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教育實習評量作業手冊
(實習學校用)
中華民國105年6月1日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實習學生成績評量項目比例計算方式及注意事項
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1年4月20日臺中(二)字第1010008381號函發布「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教育實習作業原則」第7點相關規定辦理。
注意事項 | ||
請依下列評量項目進行評量。本校另設計有「分項評量表」及「實習成績匯總表」供有需要之實習學校下載運用,上述二表僅供實習學校內部簽核存參用,不必寄回本校。本校為因應學生參加教師檢定考試報名,需準時發證,請各校務必於公文函發規定時間內完成登錄作業,以便造冊製證,逾上述時間,本校將關閉系統視窗,屆時實習成績如有缺漏未登疑議者,需填「實習成績更正申請書」送交本校實習輔導組申請更改。 | ||
評量項目 | 比例 | 表現情形(參考用) |
一、教學實習(含教學演示): 擬定教學計畫、課程綱要、教案編寫、編製教材、教學演示、輔導學生專業知識與能力、教學評量之規劃… | 45% | □ 優異(40-45分) □ 良好(34-39分) □ 尚可(26-33分) □ 不佳(25分以下) |
二、導師(級務)實習: 學生輔導知能、班級經營、口語表達、與學生、同仁、家長溝通技巧與能力… | 30% | □ 優異(27-30分) □ 良好(24-26分) □ 尚可(18-23分) □ 不佳(17分以下) |
三、行政實習: 學校行政配合度、服務態度、敬業精神、工作能力、法令依循、人際互動… | 15% | □ 優異(13-15分) □ 良好(10-12分) □ 尚可(7-9分) □ 不佳(6分以下) |
四、研習活動: 參加返校座談、實習相關研習活動、教學專題報告或心得寫作… | 10% | □ 優異(9-10分) □ 良好(8分) □ 尚可(6-7分) □ 不佳(5分以下) |
※請假日數之 限制及影響 | 註:依教育實習作業原則第38點規定:實習學生全勤者,成績得酌予加分;請假日數超過10日者,實習成績不得超過80分;請假日數超過20日者,成績不得超過70分。請假8小時以1日計算,應請而未請假者,以雙倍計算。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教育實習作業系統」實習學校成績評量操作說明
一、本校成績評量視窗開放期間:第一學期自12月10日至翌年1月10日、第二學期自6月10日至7月10日。
二、教育實習作業系統:http://dois.otecs.ntnu.edu.tw/web_change(路徑:本校首頁>行政單位>師資培育學院>教育實習作業系統連結)
三、點選「實習學校專用」>輸入帳號密碼欄位>進入貴校作業系統視窗>(帳號、密碼,若貴校未登記備忘,請貴校辦理整合登錄評量成績之老師以其本人e-mail帳號洽詢(請勿透過實習學生來查詢)。來信主旨請寫「索取帳密」內容請寫明「貴校全銜」、「所在縣市」「來信者之姓名、職稱」、「聯絡電話」等。E-MAIL至[email protected] 洽詢。
四、在進入本校教育實習作業系統正式輸入評量成績前,如因評量作業需要「分項評量表」及「實習成績匯總表」等評量用之草稿,請至本校師資培育學院網頁下載。網址:http://tecs.otecs.ntnu.edu.tw/ntnutecs/tw/index.php(路徑:本校首頁>行政單位>師資培育學院>實習輔導>教育實習>成績評量>教育實習成績評量手冊(實習學校用))。上述表件僅供實習學校內部作業及簽核存檔用,無須寄回本校。
五、進入貴校作業視窗後,請點選左欄「評量成績(半年)」>視窗出現評量項目、比例、本學期所有實習學生名單及評量欄位:請依「實習學生成績評量項目比例計算方式及注意事項」出勤狀況請假別及日數酌予加、減分等按比例點選給分登錄,加以評語(300字以內)>按儲存鍵>系統會自動加總分數及存檔>點選左欄列印評量成績單>列印出來>簽章(輔導小組部份可由教學組長或小組召集人代表簽章)>免送紙本
六、本校對評量之成績採保密方式處理,並不發給學生實習成績單。但評語則採開放方式,學生可自行至教育實習作業系統之個人帳戶查看,因學生很重視,盼實習學校能給予建議、鼓勵及最後的叮嚀。
七、實習學生實習成績評量,依規定由本校實習指導教師及教育實習學校共同評定之,雙方各占百分之五十,以總成績60分為及格。請假日數(公假請勿列入)超過10日,其總成績如經評定超過80分者,概以80分計;請假日數超過20日,其總成績如超過70分者,概以70分計。
八、若仍有疑問,請利用上述E-MAIL信箱或請來電02-77341235洽詢。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年度第學期實習學生實習成績彙總表
實習學生 | 實習學校 | |||||||
畢業系所 | 實習科別 領域專長 | |||||||
請假日數 | 共日(事假日,病假日,其他:假日)。 | |||||||
評量項目 | 比例 | 表現情形 | 分項成績 | 評語或建議 | ||||
一、教學實習(含教學演示): 擬定教學計畫、課程綱要、教案編寫、編製教材、教學演示、輔導學生專業知識與能力、教學評量之規劃… | 45% | □ 優異(40-45分) □ 良好(34-39分) □ 尚可(26-33分) □ 不佳(25分以下) | 分 | (經登錄於系統上之評語,學生將可至其個人帳戶查看) | ||||
二、導師(級務)實習: 學生輔導知能、班級經營、口語表達、與學生、同仁、家長溝通技巧與能力… | 30% | □ 優異(27-30分) □ 良好(24-26分) □ 尚可(18-23分) □ 不佳(17分以下) | 分 | |||||
三、行政實習: 學校行政配合度、服務態度、敬業精神、工作能力、法令依循、人際互動… | 15% | □ 優異(13-15分) □ 良好(10-12分) □ 尚可(7-9分) □ 不佳(6分以下) | 分 | |||||
四、研習活動: 參加返校座談、實習相關研習活動、教學專題報告或心得寫作… | 10% | □ 優異(9-10分) □ 良好(8分) □ 尚可(6-7分) □ 不佳(5分以下) | 分 | |||||
總成績(合計) | 酌加分數 | 分 | ||||||
酌減分數 | 分 | |||||||
分 | ||||||||
◎本表僅供有需要分項評量之學校內部作業簽核存參用不必寄回師大。 | ||||||||
備註 | ※本表僅供各校匯總各分項評量成績時用(或四項評量皆為同一輔導老師評量成績時用),免送紙本。 ※實習作業系統進入網址http://tecs.ntnu.edu.tw/csd/web_change/index.php (路徑:本校首頁>行政單位>師資培育學院>教育實習作業系統連結) ※全勤或有特殊優良表現得酌予加分,請假日數超過10日者,實習成績不得超過80分;請假日數超過20日者,其實習成績不得超過70分。請假8小時以1日計算,應請而未請假者,以雙倍計算。請假超過40個上班日者(娩假超過45個上班日者),應停止教育實習。 ※實習學生實習成績評量,由師資培育之大學及實習機構共同評定,雙方各占百分之五十,以總成績60分為及格。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年度第學期實習學生實習成績【實習學校用】
分項評量表(教學實習)
實習學生 | |
請假日數 | 共日(事假日,病假日,其他:假日)。 ※因系統無法列入小數點,在系統登錄時請取正數即可。「公假」請勿計入請假日數 |
評量項目 | 比例 | 表現情形 | 分項成績 | 評語或建議 | |
教學實習: 教學能力(含教學演示) 擬定教學計畫 擬定課程綱要 教案編寫 編製教材 教學演示 輔導學生專業知識與能力 教學評量之規劃 評量學生之能力 解答問題能力 | 45% | ◎下列分數已依百分比分數分配,請勿再換算。 □ 優異(40-45分) □ 良好(34-39分) □ 尚可(26-33分) □ 不佳(25分以下) | 分 | (經登錄於系統上之評語,學生將可至其個人帳戶查看) | |
實習輔導 教師簽名 | 評量日期: 年 月 日 | ||||
◎本表僅供有需要分項評量之學校內部作業簽核存參用不必寄回師大。 | |||||
備註 | 評語或建議將提供受評者參考,成績則不提供給任何受評者。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年度第學期實習學生實習成績【實習學校用】
分項評量表(導師【級務】實習)《實習半年者》
實習學生 | |
請假日數 | 共日(事假日,病假日,其他:假日)。 ※因系統無法列入小數點,在系統登錄時請取正數即可。「公假」請勿計入請假日數 |
評量項目 | 比例 | 表現情形 | 分項成績 | 評語或建議 | |
導師【級務】實習: 學生輔導知能 班級經營 口語表達 與學生、同仁、家長溝通技巧與能力 瞭解學生 個別及群體學生之輔導 | 30% | ◎下列分數已依百分比分數分配,請勿再換算。 □ 優異(27-30分) □ 良好(24-26分) □ 尚可(18-23分) □ 不佳(17分以下) | 分 | (經登錄於系統上之評語,學生將可至其個人帳戶查看) | |
實習輔導 教師簽名 | 評量日期: 年 月 日 | ||||
◎本表僅供有需要分項評量之學校內部作業簽核存參用不必寄回師大。 | |||||
備註 | 評語或建議將提供受評者參考,成績則不提供給任何受評者。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年度第學期實習學生實習成績【實習學校用】
分項評量表(行政實習)《實習半年者》
實習學生 | |
請假日數 | 共日(事假日,病假日,其他:假日)。 ※因系統無法列入小數點,在系統登錄時請取正數即可。「公假」請勿計入請假日數 |
評量項目 | 比例 | 表現情形 | 分項成績 | 評語或建議 | |
行政實習: 服務態度 敬業精神 工作能力 法令依循 人際互動 | 15% | ◎下列分數已依百分比分數分配,請勿再換算。 □ 優異(13-15分) □ 良好(10-12分) □ 尚可(7-9分) □ 不佳(6分以下) | 分 | (經登錄於系統上之評語,學生將可至其個人帳戶查看) | |
實習輔導 教師簽名 | 評量日期: 年 月 日 | ||||
◎本表僅供有需要分項評量之學校內部作業簽核存參用不必寄回師大。 | |||||
備註 | 評語或建議將提供受評者參考,成績則不提供給任何受評者。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年度第學期實習學生實習成績【實習學校用】
分項評量表(研習活動)《實習半年者》
實習學生 | |
請假日數 | 共日(事假日,病假日,其他:假日)。 ※因系統無法列入小數點,在系統登錄時請取正數即可。「公假」請勿計入請假日數 |
評量項目 | 比例 | 表現情形 | 分項成績 | 評語或建議 | |
研習活動: 參加返校座談 實習相關研習活動 教學專題報告或心得寫作 | 10% | ◎下列分數已依百分比分數分配,請勿再換算。 □ 優異(9-10分) □ 良好(8分) □ 尚可(6-7分) □ 不佳(5分以下) | 分 | (經登錄於系統上之評語,學生將可至其個人帳戶查看) | |
實習輔導 教師簽名 | 評量日期: 年 月 日 | ||||
◎本表僅供有需要分項評量之學校內部作業簽核存參用不必寄回師大。 | |||||
備註 | 評語或建議將提供受評者參考,成績則不提供給任何受評者。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年度第學期實習學生實習成績【實習學校用】
請假日數核算表《實習半年者》
實習學生 | ||
請假日數 | 共日(事假日,病假日,其他:假日)。 ※因本校教育實習作業系統無法登錄小數點,在系統登錄時請取正數即可。 ※「公假」請勿計入請假日數。 | |
酌加分數 | ||
註記 | □請假日數超過10日實習成績不得超過80分 □請假日數超過20日實習成績不得超過70分 | |
意見或說明 | (經登錄於系統上之評語,學生將可至其個人帳戶查看) | |
核算者簽名 | 核算日期: 年 月 日 | |
核算 注意事項 | 註:依教育實習作業原則第38點規定,實習學生全勤者,成績得酌予加分;請假日數超過10日者,實習成績不得超過80分;請假日數超過20日者,其實習成績不得超過70分。請假8小時以1日計算,應請而未請假者,以雙倍計算。請假超過40個上班日者(娩假超過45個上班日者),應停止教育實習且不得申請退費。 | |
◎本表僅供有需要分項評量之學校內部作業簽核存參用不必寄回師大。 | ||
備註 | 評語或建議將提供受評者參考,成績則不提供給任何受評者。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實習學生實習成績更正申請書
本校特約實習學校用表
流水號
申請事由
更正學年度第學期實習成績
更正日期
年月日
學校全銜
學生姓名
評量項目
比例
原始成績
更正後成績
一、教學實習(含教學演示):
擬定教學計畫、課程綱要、教案編寫、編製教材、教學演示、輔導學生專業知識與能力、教學評量之規劃…
45%
二、導師(級務)實習:
學生輔導知能、班級經營、口語表達、與學生、同仁、家長溝通技巧與能力…
30%
三、行政實習:
學校行政配合度、服務態度、敬業精神、工作能力、法令依循、人際互動…
15%
四、研習活動:
參加返校座談、實習相關研習活動、教學專題報告或心得寫作…
10%
實習成績合計
100%
(((
成績更正原因(請勾選)
*請說明更正原因
□逾期未登錄成績(該成績即以0分登錄)。
□ 成績登錄錯誤、漏登部分成績 。
□ 其他原因。
申請更改成績注意事項
1若更改後涉學生修畢資格之取得,需於實習結束前提出申請方得更改。
2.實習結束時成績及格即可核發「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一經核發恕不接受更改,以昭公信。
實習學校簽章
(1)更正申請人或承辦人
(2)承辦業務主管
(3)校長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師培學校簽章
(4)實習輔導組承辦人
(5)實習輔導組組長
(6)師培處長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備註:實習學生成績需依函發公文規定時間內寄達本校「實習輔導組」,逾時即關閉「實習成績評量」視窗,以便造冊於實習結束後即可核發「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非可歸責於學生者,如需更正請由實習學校出具本申請書申請更改登錄。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年度第__學期實習期間
「特殊優良表現及貢獻」嘉勉錄
實習學校全銜 | |||||
實習學生(教師)姓名 | |||||
就讀師大系級班別 | |||||
實習起迄期間 | |||||
填報者職稱及姓名 | 聯絡電話 | ||||
實習期間「特殊優良表現及貢獻」之具體事蹟及師長評語(350字以內) ◎本嘉勉錄用以肯定實習期間對貴校之「特殊優良表現及貢獻」者,未列出具體事蹟或列舉不明確者請勿薦送。 ◎本表經實習學校核章後寄送本校。 ◎本表電子檔下載請至本校師培處網頁>文件下載>教育實習>其他。請務必將本表之word電子檔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以便彙整上網。 ◎實習期間若有「關懷弱勢族群」之具體優良表現者,請另行填報「關懷弱勢族群」推薦表舉薦之。 | |||||
具體事蹟及評語: | |||||
實習學校實習輔導教師簽章 | 實習學校教務主任簽章 | 實習學校校長簽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備註:
本表係針對在實習期間有特殊優良表現及貢獻者,由實習學校予以嘉勉並知會師培學校。
本校實習學生實習期間之優良表現事蹟將收錄於本校師培處網頁>實習輔導>實習學校嘉勉錄予以公開肯定並表彰之。
3.請實習學校給予特殊優良表現及貢獻者實習成績酌予加分。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年度
「杏壇實習芬芳錄」-- 關懷弱勢族群推薦表
實習學校全銜 | ||||||
實習學生(教師)姓名 | 電話 | |||||
就讀師大系級班別 | 實習起迄期間 | 年月至年月 | ||||
實習學生通訊地址 | □□□□□ | |||||
填報者職稱及姓名 | 聯絡電話 | |||||
實習期間「關懷弱勢者之具體事蹟」及師長評語(350字以內) ◎本推薦表用以彰顯關懷弱勢族群之「愛心」,未列出弱勢類別、受關懷者人數及具體事蹟不明確者請勿薦送。 ◎本表經實習學校核章後請附於實習成績評量表後一併寄送。 ◎本表電子檔下載請至本校師培處網頁>文件下載>教育實習>其他。請務必將本表之word電子檔傳送[email protected]以便彙整上網。 ◎實習學生電話、通訊地址請詳填以便寄發獎狀。 ◎其他實習期間之優良表現,因非本推薦表宗旨在此將不予接受,但實習學校可將其事蹟填報「特殊優良表現及貢獻」嘉勉錄,本校師培處網頁設有實習學校嘉勉錄將予上網表揚。 | ||||||
弱勢類別: 受關懷弱勢人數: 人 具體事蹟: | ||||||
實習學校實習輔導教師簽章 | 實習學校教務主任簽章 | 實習學校校長簽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實習與地方輔導組承辦人簽章 | 實習與地方輔導組組長簽章 | 師資培育學院長簽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備註:
1.本推薦表事蹟將經由本校實習輔導組、處長簽章認可後發給獎狀並將事蹟張貼於師培處網頁>
實習輔導>獎勵>關懷弱勢族群予以肯定並表彰之。
2.請實習學校給予受推薦者之實習成績酌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