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檢核表(範本)——111年6月29日版

格式
docx
大小
35.19 KB
頁數
12
上傳者
黃志豪
收藏 ⬇️ 下載檔案
提示: 文件格式为 Word(doc / docx),轉換可能會出現排版或格式的些許差異,請以實際檔案為準。
此檔案建立於 2024-10-04,离现在 1 19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

範例

大專校院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檢核表(範本) 111629

說明:

1.藍字為勾選及填寫內容。(參考用,要加註預計辦理月份或日期)

2.紅字為勾選及填寫內容。(參考用,僅告知預計何時改進即可)

3.填寫內容的期程,為當學期檢核為主,而非檢討上學期的成效。

4.本表格為教育部要求各大專校院自主檢核,僅做為提醒各學校要注意做到的事,而非檢討各校的作為。

5.此檢核表不僅教育部要,警政單位也要,請各位承辦人協助辦理。

項目

檢核內容


參考指標

(待改善)

改善措施

所見事實及

改進意見

預定

完成期程

自我防護與保護

運用新生輔導、校安研習及大型集會等時機,宣導自我安全意識。

每學期至少1

1.11392日於新生安全教育宣導自我安全意識。

2.113914-18日辦理友善校園週,宣導自我安全意識。

3.利用大一週會宣導防制藥物濫用及自我安全意識

4.1139231011日宿民大會宣導自我安全意識。

1.預定於113學年辦理大一週會宣導防制藥物濫用及自我安全意識


針對外籍生用第二語言進行安全宣導或提供外語版安全宣導注意事項資料供外籍生參考。

每學期至少1

1.1131017日針對外籍學生辦理校園安全(反毒、交通安全)宣導。

1.預定於113學年起由生輔組配合國際處辦理外籍生安全宣導事宜

邀請警政單位辦理校園安全相關講座或研習活動。

每學期至少1

1.1131222日,邀請警察大學張文崧教授在光電所,實施交通安全講座。

1.預計於113學年實施交通安全講座。

辦理教職員工校園安全突發事件危機訓練,熟悉應變處理流程。

每學期至少1

1.固定每年辦理防護團常年訓練2場次,另配合校內系所需求辦理館舍消防演練。113學年度上學期預計辦理4場次,對象為教職員生。

2.每年固定辦理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化學品危害預防教育訓練,113學年度上學期預計7場次,對象為教職員生,內容皆包含校內緊急應變通報流程

1.113年度因應跟蹤騷擾處理法上路,本校修訂【國立中央大學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並由校方衛生保健組與性平會辦理多元活動及講座,宣導認識跟蹤騷擾處理法及自我保護相關事宜。

針對校園內外周邊安全疑慮處所,規劃安全路線,建立校園內外周邊安全地圖(含高樓層容易自傷自殺處、學生賃居通勤上下學重要路線危險處),並公告、修正及宣導。

每學期至少1

1.校園安全地圖均公告於校園與網站,並定期檢視修正。

2.駐警隊針對校園內外周邊安全疑慮處所,進行加強巡邏,以維護教職員生安全。


1.將與轄區派出所及里巡守隊將校園週邊列為該單位之巡邏路線。

4.113學年起,落實每年新生入學的新生週院系時間做環境介紹時宣導所在館舍的逃生宣導

(依實況自行增列)




科技防衛、警監系統

針對校園內外周邊安全疑慮處所,評估裝設監視及緊急求助設施()

1.校園各進出口設置監視鏡頭至少2具。

2.各建築物主要出入口設置監視鏡頭至少2具。

3.各女生廁所設置緊急求助鈴至少1具。

4.頂樓出入口應設置監測設備(監視器、感應器、警鈴、感應鎖)

1.本校前後門及公共區域監視系統已陸續完成監視攝影機(SOS緊急求救電話)188台,為500萬畫素以上之網路監視攝影機及內建隱藏式攝影機之網路緊急求救影像通話器,以保障本校教職員生校園安全。


1.有關頂樓監測設備,營繕組配合提案單位針對不足處做加強改善。

2.檢整()所在大樓是否設有監視器,權責單位是否有定期檢查維護

監視(錄)器材設備、緊急求助設施()定期檢查。

每學期至少定期檢查及測試1

1.公共區域監視系統,委由合約廠商每月定期檢查乙次並視必要增加檢查次數。

2.緊急電話為每月定期檢查兩次。

3.相關承辦人皆有定期維護,異常時維修更換。

1.相關承辦人更換頻繁,定期維護困難。

學校與相關單位(如警政、消防、社區巡守隊<里長>等單位)建立科技聯繫管道(LINE群組)


與相關單位均已建立聯繫管道。

未與相關單位建立聯繫管道。將於113學年訂定支援協調書。

校園內外周邊偏僻及陰暗處所設置照明或感應設備。

1.各處所設置照明或感應設備至少1

2.梯間採光照明應足夠。

3.頂樓出入口及平臺應有足夠照明設備

1.本校各館舍都有設置照明設備。

2.校園內道路及偏僻處所均設置照明設備。

1.校園週邊道路照明設備未完善,於113學年加強維修。

2.本校梯間及頂樓部分未完善設置照明設備。

建置校內緊急事件廣播或警示通知設備。

至少1

1.學生宿舍均設廣播系統,宿舍管理員及舍幹部均會使用。

3.校內館舍單位合約消防檢查廠商定期測試消防受信總機廣播系統功能。

1.本校設置全校廣播系統,惟相關人員尚不熟悉。


建置校內無線電對講設備。


駐警隊隊員於巡邏、執勤時,每人配置1組無線對講機(14)使用。

駐警隊隊員於巡邏、執勤時,每人配置1組無線對講機(14)使用,尚嫌不足。

(依實況自行增列)




門禁管理

設置警衛、保全人員。

-

本校設有駐警隊,其中駐衛警與契約駐衛警共13人,另輔以保全2人協助負責校內與周邊交通安全及秩序之維護,校內火災、竊案等公共危險之防範,並執行前後門門禁管制等工作。

本校設有駐警隊,其中駐衛警與契約駐衛警共13人,另輔以保全2人協助負責校內與周邊交通安全及秩序之維護,惟嫌人員不足應付日常工作。

訂定門禁管理作業流程。

-

1.為管制出入校園車輛、維護校園安全及秩序,訂有「國立中央大學車輛管理實施要點」,並依前揭要點執行夜間管制車輛進出之措施。

2.宿舍門禁管理,含人員進出、會客方式、外賓入舍、廠商入舍修繕等類別,分別制定流程。(含門禁卡遺失處理流程)

3.已要求系()所屬大樓管理權責單位有交門禁鑰匙()給駐警隊,以因應緊急狀況處置。

1.門禁卡以學生證設定,輔以臨時卡給新生、交換生、無學籍學生等使用。有卡號區分,刷卡進入宿舍均有記錄可查,惟未能落實。

4.宿舍管理員未能以職員證進入宿舍。


進出校園車輛有辨識、管理作為。

-

1.為管制出入校園車輛、維護校園安全及秩序,訂有「國立中央大學車輛管理實施要點」,本校前、後門及北村側門出入車道均設有閘欄設施,凡車輛進出校園,均採車牌自動辨識,並每年定期核發車輛通行證作為輔助辨識。車輛辨識委由廠商經營管理

2.本校訂有「國立中央大學機車管制入校規範」,除前揭規範所定特殊情形外,校園全面禁止機車入校。

3.為提升校園道路及用路人安全,本校未能針對外送機車進行管制,外送機車應依規定申請進入學校,並依速限及特定路線行駛至本校外送停等。


公共設施及空間較陰暗或隱密之處,有妥善設置門禁管制

每學年至少1

1.宿舍公共區均明亮,部分場地因可外借,規定使用時間。

1.本校公共空間陰暗處,部份未能設置門禁管理。

(依實況自行增列)




安全巡查

與警政單位建立巡查熱點定期修正更新。

每學期至少修正更新1

已建立巡查熱點,適時更新,並於每學期報部。

113學年起,重新建立巡查熱點,並適時更新,於每學期報部。

排定校園安全維護人員巡查()路線及時段。

每日至少1

本校駐衛警與契約駐衛警共13人,另輔以保全2人,巡邏班共分3組,每日每班不定時巡邏共4次。巡邏範圍遍佈校園館舍及週邊,人()行出入口、停車場及安全有疑慮處所,共29個巡查點位。

未能與轄區派出所及地方巡狩隊實施聯巡

巡查()路線包含校園內外安全疑慮處所。


1.駐警隊負責公共區域之安全巡查工作,巡邏範圍遍佈校園館舍及週邊,人()行出入口、停車場及安全有疑慮處所,共29個巡查點位。

2.五權里巡守隊未能將本校週邊納入巡邏範圍。將與五權里長協調增加。

聯巡地點及頻率?

每月至少聯巡1

1.轄區警員每天皆至學校簽到並至學校週遭熱點巡查。

1.本校無聯巡,由校安同仁每週不定期會有1~2天至校外巡查。


(依實況自行增列)




聯繫合作

學校與轄區警政單位簽訂「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

-

與中壢分局及興國派出所均已簽訂支援協定書

113學年將與中壢分局及興國派出所簽訂支援協定書

協調警政、消防、民政、社政及衛政等單位,建置緊急聯繫網絡。

-

1.校園安全承辦人及駐警隊長已加入轄區派出所所建立Line群組內,平時與所長保持密切聯繫。

2.每學期間因應自殺危機及保護性個案,與衛政或社政家防有通報合作及網絡聯繫。

3.消防與環安中心有建立緊急聯繫Line網路。

4.衛政與衛保組有建立緊急聯繫Line網路。

5.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自殺防治通報

OOO

定期與警政、消防、社政及衛政等單位聯繫。

每學期至少測試1

1.提供學校鄰近心理醫療院所求助資源放置諮商中心網站供全校學生查閱。

2.衛政與衛保組有定期聯繫。

3.依據消防法規每年3月辦理校內建築物消防安全檢查申報,並配合中壢消防第二大隊臨校進行消防安全檢查。辦理每年兩次防護團常年訓練,並將演練成果提報中壢消防第二大隊。

未能定期聯繫,於113學年起改正。

相關校安會議納入警政、消防、民政、社政及衛政等單位及學生代表。


1.1121027日由校長主持「校園安全管理委員會」會議,邀興國派出所所長與會。

1.預計於1144月份由副校長主持「校安中心工作小組會議」,邀興國派出所所長與會。

(依實況自行增列)




緊急應變

成立緊急應變小組。

-

1.本校成立校園安全管理委員會處理。

2.成立「緊急應變中心」LINE群組,將編組成員均納入,以因應狀況發生時可立即應變處置。

1.本校未將各學術單位及館舍管理單位

成立LINE群組,以因應狀況發生時可立即應變處置。

緊急應變小組指定專責單位統籌掌握、處置、協調及擔任聯繫窗口。

-

1、依「國立中央大學校園安全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第6條:成員為主任秘書(執行長兼召集人)、學 務長、總務長、環安中心主任、災害防治研究中心主任、生活輔導組組長,下轄「新聞組」、「搶救組」、「通報組」、「避難引導組」、「安全防護組」、「緊急救護組」、「安全防治組」等七組。

未有指定聯繫窗口,於113學年呈報核定。

每學年就校園門禁管理、監視及求助系統測試、緊急重大事件應變處理等事項,辦理校園安全防護演練。

每學年至少1

1.駐警隊訂有有勤務標準作業程序,平日除依標準執勤外,另配合年度防護團校園安全防護演練活動,進行緊急事件應變處理演練。

2.緊急電話為每月定期檢查兩次並做測試。

3.113919日配合國家防災日辦理災防演練。

OOO

校安通報專責人員熟悉通報系統作業流程。

-

1.駐警隊訂有勤務標準作業程序,平日除依標準執勤。

2.專責人員均熟悉通報作業。

3.校安通報程序作業紙本放置值班台,提供同仁查詢。

OOO

建立學生及家長緊急連絡資料。

-

生輔組值勤人員及各學術單位負責人,均能查詢全校學生之學籍資料(學生及家長聯絡資料)

未能建立學生及家長緊急連絡資料,將於113學年建立。

建立賃居學生房東聯繫資訊,並定期更新。

每學期至少1

已建立聯繫資訊名冊,並定期更新。

已建立聯繫資訊名冊,但未定期更新。

(依實況自行增列)




環境與設施管理

「四樓()以上」建物窗臺前無放置可攀爬之物品。

-

1.宿舍管理員每日巡邏,均無可攀爬之物品。

2.公共區域部份由多人共同管理、注意、協調。

1.部份「四樓()以上」建物(教室)內有課桌椅。

「四樓()以上」建物地面無放置可攀爬之物品。

-

1.管理員每日巡邏,均無可攀爬之物品。

2.公共區域部份由多人共同管理、注意、協調。

1.請各館舍針對地面清除可攀爬之物品並加強檢查。


女兒牆面或地面無可攀爬物品(如花盆)及設備(如管路)

每學年至少1

1.管理員每日巡邏,均無可攀爬之物品及設備。

2.請各館舍針對女兒牆面或地面清除可攀爬之物品並加強檢查。

1.部份建物未有設加裝警報器、門禁系統,僅做出入實名制登記措施。


頂樓突出建物(水塔平臺、電梯平臺)工作樓梯加鎖管制

每學年至少1

1.宿舍可達頂樓突出建物處,電梯或宿舍內樓梯無法抵達。在頂樓往突出建物處的管制區加鎖。學生無法進入管制區。

2.部份建物頂樓有設加裝警報器、門禁系統,且有定期上鎖及出入實名制登記措施。

1.請各館舍針對頂樓突出建物(水塔平臺、電梯平臺)工作樓梯加鎖管制,並加強檢查。


其他

施工處所設置警示及防護措施(無施工處所免檢核)

-

本校「學生自主學習空間整建統包工程」、「學生宿舍男研舍整建改善工程」、「管二館B1F1F廁所整修工程」、「女1~4舍污排水暨景觀改善工程(第1期)」、「大氣觀測站高壓變電站電源增設工程案」、「R3館一樓多功能實作教學空間改善工程」、「健雄館物理系系辦公室整修工程」、「主計室辦公室裝修工程」、「環安中心辦公室裝修工程」已施作完畢,另「科二館耐震補強工程」即將施工,設置警示及相關防護措施。

將均依規定執行,強化設置警示及相關防護措施。

(依實況自行增列)




承辦人: 業務主管: 校長:

備註:

1.每學期(開學前)應辦理檢核1次,並不定期依狀況(環境)變化重新檢核。

2.各校得視地理環境人文特性需要,自行增加檢核項目。

3.列入待改善項目,各校應定期辦理追蹤管考改善。



23


版權說明: 檔案資源由用戶上傳,僅供學習交流使用,尊重著作權。 若您認為內容涉及侵權,請點擊「侵權舉報」提交相關資料,我們將儘快核實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