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檢核表─院系所館舍單位
單位: 檢核日期:
項目 | 檢核內容 | 是 | 否(待改善) | 無此項目 | 改善措施 |
所見事實及 改進意見 | |||||
自我防護與保護 | 是否運用新生入學、助教講習、學生活動及系所會議等時機,向學生宣導自我安全意識及環境介紹。 | ||||
針對外籍生用第二語言進行安全宣導或提供外語版安全宣導注意事項資料供外籍生參考。 | |||||
是否針對系所建物,規畫逃生動線,並公告及宣導? (配合各系所或建築物管理權責製作及公告) | |||||
科技防衛、警監系統 | 單位涵蓋區域監視(錄)器材設備、緊急求救鈴等設施(備)是否定期檢查並維持妥善。 (配合各系所或建築物管理權責辦理) | ||||
偏僻及陰暗照明或感應設備是否妥善? (配合各系所或建築物管理權責辦理) | |||||
是否定期實施消防受信總機廣播系統功能測試? (配合各系所或建築物管理權責辦理) | |||||
門禁管理 | 系所是否設有門禁管理? (配合各系所或建築物門禁管理權責辦理) | ||||
是否將門禁鑰匙(卡)繳交到駐警隊,以便駐警隊緊急應變時使用。 (配合各系所或建築物門禁管理權責辦理) | |||||
安全巡查 | 是否定時執行環境安全巡查工作? | ||||
系所辦公室是否有每個實驗室、辦公室的備份鑰匙,便於即時應變處理? | |||||
緊急應變 | 是否建立學生及家長緊急連絡資料,以便緊急應變與連繫。 | ||||
掌握每學期系所主管或導師異動,完成導生資料更新? | |||||
環境與設施管理 | 「四樓(含)以上」建物窗臺前無放置可攀爬之物品。 (配合各系所或建築物管理權責辦理) | ||||
「四樓(含)以上」建物地面無放置可攀爬之物品。 (配合各系所或建築物管理權責辦理) | |||||
女兒牆面或地面無可攀爬物品(如花盆)及設備(如管路)。 (配合各系所或建築物管理權責辦理) | |||||
頂樓突出建物(水塔平臺、電梯平臺)工作樓梯加鎖管制。 (配合各系所或建築物管理權責辦理) |
承辦人: 單位主管: 備註:
1.系所每學期(開學後2個星期內)應完成自主檢核,並將本表繳到院辦,各學院院辦應彙整所屬系所檢核資料查考管制,並將複本影印乙份(開學後1個月內)繳交到校安中心備查。
2.系所增設設備及維護修繕需求,請循各單位原作業模式提出, 本表僅作為自主檢核調查管制,非需求提列申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