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
四技進修部實習手冊
32091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414號
TEL:04-4361070分機8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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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6年8月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實習手冊目錄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進修部四技校外實習實施要點 | ………………………… | 1 | |||||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教保實習請假規則 | ………………………………………… | 4 | |||||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學生補實習規則 | …………………………………………… | 6 | |||||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學生校外實習獎懲辦法 | …………………………………… | 7 | |||||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實習專業倫理 | ……………………………………………… | 8 |
實習相關表格附件
附件一 | 實習個人資料 | ….……………………………………………………………... | 12 | ||||||||
附件二 | 實習計畫表 | ….………………………………………………………………… | 13 | ||||||||
附件三 | 實習省思札記 | ………………………………………………………………… | 14 | ||||||||
附件四 | 教學觀摩紀錄 | ………………………………………………………………… | 15 | ||||||||
附件五 | 活動計畫表 | ……….…………………………………………………………… | 16 | ||||||||
附件六 | 幼兒行為觀察記錄表 | ……...………………………………………………….. | 18 | ||||||||
附件七 | 課室管理紀錄表 | ….…………………………………………………………... | 19 | ||||||||
附件八 | 活動室環境規劃與布置 | ……...………………………………………………. | 20 | ||||||||
附件九 | 幼兒學習狀況記錄 | ………………………………………………..…………. | 21 | ||||||||
附件十 | 幼兒園親職活動計畫書 | ……………………………………………………… | 22 | ||||||||
附件十一 | 實習心得報告 | …………………………………………………………... | 23 | ||||||||
附件十二 | 實習簽到表 | ………………………………………………………………… | 25 | ||||||||
附件十三 | 實習成績評量表 | ………………………………………………….…………... | 26 | ||||||||
附件十四 | 實習訪視紀錄表 | ……………………………………………………………… | 27 | ||||||||
附件十五 | 實習指導教師實習成績記錄 | …………………………………………………. | 28 | ||||||||
附件十六 | 實習總報告封面 | ………………………………………………………............ | 29 | ||||||||
附件十七 | 實習總報告目錄 | ……………………………………………………………… | 30 | ||||||||
附件十八 | 實習總報告書背格式 | …………………………………………………………. | 31 | ||||||||
附件十九 | 學生實習請假單 | ………………………………………………………......... | 32 | ||||||||
附件二十 | 學生補實習證明單 | …………………………………………………………... | 33 | ||||||||
學生校外實習機構合約書 | …………………….……………………………………………… | 34 |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進修部四技校外實習實施要點
99.6.17 98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五次系務會議通過
101.05.17 100學年度第二學期第四次系務會議通過
103.05.15 102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通過
104.04.16 10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通過
104.04.22 10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群務會議通過
105.06.23 104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五次系務會議通過
依據:
為全面提升本系學生之教保能力,並融入我國幼兒教保現況,惟透過「做中學」的方式將課堂所學之相關理論與教保實務相結合,特依本校幼兒保育課程標準,訂定本實習實施要點。
科目名稱、學分及時數:
幼兒園教保實習,四學分,實習總時數240小時。實習必須於課程開設當學期開始(八月一日)後始得開始,至遲必須於該學期結束前三個星期完成。每日實習時間原則上與實習機構上班時間相同,實際實習之時段,由實習學生與實習機構商定,每時段為四小時,並得配合實習機構之要求調整之。
實習目標:
(一)認識幼兒教保實務工作內容。
(二)了解幼兒教保實務工作方法。
(三)增進幼兒教保實務工作技能。
(四)激發改善教保保育實務工作之動機。
(五)了解幼兒教保機構之行政組織系統。
(六)培養勤奮有禮的習慣和負責的精神。
實習機構:
學生實習之機構由學生自行選擇,以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幼兒園為限,並應繳回合約書,始可執行之。
實習方式
實習之學生,為充實幼兒教保實務經驗,故以於幼兒園之幼兒班級實習為限,並接受幼兒園主管與班級教師之督導;必要時,實習指導教師至實習機構訪視。
實習規定:
(一)請假規定:
不論請假事由,只要在規定時間內補足240小時即可。
相關請假事宜(詳見頁4),並必須取得實習單位之同意,補實習相關事宜亦同。
(二)作業規定:
實習計畫書一份,須於執行實習開始前完成,並交予實習指導老師審閱。
完成指定及自選實習項目(詳見附件二)。
於實習結束後須繳交實習總報告,並裝訂成冊。
(三)實習成績評量:
1.實習機構輔導老師,佔40%。
2.學校指導老師,佔60%。
注意事項
學生於幼兒園實習應注意事項
實習第一天,依指導老師之規定,準時至實習幼兒園集合。
實習期間,應以積極、主動、負責、認真之學習態度,執行各項實習工作,嚴禁在實習場所處理私人事務。
實習期間,依各幼兒園規定簽到或打卡,不遲到、不早退,謹守專業精神。
實習期間,因故不能上班者,依照「教保實習請假規則」辦理。
實習期間,注意服裝儀容,依實習幼兒園規定。
實習開始,應儘速熟悉班級教師及幼兒姓名,主動問安,建立友善關係。
依各組實習指導教師規定時間,按時繳交實習作業。
實習期間若遇幼兒園方交予(辦)不合理之工作項目或對以不友善態度,應先向實習指導老師反應,方再進行溝通處理。
謹記幼兒活動,安全為首。實習往返,亦請注意個人安全。
實習指導教師注意事項
實習指導教師應於實習前召集所負責學生進行實習說明會,發實習辦法,詳盡說明實習相關規定。實習期間,則對於學生之實習指導注意事項如下:
本實習乃依照「培育幼兒園教保員」課程相關規定辦理。實習期間,實習指導教師得實地訪視實習生並指導其詳實完成實習報告;此外,實習指導教師須適時與實習機構之主管(實習輔導老師)進行電訪瞭解學生實習狀況,並視情況前往訪視,除就實習內涵進行雙向溝通以提昇實習品質外,以加強實習的廣度與深度。
實習指導教師到園進行實地訪視時須確實填寫「實習訪視紀錄表」(詳附件十四),每位學生至少訪視乙次,並於實習後將該紀錄表交予系辦留存備查。
於實習結束後請學生返校,進行實習檢討會。檢討會以實習指導教師召集各組學生出席,針對實習項目(見相關附件)與學生遭遇問題做討論、回饋、輔導與建議,並做成會議記錄,彙整交予系辦,作為未來實習之參考。
實習結束後需評值實習總成績,並將「幼兒園實習評量表」及「實習請假單」彙整交予系辦留存。
八、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教保實習請假規則
學生於實習期間請假者,均依本規則辦理。
實習期間請假者,請事先電話告知實習機構及本系實習指導教師,並依規定填寫實習請假單,經實習機構輔導教師及實習指導教師簽名。
實習期間,所有請假均需經過實習機構及本系實習指導教師同意後,方得准假。未事先請假者,除非特殊狀況,否則以曠課論。
實習期間,除公假以外,一律必須補實習;若公假總時數超過總實習時數三分之一,需於下學年重新實習。
需補實習者,在辦理請假手續時,即應與實習機構輔導教師約定補實習時間。
各類假別請假注意事項:
(一)公假:
學生於實習期間應儘量避免請公假。
學生因公不能實習者,需填具公假單,於一星期前送交本系實習指導教師,並會送實習機構。
實習因公假致實習總時數未達三分之二時,需重新實習。
(二)病假:
學生凡因病不能實習者,需於病假當日先向實習機構主管、實習機構輔導教師及本系實習指導教師請假,並請於病假次日持醫生診斷證明向實習單位及實習機構輔導教師辦理請假手續。
實習期間如需就醫診治或突患急病時,應先向實習機構主管及實習機構輔導教師請假,請假核准後方可離開,並請於次日補辦請假手續。
(三)事假:
實習期間除非特殊嚴重之事件,不得請事假。
實習期間因事不能前往實習者,應提前一日持證明資料向實習機構主管、實習機構輔導教師及本系實習指導教師請假,事假未事先請假者,視同曠課;偶發事件得以電話向實習機構請假並通知本系實習指導教師後,准予補辦請假手續。
事假一天以上者,需檢附家長證明或相關證明文件。
(四)喪假:
實習期間因親屬喪事者,得請喪假,請假時請持訃聞證明向實習指導教師及實習機構請假。
直系血親喪葬者,准予五日喪假,其他親屬則以二日為限。
(五)曠職:
1.凡未依上述辦法請假或未獲准假逕行離開工作者,視同曠課。
2.曠班者實習成績一律不及格,並重新實習。
(六)其他請假注意事項:
1.實習期間因故請假而需補實習時數者(公假除外),須於實習指導教師指定日期前補足所欠缺之實習時數。
2.實習期間因故請假,經補實習後,時數仍未達規定之實習時數者,需重新實習。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學生補實習規則
一般請假,例如病假、喪假(三親等直系血親喪假3日以內,不需補實習)、事假等,須依照請假時數補足實習。
補實習之地點原則上以原實習機構為主,補實習時間由學生自行排定,經原實習機構主管人員同意後,方得補行實習。
若因特殊因素必須調整或更換補實習機構,其實習機構由本系實習指導老師安排。
學生補完實習時數者須填寫「補行實習證明單」,經補實習機構主管簽核後,交回系上實習指導教師。
病假及喪假以1:1方式補足時數;事假以1:2方式補足時數。
實習學生遲到累積時間總計超過30分鐘以上至60分鐘以下者,須補實習半天;超過60分鐘以上者,則須補實習一天。
請假同學一律填寫請假三聯單。
補完時數得填寫補實習證明單呈實習機構主管核查。
補實習至遲須於實習指導教師指定日期前補足所欠缺之實習時數。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學生校外實習獎懲辦法
一、實習學生於實習期間如有下列情形者,得予以加分:
(一)學習態度積極,並協助幼兒園推展教保工作有具體成效者。
(二)服務熱枕提高校譽有特殊事實。
上述情形,經幼兒園提報表現優良,且經實習總檢討會決議通過後,簽送主管單位加分。
學生於實習期間如發生虐待幼兒或嚴重疏忽,或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規者,除須負法律責任外,實習成績以不及格論,並依本獎懲辦法予以懲戒:
(一)未經許可、交接,擅自離開幼兒,或未能掌握幼兒行蹤,導致走失或傷害者,記大過乙次,且實習課程重修。
(二)以不當的方式管教,導致幼兒身心受創者,記大過乙次,且實習課程重修。
(三)遇見幼兒處於危險狀況,未加勸阻、處理者,記大過乙次,且實習課程重修。
(四)嚴重危害幼兒身心健康危及幼兒生命者,予以勒令退學。
(五)其他錯誤合於校規懲處者,依校規懲處。
上述各款,經查證屬實後由實習生提出書面報告,繳交實習指導教師審閱,逕送實習輔導委員會決議後,簽送權責單位懲處。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實習專業倫理
實習期間注意事項:
學生於實習期間應明瞭及配合實習機構之各項規則。
實習各階段須嚴守機構規定之實習時間,不得遲到、早退、缺曠席。
實習期間,應以積極、主動、負責、認真之學習態度執行各項實習工作,不得於實習場所公開處理私人事務,如:寫作業、看書、聚眾聊天、私人會客、化妝、接打私人電話或手機(手機以關機為原則,如遇特殊情形,有聯繫之必要者,經實習輔導教師同意者,不在此限)、擅自點用外食入園內食用等。
實習期間,注意下列服裝儀容規定:
實習期間應依各實習機構規定配合穿著,以穿著整齊清潔、樸素、方便為原則。
勿著迷你裙或窄裙,並應避免濃妝或奇裝異服;蓄長髮者應紮起,勿遮蔽顏面或披頭散髮,頭髮不可染太突兀之色彩。
指甲應修剪,不得留長或塗染,勿戴下垂式耳環及貴重物品,以免傷害幼兒。
實習期間應學習建立機構、家長及老師應有的應對進退及溝通態度。
遵守實習機構之上、下班時間,不得私自調換,需打卡或簽到,並依機構規定填寫各項記錄。
實習開始時,應盡速熟悉班級教師及幼兒姓名,主動問安,建立友善關係。
對於實習機構之各種設備、器材宜小心使用,並愛護各項公物及設施。如有損壞,請告知有關人員,並依該機構規定情形處理。
實習期間,若家長或其他人員提出與機構相關之問題,非關教保實習者,不可隨便回答,應請教或尋求機構之督導或其他相關人員協助解決。
實習期間非萬不得已,不准請假;必需請假者,須經過實習指導教師、實習機構同意,並另行安排時間補足實習時數。
學生應於實習期間內,完成實習機構所交付之教保工作。教保工作尚未完成,或尚未交班者,不得離開實習單位,否則以曠課論。
實習期間請佩戴個人名牌以資識別。
除教育目之需要,實習生不得洩露實習機構之幼兒狀況及其家庭私事。
實習生須與其他實習生充分合作與相互協助,並避免聚眾批評教師或實習機構。
未經實習機構同意,不得任意翻閱機構相關資料或取拿機構物品。
實習期間若遇幼兒園交付不合理之工作項目或不友善的態度,應先向實習指導老師反應。
實習期間嚴禁吸毒或濫用藥物,違反規定者,將依校內學生獎懲辦法處分。若涉及刑事責任,亦依相關規定交付處分。
實習期間未徵詢幼兒園、班級老師或幼兒家長同意前,請勿擅自在園內拍照。
實習期間請將幼兒園連絡電話及時間告知家人,若有緊急聯絡事情請直接與園所聯絡。
實習生於實習期間在有危險性的場所,須注意自身的安全。
實習期間應定期返校參加實習檢討會。
若機構之規定與本實習倫理有不同之處,以實習機構之規定為主。
實習工作內容參考:
(一) 教學工作
1.團體或小組活動:
協助尚未進入團體活動之幼兒。
協助帶班老師維護團體活動時之秩序。
協助帶班老師教學材料之取拿。
視帶班老師需求協助教學,如團討時的搭配、擔任分組指導教師等。
(二) 保育工作
1.幼兒健康督導:
每日觀察幼兒健康情形,遇有特殊狀況需立即告訴班級教師;協助督導幼兒如廁;隨時注意幼兒安全。
2.幼兒用膳督導:
協助帶班老師分配餐點;協助督導幼兒拿取餐具;協助用餐後之教室清潔;協助督導幼兒清洗餐具與潔牙。
3.幼兒午休督導:
協助寢室之睡舖清理與準備;協助督導幼兒午休;協助睡後之棉被整理。
4.幼兒上下學督導:
協助督導幼兒收拾書包;協助幼兒穿脫整理衣物;協助護送幼兒排隊與上下交通車。
(三) 其他事項
1.協助督導幼兒戶外遊戲之安全。
2.必要時協助傳遞家長訊息給班級教師。
3.協助教室環境佈置。
4.必要時協助幼兒園行政工作與相關活動。
與幼兒互動注意事項:
不可用恐嚇的語句威脅幼兒。
不可讓幼兒單獨處在沒有大人的空間。
不可隨意批評幼兒。
不可用命令式語氣與幼兒對話;建議應秉持「語氣溫和,態度堅定」之原則。
與所有的幼兒相處要一視同仁,不可有偏心、私心或只和少數幼兒互動。
處理幼兒情緒問題時,應先了解其心理狀況及發生原因,再做有效處理。
以同理心多傾聽幼兒的童言童語。
協助幼兒學習處理解決問題的能力。
瞭解幼兒各方面的發展狀況與能力。
與幼兒談話時應輕柔,並彎腰、蹲著或坐著交談。
對幼兒子要充滿愛心及耐心。
與幼兒相處時,請以鼓勵代替責罰。
遇有特殊幼兒或行為問題時,應向帶班老師請教,避免用個人情緒反應之。
任何時刻不可傷害幼兒的身心。
尊重幼兒但非放縱及溺愛幼兒。
對幼兒進行評量或觀察時,須在自然狀況下進行。
請避免在孩子面前批評別的幼兒或家長。
18.請尊重孩子及其家庭之隱私,任何時刻都不可以將幼兒及其家庭情形當作聊天話題。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 實習相關表格 |
附件一
實習學生個人資料表
姓 名: | 班 級: | 照片粘貼處 |
緊急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
實習機構: 園長姓名: 地 址: 電 話: | ||
簡要自述: |
若欄位及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調整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

附件二
學生實習計畫表
一、學生姓名:
二、實習機構:
三、實習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實習重點及目標 | 圈選 | 具體實施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 | |
指 定 實 習 項 目 | 實習省思 | ○ |
|
教學活動觀摩 | ○ |
| |
教學活動 | ○ |
| |
幼兒行為觀察 | ○ |
| |
自 選 實 習 項 目 | 課室管理與幼兒生活輔導 |
| |
活動室環境的規劃與佈置 |
| ||
與家長溝通幼兒學習狀況 |
| ||
規劃幼兒園親職活動 |
|
實習學生自選實習項目至少圈選一項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
附件三
姓名: | 日期: |
班級: | 學號: |
實習機構/班級: | |
事件描述(特殊事件過程簡述): 我的想法(此事件對於一位實習學生的特殊意義、此事件與課堂中學習的知識或理論有哪些相關連的地方): 未來方向(如果以後再遇到類似的事情,可以如何處理......): |
*若欄位及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調整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
附件四
觀摩班級 | 觀摩 時間 | 年 月 日 : 〜 : | |
教學 主題 | |||
教學觀摩 紀錄 | (針對觀摩之班級課程、教學或教師對幼兒之輔導為觀察焦點,並陳述所看到之實際情況) | ||
省思內容之建議 | (觀摩之教師作法緣由為何?對於幼兒之正負面影響為何?) |
*若欄位及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調整
南亞技術學院幼保系
附件五
班級: | 教學者: | ||||
單元主題/名稱: | 日期: | ||||
活動名稱: | |||||
活動資源: | |||||
活 動 過 程 | 教 學 提 示 | 學習指標 | |||
教學省思:(反省教學過程的流暢性、幼兒對於教學活動的參與度與回應、可改進之處等) | |||||
實習輔導老師簽章 | |||||
實習指導老師評語:(針對活動計畫表、教學過程的流暢性、可改進之處等) | |||||
實習指導老師簽章 |
*若欄位及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調整
附件六
幼兒行為觀察記錄表
實習幼兒園 | 實習班別 | 輔導老師 | |||||
實習生 | 學號 | ||||||
被觀察幼兒基本資料 | |||||||
幼兒姓名 | 年齡 | 性別 | |||||
觀察背景資料 | |||||||
觀察日期 | 觀察起迄時間 | 觀察地點 | |||||
行為之描述 | (事情發生之經過,包含幼兒的行為與反應、當時其他人的行為反應、事後的處理(如果有的話)) | ||||||
行為原因之解釋與分析 | (思考幼兒個人因素:身體動作、氣質、情緒、認知、語言,或是其他因素:家庭、父母、老師、其他幼兒、媒體等影響因素,或是有相關理論可以解釋如佛洛伊德理論人格發展論、皮亞傑認知發展理論等) |
*若欄位及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調整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
附件七
姓名: | 日期: |
班級: | 學號: |
實習機構/班級: | |
課室管理與幼兒生活輔導之描述(說明如班級之常規的訂定、執行與維持;例行活動程序的管理;幼兒生活輔導等): |
*若欄位及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調整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

附件八
活動室環境規劃與布置
環境規劃與布置描述 | 環境照片 |
*若欄位及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調整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

附件九
幼兒學習狀況記錄
幼兒姓名: | 日期: |
幼兒學習狀況之描述: | |
與家長溝通之情況: | |
溝通成效: |
*若欄位及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調整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
附件十
一、活動緣起:
二、活動目標:
三、辦理單位:
四、活動時間:
五、活動地點:
六、活動宣傳方式:
七、活動對象:
八、活動參加人數:
九、報名方式:
十、實施方式:
十一、實施內容:
十二、經費預算:
十三、工作組織及人員:
十四、預期效益: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
附件十一
班級: | 學號: | 姓名: |
幼兒園簡介:包含機構簡史、理念目標、組織概況、環境介紹(可呈現實習幼兒園網頁、照片、或其他相關資料) | ||
實習心得:包括實習期間的心得感想、專業的成長以及檢討與建議說明 | ||
*若欄位及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調整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
附件十二
學生姓名: 學 號:
實習機構: 實習班級:
說明:請實習生每天確實簽到/退,並請實習輔導老師簽名確認。
日期
星期
實到時間
實退時間
實習輔導老師簽名
備註
月 日
時 分
時 分
月 日
時 分
時 分
月 日
時 分
時 分
月 日
時 分
時 分
月 日
時 分
時 分
月 日
時 分
時 分
月 日
時 分
時 分
月 日
時 分
時 分
月 日
時 分
時 分
月 日
時 分
時 分
月 日
時 分
時 分
月 日
時 分
時 分
月 日
時 分
時 分
月 日
時 分
時 分
月 日
時 分
時 分
月 日
時 分
時 分
遲到次 事假次 曠職次
早退次 病假次 其它次
單位主管簽章:
日期:
附註:實習生出席狀況異常時,請於備註欄上註明。
*若欄位及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調整
附件十三
實習成績評量表 (幼兒園實習輔導教師使用)
實習機構 | 實習班級 | |||||
學號 | 姓名 | |||||
實習日期 |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 實習輔導老師 | ||||
項目 | 百分比 | 內容 | 成績 | |||
學習態度 | 30% | 1.能虛心求教、學習態度認真。 2.具備自動自發、積極主動的精神。 3.具有責任感。 4.儀容整齊,舉止端莊。 | ||||
人際關係與溝通能力 | 10% | 1.運用有效的溝通技巧,表達想法。 2.能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 3.態度親切和善,時常面帶笑容。 4.能與機構人員保持良好的互動關係。 | ||||
教保專業能力 | 30% | 1.具備專業知能和教學技巧。 2.具備隨機應變及適當處理事務的能力。 3.具備幼保專業倫理道德的理念與態度。 4.具備資源之發掘與運用能力。 5.能適當運用課室管理技巧。 6.具備教具製作與環境佈置能力。 7.能協助嬰幼兒生活自理,如穿脫衣鞋、餵食、如廁等。 8.能隨時注意幼兒身心需要。 9.能安撫幼兒情緒、解決幼兒問題。 | ||||
與幼兒相處能力 | 20% | 1.能主動關心幼兒與幼兒建立良好關係。 2.能平視幼兒並正向回應幼兒語言。 3.能運用適當詞彙與幼兒溝通。 4.具備親和力。 | ||||
出缺席狀況 | 10% | 包括遲到、早退、無故缺席、未經請假自 行變更實習時間或未參與機構舉辦活動及 會議等。 | ||||
總 分 | 100% | |||||
實習單位 輔導老師簽章 | ||||||
評 語 | ||||||
實習單位主管簽章 |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
附件十四
實習幼兒園: | 時間: 年 月 日 | |||||
學制:□日四技▓夜四技□院二技 | 實習學生: | |||||
幼兒園實習輔導老師: (簽名) | 實習指導老師: (簽名) | |||||
訪視項目及內容 | 選 項 | |||||
非常 滿意 | 滿意 | 普通 | 不滿意 | 非常不滿意 | ||
1 | 實習生學習之態度 | |||||
2 | 實習生的自我準備度 | |||||
3 | 實習生課室活動參與度 | |||||
4 | 實習生與您溝通、互動之方式 | |||||
5 | 實習生與班上幼兒的互動 | |||||
6 | 實習生應變能力 | |||||
7 | 整體對學生的滿意情形 | |||||
如以上訪視項目不適用於您此次訪視目的或有其他需註記,可於下方其他事項欄書寫。 | ||||||
其 他 事 項 |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
附件十五一
實 習 機 構 | 班 級 | 座 號 | 姓 名 | 實習機構評量分數40% | 本系實習指導老師評量分數(60%) | 總分 | ||||||||
實習和課室討論出席狀況(5%) | 試教活動(10%) | 實習總報告 | 學習態度(5%) | |||||||||||
活動設計(10%) | 實習省思(10%) | 自選項目(10%) | 實習心得(10%) | |||||||||||
實習指導老師簽名: 系主任簽名:
附件十六一
幼兒園教保實習總報告(28)
實習機構名稱(32)
(18)
實習指導老師:
班級:
學號:
學生姓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16)
目 錄
附件十七一 | …………………………………………………………... | ||||||
學生實習計畫表 | ………………………………………………………………... | ||||||
實習省思札記 | ……………………………………………………………………. | ||||||
教學觀摩紀錄 | ……………………………………………………………………. | ||||||
活動計畫表 | ……………………………………………………………………... | ||||||
幼兒行為觀察記錄 | ……………………………………………………………… | ||||||
自選實習項目 | ……………………………………………………………………. | ||||||
實習心得報告 | ……………………………………………………………………. | ||||||
實習簽到表 | ……………………………………………………………………. |
附件十八一 106學年度南亞技術學院
幼兒園教保實習總報告 實習機構:※※※※※※
張小美 民國107年1月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 學生實習請假單
附件十九一 | 實習機構 | ||||
班 級 | 學 號 | ||||
假 別 | 證明文件 | ||||
事 由 | |||||
時 間 | 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共 日 時 | ||||
補實習時間 | 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共 日 時 | ||||
園 所 單位主管 | 園 所 輔導老師 | 學 校 指導教師 |
第一聯:實習機構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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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 學生實習請假單
姓 名 | 實習機構 | ||||
班 級 | 學 號 | ||||
假 別 | 證明文件 | ||||
事 由 | |||||
時 間 | 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共 日 時 | ||||
補實習時間 | 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共 日 時 | ||||
園 所 單位主管 | 園 所 輔導老師 | 學 校 指導教師 |
第二聯:指導老師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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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 學生實習請假單
姓 名 | 實習機構 | ||||
班 級 | 學 號 | ||||
假 別 | 證明文件 | ||||
事 由 | |||||
時 間 | 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共 日 時 | ||||
補實習時間 | 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共 日 時 | ||||
園 所 單位主管 | 園 所 輔導老師 | 學 校 指導教師 |
第三聯:學生自存
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學生補實習證明單

附件二十一
填單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學 制 | ||||
班 別 | 年 班 | 學 號 | |||
原請假日期 | 假 別 | ||||
補實習機構 | |||||
補實習起迄日期 | 合計時數 | 備註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指導老師簽章 | 實習機構簽章 | ||||
第一聯:指導老師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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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學生補實習證明單
填單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學 制 | ||||
班 別 | 年 班 | 學 號 | |||
原請假日期 | 假 別 | ||||
補實習機構 | |||||
補實習起迄日期 | 合計時數 | 備註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指導老師簽章 | 實習機構簽章 | ||||
第二聯:學生自存
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
學生校外實習機構合約書
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以下簡稱甲方)茲承幼兒園全稱,須與關防完全吻合(以下簡稱乙方)之協助,提供幼兒保育系學生實習機會,以達教保專業理論在工作職場中之實踐,並促進理論與實務之結合。茲經甲乙雙方協議訂立本合約並依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實習期間:自106年8 月1 日起至106 年12 月22 日止,累計240小時。
甲方之職責:
甲方實習指導老師得於實習期間至實習單位訪視,負責專業實務
實習輔導、溝通、聯繫及考核工作。
二、負責實習學生意外保險。
三、督促學生切實遵守乙方所安排實習的工作規定。
乙方之職責:
一、乙方得應甲方教學之需要,提供有關幼保專業相關資源。
二、實習期間乙方須負責學生之考核及實習成績之評定。
第四條 本合約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事項,依本校幼兒保育系校外實習實施要點辦理,由雙方協調修訂之。
第五條 合約書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
合約簽訂單位 甲 方: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
代表人:羅時逢
地 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414號
業務負責人:尤嫣嫣
聯絡電話:(03)4361070轉8602(幼兒保育系)
乙 方:
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