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30550  全一頁
等別: 三等考試 
類科: 戶政 
科目: 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
適用法) 
考試時間 :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湯姆本來是外國人,因結婚歸化為我國國民,歸化時間為民國 100 年1月1日,他
對參政很有興趣,擬於民國 107 年參選市長,請依據國籍法規定論述可否擔任民選
公職?並請一併論述,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那些公職?(25 分) 
二、戶籍登記之申請,應向當事人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為之。但請問有那些情形者,不
在此限?(25 分) 
三、我國與其他國家相關國際貿易往來相當頻繁發達,故在相關法律權利與義務之適用
規定,對於貿易往來之發展相當重要,請依現行規定論述託運中之動產之物權、智
慧財產權、載貨證券相關問題與集中保管之有價證券權利變動等,其適用之準據法
規定為何?(25 分) 
四、依據姓名條例之規定,有關姓名登記及應使用本名事項之規定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