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
115 學年度
碩士班考試入學
(含新住民入學)
招
生 簡 章
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20 日本校 115 學年度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通過
學校地址:116011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 64 號
學校網址:
https://www.nccu.edu.tw/
學校總機:(02)2939-3091
招生專線:(02)2938-7892、2938-7893
招生傳真:(02)2938-7495
※一律採網路報名
※報考系所訂有報名時須繳交審查資料者,完成網路報名後,
須於報名期限內依系所規定繳交相關資料。
◎網路報名取得繳費帳號期間:
11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 時起至
12 月 9 日中午 12 時止
◎網路報名登錄資料期間:
11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 時起至
12 月 9 日下午 3 時止
◎報名審查資料繳交方式:依各系所學程規定方式辦理
1
國立政治大學
115 學年度碩士班招生
重
要 日 程 表
項
目
日
期
網路公告招生簡章
114.10.27(一)
網路報名取得繳費帳號期間
114.11.25(二)上午 9 時~
114.12.9(二)中午 12 時
(逾時不受理)
網路報名登錄資料期間
114.11.25(二)上午 9 時~
114.12.9(二)下午 3 時
(逾時不受理)
受理考生繳交審查資料截止日
通訊郵寄:
114 年 12 月 9 日前寄至本校各系所(以郵戳為憑)
網路上傳:
114 年 12 月 9 日
下午
5 時
止(逾時不受理)
※依各系所「資料繳交方式」規定辦理
報名資格審核結果公告
114.12.29(一)下午 2 時
※報名資格審核結果公告於本校招生專區網頁。
筆試
115.2.5(四)~115.2.6(五)
公告參加面試名單
115.3.5(四)下午 2 時
※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本校不另寄發面試通知單。
面試
115.3.14(六)~115.3.22(日)【詳見各系所規定】
公告錄取名單
第一梯次
115.3.5(四)下午 2 時
第二梯次
115.3.31(二)下午 2 時
寄發錄取通知單及成績通知單
第一梯次
115.3.6(五)
第二梯次
115.4.1(三)
受理成績複查截止日
第一梯次
115.3.12(三)
第二梯次
115.4.8(三)
錄取生(正、備取生)上網登記報
到意願截止日
115.4.20(一)下午 5 時(逾時不受理)
公告錄取生報到及遞補結果
115.5.5(二)
「已報到之正取生」及「經公告可
遞補之備取生」辦理現場驗證
115.7.22(三)上午 10 時至下午 2 時
※請於
115 年 7 月 20 日至 7 月 22 日先至新生服務網更新新生基
本資料(路徑:本校首頁
/行政單位/教務處/新生服務網/碩博士班/資料
維護)
◎ 考生服務電話:
(
02)2938-7892、2938-7893 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FAX:(02)2938-7495
(
02)2939-3091 轉各系所學程(詳簡章第 23~143 頁)
2
國立政治大學
115 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
各系所招生名額及頁碼索引
◎總計招收
594 名。
系所別
招生
名額
放榜
梯次
簡章
頁碼
系所別
招生
名額
放榜
梯次
簡章
頁碼
中國文學系
7
一
24
國際研究英語碩士學位學程
4
二
59
歷史學系
4
一
25
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
25
二
60-61
哲學系
5
二
26
金融學系
15
二
62-63
圖書資訊與檔案學研究所
11
一
27-28
會計學系
22
二
64-65
宗教研究所
4
二
29-30
統計學系
16
一
66
台灣史研究所
5
二
31
資訊管理學系
20
二
67-68
台灣文學研究所
4
一
32
財務管理學系
18
二
69
華語文教學碩士學位學程
6
二
33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
12
二
70-72
教育學系
6
二
34
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
25
二
73-74
幼兒教育研究所
5
二
35
企業管理研究所(MBA 學位學程)
34
二
75-76
教育行政與政策研究所
7
二
36
國際經營管理英語碩士學位學程 30
二
77
輔導與諮商碩士學位學程
8
二
37
傳播學院傳播碩士學位學程
26
一
78
政治學系
8
一
38
國際傳播英語碩士學位學程
4
二
79
社會學系
3
一
39
數位內容碩士學位學程
6
二
80-81
財政學系
14
二
40-43
英國語文學系
10
二
82-83
公共行政學系
14
一
44
斯拉夫語文學系
2
二
84
地政學系
14
一
45-47
語言學研究所
5
二
85
經濟學系
25
一
48
日本語文學系
2
二
86
民族學系
2
二
49
韓國語文學系
5
二
87
國家發展研究所
12
一
50
中東與中亞研究碩士學位學程
1
二
88
勞工研究所
8
一
51
法律學系
28 一、二 89-95
社會工作研究所
6
一
52
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
10
二
96
亞太研究英語碩士學位學程
3
二
53
應用數學系
7
一
97
應用經濟與社會發展研究英語
碩士學位學程
8
二
54
心理學系
13 一、二 98-101
外交學系
10
二
55
神經科學研究所
2
一
102
東亞研究所
8
一
56
資訊科學系
22
一
103-104
俄羅斯研究所
5
一
57
資訊安全碩士學位學程
4
一
105
日本研究碩士學位學程
4
二
58
全球傳播與創新科技碩士學位學
程
10
二
106
亞際文化研究國際碩士學位學程
2 名 參加台灣聯大系統招生
應用物理研究所
6 名 參加台灣聯大系統招生
3
國立政治大學
115 學年度碩士班新住民入學
各系所招生名額及頁碼索引
◎總計招收
37 名。
系所別
外加
名額
放榜
梯次
簡章
頁碼
系所別
外加
名額
放榜
梯次
簡章
頁碼
哲學系
1
二
108
外交學系
1
二
126
宗教研究所
1
一
109
東亞研究所
1
二
127
台灣史研究所
1
二
110
俄羅斯研究所
1
一
128
台灣文學研究所
1
一
111
日本研究碩士學位學程
1
二
129
教育學系
1
二
112
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
1
二
130
幼兒教育研究所
1
二
113
金融學系
1
二
131
輔導與諮商碩士學位學程
1
二
114
企業管理研究所(MBA 學位學程)
1
二
132
政治學系
1
二
115
國際經營管理英語碩士學位學程 1
二
133
社會學系
1
二
116
國際傳播英語碩士學位學程
1
一
134
財政學系
1
二
117
斯拉夫語文學系
1
二
135
公共行政學系
1
一
118
語言學研究所
1
二
136
地政學系
1
二
119
中東與中亞研究碩士學位學程
1
二
137
經濟學系
1
一
120
法律學系
2
二
138
民族學系
1
二
121
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
1
二
139
國家發展研究所
1
一
122
應用數學系
1
一
140
勞工研究所
1
二
123
心理學系
1
二
141
社會工作研究所
1
二
124
神經科學研究所
1
一
142
應用經濟與社會發展研究英語
碩士學位學程
1
二
125
應用物理研究所
1
二
143
4
國立政治大學
115 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目錄
※重要日程表‥‥‥‥‥‥‥‥‥‥‥‥‥‥‥‥‥‥‥‥‥‥‥‥‥‥‥‥‥‥‥
2
※各系所學程招生名額及頁碼索引‥‥‥‥‥‥‥‥‥‥‥‥‥‥‥‥‥‥‥‥‥
3-4
※網路報名流程‥‥‥‥‥‥‥‥‥‥‥‥‥‥‥‥‥‥‥‥‥‥‥‥‥‥‥‥‥
6-8
※繳費方式說明‥‥‥‥‥‥‥‥‥‥‥‥‥‥‥‥‥‥‥‥‥‥‥‥‥‥‥‥‥
9-10
壹、總則
一、修業年限‥‥‥‥‥‥‥‥‥‥‥‥‥‥‥‥‥‥‥‥‥‥‥‥…‥‥‥‥‥
11
二、報名方式、日期‥‥‥‥‥‥‥‥‥‥‥‥‥‥‥‥‥‥‥‥‥‥‥‥‥‥‥
11
三、報考資格‥‥‥‥‥‥‥‥‥‥‥‥‥‥‥‥‥‥‥‥‥‥‥‥‥‥‥‥‥‥
11
四、費用‥‥‥‥‥‥‥‥‥‥‥‥‥‥‥‥‥‥‥‥‥‥‥‥‥‥‥‥‥‥‥‥
12
五、報名手續‥‥‥‥‥‥‥‥‥‥‥‥‥‥‥‥‥‥‥‥‥‥‥‥‥‥‥‥‥‥
13
六、報考相關注意事項‥‥‥‥‥‥‥‥‥‥‥‥‥‥‥‥‥‥‥‥‥‥‥‥‥‥
14
七、報名結果查詢及准考證列印‥‥‥‥‥‥‥‥‥‥‥‥‥‥‥‥‥‥‥‥‥‥
16
八、筆試日期、時間、地點及科目公布‥‥‥‥‥‥‥‥‥‥‥‥‥‥‥‥‥‥‥
16
九、筆試作答注意事項‥‥‥‥‥‥‥‥‥‥‥‥‥‥‥‥‥‥‥‥‥‥‥‥‥‥
16
十、面試名單公布及面試注意事項‥‥‥‥‥‥‥‥‥‥‥‥‥‥‥‥‥‥‥‥
17
十一、成績計算方式‥‥‥‥‥‥‥‥‥‥‥‥‥‥‥‥‥‥‥‥‥‥‥‥‥‥‥‥
17
十二、錄取原則‥‥‥‥‥‥‥‥‥‥‥‥‥‥‥‥‥‥‥‥‥‥‥‥‥‥‥‥‥‥
18
十三、放榜‥‥‥‥‥‥‥‥‥‥‥‥‥‥‥‥‥‥‥‥‥‥‥‥‥‥‥‥‥‥‥‥
18
十四、成績通知單與錄取通知單寄發、補發及成績複查‥‥‥‥‥‥‥‥‥‥‥‥‥
18
十五、申訴程序‥‥‥‥‥‥‥‥‥‥‥‥‥‥‥‥‥‥‥‥‥‥‥‥‥‥‥‥‥‥
19
十六、錄取考生報到、驗證‥‥‥‥‥‥‥‥‥‥‥‥‥‥‥‥‥‥‥‥‥‥‥‥‥
19
十七、放棄入學資格之處理‥‥‥‥‥‥‥‥‥‥‥‥‥‥‥‥‥‥‥‥‥‥‥‥‥
21
十八、註冊入學‥‥‥‥‥‥‥‥‥‥‥‥‥‥‥‥‥‥‥‥‥‥‥‥‥‥‥‥‥‥
21
十九、學雜費及宿舍費用資訊
‥‥‥‥‥‥‥‥‥‥‥‥‥‥‥‥‥‥‥‥‥‥‥22
貳、碩士班考試入學招生系所學程、名額、考試項目及其他規定‥‥‥‥‥‥‥‥
23-106
叁、碩士班新住民入學招生系所學程、名額、考試項目及其他規定‥‥‥‥‥‥
107-143
※附錄
【附錄一】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摘錄)‥‥‥‥‥‥‥‥‥‥‥‥‥
144-145
【附錄二】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146-148
【附錄三】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149-152
【附錄四】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
153-154
【附錄五】大學校院暨專科學校代碼對照表‥‥‥‥‥‥‥‥‥‥‥‥‥‥‥
155-156
【附錄六】企業管理研究所
(MBA 學位學程)特定報考資格對照表‥‥‥‥‥‥157
【附錄七】國立政治大學招生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
158-159
【附錄八】國立政治大學招生考試考生申請成績複查處理辦法‥‥‥‥‥‥‥‥‥
160
【附錄九】筆試科目及考試時間表‥‥‥‥‥‥‥‥‥‥‥‥‥‥‥‥‥‥‥
161-164
※附表
【附表一】第一商業銀行代收款項專用存款憑條(填寫樣本)‥‥‥‥‥‥‥‥‥
165
【附表二】網路報名造字申請表‥‥‥‥‥‥‥‥‥‥‥‥‥‥‥‥‥‥‥‥‥‥
166
【附表三】特殊考生應考申請表‥‥‥‥‥‥‥‥‥‥‥‥‥‥‥‥‥‥‥‥‥‥
167
【附表四】服務機關同意報考證明書‥‥‥‥‥‥‥‥‥‥‥‥‥‥‥‥‥‥‥‥
168
【附表五】以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
6 條、第 7 條報考審查申請表‥‥‥‥‥‥‥‥169
【附表六】補發考試證明文件申請表‥‥‥‥‥‥‥‥‥‥‥‥‥‥‥‥‥‥‥‥
170
【附表七】境外學歷聲明書‥‥‥‥‥‥‥‥‥‥‥‥‥‥‥‥‥‥‥‥‥‥‥‥
171
【附表八】電腦閱卷選擇題試題疑義申請表‥‥‥‥‥‥‥‥‥‥‥‥‥‥‥‥‥
172
【附表九】申訴書‥‥‥‥‥‥‥‥‥‥‥‥‥‥‥‥‥‥‥‥‥‥‥‥‥‥‥‥
173
◎
各系所自訂報名所需表格,請考生自行至各系所學程網頁下載使用
國立政治大學交通指南及校區平面圖‥‥‥‥‥‥‥‥‥‥‥‥‥‥‥‥‥‥‥‥
174
國立政治大學校區平面圖‥‥‥‥‥‥‥‥‥‥‥‥‥‥‥‥‥‥‥‥‥‥‥‥‥
175
5
1
請 仔 細 詳 閱 並 確
認本校「網路報名
權益說明」
- 進入網路報名系統:網址
https://www.nccu.edu.tw
點選「招生專區」/點選「招生網路報名系統」
選擇「碩士班」
- 點選「取得繳費帳號」
國立政治大學
115 學年度碩士班招生
網路報名流程
※
報名前請務必詳閱本招生簡章規定。
※
建議使用
Google Chrome 或 Firefox10.x 以上版本瀏覽器操作,勿使用平板式電腦、手機,以
避免報名資料流失。
一、取得繳費帳號並繳交報名費,以進行網路報名
* 每份網路報名表產生
1 組「繳費帳號」,
且僅供
1 人報考 1 系所組使用。
* 若報考
2 系所組時,需取得 2 組「繳費
帳號」
。
* 繳費方式請詳閱簡章
-報名繳費說明。
* 低
(或中低)收入戶考生仍須完成繳費程
序,
並得於
114 年 12 月 30 日前
,依簡
章規定申請報名費全免(或
60%減免)
(優待僅限一系所組)。
不同意
離開報名網頁
同意
- 請至 ATM 繳交報名費 1,300 元
- 完成繳費後,登入本校「招生網路報名系
統」進行網路報名。
-
輸入考生「身分證號」
、
「報考系所組」等
資料,以取得「繳費帳號」
*網路開放取得繳費帳號起迄時間:
11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 時起至
114 年 12 月 9 日中午 12 時
截止
※
逾時不受理
依序輸入完整報名資料
- 進入網路報名系統:
網址
https://www.nccu.edu.tw/點選
「招生專區」/點選「招生網路報名系統」
選擇「碩士班」
- 點選「填寫報名表」
*網路開放輸入報名資料起迄時間:
11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 時起至
114 年 12 月 9 日下午 3 時截止
※ 逾時不受理
* 輸入報名各項資料請謹慎小心,並核對
清楚後再送出資料,以免權益受損。
* 考生報名資料經確認送出後,不得以任
何理由撤銷報名或退費。
* 網路登錄報名資料後,務請列印報名表
自行存查,以確認完成網路報名。
確認報名資料輸入無誤後,確認送出
列印「報名表」自行留存或另存新檔
「須繳」審查資料 「免繳」審查資料
*
依各系所規定並於審查資料繳交截止
期限前,繳交報名所需相關表件。
*持境外學歷考生,需另填寫簡章附表七
「境外學歷聲明書」並郵寄至本校。
二、網路填寫報名資料
※採信用卡繳款者,完成繳費後得立即上網輸入報名資料;採其餘繳款方式者,需於繳款後
1
小時,再行上網輸入報名資料。
依系所組規定繳交資料
完成網路報名程序
6
2
三、報名繳交資料(請依各系所規定繳交報名所需相關表件)
※審查資料繳交截止時間(逾時不受理)
:
◎通訊郵寄:
114 年 12 月 9 日前寄至本校各系所,以郵戳為憑。
網路上傳:
114 年 12 月 9 日下午 5 時止
。
※繳交資料注意事項:
一、通訊郵寄:
1. 請於「招生網路報名系統」中,填妥報名資料後,列印出「報名專用信封封面」黏貼於 B4
大型信封或包裹上,將各系所規定報名所需繳交之相關表件,平放裝入前述之
B4 大型信
封或包裹內,於審查資料繳交截止日前掛號郵寄至招生系所,或於指定時間親送至系所辦
公室。
2. 如指定郵寄繳交資料過多,請以包裹方式郵寄,每
1 報名資料袋限裝 1 人 1 系所報名資料
(同
1 系所資料一起打包寄送,切勿分散寄出),並於包裹上黏貼「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以郵戳為憑,逾期原件退還不予受理)
。
3. 掛號郵寄單據請自行留存,以作為完成郵寄之憑證。
二、網路上傳電子檔案:
1. 建議使用 Google Chrome 或 Firefox10.x 以上版本瀏覽器操作,勿使用平板式電腦、手機,
以避免報名資料流失。
2. 審查資料上傳請依各系學程組所要求項目,分項製作成 PDF 格式檔案後再逐一上傳(若以
其他格式製作之資料,如
WORD 或 JPG 等,須先下載製作 PDF 檔案之程式,進行資料轉
成
PDF 檔,
檔名請勿過長,以免無法成功上傳。
)單一項目之檔案大小以
5MB 為限,每一
系所所有審查資料項目之檔案總容量以
20MB 為限。若未遵守前述規定,導致上傳之檔案
無法完整呈現,考生應自行負責。
3. 為避免資料錯置,請依照報考系所個別上傳審查資料,報考
2 系所以上者,請勿同時開啟多
個視窗作業,請一個系所完成資料審查上傳後,關閉視窗,再執行另一系所上傳程序。
4. 考生應於本校繳交審查資料截止期限前,完成該系所審查資料上傳作業並完成確認,若逾繳
交截止期限,本系統即關閉審查資料上傳功能。
5. 於資料上傳期限內,各項審查項目資料上傳後可隨時瀏覽、刪除及再上傳。
6. 各項審查檔案皆無誤後請進行「確認」,並列印「審查資料上傳完成程序單」,做為資料上傳
之憑證,始完成資料上傳程序。
- 列印「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 黏貼於
B4 大型信封或包裹
以通訊郵寄
以「掛號」郵寄資料,掛號郵
寄單據請自行留存,以作為完
成郵寄之憑證。
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
完成網路報名程序
- 進入網路報名系統:
網址
https://www.nccu.edu.tw/點選 「招生專區」/點選「招生網路報名系統」
- 選擇「碩士班」
- 點選「查詢報名結果」
分項上傳審查資料項目
「確認」檔案
瀏覽各項審查資料
列印「審查資料上傳完成程序
單」
前往「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7
3
四、網路報名上傳「推薦信」
※系所規定應行繳交資料之推薦信採網路上傳者,請依下列說明辦理;如採通訊郵寄者,請依
該系所規定方式繳交。
※網路上傳截止時間:
114 年 12 月 9 日下午 5 時
止,逾時不受理。
- 進入網路報名系統:
網址
https://www.nccu.edu.tw/點選 「招生專區」/
點選「招生網路報名系統」
- 選擇「碩士班」
- 點選「查詢報名結果」
- 前往「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 點選「填寫推薦人資訊」
︻
考
生
操
作
步
驟
︼
* 輸入推薦人資訊請謹慎小心,
並核對清楚後再送出資料,以
免權益受損。
* 考生將推薦人資訊輸入完畢後
,請於
1 小時後自行與推薦人
聯繫,確認收到本校寄送之郵
件。
︻
推
薦
人
操
作
步
驟
︼
依照電子郵件指定之網址,進入推薦信上傳系統
選擇考生推薦信檔案(限
PDF 檔)
上傳推薦信
瀏覽推薦信
完成推薦信上傳程序
刪除
修改
* 推薦人以手寫或文書處理
系統繕打完畢並列印後簽
名,再掃描儲存成
PDF 檔
(容量大小為
2MB)後,於
114 年 12 月 9 日下午 5 時
前
完成上傳作業。
依序輸入推薦人姓名及電子郵件
確認推薦人資料輸入無誤後,以電子郵件發送邀請函
8
1
國立政治大學
115 學年度碩士班招生
繳費方式說明
一、
費用:
(一)報名費:新臺幣
1,300 元整(不含轉帳手續費)。各系所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面試費(符合面試資格之考生)
:新臺幣
1,000 元整(不含轉帳手續費)。
二、
上網取得繳費帳號:
(一)報名費:
11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 時起至 114 年 12 月 9 日中午 12 時止(逾時不受理)
。一律至本校
「招生網路報名系統」取得「個人繳費帳號」,並完成繳交報名費後,始可進行網路報名
程序。
1. 網址 https://www.nccu.edu.tw/點選「招生專區」/點選「招生網路報名系統」/取得繳費帳號。
◎建議使用
Google Chrome 或 Firefox10.x 以上版本瀏覽器操作,勿使用平板式電腦、手
機,以避免報名資料流失。
2. 一組繳費帳號僅供考生個人報考 1 系所組使用,若需報考 2 個系所組,須再上網取得。
3. 取得之帳號僅限考生個人使用,切勿提供他人使用或與他人共用。
(二)面試費:
「繳費帳號」於
115 年 3 月 5 日下午 2 時
公布於本校「招生專區」網頁,請考生自行上網
查詢,最遲於該系所組面試日期之前
3 日完成繳費。
三、
繳費方式:下列方式擇一繳費(恕不受理其他繳款方式)。
※採信用卡繳款者,完成繳款後得立即上網輸入報名資料;採其餘繳款方式者,需於繳款後
1
小時,再行上網輸入報名資料。請留意截止時間,以免因延遲繳費或報名系統關閉,而無法
完成網路填報資料。
(一)
線上信用卡繳款
於本校招生網路報名系統取得繳費帳號後,點選「線上信用卡繳費」
。
進入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網頁。
輸入卡號、有效年月及檢核碼(部分信用卡銀行會要求輸入網路刷卡密碼或
3D 驗證碼,
需事先向發卡銀行完成申請)
。
完成刷卡,列印交易明細表備查。
(二)
線上金融卡繳款
請先確認金融卡是否具有轉帳功能後,再進行繳費作業。
於本校招生網路報名系統取得繳費帳號後,點選「線上金融卡繳費」
。
進入第一銀行
eATM 網頁輸入「轉出帳號」晶片卡密碼
確認輸入資料無誤後,按「確認交易鍵」
完成轉帳繳費,列印交易明細表備查。
(三)
網路 ATM 繳款
請先確認金融卡是否具有轉帳功能後,再進行繳費作業。依各金融機構或郵局網頁操作方
式進行,惟轉帳費用及跨行匯款之手續費由考生另行支付。
插入晶片金融卡輸入「密碼」選擇
「繳費」
輸入「轉入行庫代號」
(請輸入第一銀行代號「
007」)
9
2
輸入「存戶編號」(請輸入個人取得之繳費帳號共
16 位數字)
輸入「繳款金額」(報名費
1,300 元;面試費 1,000 元(符合面試資格者))
確認輸入資料無誤後,按「確認鍵」
完成轉帳繳費,列印交易明細表備查。
(四)
自動櫃員機〈ATM〉繳款
請以具有
16 個欄位之自動提款機操作(切勿使用轉帳帳號僅有 14 個欄位之自動提款機)。
1. 持第一銀行晶片金融卡至第一銀行自動提款機(
ATM)操作(免扣手續費):
插入晶片金融卡輸入密碼選擇
「繳費」
輸入「轉入行庫代號」(輸入第一銀行代號「
007」)
輸入「存戶編號」
(請輸入個人取得之繳費帳號共
16 位數字)
輸入「繳款金額」(報名費
1,300 元;面試費 1,000 元(符合面試資格者))
確認輸入資料無誤後,按「確認鍵」
完成轉帳繳費,列印交易明細表備查。
2. 持第一銀行或他行晶片金融卡至其他金融機構或郵局具跨行轉帳功能之自動提款機
(
ATM)操作,惟跨行轉帳之手續費由考生支付:
插入晶片金融卡輸入密碼選擇「其他服務(交易)」
選擇
「繳費」(郵局則另再選擇「非約定帳戶」)
輸入第一銀行代號「
007」
輸入「轉帳帳號」
(請輸入個人取得之繳費帳號共
16 位數字)
輸入「繳款金額」
(報名費
1,300 元;面試費 1,000 元(符合面試資格者))
確認輸入資料無誤後,按「確認鍵」
完成轉帳繳費,列印交易明細表備查。
(五)
親自繳款
至全國第一銀行各地分行櫃檯以現金繳款(填寫代收款項專用存款憑條,免手續費)
,請參考
附表一「第一銀行代收款項專用存款憑條(填寫樣本)」
。
1. 戶名:國立政治大學
2. 戶號:請填寫自行至本校招生網路報名系統取得之個人「繳費帳號(共 16 位數字)」
3. 金額:報名費 1,300 元;面試費 1,000 元(符合面試資格者)。各系所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四、
注意事項:
(一)
ATM 繳費完成後,請檢查交易明細表,如「交易金額」欄或「手續費」欄無扣款紀錄,即
表示轉帳未成功,請依繳費方式再次操作完成繳費。為確認繳費是否成功,請上網查詢,或
於轉帳隔日補摺。如繳費確定成功後 1 小時,即可登入本校「招生網路報名系統」
,進行
網路報名程序。
(二)
考生本人如無晶片金融卡,可委託他人代為轉帳繳費,並請務必輸入考生的「繳費帳號」
及「繳款金額」
,完成繳費手續。
(三)
繳費後,請自行保留轉帳交易明細表或繳費收據備查(不須寄繳)。
(四)
本項考試繳費帳號不得採跨行臨櫃匯款,請依上述繳款方式完成繳費,如需由國外匯款者,
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教務處綜合業務組,聯絡電話
(02)2938-7892 或 2938-7893。
10
1
國立政治大學
115 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壹、總則
ㄧ、
修業年限
:一至四年。
二、報名
方式
、日期:
考生請一律至本校「招生網路報名系統」網站,進行網路報名。
網址:
https://www.nccu.edu.tw/招生專區/點選「招生網路報名系統」。
◎建議使用
Google Chrome 或 Firefox10.x 以上版本瀏覽器操作,勿使用平板式電腦、手機,
以避免報名資料流失。
(一)網路報名取得繳費帳號:
自
11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 時起至
114 年 12 月 9 日中午 12 時止
(逾時不受理)。
1. 一律至本校「招生網路報名系統」選擇「碩士班招生考試」,取得個人繳費帳號,並完成
繳交報名費後,始可進行網路報名程序。
2. 一組繳費帳號僅供考生個人報考 1 系所使用。
3. 取得之帳號僅限考生個人使用,切勿提供他人使用或與他人共用。
4. 請留意取得報名繳費帳號截止時間,以免因遲誤致無法取得報名繳費帳號。
(二)網路報名登錄資料:
自
11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 時起至
114 年 12 月 9 日下午 3 時止
(逾時不受理)。
1. 一律採上網填寫報名資料,為避免網路壅塞,請儘早完成網路報名。
2. 請留意報名截止時間,以免因延遲繳費或報名系統關閉,而無法完成網路填報資料。
(三)審查資料繳交:
上網登錄報名後,依各系所規定並於審查資料繳交截止期限前,繳交報名所需相關表件。有下
列情形者,本校不受理報名。
1. 未完成網路填寫報名資料。
2. 雖於報名期限內依系所分則規定繳交報名所需相關表件,但並未完成招生網路報名系統填
寫報名資料。
3. 雖於報名期限內上網填寫報名資料,但未依各系所規定完成寄件或上傳檔案。
4. 將報名所需相關表件送至學校警衛室、收發室或非各系所簡章分則規定繳交處。
(四)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
6 條「曾任大專院校專業技師或教師」、第 7 條「專業
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或第
9 條第 5 項「國外、港澳大專院校畢肄業」資格報考者,仍採網
路報名,另請填寫「境外學歷聲明書」
(簡章附表七)
,並備齊相關資格條件審查文件資料,
於報名截止日前(即
114 年 12 月 9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郵寄至本校或併同審
查資料繳交,經本校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完成報名程序;否則視為資格不符。
(五)報名資格審核結果於
114 年 12 月 29 日
公布在本校「招生專區」網頁,考生得逕自上網查詢。
三、
報考資格
◎除下列應考資格外,於各系所分則中另訂有「特定報考資格」者,仍須符合該項規定方得報名。
(一)教育部立案之本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並獲有學士學位(含)以上者(含應屆畢業)。
(二)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並獲有學士學位(含)以上者(含應屆畢
業)
。
(三)符合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資格者(簡章附錄一)
。
11
2
※備註:
1. 不具備報考資格第(一)、(二)項及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 5、6 條各項資格,但
符合系所訂有「得招收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
7 條之『就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
現者』
」之招生條件者,始得提出資格審查申請。
2. 持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
6 條「曾任大專院校專業技師或教師」、第 7 條「專業領域表現具
卓越成就」或第
9 條第 5 項「國外、港澳大專院校畢肄業」資格報考者,須經本校招生委
員會審議通過後,始符合報考資格。
3. 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報考及就讀事項請依「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規定辦理,惟在
臺灣地區大學取得學士學位者,或在臺已取得合法居留身分者,不在此限。
4. 大陸地區人民報考及就讀事項請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規定辦理,
惟在臺已取得合法居留身分者,不在此限。
5. 持境外學歷應考者,報名時須填寫「境外學歷聲明書」(簡章附表七),並於報名截止日前
郵寄至
116971 臺北市文山指南郵局第 365 號信箱 國立政治大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於錄
取報到辦理現場驗證時,須依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簡章附錄二)、「大
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簡章附錄三)或「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簡章附錄四)
規定繳驗(交)所需文件,請詳簡章第十六條錄取考生報到、驗證規定。
四、
費用
(一)
報名費:新臺幣 1,300 元整。各系所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1. 考生須先至本校「招生網路報名系統」選擇「碩士班招生考試」,取得「個人繳費帳號」
並完成繳交報名費後,始可進行網路報名程序。繳費方式說明請詳簡章第
9-10 頁。
2. 低收入戶考生得申請報名費全免優待,中低收入戶考生得申請報名費減免 60%之優待;一
律採先繳費,事後申請退費方式辦理,並以一系所為限。報名時須檢附文件說明如下:
(
1) 「低收入戶考生」及「中低收入戶考生」係指持有各直轄市、臺灣各縣市、福建省
金門縣、連江縣等各地方政府或其授權之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
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不受理清寒證明)須內含考生姓名、
身分證字號,且在報名截止日仍有效。
(
2) 中、低收入戶證明及報考學歷證明(如畢業證書影本、歷年成績單影本等)未於截
止日繳交或所繳證明文件不符者,其報名費均不予優待,亦不受理二次申請或補件。
(3)
完成報名程序後,於
114 年 12 月 30 日
前至本校招生退費系統申請報名費退費。
(網
https://examrtn.nccu.edu.tw/app
。
(二)
退費規定:
1.
有下列情形者,視為報名資格不符,其所繳費用於扣除行政費用後,一律退還新臺幣 1,100
元整,請於
114 年 12 月 30 日
前至本校招生退費系統 申請報 名費退費。(網址:
https://examrtn.nccu.edu.tw/app
。
(
1)未完成網路填寫報名資料。
(
2)已完成網路填寫報名資料,但未於報名期限內依系所分則規定繳交報名所需相關表
件。
(
3)經本校審核報名資格不符簡章規定。
2. 經本校審核報名結果符合資格者,不得申請退費。
(三)
面試費:新臺幣 1,000 元整。
1. 符合面試資格之考生「繳費帳號」於
115 年 3 月 5 日下午 2 時
公布於本校「招生專區」網
頁。請考生自行上網查詢,最遲於該系所面試前
3 日完成繳費。
2. 繳費方式說明請詳簡章第 9-10 頁。
12
3
五、報名
手續
※報名程序:考生須(一)「上網取得繳費帳號」並「完成繳費」→(二)「上網填寫報名
資料」→(三)「於報名期限內繳交審查資料」,始完成報名程序。
(一)網路報名取得繳費帳號(逾時不受理):
自
11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 時起至
114 年 12 月 9 日中午 12 時止
。
(二)網路報名登錄資料(逾時不受理):
自
11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 時起至
114 年 12 月 9 日下午 3 時止
。
(三)審查資料繳交及截止時間(逾時不受理)
:
※繳交方式:依各系所「資料繳交方式」規定辦理。
◎通訊郵寄:
114 年 12 月 9 日
前寄至本校各系所(以郵戳為憑)。
◎網路上傳:
114 年 12 月 9 日下午 5 時
止。
(四)報名程序說明:
報 名 程 序
重點說明
1.詳閱本學年度招
生簡章、網路報名
規定及報考系所
分則規定
(
1) 請先詳閱本校招生簡章及網路報名各相關規定並確實遵守,並請審慎確
認欲報考之系所,同意各項規定後,再進行網路報名,以節省報名手續
時間。
(
2) 網路報名系統建議使用 Google Chrome 或 Firefox10.x 以上版本瀏覽器
操作,勿使用平板式電腦、手機,以避免報名資料流失。
2.上網取得個人
「繳費帳號」並
「繳費」
(
1) 進入網路報名系統:政大首頁 https://www.nccu.edu.tw/「招生專區」/點
選「招生網路報名系統」選擇「碩士班招生報名」
。
(
2)
請仔細閱讀並確認同意「網路報名權益說明」後,輸入個人基本資料與
報考系所,取得「繳費帳號」繳費(金額
1,300 元)。一組網路報名繳
費帳號,僅供
1 人報考 1 系所使用。
(
3) 繳費方式說明請詳簡章第 9-10 頁。
3.上網輸入報名
資料
(
1) 採信用卡繳款者,完成繳款後得立即上網輸入報名資料;採其餘繳款方
式者,需於繳款後
1 小時後,再行上網輸入報名資料。
(
2) 進入網路報名系統:政大首頁 https://www.nccu.edu.tw/「招生專區」/
點選「招生網路報名系統」選擇「碩士班招生報名」
。
(
3) 依序輸入完整報名資料,網路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請詳簡章第 6-8 頁。
(
4) 如遇有罕字無法輸入或顯示字體,請先以 2 個#字鍵替代輸入,再填具
「網路報名造字申請表」(簡章附表二),傳真至(
02)2938-7495,並
於上班時間電洽教務處綜合業務組確認,聯絡電話(
02)2938-7892、
2938-7893。
(
5)考生如須申請於筆試時坐輪椅應試或須提供特殊項目服務者,請於網路
報名登錄資料時,於報名系統(申請特別試場應試欄位)內註記,並填
寫「特殊考生應考申請表」(簡章附表三)及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於報名截
止日前郵寄至
116971 臺北市文山指南郵局第 365 號信箱 國立政治大學
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4.報名資料輸入
完 成 , 確 認 送
出,並列印報名
表留存
(
1) 請仔細核對報考系所、身分別及其他各欄資料是否正確無誤。
(
2) 確認報名資料輸入無誤,點選確認送出資料。資料一旦送出後,考生不
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撤銷報名及退費;已逾網路報名取得繳費帳號期限
不得要求更改報考系所組別及身分別,請考生審慎行事。
(
3) 考生送出報名資料,完成網路報名後,務請列印報名表留存,以作為完
成報名資料登錄之憑據。
13
4
報 名 程 序
重點說明
5.繳交資料
(
1) 請依各系所規定並於審查資料繳交截止期限前,繳交報名所需相關表
件,未依系所規定方式繳交者,本校不受理報名。有關資料繳交注意事
項請詳簡章第
7 頁說明。
(
2) 不論錄取與否,所繳報名表件、資料概不退還。
(
3) 持境外學歷應考者,報名資料填寫完後,須另填「境外學歷聲明書」
(簡
章附表七),並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至
116971 臺北市文山指南郵局第
365 號信箱 國立政治大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或併同審查資料繳交。
(
4) 注意事項:
①
考生雖於報名期限內依各系所簡章分則規定繳交報名所需相關表
件,但並未完成招生網路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者,本校亦不受理
報名。
②
考生雖於報名期限內上網填寫報名資料,但未完成寄件或上傳檔案
(依系所組規定辦理)
,本校亦不受理報名。
③
為避免產生收件日期認定疑義而造成退件或遺失,考生請勿將報名
所需相關表件送至學校警衛室、收發室或非各系所簡章分則規定繳
交處。
備
註
(
1)考生繳費後有下列情形者,恕不受理報名:
①
未完成網路填寫報名資料。
②
已完成網路填寫報名資料,但未於報名期限內依各系所簡章分則規
定繳交報名所需相關資料。
③
報名資格不符簡章規定。
(
2) 為免考生權益受損,考生於報名資料填報之聯絡地址、電話號碼及電子
郵件地址請小心輸入、清楚無誤,以免無法聯絡或相關通知單(如成績
通知單、錄取通知單)無法寄達。
(
3) 考生上網登錄報名資料,即表示同意提供相關資料供試務人員查核、公
告錄取與面試名單、報到與遞補查詢及錄取後轉入本校學籍系統用;如
不同意前述事項,請於考試前告知。
(
4) 報名期間若遇任何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2)2938-7892、2938-7893
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
5) 若對報名結果有疑義,請於報名截止後 2 日內(遇假日順延)上班期間
電洽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六、報考相關注意事項
(一)報考考生學歷(力)資格之認定,概以考生於網路上所填資料為依據。所有學歷(力)證件,
均於錄取後,辦理現場驗證時查驗正本;若經查驗與網路上所填資料不符或無法提出符合報
考資格證明者,則取消錄取資格。辦理現場驗證時,應繳交之資料證件請詳閱簡章第十六條
「錄取考生報到、驗證」規定。
(二)同一學年度報考本校碩士班甄試及碩士班考試入學,如皆獲錄取,僅能擇一系所辦理驗證及
入學。獲碩士班甄試正取或備取已遞補者,同時又為碩士班考試入學正取生或已遞補之備取
生,須提出碩士班甄試之「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否則本校將視為自願放棄碩士班考試入學
資格。
(三)同時報考多系所之考生,其考試成績之計算,僅採計有到場應考系所之科目成績,他系所未
到場應考科目概以缺考論,考生不得要求採計已到考相同科目之成績(無論內容是否相同)
;
如皆獲錄取,僅能擇一系所辦理報到及註冊入學。各系所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14
5
(四)本校各系所碩、博士班之在學(含休學)學生或保留入學資格學生,不得報考本校同一系所
同一學制之招生考試。
(五)依本校學則第四十八條規定:經本校學生獎懲委員會議決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之學生,不得
再行入學;考生如有前述情事,本校將依學則規定辦理。
(六)僑生及外籍生報考而獲錄取者,其入學後之學籍身分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入學就讀之簽證
及居留相關事項請於報名前向有關單位查詢,註冊後如因故無法就讀,由考生自行負責。港
澳生及大陸地區學生報考資格須依各相關辦法規定,入學後相關事項比照上述原則辦理。
(七)報考資格之工作年資計算,一律自工作證明書所載日期起計,算至
115 學年度註冊截止日止。
各系所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八)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請參考「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簡章附錄一)規定。另本認定標
準所稱離校年數之計算,以所繳交證明所載之日期起計,算至
115 學年度註冊截止日止。
(九)網路報名資料送出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銷報名及退費;已逾網路報名取得繳費帳號期
限不得要求更改報考系所組別及身分別。
(十)不論錄取與否,所寄繳報名表件、資料概不退還;相關文件如有需要留存,請考生自行留存
備份。
(十一)
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務規定者(如師資培育公費生、軍警院校生、現役軍人、警察..),其
報考及就讀事項,應自行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二)
役男參加本項考試,已取得准考證者,得自行前往兵役單位申請延期徵集入營。
(十三)
依內政部「服役須知」規定,高級中學以上畢業生未經核定,再就讀相同等級或低於原
等級之學校者,不得緩徵。
(十四)
考生應試時須攜帶個人之醫療器材(如助聽器)應考,請先持醫療診斷證明向本校招生委
員會報備並經檢查方可使用。
(十五)
重度身心障礙考生(指視障生、上肢重度障礙生及其他因功能性障礙嚴重影響書寫能力考
生)請於報名時填寫「特殊考生應考申請表」(簡章附表三)並檢具證件向本校招生委員
會提出申請,並於報名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或「醫療單位出具
三個月內有效之功能性障礙認定證明書」影本至本校,寄件地址:
116971 臺北市文山指南
郵局第
365 號信箱 國立政治大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本校對上述重度身心障礙考生提供應試服務項目如下:
1. 每科目之考試時間依一般考試時間再延長 20 分鐘。
2. 視力障礙生得申請將原各頁 A4 試題放大至 A3 紙張;如須使用電腦者,本校提供盲
用電腦為原則。
3. 提供電腦作答。
(十六)
突發傷病考生對考場座位有特殊需求者,請於考試前二天填寫「特殊考生應考申請表」
(簡
章附表三)
並檢具「三個月內有效之醫療診斷證明」向本校申請,相關文件傳真至(02)
2938-7495,傳真後請於上班時間來電確認,電話(02)2938-7892、2938-7893。
(十七)
考生不得利用錄取資格謀取不當利益,如經發現且查證屬實,即取消錄取資格或開除學籍,
該生並應負法律責任。
(十八)
錄取考生如經發現報考資格不符規定,或所繳證件有偽造、假借、冒用、塗改等不實情事,
即取消錄取資格或開除學籍,且不發給任何有關學業之證明;如係在本校畢業後始發現者,
除勒令繳銷其學位(畢業)證書外,並公告註銷其畢業資格,該生並應負法律責任。
(十九)
教育部 84 年 12 月 28 日臺(84)體 064256 號函規定:「應考考生在本年度內於大學聯招
或其他入學考試時,若有舞弊情事,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應由就讀學校為必要之議處」
。
(二十)
考生上傳至本校招生報名系統之資料,僅供招生試務、公告錄取與面試名單、報到與遞補
查詢及錄取報到後轉入學籍系統使用,其餘皆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
15
6
七、報名結果查詢及准考證列印
(一)報名資格審核結果於
114 年 12 月 29 日
公告在本校招生專區網頁,考生得逕行上網查詢並詳
加核對各欄資料;如有疑義,請儘速向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聯繫,必要時,請提出書面更
正。
(二)本校不另寄發紙本准考證,考生請於
114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2 時
後,至招生報名結果查詢系
統自行以
A4 白紙列印准考證(黑白列印即可),惟應試時僅出示乙份為限且不得於准考證
正反面空白處書寫文字或畫記,否則以違反試場規則論處。
(三)考試當天如遺失准考證,可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試務中心申請列印准考證。
八、筆試日期、時間、地點及科目公布
(一)筆試日期:
115 年 2 月 5~6 日(星期四~五)
(二)筆試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
64 號國立政治大學
(三)各系所筆試科目及考試時間表詳簡章附錄九。
(四)試場分配表於
115 年 1 月 28 日
公布於本校網站
https://www.nccu.edu.tw/點選「招生專區」。
(五)筆試時如須使用左手扶手椅者,請於
115 年 1 月 28 日
前以電話及
EMAIL 傳送至招生信箱
)提出申請,俾利安排。聯絡電話(
02)2938-7892 或 2938-7893,傳真電
話(
02)2938-7495 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六)筆試時間表(各節次考試科目詳簡章附錄九)
日期
2 月 5-6 日(星期四~五)
節次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預備鈴
08:15
10:25
13:25
15:35
考試時間
08:20-10:00
10:30-12:10
13:30-15:10
15:40-17:20
(七)考試如遇颱風、地震、洪水等重大天然災害、傳染病流行或其他重大事故,本校得發布緊
急應變措施或延期考試,考生應予配合,不得異議。
九、筆試作答注意事項
(一)「招生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詳載於簡章附錄七,請考生應試前,務請詳閱並遵守。
(二)考生除必用之文具及不具有儲存程式功能之計算器外(若系所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不
得攜帶書刊、紙張、行動電話、電子呼叫器、具記憶、通訊之設備(含穿戴式裝置)或任
何足以妨礙考試秩序之物品入場,該項規定請考生特別注意,違者自行負責。各試場「不提供」
計算器,請考生自行準備。
(三)考生每節應試時,應攜帶准考證乙份及國民身分證正本(附加照片之健保卡、汽機車駕照、
護照、居留證)供查驗,且不得飲食(含喝水)、嚼食口香糖等,違者依國立政治大學招生
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簡章附錄七)規定辦理。
(四)為配合部分電腦閱卷選擇題考科使用答案卡畫記,考試當日請攜帶黑色 2B 軟心鉛筆及橡皮
擦,以備應用
。
(五)電腦閱卷選擇題答案於
115 年 2 月 7 日下午 2 時公告
於本校「招生專區」網頁 ,考生如對
前述公告答案有疑義者,請下載並填妥電腦閱卷選擇題試題疑義申請表(簡章附表八),依說
明 並 檢 附佐證 資料後 ,於
115 年 2 月 8 日中午 12 時前
, EMAIL 傳送 至招 生 信 箱
)。逾期或未敘明理由及檢附佐證資料者,恕不予受理。選擇題疑義在確
認答案後,將於
115 年 2 月 13 日上午 10 時
上網公告處理結果,僅公告結果恕不回覆疑
義試題之解題過程。
16
7
(六)考試時間為每節
100 分鐘,考生應遵守下列規定:
1. 各節考試開始前 5 分鐘打預備鈴,鈴響時即可入場。
2. 入場後至考試開始鈴響前,不得翻閱試題本,並不得書寫、畫記、作答。
3. 考試開始鈴響,即可開始作答;考試結束鈴響畢,應即停止作答。
4. 每節考試開始 20 分鐘後,考生不得入場;未達 40 分鐘不得離場。
(七)考生應遵循監試人員的指示,於每節考試時在考生名冊上以中文正楷親自簽名。
(八)考生應作答於試卷(或答案卡)上作答區,否則不予計分。
(九)考生不得要求增加試卷用紙。
十、面試名單公布及面試注意事項
(一)符合面試資格名單於
115 年 3 月 5 日下午 2 時
公布於本校教務處布告欄及本校網站
https://www.nccu.edu.tw/點選「招生專區」;本校不另寄發面試通知單。
(二)符合面試資格者,於
115 年 3 月 5 日下午 2 時後
,依下列說明辦理繳費:
1. 考生應至本校網站查詢個人「面試繳費帳號」,最遲於系所規定面試日期之前
3 日完成繳費
【面試費:新臺幣
1,000 元】。
2. 「面試費」繳費方式及說明,請參閱簡章第 9-10 頁。
3. 考生於繳納面試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所繳費用。
(三)面試地點於本校本部校區,系所另有規定,從其規定。各系所面試日期及地點,請詳簡章
第
23-143 頁。
(四)個人面試時間與其他規定,由系所逕於面試日前公布於系所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各
系所網址請詳簡章分則)
,本校不另寄發面試通知單。
(五)於面試當日,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附加照片之健保卡、汽機車駕照、護照、居留證)
及面試繳費證明供查驗,並請準時前往應試,違者依國立政治大學招生考試試場規則及違
規處理要點(簡章附錄七)規定辦理。
(六)各系所簡章分則所列參加面試名額係為選取面試人數上限;經成績計算後,達面試資格標準
者,如遇成績相同時,得增額參加面試;考生成績未達面試資格標準,雖有面試名額,亦不
得參加面試。
(七)同系所各組或各選考科目之參加面試名額如依到考人數比例訂定,則各組(或各選考)面試
名額計算取至整數位(小數以下無條件捨去);各組(或各選考)名額加總後,不足該系所
面試名額上限時,由系所決定剩餘名額分配方式。
十一、成績計算方式
(一)各科原始分數滿分為一百分。
(二)總成績計算:
1. 僅筆試系所:總成績=筆試各科得分之和(含加重)。
2. 有面試或資料審查系所:
總成績=(筆試成績×佔分比例)+(資料審查成績×佔分比例)+(面試成績×佔分比例)。
3. 各系所對於成績計算方式另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
(三)各考試科目原始分數及特定標準分數均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筆試成績
及總成績計算至小數點以下第四位(第五位四捨五入)
。
(四)檢定標準以到考考生成績百分比計算人數時,計算結果若有小數,以無條件進位至個位數考
生的成績。
例如:系所訂定某科目成績「未達該系
(組)到考考生成績前 75%者,不予錄取」,該科目到
17
8
考人數為
55 人,成績由高至低排序,檢定標準取第 42 名(55 人*75%=41.25,小數以無條
件進入法取至個位數)考生成績。
十二、錄取原則
(一)本招生考試放榜前,若有本校碩士班甄試因故產生缺額者,其缺額併入本招生考試名額內,
其最新招生名額將公告於本校「招生專區」網頁。各系所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招生委員會應於放榜前決定各院、系、所、學位學程最低錄取標準,考生總成績在此標準以
上,並符合各院、系、所、學位學程檢定標準,且名次位於招生名額內,列為正取生,其餘
之非正取生,得列為備取生。
(三)各院、系、所、學位學程
(組)錄取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或備取生總成績分
數相同,且經同分參酌後,成績仍相同者,得增額錄取或遞補之。
(四)各院、系、所、學位學程考生總成績達錄取標準之人數不足招生名額時,得檢具理由,提送
招生委員會核定後,不足額錄取,並不得列備取生。
(五)考試任何一項或科目(不含自由選考考科)缺考者,不予錄取。
(六)同系所各組或各選考科目之招生名額如依到考人數比例訂定,則各組招生名額計算取至整數
位(小數以下無條件捨去);各組名額加總後,不足該系所招生名額時,由系所決定剩餘名
額分配方式。
(七)本項招生考試缺額(含碩士班甄試報到遞補截止日後缺額)流用原則:
1. 放榜前同系所各組(不含學籍分組)或同系所之一般生及在職生招生名額遇有缺額時,得由
該系所提經招生委員會通過後互為流用。
2. 報到遞補後同系所各組(不含學籍分組)之錄取名額遇有缺額時,得互為流用;如有 2
組以上者,以「錄取率」低者優先流用。同系所各選考科目之錄取名額遇有缺額時,依
前述原則辦理。若系所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上述「錄取率」計算方式:依遞補時各組或各選考人數分別計算,
錄取率=(正取報到數+備取遞補數-正取已報到及備取已遞補之放棄數)÷報名數
3. 不同系所之招生名額不得流用。
十三、放榜
(一)放榜日期:
1. 第一梯次:
115 年 3 月 5 日下午 2 時
。
2. 第二梯次:
115 年 3 月 31 日下午 2 時
。
(二)榜單公告於本校教務處布告欄及本校網站
https://www.nccu.edu.tw/點選「招生專區」。
(三)本校以掛號信函寄出正、備取生之錄取通知單;正、備取生應如期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
者,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十四、成績通知單與錄取通知單寄發、補發及成績複查
(一)成績通知單以平信寄出、錄取通知單以掛號寄出,寄發日期如下:
1. 第一梯次放榜系所:115 年 3 月 6 日寄出。
2. 第二梯次放榜系所且未符合面試資格:115 年 3 月 9 日寄出。
3. 第二梯次放榜系所且符合面試資格:115 年 4 月 1 日寄出。
(二)成績通知單與錄取通知單補發:
1. 考生於本校寄發成績通知單與錄取通知單後一星期仍未收到者,請填寫「補發考試證明
文件申請表」(簡章附表六),並附貼足回郵信封一個(寫明收件人姓名、住址、郵遞區
號)
,寄至「
116971 臺北市文山指南郵局第 365 號信箱 國立政治大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18
9
申請補發。各梯次考生開始申請補發日期如下:
(
1)第一梯次放榜系所:115 年 3 月 13 日。
(
2)第二梯次放榜系所且未符合面試資格:115 年 3 月 16 日。
(
3)第二梯次放榜系所且符合面試資格:115 年 4 月 8 日。
2. 成績通知單與錄取通知單補發限當年度申請,並以一次為限。
3. 錄取考生請妥善保存成績通知單及錄取通知單,以備申辦相關事項或申請獎學金用。
(三)成績複查:
1. 依「國立政治大學招生考試考生申請成績複查處理辦法」辦理(請參閱簡章附錄八)。
2. 各梯次考生申請截止日期(逾時不受理):
(
1)第一梯次放榜系所:115 年 3 月 12 日。
(
2)第二梯次放榜系所且未符合面試資格:115 年 3 月 12 日。
(
3)第二梯次放榜系所且符合面試資格:115 年 4 月 8 日。(遇假日順延)。
3. 申請方式:一律以網路方式申請。欲申請成績複查之考生請至成績複查系統(網址:
https://examscore.nccu.edu.tw/Login)點選欲複查之科目,並依系統所產生之繳 費
帳號完成繳費(每科目複查費新臺幣
50 元),
口頭查詢概不受理。
4. 複查結果請自行至成績複查系統查詢,不寄發書面通知。
5. 申請複查僅限試卷內有無漏閱、未評閱及卷面分數成績加總有誤及登錄錯誤為範圍,不
得要求試卷重閱。各系所之「資料審查」或「面試」不得要求重審或提供評分等有關資
料。
6. 未錄取之考生,經複查結果其實際成績已達錄取標準時,即予補錄取。
7. 已錄取之考生,經複查發現總成績低於錄取標準時,即取消錄取資格;複查後重計成績
低於原計成績致錄取序變動時,以重計後之錄取序為準。
十五、申訴程序
考生對考試結果認有損及其權益或違反性別平等相關規定之情事時,應於第二梯次放榜後
20
日內(即
115 年 4 月 20 日前),填具「申訴書」(簡章附表九),掛號寄至「116971 臺北市文山
指南郵局第
365 號信箱 國立政治大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向招生
委員會提出申訴。
※前項考試疑義,由招生委員會議決後一個月內函復考生。
※為維護考試之客觀與公平,恕不受理考生要求重新評閱試卷、資料審查或面試。
十六、錄取考生報到、驗證
※本校以掛號信函寄發正、備取生錄取通知單。逾期未報到者,不得以未接獲通知要求補救措施。
※錄取生(含正、備取生)須「上網登記報到意願」及「辦理現場驗證」
,始完成報到程序。
※企業管理研究所(
MBA 學位學程)錄取生(含正、備取生)報到及驗證方式於該所網頁公
告,請自行上網查詢。
(一)
報到流程:正、備取生上網登記報到意願
作 業 項 目
說
明
期
間
115 年 3 月 5 日下午 2 時起至 4 月 20 日下午 5 時止
(未於期限內完成網路登錄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19
10
作 業 項 目
說
明
報 到 方 式
以
「上網登記報到意願」方式辦理:
請至本校網站
https://www.nccu.edu.tw/點選「招生專區」網路報到系統登記,
並列印「報到結果」自行存查,以作為完成網路報到之憑據。
報 到 遞 補
結 果 公 告
1. 115 年 5 月 5 日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nccu.edu.tw/點選「招生專
區」
/網路報到系統)。
2. 對於報到遞補結果公告有任何疑義者,請於公告後 2 日內(遇假日則順
延)電洽
02-29387892、2938-7893 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二)
驗證流程:「已報到之正取生」及「經公告可遞補之備取生」辦理現場驗證
作 業 項 目
說
明
期
間
115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至下午 2 時止
。
驗 證 方 式
1. 已畢業或應屆畢業已取得學位證書:以「現場驗證」方式辦理。本人親
自到本校四維堂辦理;若委託他人代辦,請附委託書及被委託人之身分
證明文件正本。
2. 應屆畢業尚未取得學位證書:以「上傳切結書」方式辦理。填妥切結申
請書並上傳已蓋註冊章戳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上傳程序於
7 月 14 日
公告在本校首頁/招生專區/碩士班。
驗
證
所 需 文 件
1. 維護新生基本資料:
(
1) 請於
115 年 7 月 20 日至 7 月 22 日
至本校新生服務網(路徑:本校
首頁
/行政單位/教務處/新生服務網/碩博士班/資料維護)更新資料,
並上傳製作學生證用
2 吋彩色脫帽正面證件照片(JPG 檔)。
(
2) 如具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身分者,請於新學年開始上課日起檢附
相關證明文件至註冊組繳驗或可註明學號、系所、姓名後,
(
3) 入學通知、學號、選課及相關資訊,請詳本校新生服務網(路徑:
本校首頁
/行政單位/教務處/新生服務網)。
※ 對 於 上 網 維 護 新 生 基 本 資 料 有 疑 問 者 , 請 電 洽 本 校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02)2938-7708。
2. 繳驗學歷(力)證件:
(
1) 查驗中文畢業(學位)證書正本,另繳交影本一份(改名者須附戶
籍謄本影本)
。
(
2) 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報考資格錄取之考生,查驗相關
證明文件正本,另繳交影本一份。
(
3)
教育部香港立案各校院學生,查驗教育部驗印之畢業證書正
本 , 或 學 校 開 具 附 核 准 入 學 學 籍 文 號 , 且 經 教 育 部 駐 港 代 表
加蓋印信之大四下肄業證明正本,另繳交影本一份。
(
4) 持國外學歷之考生,依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簡章
附錄二)規定辦理,查驗相關證明文件(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過之
國外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單證明,請錄取生自行辦理驗證)正本及
入出國紀錄,另繳交影本一份。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免附入出國
紀錄,惟須提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供查驗。
20
11
作 業 項 目
說
明
驗
證
所 需 文 件
(
5) 持大陸地區學歷考生,依教育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簡章附
錄三)規定辦理,查驗相關證明文件(經教育部檢覈採認之畢業證
書、學位證書、歷年成績單或相關學歷證件)正本及入出國紀錄,
另繳交影本一份。
(
6) 持香港、澳門學歷考生,依教育部「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
(簡章附錄四)規定辦理,查驗相關證明文件(經教育部檢覈採認
之畢業證書或相關學歷證件)正本及入出境紀錄,另繳交影本一份。
3. 應屆畢業生尚未能取得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證件,應先繳交已蓋註冊章
戳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及填具切結書,但須於切結期限內(
115
年
7 月 31 日,遇假日則順延)完成補繳。逾期未驗證者,視同自願放棄
入學資格,其缺額由同系所已完成報到手續之備取生依序遞補。補繳程
序以「現場驗證」方式辦理。本人親自到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辦理;若
委託他人代辦,請附委託書及被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對驗證事宜有任何疑義,請於
115 年 7 月 23 日中午 12 時前
電洽本校教務
處綜合業務組(
02)2938-7892、2938-7893。
(三)
錄取生如正取報到(或備取遞補)一系所(組),但獲通知得遞補他系所(組)時,應於接獲通
知二日內回復遞補意願,逾期未回復者視同放棄遞補資格。
(四)
115 年 7 月 22 日以後,倘錄取生因故放棄而產生缺額,本校由已完成報到而尚未遞補之備
取生依序遞補。遞補名單、驗證日期及辦理方式將於
8 月 4 日
開始公告於本校「招生專區」
網頁,另本校亦會以電子郵件通知遞補生,並於每次公告時預告下一次公布遞補名單時間,
請考生務必主動查詢網路公告,俾便獲知相關訊息,不得以未接獲任何通知為理由要求補
救;未依公告時間辦理驗證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備取
生辦理遞補作業注意事項:
1. 經公告遞補之備取生,請於辦理驗證時,依說明補交製作學生證用之 2 吋彩色脫帽正面
證件照片電子檔。
2. 入學通知、學號、選課及相關資訊,請詳本校新生服務網(路徑:本校首頁/行政單位/
教務處
/新生服務網)。
(五)
本校辦理備取生遞補作業截止日:
115 年 8 月 31 日
(遇假日順延)。
(六)
錄取考生(含正取、備取生)未完成驗證者,視同自願放棄入學資格,對於驗證及錄取報
到之作業程序有任何疑義者,請電洽(
02)2938-7892、2938-7893 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對於上網維護新生基本資料表有任何疑義者,請電洽(
02)2938-7708 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十七、放棄入學資格之處理
已完成報到、驗證程序之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填具「放棄入學資格
聲明書」,請至本校「招生專區」網頁下載申請表格,並親簽後於
115 年 8 月 25 日
(遇假
日則順延,以郵戳為憑)前掛號郵寄至「
116971 臺北市文山指南郵局第 365 號信箱 國立
政治大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
十八、註冊入學
(一)
註冊:錄取生應依規定如期辦理繳費註冊、休學、保留學籍或保留入學手續(申請保留入
學資格經核准者毋需繳費註冊)
;未依學則規定申請延期或延期期滿未辦理繳費註冊入學手
續者,註銷學籍。
21
12
(二)
保留入學資格:
新生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依規定完成入學手續者,應於新學年
(8 月 1 日)起至繳費註冊
截止日前,附相關證明文件,書面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毋須繳納任何費用:
1. 重大疾病需長期療養者,以一年為限。
2. 應徵召服兵役者,依法定役期保留。
3. 本人、配偶或伴侶懷孕、曾懷孕或分娩者,以一年為限。
4. 因特殊事故不能按時入學者,以一年為限。
5. 本人、配偶或伴侶撫育三歲以下子女者,至子女滿三足歲為限。
前項各款保留入學資格以學年為單位申請,並以核准一次為限。保留期滿即應依學則第十
三條規定辦理復學,違者註銷學籍。前項第三款所稱曾懷孕係指於入學當年度曾有流產或
出養之情事。
(三)
錄取生經繳費註冊入學後,其應修學分、科目(含補修)、申請資格考試之條件、畢業資格
取得等事項,悉依本校學則、研究生學位考試要點及各該系所學程之規定辦理。
(四)
錄取生對於本校繳費註冊入學之作業程序有任何疑義者,請電詢(02)2939-3091 轉 63279
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十九、學雜費及宿舍費用資訊
(一)
學雜費:
本校
115 學年度研究所學雜費收費標準,將俟教育部核定後,公布於本校學雜費資訊專區網
頁(路徑:本校首頁
/行政單位/教務處/相關連結/學雜費專區)。
玆附本校
114 學年度研究生學雜費基數徵收標準供參。
國立政治大學
114 學年度研究生學雜費基數徵收標準一覽表
院所別
種類
文學院、法學院、外語學院、
教育學院、社會科學學院、
國際事務學院【不含地政學
系、圖書資訊與檔案學研究所】
商學院
【不含資訊管理學系、科技
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
理學院、傳播學院、資訊學
院、地政學系、圖書資訊與檔
案學研究所、資訊管理學系、
科 技 管 理 與 智 慧 財 產 研 究
所、全球傳播與創新科技碩士
學位學程
學 雜 費 基 數
12,910 元
13,100 元
14,990 元
學
分
費
每學分
1,655 元
◎企業管理研究所(
MBA 學位)、國際經營管理英語碩士學位(IMBA)及亞太研究英語碩士
學位(
IMAS)學分費詳簡章分則規定。
(二)
學生宿舍費用:
1. 本校 115 學年度入學新生之宿舍費用收費標準,依本校行政會議決議後之正式公告為準。
2. 本校 114 學年度收費標準,請參考學生事務處網頁
二十、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辦理。
22
貳
、
碩
士
班
考
試
入
學
23
貳、碩士班考試入學招生系所分則
系所別
中國文學系
招生名額
7 名
代碼
1111
組別
身分別
一般生
特定報考
資格
考試項目
(佔分比例)
筆試
(100%)
科目名稱
加重
計分
一、高階國文
二、
中國文學史
三、中國思想史
四、文字學(含文字、聲韻、訓詁)
50%
50%
50%
總成績
同分參酌
順序
(1)中國文學史成績 (2)中國思想史成績 (3)文字學成績
其他規定
(含檢定標準)
放榜梯次
第一梯次
聯絡資訊
電話
:(02)2939-3091 分機 62271 陳助教
網址
: https://chinese.nccu.edu.tw/
24
系所別
歷史學系
招生名額
4 名
代碼
1121
組別
身分別
一般生
特定報考
資格
考試項目
(佔分比例)
筆試
(100%)
科目名稱
加重
計分
一、
中國通史
二、
世界通史
三、
中國近現代史與台灣史
四、
歷史英文
總成績
同分參酌
順序
(1)中國近現代史與台灣史成績 (2)世界通史成績 (3)中國通史成績
其他規定
(含檢定標準)
考試任何一科零分者,不予錄取。
放榜梯次
第一梯次
聯絡資訊
電話
:(02)2939-3091 分機 63121;(02)2938-7044 張助教
網址
:https://history.nccu.edu.tw/
25
系所別
哲學系
招生名額
5 名
代碼
1131
組別
身分別
一般生
特定報考
資格
考試項目
(佔分比例)
筆試
(40%)
科目名稱
加重
計分
哲學問題分析
面試
(60%)
【參加資格】依筆試成績擇優選取至多
15 名參加面試。
【面試日期】
115 年 3 月 20 日(星期五)。
【注意事項】
1. 符合面試資格者,應於 115 年 3 月 12 日(四)下午 5 時前繳
交下列資料,並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逾時不受理。
(1)研究計畫(A4 二頁以內)。
(2)歷年成績單總表(須加蓋校印或教務處章戳)
(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2. 面試相關資訊於面試前
3 日公布於本所網頁,考生請自行
上網查詢。
總成績
同分參酌
順序
面試成績
其他規定
(含檢定標準)
考試任何一科零分者,不予錄取。
放榜梯次
第二梯次
聯絡資訊
電話
:(02)2939-3091 分機 62362 林助教
網址
: https://thinker.nccu.edu.tw/
26
系所別
圖書資訊與檔案學研究所
招生名額
8 名
代碼
1141
組別
圖書資訊學組
身分別
一般生
特定報考
資格
考試項目
(佔分比例)
筆試
(100%)
科目名稱
加重
計分
一、英文
A
二、選考科目及代碼
(二選一)
1. 圖書資訊學 (1141A)
2. 計算機概論 (1141B)
20%
總成績
同分參酌
順序
選考科目成績
其他規定
(含檢定標準)
一、各選考科目招生名額依選考到考人數比例訂定,分別計算總成績,個別擇優
錄取。
二、考試任何一科零分者,不予錄取。
放榜梯次
第一梯次
聯絡資訊
電話
:(02)2939-3091 分機 62952 吳助教
網址
:https://ncculias.nccu.edu.tw/
27
系所別
圖書資訊與檔案學研究所
招生名額
3 名
代碼
1142
組別
檔案學組
身分別
一般生
特定報考
資格
考試項目
(佔分比例)
筆試
(100%)
科目名稱
加重
計分
一、英文
A
二、選考科目及代碼(二選一)
1. 檔案學 (1142A)
2. 中國現代史 (1142B)
總成績
同分參酌
順序
選考科目成績
其他規定
(含檢定標準)
一、各選考科目招生名額依選考到考人數比例訂定,分別計算總成績,個別擇優
錄取。
二、考試任何一科零分者,不予錄取。
放榜梯次
第一梯次
聯絡資訊
電話
:(02)2939-3091 分機 62952 吳助教
網址
:https://ncculias.nccu.edu.tw/
28
系所別
宗教研究所
招生名額
2 名
代碼
1151
組別
身分別
一般生
特定報考
資格
考試項目
(佔分比例)
筆試
(50%)
科目名稱
加重
計分
一、專業英文
12%
二、選考科目及代碼(二選一)
38%
1. 宗教歷史與文化 (1151A)
2. 宗教研究概論 (1151B)
面試
(50%)
【參加資格】各選考科目面試名額依選考到考人數比例訂定,再依筆試
加權後之成績擇優選取至多
10 名參加面試。
【面試日期】
115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注意事項】
1. 符合面試資格者,應於 115 年 3 月 10 日(二)下午 5 時前繳交下
列
資料,並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逾時不受理。
(1) 自傳履歷表。
(2) 個人未來之研究計畫。
(3) 大學歷年成績單總表(面試當天查驗正本,驗畢歸還)。
2. 面試相關資訊於面試前 7 日公布於本所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
詢。
總成績
同分參酌
順序
(1)面試成績 (2)選考科目成績
其他規定
(含檢定標準)
各選考科目招生名額依選考到考人數比例訂定,分別計算總成績,個別擇優錄
取。
放榜梯次
第二梯次
聯絡資訊
電話:(02)2939-3091 分機 67730 林助教
網址
: https://religion.nccu.edu.tw/
29
系所別
宗教研究所
招生名額
2 名
代碼
1156
組別
身分別
在職生
特定報考
資格
取得「服務機關同意報考證明書」
(簡章附表四)之在職人員。
報名繳交
資料
於
114 年 12 月 9 日(二)前傳真「服務機關同意報考證明書(簡章附表四)」至(02)
2938-7495(教務處綜合業務組),逾時不受理。
考試項目
(佔分比例)
筆試
(50%)
科目名稱
加重
計分
一、專業英文
12%
二、選考科目及代碼(二選一)
38%
1. 宗教歷史與文化 (1156A)
2. 宗教研究概論 (1156B)
面試
(50%)
【參加資格】各選考科目面試名額依選考到考人數比例訂定,再依筆試
加權後之成績擇優選取至多
10 名參加面試。
【面試日期】
115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注意事項】
1. 符合面試資格者,應於 115 年 3 月 10 日(二)下午 5 時前繳交下
列 資料,並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逾時不受理。
(1) 自傳履歷表。
(2) 個人未來之研究計畫。
(3) 大學歷年成績單總表(面試當天查驗正本,驗畢歸還)。
2. 面試相關資訊於面試前 7 日公布於本所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
詢。
總成績
同分參酌
順序
(1)面試成績 (2)選考科目成績
其他規定
(含檢定標準)
各選考科目招生名額依選考到考人數比例訂定,分別計算總成績,個別擇優錄
取。
放榜梯次
第二梯次
聯絡資訊
電話:(02)2939-3091 分機 67730 林助教
網址
: https://religion.nccu.edu.tw/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