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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基礎研究案
主持人基本資料表
系所單位:主持人:職稱:
是否符合基礎案新進教師資格:□否 □是,第年(前三年皆認列)
計畫類別:□個別型 □重點型 □任務型
計畫名稱:
◎ 研究成果:
1.申請截止日前一年內曾向國科會提出計畫申請
□無(或勾選第3點) □有(請附證明文件)
2.申請截止日前三年內曾
發表期刊論文 □無 □有(請附一篇三年內出刊之期刊文章)
發表會議論文 □無 □有(請附一篇含會議發表日期三年內之會議論文)
獲得專利 □無 □有申請且核准(請附三年內獲證之專利證明文件)
指導學生參加全國/國際競賽得獎 □無 □有(請附三年內指導參賽之證明文件)
3.□前三年以上未有申請國科會計畫案者,經教學單位主管推薦。主管簽章:
上述第1點及第2點其中1項須勾選有,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第三點經教學單位主管推薦,方可申請基礎研究案(新進教師到職三年內不受此限)
◎是否申請經費獎勵:
□否 □是(請往下填寫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申請截止日前三年內,有論文刊登於SCI、SSCI、AHCI、TSSCI、THCI索引等期刊類別中,並於論文刊載基礎案案號
□一篇 □二篇 □三篇
2.基礎案成果完成申請專利
□一篇 □二篇 □三篇
3.基礎案之研究成果成功轉為產學合作案,且須於產學合作案相關報告中註明基礎案案號
□一篇 □二篇 □三篇
4.大同學報論文刊載基礎案案號
□一篇 □二篇 □三篇
申請上述獎勵所附之佐證文件,僅限使用乙次。
請確認以上資料填寫是否正確,如填寫錯誤或未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將影響您的申請資格或經費獎勵,敬請特別留意。
□本人研究過程與研究成果,絕對遵循學術倫理相關規範,特此聲明。
主持人簽名(親簽):(日期:年月日)
大同大學基礎研究案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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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綜合資料
計畫編號(研究推動組填繕):
主持人 | 姓名:職稱: 系所單位: | |||
協同主持人 | 姓名:職稱: 系所單位: | |||
計畫名稱 | 中文: | |||
英文: | ||||
執行期限 | 自民國年1 月1 日起至民國年11 月30 日止 | |||
研究計畫類別 | □個別型計畫□重點型計畫(請註明領域): □任務型計畫 | |||
本計畫是否向其他機構申請補助:□否□是,機構名稱: | ||||
研究計畫經費 | 申請額 | 核定額(研究推動組填繕) | 備註 | |
事務費 | ||||
設備費 | 依校內請購流程辦理 | |||
總計 |
計畫主持人簽名:日期:年月日
二、計畫中文摘要:請於五百字內就本計畫要點作一概述,並依本計畫性質自定關鍵詞。
關鍵詞:
三、計畫英文摘要:請於五百字內就本計畫要點作一概述,並依本計畫性質自定關鍵詞。
Keywords:
四、本研究計畫之背景、目的、重要性以及國內外有關本計畫之研究情況,並註明重要參考文獻。
五、研究方法及進行步驟:
1.請詳述本計畫採用之研究方法與原因。
2.預計可能遭遇之困難及解決途徑。
3.重要儀器之配合使用情形。
六、預期完成之工作項目及具體成果:
1.請列述在執行期間內預期完成之工作項目。
2.對於學術理論、產品及生產技術改善、經濟建設及其他應用方面預期之貢獻。
3.對於參與之工作人員,預期可獲之訓練。
七、主要研究人力:分為「學校主持人」及「學校協同主持人」等類別。
類別 | 姓名 | 工作 人月數 | 在本研究計畫內擔任之具 體工作性質、項目及範圍 |
八、事務費:
1.文具費、郵電、資料檢索費、影印等,合計上限為10,000元。
2.潤稿費、問卷調查費、委託檢驗費,委託檢驗應以本校無該項檢驗設備為原則,且應優先活用國科會貴重儀器使用費。
3.研討會相關費用限用於計畫主持人參加國內舉行之研討會之註冊費、差旅費與國際期刊(如SCI、SSCI、AHCI、TSSCI、THCI索引等期刊類別)之刊登費。
★消耗性器材及藥品費:
說明欄內可就該項之規格、用途等相關資料填寫。
如係從國外購置者,請自行換算為新臺幣,並於備註欄註明匯率。
單項總價超過新臺幣壹萬元以上者,須檢附報價單。
名稱 | 說明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新臺幣(元) | 小計 新臺幣(元) | 備註 |
共計 | 元 |
表格不足請自行延伸。
九、研究設備配置:
基礎案經費編列以經常門為主,如有資本門需求,得於計畫申請時編列,但應配合各學院校務發展所需軟硬體提升共同規劃,並另案簽准後方得購置。如有圖書需求,應循圖書館介購圖書方式辦理,不得以計畫經費支應。
凡執行本計畫所需用之重要儀器、設備、圖書及資訊軟硬體等,無論自有、借用或須購置,均應填入。
設備名稱欄內請填寫儀器設備名稱、資訊軟硬體名稱或圖書名稱。
說明欄內請填寫儀器設備或資訊軟硬體之規格、廠牌及用途,若為圖書設備,則於說明欄內填寫作者姓名、出版者及出版日期。
來源欄內請說明該項設備係自有、借用或須購置,自有或借用請勿填入單價。
購買設備單價在新臺幣壹萬元以上者,須依校內規定辦理檢附報價單。
如係從國外購置之設備,請自行將單價換算為臺幣,並於備註欄註明匯率。
如須學校配合款請在備註欄中註明配合款金額,並填入備註欄。
研究設備如需購置,依校內採購流程辦理,不得使用基礎案費用支應。
設備名稱 | 說明 | 來源 | 數量 | 單價 新臺幣(元) | 小計 新臺幣(元) | 備註 |
共計 |
不建議送審委員名單:(至多兩位,無則免填、免簽)
校外委員不建議送審委員名單
項次 | 姓名 | 服務機關 |
1 | ||
2 |
主持人簽名(親簽):(日期:年月日)
任務型研究計畫申請書
依校務發展需要,經校務發展會議通過或校長簽准推動之研究。
(非二位以上教師共同執行任務型計畫不需填附此表)
任務型研究計畫項目:
計畫項目 | 主持人 | 服務單位系所 | 職稱 | 計畫名稱 |
總計畫 | ||||
子計畫一 | ||||
子計畫二 | ||||
子計畫三 | ||||
子計畫四 | ||||
子計畫五 | ||||
子計畫六 | ||||
子計畫七 | ||||
子計畫八 | ||||
任務型計畫請就下列各點分項述明:(非二位以上教師共同執行任務型計畫不需填附此表)
整體分工架構。
人力配合度:包括總計畫主持人之協調領導能力,各子計畫主持人之專業能力以及分工合作程度。
資源之整合:包括各子計畫所需各項儀器設備之共用情況,以及各子計畫研究成果與經驗交流情況。
申請單位或其他單位之配合度。
預期綜合效益。
重點轉型基礎研究自述說明(附表A)
(非重點轉型基礎研究計畫不需填附此表)
項目 | 內容 | 審核 |
過去研究領域及研究狀況 | ||
轉型之研究領域及目前國內外研究情形 | ||
與本校推動之重點研究方向之關連性(請參考本校提升研發能量計畫) |
主持人:日期:
F-A14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