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 公務人員升官等 簡任 司法行政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研究 試卷

pdf
98.54 KB
1 頁
MIS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PDF
100
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100
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代號
11740
別: 簡任
科: 司法行政
目: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研究
考試時間: 2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全一頁
一、乙向丙購買中古之A車,丙尚未交車前,乙即將A車轉售甲。嗣甲認為乙怠於請求
丙交車,以乙、丙為共同被告提起代位訴訟,請求丙應將A車交付乙,乙應將A車
交付甲。問:乙在訴訟中抗辯其因甲遲延給付價金,已解除甲、乙間之買賣契約;
丙則提出乙尚未交付價金之同時履行抗辯。而法院調查證據結果,認為乙、丙之上
開抗辯均有理由,應如何判決?(25 分)
二、甲起訴請求乙返還借款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並委任丙、丁二位律師為訴訟代
理人,均授與特別代理權限,乙於訴訟中抗辯已清償 20 萬元。試附理由說明下列
問題:(25 分)
丙律師認為乙已清償 20 萬元,具狀向法院表示變更聲明只請求返還 80 萬元,嗣
丁律師到庭則表示仍請求就 100 萬元借款為裁判,其效力如何?
如第一審法院判決甲敗訴,該判決正本於民國 100 81日送達丙律師,於
100 85日送達甲,於 100 810 日送達丁律師。嗣丁律師於 100 8
23 日以甲名義提起上訴,其效力如何?
三、甲男知其妻乙與主管丙有姦情,乃會警於某日入夜至某汽車旅館抓姦,乙、丙於警
局均否認通姦,辯稱僅至該館休息而已。惟同行之同事丁(未婚)攜女友至該館,
則坦承係受丙之託,安排兩人至旅館姦宿,審判中丁改稱當日驚嚇過度,隨口胡言,
乙、丙並未姦宿。嗣丁於丙與其妻戊離婚事件中又坦承安排乙、丙姦宿事;問於乙、丙
通姦刑案中:
丁在警局之證言有無證據能力?(13 分)
丁在民庭之證言有無證據能力?(12 分)
四、甲原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承辦乙涉嫌殺丙未遂案件,起訴後乙經該
地院判刑,乙不服上訴臺灣高等法院,適甲調昇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經分
案又為承辦該上訴案之公訴檢察官,問甲應否自行迴避?(25 分)
收藏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