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 自編案號: 日期:
一、基本背景資料 | ||||||||||||||
勞工姓名 | 性別 | □男 □女 | 出生年月日 | 年 月 日 (歲) | ||||||||||
身分證字號 | 電話 | |||||||||||||
通訊地址 | ||||||||||||||
戶籍地址 | ||||||||||||||
婚姻狀況 | ||||||||||||||
家系圖及成員概況 | ||||||||||||||
描述現狀:(2000中文字容量) | ||||||||||||||
重要聯絡人 (姓名、電話) | 學歷 | |||||||||||||
個案來源 | □1.勞工主動求助 □2.職安署轉介 □3.機關內部單位轉介 □4.勞動檢查單位轉介 □5.就服機構轉介 □6.醫院轉介 □7.職業傷病診治中心轉介 □8.工作強化中心轉介 □9.職災專線轉介 □10..其他縣市FAP轉介 □11..其他 | |||||||||||||
是否為 職災個案 | □是 □否 □認定中 | |||||||||||||
職災發生時間 | 職災發生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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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發生地 | ||||||||||||||
職災發生情形 | ||||||||||||||
職災發生前薪資 | ||||||||||||||
職災勞工 背景 | □1.受雇勞工 □2.無一定雇主(打零工) □3.自營作業 □4.其他 | |||||||||||||
是否加勞保 | □1.有加保 (雇主投保) □2.未加保 □3.其他: | |||||||||||||
職災 勞工類別 | □1.傷病 □2.失能 (殘等11-15級) □3.死亡 □4.失蹤 | |||||||||||||
原雇主 | 原工作 職稱 | |||||||||||||
原雇主 連絡電話 | ||||||||||||||
二、個案初步評估 | ||||||||||||||
個案問題及 需求摘要 | 壹、勞工權益維護 □一、職災認定及通報問題 □1.職業傷、病認定問題 □ 2.職災通報、檢舉 □ 3.其他 □二、勞保給付與職災慰問金問題: □1.醫療給付 □2.傷病給付 □3.失能給付 □4.死亡給付 □5.喪葬給付 □6.失業給付 □7.職業疾病生活津貼 □8.身體障害生活津貼 □9.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10.輔助器具補助 □11.看護補助 □12.死亡家屬補助 □13.未加保失能補助 □14.未加保死亡補助 □15.職業災害慰問金(職安署、縣市政府等) □16.其他:( □國保喪葬給付、□農保喪葬津貼、□國保喪葬給付、 □家屬死亡給付) □三、勞資爭議與法律協助問題: □1.解僱、資遣、退休金 □2.工資問題 □3.公傷病假、留職停薪問題 □4.勞保加保問題(未加保、高薪低報) □5.職災補償 □6..職災賠償 □7.法律扶助或訴訟協助 □8.職務調整、復工協商 □9.其他 | |||||||||||||
貳、家庭危機調適 □1.一般補助或救助 □2.身心障礙者福利 □3.兒童或老年福利照顧 □4.其他: □二、社會適應問題: □1.個案自我形象與處境改變的問題,例如失能、扮演的家庭角色改變 □2.其他家人的心理問題,例如照顧壓力、過度悲傷、承擔更多責任 □3.支持團體或協會(相同處境的人的關心) □4.其他: □三、就醫/照護問題: □1.醫療與轉院協助 □2.看護/養護資源協助 □3.生活/復健輔具需求 □4.其他: □四、內在支持系統問題(案家其他需求) □1.子女照顧/教養問題 □2.就業需求 □3.關係衝突問題 □4.其他法律問題(監護權、繼承、車禍肇事) □5.其他: | ||||||||||||||
參、重返職場協助 □1.調整職務需求 □2.職務再設計/工作輔具 □3.工作能力強化/職能復建需求 □4.復工協商 □5.其他: □二、職業重建 □1.職業輔導評量需求 □2.工作能力強化與評估 □3.職務再設計 □4.職業訓練 □5.就業服務 □6.創業需求 □7.其他: | ||||||||||||||
福利資源使用狀況 |
□1.低收入戶補助 □2.急難救助 □3.特殊境遇婦女相關補助 □4.身心障礙者相關補助□5.敬老津貼 □6.兒童少年生活補助 □7.弱勢兒少緊急生活補助 □8.托育補助 □9.其他:
□1.失業給付 □2.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3.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4.創業貸款利息補貼 □5.其他: 三、勞工保險給付或津貼: □1.醫療給付 □2.傷病給付 □3.失能給付 □4.死亡給付 □5.職業疾病生活津貼 □6.身體障害生活津貼 □7.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8.輔助器具補助 □9.看護補助 □10.死亡家屬補助 □11.未加保失能補助 □12.未加保死亡補助 □13.未加保職業疾病生活津貼 □14.未加保身體障害生活津貼 □15.未加保看護補助 □16.未加保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17.未加保器具補助 □18.職安署職業災害慰問金 □19.縣市政府慰問金 □20.其他 四、民間慈善團體捐助: □1.案家接受常態性的補助或津貼,共計
0元 | |||||||||||||
問題描述與初步評估 (備註最多1000個中文字) | 一、案家的問題需求: 說明: (2)家庭危機調適 (□社政補助與經濟問題□社會適應問題□就醫/照護問題 □內在支持系統問題) 說明: (3)重返職場協助 (□重返原職場□就業服務、職業重建□職務再設計/工作輔具) 說明: | |||||||||||||
處遇計畫 | 壹、勞工權益維護 □1.提供職災權益諮詢 □2.轉介勞資爭議協處 □3.轉介法律扶助資源 貳、家庭危機調適 □1.連結經濟補助 □2.情緒支持或轉介心理諮商 □3.申請慰問金。 參、重返職場協助 □1.轉介就業服務 □2.轉介職業重建單位 □3.轉介職能復健單位 □4.轉介工作強化中心 | |||||||||||||
目前復工情形 | □1.重返原職場原職務工作。 □2.重返原職場,調整工作內容。工作性質說明: □3.再就業,從事原職務工作。 □4.再就業,從事不同性質工作。工作性質說明: □5.接受職業輔導評量 □6.接受工作能力評量與強化。 □7.轉介職業訓練/參訓中。 □8.媒合就業中。 □9.復健休養中。 □10.職業傷、病、認定中。 □11.待業中。 □12.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13.其他: |
個管員: 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