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用作物及代謝體碩士學位學程111學年度入學 碩士班研究生畢業條件明細暨參加學位考試(論文考試)資格審核表
姓名 | 學號 | 指導教授 | 論文題目 |
項目 | 備註 |
| 在職生得延長修業年限一年 |
| 研究生學業及操行成績均以70分為及格。 操行成績不及格者,予以退學。 學業平均成績佔畢業成績50%。 選修學分僅承認學程專業科目規劃表內之課程,或指導教授同意之其他系所課程。 ※必修+選修+畢業論文=最低畢業總學分。 |
| 依本校抵免學分辦法,並應於入學當學期加退選課程截止日期前申請抵免。 |
| 本校學生選課辦法規定:研究生每學期應修學科學分由指導教授或系、所、學位學程主管核定之。 研究生因課業需要,除本系(所、學位學程)基本應修學分外,得經授課教師同意後,選修大學部相關課程,該課程如需計入畢業學分,須經指導教授及系、所、學位學程相關會議通過,但以六學分為限;惟碩士生修習大四與碩士班合開課程, 計入畢業學分數以十二學分為限。 |
| 含校際選課學分 |
科目名稱 學分數
| 必修科目不及格應予重修, 必修科目未修滿不得畢業。 「綠色科學與永續發展」、「循環經濟」二門擇一必修。 |
1. 2. | 本校研究所碩士班章程規定,研究生應補修之大學部基礎課程,由系主任(所長)及指導教授決定之,但補修及格後,不計入畢業學分。未補修及格前,不得參加學位考試。 |
| 論文考試成績佔畢業成績50%。 研究生得透過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自我學習,並通過總測驗取得修課證明;各系(所、學位學程)另訂有應通過專業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研習課程者,則依各系(所、學位學程)另訂之規定實施。 論文不及格而修業年限未屆滿者,得於次學 年或次學期申請重考一次,重考仍不及格者,予以退學。重考及格者之成績,概以70分計算。 |
研究報告發表:於國內外學術期刊發表一篇與畢業論文相關研究報告,或於相關學術研討會上宣讀論文或於國際研討會中張貼研究內容之海報至少一次。 | 依「國立中興大學學生英文能力畢業標準檢定辦法」第2條規定,授權系所自訂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標準。(98.3.26第57次教務會議訂定) |
※校訂系審查畢業資格項目:
(必修學分、選修學分)。
| 指導教授核章: 系辦公室核章: |
※符合本系畢業資格門檻條件:
□綠色科學與永續發展 □循環經濟
□國內外學術期刊發表一篇與畢業論文相關研究報告 【日期: 】 □相關學術研討會上宣讀論文或於國際研討會中張貼研究內容之海報至少一次。【日期: 】 【以上資格合格與否由指導教授認定,如有疑義由學程入學暨畢業事務審查委員會審定之】 | 指導教授核章: 系辦公室核章: |
學程主任核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