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職員(含約聘僱人員)及約用人員甄選面試小組評審推薦表
用人單位 | 工作內容 | 資格條件 | ||||||
職稱 | 行政助理 | |||||||
推薦者姓名 (依序推薦如下) | 選薦理由 | |||||||
備註: 1.面試小組之籌組,由用人單位簽會人事室陳請校長核定。 2.面試小組由委員5人組成,其中2人為職員甄審委員會代表,以甄審委員輪流擔任為原則(人事室負責排列順序),但「專員」以上之職員外補,由校長指派甄審委員中之較高職務者擔任、1人為人事室代表、另2人為用人單位代表,由用人單位推薦4人陳請校長圈選2人擔任。以上委員,必要時得由校長逕行指派。 3.面試小組審查之前並得施以各種測驗(測驗方式由用人單位決定),審查完畢後繕填本面試小組評審推薦表,並檢附會議紀錄、簽到表(含面試小組委員及應試者)、評分統計表及推薦者相關資料;「約用助理人員」之甄選,請簽會人事室,陳請校長圈選核定;「職員」之甄選,則簽會人事室陳請 校長交付職員甄審委員會評審。 | 單位主管 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