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 農會招考 七職等晉升六職等 信用業務 農業金融法規與信用業務實務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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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各級農會第
臺灣省各級農會第臺灣省各級農會第
臺灣省各級農會第 19
1919
19 次新進及升等人員統一考試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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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新進及升等人員統一考試試題
解答
解答解答
解答
科目:農業金融法規與信用業務實務 類別:七職等晉升六職等
一、 問答題:
(一)請概述農會信用部授信評估 5 項原則為何?
答:1.借款戶(PEOPLE):A.責任感 B.經營能力 C.銀行往來情形,以作為判斷之參考。
2.資金用途(PURPOSE):必須瞭解借款之確實用途,瞭解其用途後,才能掌握還款
來源。資金用途大致可分 A.購置資產 B.替代股權 C.償還既存債務三種。
3.償還來源(PAYMENT):金融機構辦理授信其債權確保有兩道防線:償還來源及債
權保障。
4.債權保障(PROTECTION):可分為內部保障與外部保障。
5.借戶展望(PERSPECTIVE):注意借戶所經營事業的展望,即就借戶行業別之前途
及借戶本身將來的發展性作一分析再據以預估授信案件基本風險與預期利益
作為貸款與否的決定。
(二)請試舉出 10 種不得收受存入票據之情形者?
答:1.金額文字不清。
2.發票年月日不全或不明。
3.支票未到發票日,本票及匯票未到到期日(可代收)
4.支票發行滿一年。
5.記名票據未經受款人背書或受款人背書不全、不符。
6.背書不連續。
7.記名票據禁止背書轉讓經轉讓。
8.票據破損致法定要項不全。
9.票據塗壞。
10.字經擦改。
11.更改處未經發票人照原留印鑑簽章。
12.字跡模糊。
13.使用易擦拭或易褪色之筆填寫。
14.保付後字經塗改。
15.畫線支票未由金融業者提示。
16.特別平行線支票未由特定金融業者提示。
17.只可代收之外埠付款票據。
18.非參加交換之金融業者或法定機關印發之票據。
19.未經發票人簽章。
(三)請說明農會信用部對其理事、監事、總幹事及各部門員工,或對與其理事、監事、總幹
事、信用部主任或辦理授信之職員有利害關係者,辦理授信應有之規範為何?
答:1.不可承作無擔保放款。但消費性貸款除外,消費性貸款之範圍及額度依銀行法主
管機關之規定。
2.應有十足擔保,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放款對象。
所稱條件包括:利率及手續費、擔保品及其估價、保證人、貸款期限、本息償還
方式。
所稱同類放款對象,係指同一信用部、同一放款利率期間內、同一貸款用途及同
一會計科目下之放款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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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筆或累計金額(不含受託代放款及存單質借)達農會漁會信用部各項風險控制
比率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之金額半數以上者,並應經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
席,出席理事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始得辦理。
4.擔保放款總額(不含受託代放款及存單質借放款)不得超過上一年度該農會、漁
會決算淨值百分之一百五十。
(四)農會信用部經營不善時,依據農業金融法規定,其退場時機為何呢?退場時的處理方式
為何呢?
答:
退場時機 退場時的處理方式
1.經營不善信用部累積虧損,超過信用部
上年度決算淨值三分之一逾放比率超
過百分之十五者主管機關及全國農業金
庫設置輔導小組以三年為期整頓之
滿未達所訂改善目標或輔導期間經主管
機關認定無輔導績效者。
農委會)
信用部經營不善所屬之
農、漁會,合併於其他設有信
用部之農、漁會。
2.信用部淨值為負數者。
3.信用部因業務或財務狀況顯著惡化
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存款人利益之虞
時。
RTC
農委會
用部經營不善所屬之農、漁
會,合併於其他設有信用部之
農、漁會。
(五)某農會信用部第一類資本為新台幣 225,000,000 元,第二類資本為新台幣 350,000,000
元,該信用部持有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全國農業金庫股票之帳
列金額分別為新台幣 25,000,000 3,000,000 12,000,000 而其風險性資產
總額為新台幣 8,500,000,000 元,請計算其資本適足率為何呢?主管機關依法應如何
理呢?
答:1.資本適足率:(225,000,000+225,000,000-25,000,000-3,000,000-
12,000,000)/8,500,000,000=4.82%
2.主管機關依法處理方式:
(1) 命其提報增加淨值、減少風險性資產總額之限期改善計畫。
(2) 限制給付理事、監事酬勞金、出席費。
(3) 報請中央主管機關限制或停止增加風險性資產總額之業務。
(4) 報請中央主管機關限制申設信用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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