工運用單位評鑑書面審查評分表
附件3
註:等第~特優(90分以上)、優等(85-89分)、甲等(80-84分)、乙等以下(未滿80分)
學校名稱 | 志工人數 | 人 | 班級數 | 班 | ||||||
項目 | 得分 | 委員意見 | ||||||||
一 、 志 工 運 用 及 管 理 25% | 1 | 志願服務運用計畫 | ||||||||
2 | 志工聯繫與會議 | |||||||||
二 、 志 工 教 育 訓 練 40% | 1 | 志工訓練時數登錄情形 | ||||||||
2 | 志工完成基礎訓練人數比 | |||||||||
3 | 志工完成特殊訓練人數比 | |||||||||
4 | 志工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人數比 | |||||||||
三、志願服務獎勵及 績效20% | 1 | 志工之獎勵與表揚辦理情形 | ||||||||
2 | 志工聯誼及其他福利辦理情形 | |||||||||
四 、 創 新 與 特 色 15% | 1 | 志願服務工作創新與發展特色情形 | ||||||||
總 分 | 100分 | 等第 | ||||||||
特優 | 優等 | 甲等 | 乙等 |
評鑑委員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