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總整課程補助計畫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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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105¨¨¨

由本中心填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總整課程補助計畫申請書


壹、計畫申請表

計畫名稱


計畫期程


計畫主持人

(/所主任)

姓 名


服務單位


其他校內補助計畫

無 □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請詳列補助計畫名稱)

計畫聯絡人

同計畫主持人

系務助教

計畫助理

姓名: 電話:

電子信箱:

問卷調查

本系(所)同意於課程結束時,進行教發中心提供之總整課程評估問卷。

申請補助總額

(新台幣:元)



計畫主持人(簽章):_________院主管(簽章):________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貳、系(所)總整課程計畫目標與構想(請簡述總整課程與學系整體課程規劃之關聯、總整課程與學系核心能力之對應、總整課程對改善學系課程架構之前瞻性與永續性、以及計畫實施規劃之可行性,計畫亦符合總整精神ICRTI1)



























1ICRTI係指「整合(integration)」學生所學知識和技能。課程中不講述新的內容,主要目的是讓學生整合或應用過去所學;「總結(closure)」學生在專業領域的學習,透過小型討論會、展示活動或各種團體合作方式產出具體的學習成果;學生可藉此課程「反思(reflection)」學術、社會及個人的發展,透過各式書面或口頭交流進行討論和反思,例如論辯專業倫理、解決問題或探究分析。學生可藉此課程「轉銜(transition)」專業學習到未來職涯,提供學生機會進一步認識所學領域的專業工作或工作環境體驗,讓學生瞭解職業性向並規劃未來生涯;系()可透過總整課程「檢視(inspection)」課程與教學,儲存課程學習成果並善加利用,以其作為課程整體規劃、補救教學機制及精進教學的永續發展依據。


參、()總整課程申請簡表2
(依總整課程申請數量填寫,如開設兩門總整課程,以下內容請填寫兩份,兩門以上依此類推)

課程名稱

授課對象

授課人數


大三大四

研二其他_________


課程屬性

課程時間

必修選修 其他____________

一學期 一學年 其他____________

授課教師

授課教師1


授課教師2


授課教師3


授課教師4


若為兩人以上授課,

是否為共授課程3

否,為合授課程

是否為新開課程

是,預計於________月完成三級三審課程委員會審議

否。若本課程已符合總整精神,請概述調整方向及內容:









2:所申請者應係擬開設為系(所)必修或選修之課程,不宜以學分學程或其他課程形式申請之。

3:「共授」係指教師同時出席課堂授課,「合授」則為授課教師輪流上課(例:A老師上前8週,B老師上後10)。若僅有一位老師授課,則此欄免填。



肆、總整課程實施規劃

(依總整課程申請數量填寫,如開設兩門總整課程,以下內容請填寫兩份,兩門以上依此類推;若有兩位教師共同授課,請說明教師間的合作與分工情形)

課程名稱


課程概述


課程目標


具體規劃與實施方式


教學評量設計


學生學習預期成果與

發表形式規劃


總整課程間的交流規劃

(若有兩個總整課程)


、計畫成員4

主持人姓名

(/所主任)


服務單位


職 稱


聯絡電話

() (手機)

電子信箱


共同主持人姓名1

(授課教師)5


服務單位


職 稱


聯絡電話

() (手機)

電子信箱


共同主持人姓名2

(授課教師)


服務單位


職 稱


聯絡電話

() (手機)

電子信箱


共同主持人姓名3

(授課教師)


服務單位


職 稱


聯絡電話

() (手機)

電子信箱


計畫成員1

姓名:


服務單位


職 稱


聯絡電話

() (手機)

電子信箱


計畫成員2

姓名:


服務單位


職 稱

聯絡電話

() (手機)

電子信箱


計畫成員3

姓名:


服務單位


職 稱


聯絡電話

() (手機)

電子信箱


4:表格請依系(所)需求,自行增減。

5:可視系(所)實際需求增列授課教師為共同主持人。


陸、計畫經費編列6

經費項目

單價

數量

合計

說明




































總計

經費編列參考

經費項目

說明

1

鐘點費

  1. 支付標準:校外人士1,600/小時,校內人士800/小時。

  2. 須另編列鐘點費所得之1.91%補充保費。

2

學習型兼任助理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論文研究學習奬勵方案」辦理。

3

誤餐費

辦理活動或會議用餐點費。

4

國內差旅費

  1. 支付標準:核實報支。

  2. 限課程所需參訪之交通費(含租車費)、參加相關研討會議所需交通費及講者交通費(請附上相關資料及說明/證明)

5

印刷、裝訂費

支付標準:核實報支。

6

稿費

  1. 支付標準:撰稿費870/千字。

  2. 稿件內容以課程教材為限,另校內人士不得支領(含授課教師、該課程教學助理、臨時人員)

  3. 須另編列稿費所得之1.91%補充保費。

7

雜費

支付標準:核實報支,含文具用品、紙張、郵資…等。

6:本補助計畫之經費核編以系(所)為單位,最高上限15萬元整,若計畫內包含一門以上課程,仍以單一總整計畫核定。各系(所)申請本補助計畫以一次為限,惟系(所)若有分組,未來可另提申請,視實際情況酌予補助。


柒、其他附件






































【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學發展中心梁震牧先生,電話7734-1890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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