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動環境友善度管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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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動環境友善度管理指引
一、 前言
我國擁有豐富的地理景觀文化宗教及人文資源,
各縣市為發展地方觀光產業紛紛推出具地方特色如「臺
中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平溪天燈節「恆春墾丁音
樂季」及「新北市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等各種大型
活動,或配合元宵節、端午節、中秋節及農曆年等傳統
節慶辦理相關活動
有鑑於各地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及公司行號辦理大
型活動(單場參與人數 1,000 人以上)數量相當多參與
者人數相當可觀,若未妥為規劃因應,易生污染活動場
地及周邊環境之情事,造成觀感不佳之負面形象。行政
院環境保護署為使大型活動辦理單位能妥為規劃執行活
動場地(含宗教遶境遊行、進香等活動行徑路線)及其
周邊之環境維護工提升各類大型活動之環境友善度,
特訂定本指引供欲規劃辦理大型活動之各級政府機關、
民間團體及公司行號參考納入委託契約或做為大型活動
申請案審核之參考
二、 依據
本指引係依據「廢棄物清理法」「水污染防治法」
「空氣污染防制法」「噪音管制法」及「環保低碳活動
指引」等環保法令相關規範所擬訂
三、 適用範圍及對象
(ㄧ)適用範圍
2
本指引適用於結合宗教、節慶及為發展地方觀
光產業等所規劃辦理之非長期無固定場地且單場參
與人數 1,000 人以上之活動。
(二)適用對象
1. 各級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及公民營組織等。
2. 規劃辦理大型活動之公司或人員。
3. 場地租借機關、單位或個人。
四、 影響大型活動環境友善度因素
(ㄧ)活動辦理單位於規劃階段進行場地選取交通運
輸規劃等未考量環境友善度。
(二)活動場所環境維護設備數量(資源回收桶垃圾
桶、廚餘桶及公廁等)不足。
(三)活動場所環境維護頻率或人力規劃不
足。
(四)激發參與者公德心之活動前後相關宣導不足。
(五)未規劃因應參與人數暴增等突發狀況之交通運輸、
環境維護、相關支援及應變計畫。
五、 規劃提升環境友善度
為提升大型活動之環境友善度,活動辦理單位、
租借單位、環保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應依權責配合辦理
下列事項:
(ㄧ)活動辦理單
應於活動前妥為規劃並備置包含環境維護
3
廢棄物清理、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節能減碳、噪
音控制及相關宣導等之規劃及執行計畫書向相關
單位提出申請,與相關單位進行溝通聯繫;於活
動進行時安排人員定時巡檢,確認活動場地是否
確實依規劃進行清理維護作業,並對突發狀況進
行機動處理;並於活動後依規定進行場地及周邊
環境復原工作。
(二)場地租借單
1. 審核活動辦理單位所提場地設置資料(含廢棄物
清理計畫書)。除租借費用外,應納入規範場
復原之保證金。
2. 於活動辦理時定時或不定時查核活動是否依所
提資料確實執行並於活動結束後進行活動場地
檢查確認復原狀況並辦理保證金退還作業。
(三)環保單位
1. 審核活動辦理機關所提出之廢棄物清理計畫(含
廢棄物清理、廚餘及資源回收規劃)
2. 因應活動辦理單位提出共同或委託環保單位進
行廢棄物清理之需保單位可比照一般事業
廢棄物委託清除處理方式訂定廢棄物委託清
理收費標準有價提供活動辦理單位協助清理廢
棄物之服務並妥為規劃辦理必要時得有價
委託鄉(鎮、市)公所執行清理工作。
3. 於活動辦理時定時或不定時查核活動是否有違
反環境相關規定事於活動結束後進行活動
場地廢棄物清理檢查或清運及場地周邊環境確
4
認。
(四)其他相關單
於接獲活動主辦單位因應活動性質所需之
療、警政或消防相關支援請求後,規劃所需配合
協助之醫療、交通管制、安全檢查等相關事宜。
於活動辦理之前後階段所需之環境友善度規
劃事項如圖 1,相關作業事項檢核表如附件一。
1、活動辦理前、中、後階段環境友善度規劃事項
活動主辦單位 環保單位場地租借單位
提出活動計畫書,
含活動內容規劃、
關負責及聯絡人員
場地及設備配置圖
資料
審核是否同意場地
?場地設置是否符
規定等?
活動是否符合環保
關規定?活動場地週
環境問題?
活動前確認活動計
書內容
收受保證金及租金
,再次確認場地設
作業
其他相關單位
(如警政或消防單位等)
活動場地週邊交通
理協調等?或設備場地
安全確認等?
申請
核可
收受廢棄物委託清
費用,再次確認環
及廢棄物相關處理
再次確認週邊交通
調作業或事故緊急
變處理作業
確認並建立各聯絡
口名冊
安排人員定期巡檢
動場地,進行環境
理場地維護等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查核
動是否有違反規定
?
定期或不定期查核
動是否有違反環保
定事宜?
定期或不定期查核
動是否有違反規定
?
於時間內清理活動
地及週邊環境
進行活動場地檢查
認清理復原狀況,
理保證金退還作業
進行活動場地廢棄
清理檢查或清運,
週邊場地環境確認
活動主辦單位 環保單位場地租借單位
提出活動計畫書,
含活動內容規劃、
關負責及聯絡人員
場地及設備配置圖
資料
審核是否同意場地
?場地設置是否符
規定等?
活動是否符合環保
關規定?活動場地週
環境問題?
活動前確認活動計
書內容
收受保證金及租金
,再次確認場地設
作業
其他相關單位
(如警政或消防單位等)
活動場地週邊交通
理協調等?或設備場地
安全確認等?
申請
核可
收受廢棄物委託清
費用,再次確認環
及廢棄物相關處理
再次確認週邊交通
調作業或事故緊急
變處理作業
確認並建立各聯絡
口名冊
安排人員定期巡檢
動場地,進行環境
理場地維護等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查核
動是否有違反規定
?
定期或不定期查核
動是否有違反環保
定事宜?
定期或不定期查核
動是否有違反規定
?
於時間內清理活動
地及週邊環境
進行活動場地檢查
認清理復原狀況,
理保證金退還作業
進行活動場地廢棄
清理檢查或清運,
週邊場地環境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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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環境友善度作業指標
活動規劃內容除包含活動相關內容及場地設備配置
應納入環境污染防制及安寧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
節能減碳等議題之規劃考量,以維護環境,提升環
善度,建立良好鄰里關係,持續永續經營
相關作業指標分項條列如下(檢核表如附件二)
(ㄧ)環境污染防制及整潔安寧維護
1. 訂定廢棄物清理計畫維持活動會場垃圾不落地
並確保妥善清運(必要時得以有價方式委託活動
所在地環保單位清理)
2. 活動辦理前應依規定繳納場地復原保證金
動結束後依規定清理者得沒入保證金
足則追繳清理費用
3. 依菸害防制法吸菸場所之限制動地點若屬全
面禁菸場所者應協助勸阻吸菸行為非吸菸限
制場所者,須設置吸菸區及菸蒂收集容器
4. 活動周邊及場內於適當距離設置有蓋不漏水之
垃圾桶。
5. 定時派員清理所設置之垃圾桶免發生溢滿情
形。
6. 若有攤販營業營業範圍場所周邊另設置有蓋不
透水之垃圾桶並保持環境整潔不得任意堆置
物品(當日)營業結束後營業範圍場所
清理完畢。
7. 若攤販營業涉及廢油水油煙問題須依相關
6
定辦理。
8. 公廁及流動廁所採節水、節能省電設備。
9. 公廁及流動廁所隨時保持乾淨(無積水通風、
有水沖洗及無臭味
10. 公廁及流動廁所無損壞或不堪使用。
11. 公廁及流動廁所明顯處懸掛清潔及檢查人員紀
錄表。
12. 噪音管制區內,於直轄市、(市)主管機關公
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不得從事燃放爆竹
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
寧(依各機關規定公告辦理)
13. 依據噪音管制標準視情況調整活動喇叭擺放位
置及調降其音量以避免鄰近住戶受到噪音的干
擾。
14. 加強宣導參與人員維護環境衛生及安寧。
15. 活動結束 4小時內妥善復原及整理活動後之場
地。
16. 非屬固定地點之活由活動舉辦者尾隨活動
之進行,於 1小時內清除及維護完畢。
17. 其他。
(二)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
1. 活動周邊及場內於適當距離設置有蓋不漏水之
資源回收桶。
2. 定時派員清理所設置之資源回收桶避免發生溢
7
滿情形。
3. 廢棄物回收項目應至少分為資源回收類一般垃
圾及廚餘類(如有供應餐飲)
4. 降低文宣用紙量(如改於活動場地周邊設置標示
/告示牌等)
5. 場地布置避免使用無法回收再利用的物品儘量
使用可重複使用的標示與指示或向其他單位借
用。
6. 宣導參與民眾資源回收分(如於活動場地周
邊設置資源回收宣導標語)
7. 鼓勵民眾自備餐具杯子袋及手帕等減少提
供無法重複使用或再利用的物品。
8. 回收識別證封套如非必要場地標示與指示不
打印活動名稱,以便下次使用。
9. 活動結束 4小時內妥為清理活動後所產生的垃
圾或資源回收物。
10. 其他。
(三)節能減碳
1. 提供出席者完整及明確的交通指引包括到達活
動地點之大眾運輸工具(活動選址應優先考量至
少有一種大眾運輸工具可直接抵達)、自行車
借方式或步行資訊並提供接駁車接送出席者至
活動地點或飯店。
2. 活動場地具有足夠的窗戶可選擇自然採光及自
8
然通風。
3. 使用網路方式進行出席者邀請、報名及確認工
作。
4. 不使用或減少使用實體宣傳媒體。
5. 非必要不提供紀念品及贈品。
6. 活動中至少對全部出席者公開說 1「環保
低碳活動」的配合方式。
7. 場所照明設施採用省電燈如須開設冷氣空調
則控制在室溫攝氏 26 度以上。
8. 規劃合理的住宿地點且飯店可由房客選擇不更
換床單、毛巾及備品。
9. 選擇當地季的蔬菜不使用不能食用之裝飾
用菜。
10. 活動辦理前後估算並公布活動碳足跡資(網
: http://greenevent.epa.gov.tw/register.asp)。
11. 其他。
七、 環境維護設備規劃原則
由於辦理大型活動時所導致之環境整潔問常是影
響周邊環境及居民的主要因素,要有效解決環境整潔問
題,須確保活動場所設置有充足的環境維護設備(資源
回收桶、垃圾桶、廚餘桶及公廁等)、足夠的環境維護人
力及提供合理之維護頻率。
(ㄧ)環境維護相關設備及人力配
為使有意籌辦大型活動之公私機關團體及公司行號
9
於規劃其所需之環境維護設備及人力配置上能達成其維
護環境之目標,編整辦理大型活動所需人力、垃圾收集
及資源回收設備設置數量如表 1所需人力可商請志(義)
工協助。
1,000 人之活動為例至少應規劃設 2個置備有
垃圾桶資源回收桶(視供應餐飲狀況加設廚餘回收桶)
之回收點(站並請宣導人員在旁協助進行資源分類宣
導,如有 2個以上出入口,則可視活動場地動線,考量
於其他出入口增設垃圾桶及資源回收桶,並由環境維護
人員每小時巡邏清理,以維護現場環境。如活動場地較
大,應視活動場地、動線及人潮聚集狀況增設回收點及
環境維護人員。回收點之設置點及區域以不影響交通、
人員通行及活動整體觀瞻為原則。
1、垃圾收集/資源回收設備及人力基本需求
活動人數
需求
6,000
3,000
1,000
回收點數量
(個)
12
6
2
收集設備種類
垃圾桶資源回收
(視需求設置廚
餘回收桶)
垃圾桶資源回收
(視需求設置
餘回收桶)
垃圾桶資源回收
(視需求設置廚
餘回收桶)
宣導人員
(人/回收點)
1
1
1
環境維護人員
(人)
36
18
6
清潔頻率
(次/小時)
1
1
1
備註:
1. 如活動場地較大應視活動場地動線及人潮聚集狀況增設回收點(垃
圾桶及資源回收桶)及環境維護人員。
2. 宣導人員進駐於回收點,負責即時導正並宣導正確資源分類。
10
3. 環境維護人員負責清理收集設備,進行回收點及活動場地之即時整理
及清掃。
4. 每增加 500 人,應增加設置至少 1個回收點(站)1位宣導人員及 3
位環境維護人員。
(二)流動廁所設置、維護及人員配置
辦理活動時應考量活動性質持續時間及參與人數
規劃設置流動廁所 11,000 人之活動為例至少應
設置 8座流動廁所並依內政部營建署規範男女比例 1
3要求調整男女性可使用數量並視實際使用狀況機動
調整之。另參酌建築技術規則之規範,每增加 100 人應
增加設置 1座流動廁所。另,若活動持續時間較長,為
免抽肥頻率不足,致臭味溢散,影響使用,應考量增加
頻率需流
維護及人力配置如 2流動廁所之設置以不影響景觀及
交通為原則,應有充分供水,設置適當阻隔及綠美化,
並設置明顯標示及引導指標,提升美觀、衛生程度、辨
識度及便利性。
2、流動廁所設置基本需求
活動人數
需求
3,000
1,000
流動廁所(座)
24
8
清理維護人員
(人)
6
2
清理頻率
(次/小時)
1
1
抽肥頻率
(次/5 日)
1
1
備註:
1. 清理維護人員負責流動廁所之清理。
2. 應依內政部營建署規範男女比例 13要求調整男女性可使用數量,
並視實際使用狀況機動調整。
11
3. 每增加 100 人應增加設置 1座流動廁所。
4. 活動辦理期程 5天以上者,應增加規劃抽肥頻率【4,000 /.座÷
1,000 人×6/天÷8座)≒5.33 】。
八、 大型活動辦理單位配合事項
(ㄧ)大型活動之辦理單位應於規劃階段就辦理活動
之環境污染防制及整潔安寧垃圾減量及資源回
節能減碳等提升環境友善度相關作業指標進
行規劃檢核。
(二)請活動辦理單位配合於活動辦理 2星期至行
政院環保署「環保低碳活動平台」之環保低碳活
/低碳活動成果分享中填報預定辦理之大型活
動基本資料(包括辦理單活動名稱舉辦時
間、地點、活動內容及環保友善作為等,並於
活動結束後 1個月內上傳活動有關環境友善度
之規劃執行情形及成果(內容範例如附件三)
(三)大型活動如為委託辦理委託辦理單位可就活動
性質及需求將本指引相關內容載明於契約書相
關條文中,要求受委託辦理單位確實執行
12
附件一
辦理大型活動作業檢核表
活動名稱: 辦理單位:
人: 絡電話:
人: 絡電話:
預定活動時間: 日至
申請作業流程
檢核
(ˇ)
申請時間
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
聯絡人/電話
備註
1. 活動規劃書是
否完整
2. 申請書及證件
是否齊備
(如身分證
司執照或團體
例案證明等)
3. 舞台及臨時棚
架之搭設之許
可申請
4. 廣告物或旗幟
之設置申請
5. 廢棄物清理通
報申請(含廢
棄物清理計
畫)
6. 週邊交通協調
申請
7. 接駁車或替代
接駁方案
※本表單內容可依各個活動需求不同自行增減填列。
13
附件二
提升辦理大型活動環境友善度自行檢核表
辦理單位: 活動名稱:
活動性質:
活動期程: 日至
環境友善度
作業指標
檢核項目
規劃說明
備註
(含未考量或
規劃原因)
環境污染防
制及整潔安
寧維護
1. 訂定廢棄物清理計畫維持活動會場
垃圾不落地並確保妥善清運。(必要
時得以有價方式委託活動所在地環
保單位清理)
2. 活動辦理前應依規定繳納場地復原
保證金活動結束後未依規定清理
者得沒入保證金若不足則追繳清理
費用。
3. 依菸害防制法吸菸場所之限制活動
地點若屬全面禁菸場所者應協助勸
阻吸菸行為非吸菸限制場所者
設置吸菸區及菸蒂收集容器。
4. 活動週邊及場內於適當距離設置有
蓋不漏水之垃圾桶。
5. 定時派員清理所設置之垃圾桶避免
發生溢滿情形。
6. 若有攤販營業營業範圍場所週邊另
設置有蓋不透水之垃圾桶並保持環
境整潔不得任意堆置物品(當日)
營業結束後將營業範圍場所清理完
畢。
7. 若攤販營業涉及廢油水、油煙問題,
需依相關規定辦理。
8. 公廁及流動廁所採節水節能省電設
備。
9. 公廁及流動廁所隨時保持乾淨(無積
水、通風、有水沖洗及無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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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公廁及流動廁所無損壞或不堪使用。
11. 公廁及流動廁所明顯處懸掛清潔及
檢查人員紀錄表。
12. 噪音管制區內,於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公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不
得從事燃放爆竹、神壇、廟會、婚喪
等民俗活動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
(依各機關規定公告辦理)
13. 依據噪音管制標準視情況調整活動
喇叭擺放位置及調降其音量以避免
鄰近住戶受到噪音的干擾。
14. 加強宣導參與人員維護環境衛生及
安寧。
15. 活動結束 4小時內妥善復原及整理
活動後之場地。
16. 非屬固定地點之活動應由活動舉辦
者尾隨活動之進行 1小時內清除
及維護完畢。
17. 其他。
垃圾減量及
資源回收
1. 活動週邊及場內於適當距離設置有
蓋不漏水之資源回收桶。
2. 定時派員清理所設置之資源回收
桶,避免發生溢滿情形。
3. 廢棄物回收項目應至少分為資源回
收類一般垃圾及廚餘類(如有供應餐
)
4. 降低文宣用紙量(如改於活動場地週
邊設置標示/告示牌等)
5. 場地布置避免使用無法回收再利用
的物品儘量使用可重複使用的標示
與指示或向其他單位借用。
6. 宣導參與民眾資源回收分類(於活
動場地週邊設置資源回收宣導標語)
7. 鼓勵民眾自備餐具袋及手帕
減少提供無法重複使用或再利用
的物品。
8. 回收識別證封套如非必要場地標
示與指示不打印活動名稱以便下次
15
使用。
9. 活動結束 4小時內妥為清理活動後
所產生的垃圾或資源回收物。
10. 其他。
節能減碳
1. 提供出席者完整及明確的交通指
包括到達活動地點之大眾運輸工
(活動選址應優先考量至少有一種
大眾運輸工具可直接抵達)自行車租
借方式或步行資訊並提供接駁車接
送出席者至活動地點或飯店。
2. 活動場地具有足夠的窗戶可選擇自
然採光及自然通風。
3. 使用網路方式進行出席者邀請報名
及確認工作。
4. 不使用或減少使用實體宣傳媒體。
5. 非必要不提供紀念品及贈品。
6. 活動中至少對全部出席者公開說明
1次「環保低碳活動」的配合方式。
7. 場所照明設施採用省電燈具如須開
設冷氣空調則控制在室溫26度以上
8. 規劃合理的住宿地點且飯店可由房
客選擇不更換床單、毛巾及備品。
9. 選擇當地當季的蔬菜,不使用不能
食用之裝飾用菜。
10. 活動辦理前後估算並公布活動碳足
跡資訊(網址:
http://greenevent.epa.gov.tw/register.as
p)。
11. 其他。
1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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