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職員升遷推薦表 推薦日期:年月日 | |||||||||||||||
姓名 | 現職單位 | ||||||||||||||
職稱 | 擬升遷職稱 | ||||||||||||||
最高學歷 | 到校日期 | 年月日 | |||||||||||||
推薦意見 | |||||||||||||||
※直屬主管(組、系所)意見或會議決議結果 直屬主管簽章 | |||||||||||||||
※單位主管(處、室、院)意見或會議決議結果 □本案候選人,推薦排序第 名。(請1序號排序1位) □本案未獲通過。 單位主管簽章 | |||||||||||||||
項 目 | 人力資源處填寫 | ||||||||||||||
1.近3年考績 | 學年度 等; 學年度 等; 學年度 等 | 計 分 | |||||||||||||
2.近3年獎懲合計 | □大功 次 □小功 次 □嘉獎 次 □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紀錄 次 □大過 次 □小過 次 □申誡 次 □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紀錄 次 | ||||||||||||||
3.出勤紀錄 | □全勤 (不計休假天數) | 學年度:□病假 天 □事假 天 | |||||||||||||
學年度:□病假 天 □事假 天 | |||||||||||||||
學年度:□病假 天 □事假 天 | |||||||||||||||
基本條件15%(學歷6% + 近3年考核成績9%) | 分 | ||||||||||||||
人資處 初審意見 | 升遷資格初審: □符 合:依據本校「專任職員升遷調任辦法」第3條第 款之規定符合升遷資格,依同法第四條及第5條規定,俟甄選審查後提送人事評議委員會審議。 □未符合:依據本校專任職員升遷調任辦法第6條第 款之規定不得辦理升遷。 □其 他: | ||||||||||||||
人資處會簽 | 承辦人 | 直屬主管 | 單位主管 |
註:1.本表中有關考績、獎懲、出勤等欄位由人力資源處填列。2.本表依本校「專任職員升遷調任辦法」規定辦理。
3.工作績效與特殊事蹟請另行檢附資料。
個資蒐集告知:
為辦理職員升遷推薦之作業,本表蒐集之個人基本資料(C001辨識個人者、C051學校紀錄、C061現行之受僱情形、C065工作、差勤紀錄)等資料,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或因執行業務所須的保存期間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利用地區不限,若未提供正確完整之資料,將無法完成申請。您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行使查閱、更正個資等當事人權利,行使方式請洽本校人力資源處。(電話:04-2332-3000承辦人分機3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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