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技術學院學年度職員升遷考核評分表
(粗線框內由人事室填列)
職員編號 | 姓 名 | 性別 | □男□女 | 薪額 | ||||||||||
到校年月 | 現職日期 | 最高學歷 | ||||||||||||
現任職稱 | 擬升職稱 | |||||||||||||
1. 本學年第1學 期獎懲紀錄 | 大功___次,小功___次,嘉獎___次;大過___次,小過___次,申誡___次 | |||||||||||||
2.近5學年獎懲紀錄 | 學年 | 學年 | 學年 | 學年 | 學年 | |||||||||
大功 | ||||||||||||||
小功 | ||||||||||||||
嘉獎 | ||||||||||||||
大過 | ||||||||||||||
小過 | ||||||||||||||
申誡 | ||||||||||||||
3.近5學年考績 | 等第 | |||||||||||||
4.近5學年出勤 □免刷卡者請於此處打 (右欄免填) | 全勤 | |||||||||||||
病假 | ||||||||||||||
事假 | ||||||||||||||
曠職 | ||||||||||||||
升等考評成績 | ||||||||||||||
考評項目 | 最高分 | 得分 | 評分標準 | |||||||||||
年資 | 5分 | 擔任現職或同等職每滿1年得1分。 | ||||||||||||
考績 | 5分 | 近5年考績甲等以上每1年得1分。 | ||||||||||||
出勤 | 20分 | 1.基本分數14分。(免刷卡者出勤項目僅採計基本分數) 2.全勤每1年得2分。 3.病假及事假逾規定時數每逾1天扣0.5分,曠職1天扣2分。(未達1天者以1天計,每年除曠職外扣分至多為5分) | ||||||||||||
英文測驗 | 10分 | 通過等同全民英檢初級者加1分、中級者加2分、中高級以上者加3分。 | ||||||||||||
專業能力測驗 | 40分 | 升二級主管(含)以上之職位,考整體規劃能力;升輔導員、專員及以下之職位,考公文寫作能力、本校組織與一級單位主要業務及業務電腦系統操作能力。 | ||||||||||||
綜合考評 | 20分 | 由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主任秘書、人事主任召開綜合考評會議,由總務長任總召集人。 | ||||||||||||
總計 | 100分 | 總分列為委員審議參考。升等案須經職員人事評議委員會審議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生效。 |
申請人(簽章):年月日
備註:1.基本資料填寫如有疑義,請先向人事室業務承辦人查詢。
2.曾請育嬰假不列為全勤。
3.辦理升等之當學年度或前1學年度曾受行政懲處者,不得申請升等,已申請者不受理審議。
職 員 升 遷 考 核 推 薦 表
任職期間具體優良事實:(請以300字左右敘述申請人於行政服務之具體表現) |
二級主管考核總評: |
一級主管考核總評: |
申請人( ) 表現優良,符合職員升等條件,同意推薦參加職員升等考試。 此致人事室 二級主管(簽章) 年月日 一級主管(簽章) 年月日 |
※100.6.23九十七九學年度第五次校務會議修訂職員升遷評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