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40850
等 別: 四等考試
類 科: 執達員
科 目: 強制執行法概要
考試時間: 1小時 30 分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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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試簡述下列問題:
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執行拘提時,應由何人執行之?(5分)又執行管收時,應由
何人將應管收人送交管收所?(5分)
實施強制執行時,經何人同意,執行法院得延緩執行?(5分)每次延緩執行之期
限為何?(5分)
查封動產時,若將查封物交付保管者,並應以何方法行之?(5分)
二、普通債權之債權人甲、乙對同一債務人之相同財產聲請強制執行,經執行法院發支
付轉給命令取得金錢款項,乃於民國 100 年4月13 日製作分配表,然另有普通債
權人A持合法執行名義並已繳足執行費,於民國 100 年4月13 日具狀向執行法院
聲明就上開金錢款項參與分配,則債權人A聲明參與分配之效力如何?(12 分)又前
開債權人A如係於民國 100 年4月12 日主張依民事訴訟法第 122 條規定以言詞方
式在法院書記官前陳述,由書記官製作筆錄,向執行法院聲明參與分配,則其聲明
參與分配是否合法?理由為何?(13 分,未附理由不給分)
三、不動產拍賣期日,執行法官開標時,發現有投標人甲、乙、丙願出之最高價額相
同,此時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執行法官應如何處理?(12 分)又不動產經二次減價拍賣
後而未拍定,債權人亦不願承受或依法不得承受時,執行法院應於何期間內?(5分)
作何執行程序?(8分)
四、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假扣押之執行與假扣押之裁定送達債務人,其先後順序為何?(5分)
又假扣押之執行,其聲請期間限制為何?(5分)若聲請假扣押之執行係在法定期間
內,但逾法定期間後,債權人又聲請追加查封其他財產,是否合法?試說明理由為
何?(10 分,未附理由不給分)另假扣押執行後,假扣押之裁定不能送達債務人,
債權人亦未聲請公示送達者,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