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實習評量作業手冊(實習學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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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教育實習評量作業手冊



(實習學校用)








中華民國1056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實習學生成績評量項目比例計算方式及注意事項

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1420日臺中()字第1010008381號函發布「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教育實習作業原則」第7點相關規定辦理。

注意事項

請依下列評量項目進行評量。本校另設計有「分項評量表」及「實習成績匯總表」供有需要之實習學校下載運用,上述二表僅供實習學校內部簽核存參用,不必寄回本校本校為因應學生參加教師檢定考試報名,需準時發證,請各校務必於公文函發規定時間內完成登錄作業,以便造冊製證,逾上述時間本校將關閉系統視窗,屆時實習成績如有缺漏未登疑議者,需填「實習成績更正申請書」送交本校實習輔導組申請更改。

比例

表現情形(參考用)

一、教學實習(含教學演示):

擬定教學計畫、課程綱要、教案編寫、編製教材、教學演示、輔導學生專業知識與能力、教學評量之規劃…

45

優異(40-45分)

良好(34-39分)

尚可(26-33分)

不佳(25分以下)

二、導師(級務)實習:

學生輔導知能、班級經營、口語表達、與學生、同仁、家長溝通技巧與能力…

30

優異(27-30分)

良好(24-26分)

尚可(18-23分)

不佳(17分以下)

三、行政實習:

學校行政配合度、服務態度、敬業精神、工作能力、法令依循、人際互動…

15

優異(13-15分)

良好(10-12分)

尚可(7-9分)

不佳(6分以下)

四、研習活動:

參加返校座談、實習相關研習活動、教學專題報告或心得寫作…

10

優異(9-10分)

良好(8分)

尚可(6-7分)

不佳(5分以下)

請假日數之

限制及影響


註:依教育實習作業原則第38點規定:實習學生全勤者,成績得酌予加分;請假日數超過10日者,實習成績不得超過80分;請假日數超過20日者,成績不得超過70分。請假8小時以1日計算,應請而未請假者,以雙倍計算。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教育實習作業系統」實習學校成績評量操作說明

一、本校成績評量視窗開放期間:第一學期1210日至翌年110日、第二學期自610日至710

二、教育實習作業系統:http://dois.otecs.ntnu.edu.tw/web_change(路徑:本校首頁>行政單位>師資培育學院>教育實習作業系統連結)

三、點選「實習學校專用」>輸入帳號密碼欄位>進入貴校作業系統視窗>(帳號、密碼,若貴校未登記備忘,貴校辦理整合登錄評量成績之老師以其本人e-mail帳號洽詢(請勿透過實習學生來查)來信主旨請寫「索取帳密」內容請寫明「貴校全銜」、「所在縣市」「來信者之姓名、職稱」、「聯絡電話」等E-MAIL[email protected] 洽詢。

四、在進入本校教育實習作業系統正式輸入評量成績前,如因評量作業需要「分項評量表」及「實習成績匯總表」等評量用之草稿,請至本校師資培育學院網頁下載。網址:http://tecs.otecs.ntnu.edu.tw/ntnutecs/tw/index.php(路徑:本校首頁>行政單位>師資培育學院>實習輔導>教育實習>成績評量>教育實習成績評量手冊(實習學校用))。上述表僅供實習學校內部作業及簽核存檔用,無須寄回本校。

五、進入貴校作業視窗後,請點選左欄「評量成績(半年)」>視窗出現評量項目、比例、本學期所有實習學生名單及評量欄位:請依「實習學生成績評量項目比例計算方式及注意事項」出勤狀況請假別及日數酌予加、減分等按比例點選給分登錄,加以評語(300字以內)>按儲存鍵>系統會自動加總分數及存檔>點選左欄列印評量成績單>列印出來>簽章(輔導小組部份可由教學組長或小組召集人代表簽章)>免送紙本

六、本校對評量之成績採保密方式處理,並不發給學生實習成績單。但評語則採開放方式,學生可自行至教育實習作業系統之個人帳戶查看,因學生很重視,盼實習學校能給予建議、鼓勵及最後的叮嚀。

七、實習學生實習成績評量,依規定由本校實習指導教師及教育實習學校共同評定之,雙方各占百分之五十,以總成績60分為及格。請假日數(公假請勿列入)超過10日,其總成績如經評定超過80分者,概以80分計;請假日數超過20日,其總成績如超過70分者,概以70分計。

八、若仍有疑問,請利用上述E-MAIL信箱或請來電02-77341235洽詢。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年度第學期實習學生實習成績總表

實習學生


實習學校


畢業系所


實習科別

領域專長


請假日數

日(事假日,病假日,其他:日)。

比例

表現情形

分項成績

評語或建議

一、教學實習(含教學演示)

擬定教學計畫、課程綱要、教案編寫、編製教材、教學演示、輔導學生專業知識與能力、教學評量之規劃

45

優異40-45

良好34-39分)

尚可26-33分)

不佳25分以下)

(經登錄於系統上之評語,學生將可至其個人帳戶查看)

二、導師(級務)實習

學生輔導知能、班級經營、口語表達、與學生、同仁、家長溝通技巧與能力

30

優異27-30分)

良好24-26分)

尚可18-23分)

不佳17分以下)

三、行政實習

學校行政配合度、服務態度、敬業精神、工作能力、法令依循、人際互動

15

優異13-15分)

良好10-12分)

尚可7-9分)

不佳6分以下)

四、研習活動

參加返校座談、實習相關研習活動、教學專題報告或心得寫作

10

優異9-10分)

良好8分)

尚可6-7分)

不佳5分以下)

(合計)

酌加分數

酌減分數


本表僅供有需要分項評量之學校內部作業簽核存參用不必寄回師大

備註

本表僅供各校匯總各分項評量成績時用(或四項評量皆為同一輔導老師評量成績時用),免送紙本

實習作業系統進入網址http://tecs.ntnu.edu.tw/csd/web_change/index.php

(路徑:本校首頁>行政單位>師資培育學院>教育實習作業系統連結)

全勤或有特殊優良表現得酌予加分,請假日數超過10者,實習成績不得超過80分;請假日數超過20者,其實習成績不得超過70分。請假8小時以1日計算,應請而未請假者,以雙倍計算。請假超過40個上班日者(娩假超過45個上班日者),應停止教育實習。

實習學生實習成績評量,由師資培育之大學及實習機構共同評定,雙方各占百分之五十,以總成績60分為及格。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年度第學期實習學生實習成績實習學校用

分項評量表(教學實習)

實習學生


請假日數

日(事假日,病假日,其他:日)。

因系統無法列入小數點,在系統登錄時請取正數即可。「公假」請勿計入請假日數



比例

表現情形

分項成績

評語或建議

教學實習:

教學能力(含教學演示)

擬定教學計畫

擬定課程綱要

教案編寫

編製教材

教學演示

輔導學生專業知識與能力

教學評量之規劃

評量學生之能力

解答問題能力

45

下列分數已依百分比分數分配,請勿再換算。

優異(40-45分)

良好(34-39分)

尚可(26-33分)

不佳(25分以下)

(經登錄於系統上之評語,學生將可至其個人帳戶查看)

實習輔導

教師簽名


評量日期:

年  日

本表僅供有需要分項評量之學校內部作業簽核存參用不必寄回師大

評語或建議將提供受評者參考,成績則不提供給任何受評者。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年度第學期實習學生實習成績實習學校用

分項評量表(導師【級務】實習)《實習半年者》

實習學生


請假日數

日(事假日,病假日,其他:日)。

因系統無法列入小數點,在系統登錄時請取正數即可。「公假」請勿計入請假日數



比例

表現情形

分項成績

評語或建議

導師【級務】實習:

學生輔導知能

班級經營

口語表達

與學生、同仁、家長溝通技巧與能力

瞭解學生

個別及群體學生之輔導

30

下列分數已依百分比分數分配,請勿再換算。

優異27-30分)

良好24-26分)

尚可18-23分)

不佳17分以下)

(經登錄於系統上之評語,學生將可至其個人帳戶查看)

實習輔導

教師簽名


評量日期:


年  日

本表僅供有需要分項評量之學校內部作業簽核存參用不必寄回師大

評語或建議將提供受評者參考,成績則不提供給任何受評者。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年度第學期實習學生實習成績實習學校用

分項評量表(行政實習)《實習半年者》

實習學生


請假日數

日(事假日,病假日,其他:日)。

因系統無法列入小數點,在系統登錄時請取正數即可。「公假」請勿計入請假日數



比例

表現情形

分項成績

評語或建議

行政實習:

服務態度

敬業精神

工作能力

法令依循

人際互動

15

下列分數已依百分比分數分配,請勿再換算。

優異(13-15分)

良好(10-12分)

尚可(7-9分)

不佳(6分以下)

(經登錄於系統上之評語,學生將可至其個人帳戶查看)

實習輔導

教師簽名


評量日期:


年  日

本表僅供有需要分項評量之學校內部作業簽核存參用不必寄回師大

評語或建議將提供受評者參考,成績則不提供給任何受評者。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年度第學期實習學生實習成績實習學校用

分項評量表(研習活動)《實習半年者》

實習學生


請假日數

日(事假日,病假日,其他:日)。

因系統無法列入小數點,在系統登錄時請取正數即可。「公假」請勿計入請假日數



比例

表現情形

分項成績

評語或建議

研習活動:

參加返校座談

實習相關研習活動

教學專題報告或心得寫作

10

下列分數已依百分比分數分配,請勿再換算。

優異9-10分)

良好8分)

尚可6-7分)

不佳5分以下)

(經登錄於系統上之評語,學生將可至其個人帳戶查看)

實習輔導

教師簽名


評量日期:


年  日

本表僅供有需要分項評量之學校內部作業簽核存參用不必寄回師大

評語或建議將提供受評者參考,成績則不提供給任何受評者。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年度第學期實習學生實習成績實習學校用

請假日數核算表《實習半年者》

實習學生


請假日數

日(事假日,病假日,其他:日)。

因本校教育實習作業系統無法登錄小數點,在系統登錄時請取正數即可。

「公假」請勿計入請假日數。

酌加分數


請假日數超過10實習成績不得超過80

請假日數超過20實習成績不得超過70

意見或說明

(經登錄於系統上之評語,學生將可至其個人帳戶查看)




核算者簽名


核算日期:


年  日

注意事項

註:依教育實習作業原則第38點規定,實習學生全勤者,成績得酌予加分;請假日數超過10者,實習成績不得超過80分;請假日數超過20者,其實習成績不得超過70分。請假8小時以1日計算,應請而未請假者,以雙倍計算。請假超過40個上班日者(娩假超過45個上班日者),應停止教育實習且不得申請退費。

本表僅供有需要分項評量之學校內部作業簽核存參用不必寄回師大

評語或建議將提供受評者參考,成績則不提供給任何受評者。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實習學生實習成績更正申請書

本校特約實習學校用表

流水號       

申請事由

更正學年度學期實習成績

更正日期

學校全銜



學生姓名


比例

原始成績

更正後成績

一、教學實習(含教學演示):

擬定教學計畫、課程綱要、教案編寫、編製教材、教學演示、輔導學生專業知識與能力、教學評量之規劃

45



二、導師(級務)實習:

學生輔導知能、班級經營、口語表達、與學生、同仁、家長溝通技巧與能力

30



三、行政實習:

學校行政配合度、服務態度、敬業精神、工作能力、法令依循、人際互動

15



四、研習活動:

參加返校座談、實習相關研習活動、教學專題報告或心得寫作

10



實習成績合計

100%



(((

成績更正原因

(請勾選)

*請說明更正原因

逾期未登錄成績(該成績即以0分登錄)。


成績登錄錯誤、漏登部分成績    


其他原因

申請更改成績注意事項

1若更改後涉學生修畢資格之取得,需於實習結束前提出申請方得更改。

2.實習結束時成績及格即可核發「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一經核發恕不接受更改,以昭公信。

實習學校簽章

1)更正申請人或承辦人

2)承辦業務主管

3)校長




師培學校簽章

4)實習輔導組承辦人

5)實習輔導組組長

6)師培處長







備註:實習學生成績需依函發公文規定時間內寄達本校「實習輔導組」,逾時即關閉「實習成績評量」視窗,以便造冊於實習結束後即可核發「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非可歸責於學生者,如需更正請由實習學校出具本申請書申請更改登錄。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年度第__學期實習期間

      「特殊優良表現及貢獻」嘉勉錄

實習學校全銜


實習學生(教師)姓名


就讀師大系級班別


實習起迄期間


填報者職稱及姓名


聯絡電話


實習期間「特殊優良表現及貢獻」之具體事蹟及師長評語(350字以內)

本嘉勉錄用以肯定實習期間對貴校之「特殊優良表現及貢獻」者,未列出具體事蹟或列舉不明確者請勿薦送。

本表經實習學校核章後寄送本校

本表電子檔下載請至本校師培處網頁>文件下載>教育實習>其他。請務必將本表之word電子檔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以便彙整上網。

實習期間若有「關懷弱勢族群」之具體優良表現者,請另行填報「關懷弱勢族群」推薦表舉薦之。

具體事蹟及評語:

實習學校實習輔導教師簽章

實習學校教務主任簽章

實習學校校長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備註:

  1. 本表係針對在實習期間有特殊優良表現及貢獻者,由實習學校予以嘉勉並知會師培學校。

  2. 本校實習學生實習期間之優良表現事蹟將收錄於本校師培處網頁>實習輔導>實習學校嘉勉錄予以公開肯定並表彰之。

3.請實習學校給予特殊優良表現及貢獻者實習成績酌予加分。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年度

「杏壇實習芬芳錄」-- 關懷弱勢族群推薦表

實習學校全銜


實習學生(教師)姓名

電話

就讀師大系級班別


實習起迄期間

月至

實習學生通訊地址

□□□□□

填報者職稱及姓名


聯絡電話


實習期間「關懷弱勢者之具體事蹟」及師長評語(350字以內)

本推薦表用以彰顯關懷弱勢族群之「愛心」,未列出弱勢類別、受關懷者人數及具體事蹟不明確者請勿薦送。

本表經實習學校核章後請附於實習成績評量表後一併寄送。

本表電子檔下載請至本校師培處網頁>文件下載>教育實習>其他請務必將本表之word電子檔傳送[email protected]以便彙整上網。

實習學生電話、通訊地址請詳填以便寄發獎狀。

其他實習期間之優良表現,因非本推薦表宗旨在此將不予接受,但實習學校可將其事蹟填報「特殊優良表現及貢獻」嘉勉錄,本校師培處網頁設有實習學校嘉勉錄將予上網表揚。

弱勢類別:                     受關懷弱勢人數:    

具體事蹟:

實習學校實習輔導教師簽章

實習學校教務主任簽章

實習學校校長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實習與地方輔導組承辦人簽章

實習與地方輔導組組長簽章

師資培育學院長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備註:

1.本推薦表事蹟將經由本校實習輔導組、處長簽章認可後發給獎狀並將事蹟張貼於師培處網頁>

實習輔導>獎勵>關懷弱勢族群予以肯定並表彰之。

2.請實習學校給予受推薦者之實習成績酌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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