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型活動環境友善度管理指引 
一、 前言 
我國擁有豐富的地理景觀、文化、宗教及人文資源,
各縣市為發展地方觀光產業,紛紛推出具地方特色如「臺
中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平溪天燈節」、「恆春墾丁音
樂季」及「新北市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等各種大型
活動,或配合元宵節、端午節、中秋節及農曆年等傳統
節慶辦理相關活動。 
有鑑於各地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及公司行號辦理大
型活動(單場參與人數 1,000 人以上)數量相當多,參與
者人數相當可觀,若未妥為規劃因應,易生污染活動場
地及周邊環境之情事,造成觀感不佳之負面形象。行政
院環境保護署為使大型活動辦理單位能妥為規劃執行活
動場地(含宗教遶境遊行、進香等活動行徑路線)及其
周邊之環境維護工作,提升各類大型活動之環境友善度,
特訂定本指引,供欲規劃辦理大型活動之各級政府機關、
民間團體及公司行號參考納入委託契約或做為大型活動
申請案審核之參考。 
二、 依據 
本指引係依據「廢棄物清理法」、「水污染防治法」、
「空氣污染防制法」、「噪音管制法」及「環保低碳活動
指引」等環保法令相關規範所擬訂。 
三、 適用範圍及對象 
(ㄧ)適用範圍 
 

 
本指引適用於結合宗教、節慶及為發展地方觀
光產業等所規劃辦理之非長期、無固定場地且單場參
與人數 1,000 人以上之活動。 
(二)適用對象 
1. 各級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及公民營組織等。 
2. 規劃辦理大型活動之公司或人員。 
3. 場地租借機關、單位或個人。 
四、 影響大型活動環境友善度因素 
(ㄧ)活動辦理單位於規劃階段進行場地選取、交通運
輸規劃等未考量環境友善度。 
(二)活動場所環境維護設備數量(資源回收桶、垃圾
桶、廚餘桶及公廁等)不足。 
(三)活動場所環境維護頻率或人力規劃不
足。 
(四)激發參與者公德心之活動前後相關宣導不足。 
(五)未規劃因應參與人數暴增等突發狀況之交通運輸、
環境維護、相關支援及應變計畫。 
五、 規劃提升環境友善度 
為提升大型活動之環境友善度,活動辦理單位、場地
租借單位、環保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應依權責配合辦理
下列事項: 
(ㄧ)活動辦理單位 
應於活動前妥為規劃並備置包含環境維護、
 

 
六、 環境友善度作業指標 
活動規劃內容除包含活動相關內容及場地設備配置
外,應納入環境污染防制及安寧、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
節能減碳等議題之規劃考量,以維護環境,提升環境友
善度,建立良好鄰里關係,持續永續經營。 
相關作業指標分項條列如下(檢核表如附件二):   
(ㄧ)環境污染防制及整潔安寧維護 
1. 訂定廢棄物清理計畫,維持活動會場垃圾不落地
並確保妥善清運(必要時得以有價方式委託活動
所在地環保單位清理)。 
2. 活動辦理前,應依規定繳納場地復原保證金;活
動結束後,未依規定清理者得沒入保證金,若不
足則追繳清理費用。 
3. 依菸害防制法吸菸場所之限制,活動地點若屬全
面禁菸場所者,應協助勸阻吸菸行為;非吸菸限
制場所者,須設置吸菸區及菸蒂收集容器。 
4. 活動周邊及場內於適當距離設置有蓋不漏水之
垃圾桶。 
5. 定時派員清理所設置之垃圾桶,避免發生溢滿情
形。 
6. 若有攤販營業,營業範圍場所周邊另設置有蓋不
透水之垃圾桶,並保持環境整潔,不得任意堆置
物品,於(當日)營業結束後,將營業範圍場所
清理完畢。 
7. 若攤販營業涉及廢油水、油煙問題,須依相關規
 

 
定辦理。 
8. 公廁及流動廁所採節水、節能省電設備。 
9. 公廁及流動廁所隨時保持乾淨(無積水、通風、
有水沖洗及無臭味)。 
10. 公廁及流動廁所無損壞或不堪使用。 
11. 公廁及流動廁所明顯處懸掛清潔及檢查人員紀
錄表。 
12. 噪音管制區內,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
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不得從事燃放爆竹、神壇、
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
寧(依各機關規定公告辦理)。 
13. 依據噪音管制標準視情況調整活動喇叭擺放位
置及調降其音量,以避免鄰近住戶受到噪音的干
擾。 
14. 加強宣導參與人員維護環境衛生及安寧。 
15. 活動結束 4小時內,妥善復原及整理活動後之場
地。 
16. 非屬固定地點之活動,應由活動舉辦者尾隨活動
之進行,於 1小時內清除及維護完畢。 
17. 其他。 
(二)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 
1. 活動周邊及場內於適當距離設置有蓋不漏水之
資源回收桶。 
2. 定時派員清理所設置之資源回收桶,避免發生溢
 

 
滿情形。 
3. 廢棄物回收項目應至少分為資源回收類、一般垃
圾及廚餘類(如有供應餐飲)。 
4. 降低文宣用紙量(如改於活動場地周邊設置標示
/告示牌等)。 
5. 場地布置避免使用無法回收再利用的物品,儘量
使用可重複使用的標示與指示或向其他單位借
用。 
6. 宣導參與民眾資源回收分類(如:於活動場地周
邊設置資源回收宣導標語)。 
7. 鼓勵民眾自備餐具、杯子、袋及手帕等,減少提
供無法重複使用或再利用的物品。 
8. 回收識別證封套,如非必要,場地標示與指示不
打印活動名稱,以便下次使用。 
9. 活動結束 4小時內,妥為清理活動後所產生的垃
圾或資源回收物。 
10. 其他。 
(三)節能減碳 
1. 提供出席者完整及明確的交通指引,包括到達活
動地點之大眾運輸工具(活動選址應優先考量至
少有一種大眾運輸工具可直接抵達)、自行車租
借方式或步行資訊,並提供接駁車接送出席者至
活動地點或飯店。 
2. 活動場地具有足夠的窗戶,可選擇自然採光及自
 

 
然通風。 
3. 使用網路方式進行出席者邀請、報名及確認工
作。 
4. 不使用或減少使用實體宣傳媒體。 
5. 非必要不提供紀念品及贈品。 
6. 活動中,至少對全部出席者公開說明 1次「環保
低碳活動」的配合方式。 
7. 場所照明設施採用省電燈具,如須開設冷氣空調
則控制在室溫攝氏 26 度以上。 
8. 規劃合理的住宿地點,且飯店可由房客選擇不更
換床單、毛巾及備品。 
9. 選擇當地、當季的蔬菜,不使用不能食用之裝飾
用菜。 
10. 活動辦理前後,估算並公布活動碳足跡資訊(網
址: http://greenevent.epa.gov.tw/register.asp)。  
11. 其他。 
七、 環境維護設備規劃原則 
由於辦理大型活動時所導致之環境整潔問題,常是影
響周邊環境及居民的主要因素,要有效解決環境整潔問
題,須確保活動場所設置有充足的環境維護設備(資源
回收桶、垃圾桶、廚餘桶及公廁等)、足夠的環境維護人
力及提供合理之維護頻率。 
(ㄧ)環境維護相關設備及人力配置 
為使有意籌辦大型活動之公、私機關團體及公司行號
 

 
於規劃其所需之環境維護設備及人力配置上能達成其維
護環境之目標,編整辦理大型活動所需人力、垃圾收集
及資源回收設備設置數量如表 1,所需人力可商請志(義)
工協助。 
以1,000 人之活動為例,至少應規劃設置 2個置備有
垃圾桶、資源回收桶(視供應餐飲狀況加設廚餘回收桶)
之回收點(站),並請宣導人員在旁協助進行資源分類宣
導,如有 2個以上出入口,則可視活動場地動線,考量
於其他出入口增設垃圾桶及資源回收桶,並由環境維護
人員每小時巡邏清理,以維護現場環境。如活動場地較
大,應視活動場地、動線及人潮聚集狀況增設回收點及
環境維護人員。回收點之設置點及區域以不影響交通、
人員通行及活動整體觀瞻為原則。 
表1、垃圾收集/資源回收設備及人力基本需求 
備註: 
1. 如活動場地較大,應視活動場地、動線及人潮聚集狀況增設回收點(垃
圾桶及資源回收桶)及環境維護人員。 
2. 宣導人員進駐於回收點,負責即時導正並宣導正確資源分類。 
 

 
3. 環境維護人員負責清理收集設備,進行回收點及活動場地之即時整理
及清掃。 
4. 每增加 500 人,應增加設置至少 1個回收點(站)、1位宣導人員及 3
位環境維護人員。 
(二)流動廁所設置、維護及人員配置 
辦理活動時,應考量活動性質、持續時間及參與人數
規劃設置流動廁所,以 1場1,000 人之活動為例,至少應
設置 8座流動廁所,並依內政部營建署規範男女比例 1:
3要求調整男、女性可使用數量,並視實際使用狀況機動
調整之。另參酌建築技術規則之規範,每增加 100 人應
增加設置 1座流動廁所。另,若活動持續時間較長,為
免抽肥頻率不足,致臭味溢散,影響使用,應考量增加
規劃抽肥頻率。編整辦理大型活動所需流動廁所設置、
維護及人力配置如表 2。流動廁所之設置以不影響景觀及
交通為原則,應有充分供水,設置適當阻隔及綠美化,
並設置明顯標示及引導指標,提升美觀、衛生程度、辨
識度及便利性。 
表2、流動廁所設置基本需求 
備註: 
1. 清理維護人員負責流動廁所之清理。 
2. 應依內政部營建署規範男女比例 1:3要求,調整男、女性可使用數量,
並視實際使用狀況機動調整。 
 

 
3. 每增加 100 人應增加設置 1座流動廁所。 
4. 活動辦理期程 5天以上者,應增加規劃抽肥頻率【4,000 人/次.座÷
(1,000 人×6次/天÷8座)≒5.33 天】。  
八、 大型活動辦理單位配合事項 
(ㄧ)大型活動之辦理單位,應於規劃階段就辦理活動
之環境污染防制及整潔安寧、垃圾減量及資源回
收、節能減碳等提升環境友善度相關作業指標進
行規劃檢核。 
(二)請活動辦理單位配合於活動辦理前 2星期,至行
政院環保署「環保低碳活動平台」之環保低碳活
動/低碳活動成果分享中填報預定辦理之大型活
動基本資料(包括辦理單位、活動名稱、舉辦時
間、地點、活動內容及環保友善作為等),並於
活動結束後 1個月內上傳活動有關環境友善度
之規劃執行情形及成果(內容範例如附件三)。 
(三)大型活動如為委託辦理,委託辦理單位可就活動
性質及需求,將本指引相關內容載明於契約書相
關條文中,要求受委託辦理單位確實執行。 
 

 
附件三 
「環保低碳活動平台」之環保低碳活動/低碳活動成果分享
填報內容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