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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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籍法規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那些公職,並請
論述其中之法理基礎為何?(25 分)
二、依據戶籍法規定,申請人可在何種要件情形下,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
請親等關聯資料,並請問何謂親等關聯資料且訂定此種要件情形之基本
法理為何?(25 分)
三、依據姓名條例之規定,在何種要件情形下,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
姓名,其中規定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之期間為何,且其規定
之法理基礎為何?(25 分)
四、依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外國法人之那些內部事項,依其本國
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