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 高普考 高考三級 地政 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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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地政
民法
包括總則
物權
親屬與繼承
考試時間
2
座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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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1
1
甲乙雙方為夫妻,並未登記任何婚姻財產制,在婚姻關係中,民國898
1日曾以乙之名義購買A屋,並以乙的名義登記為A屋所有人。民國105
年甲因有資金上需求,尋得對購買A屋有興趣之丙,雙方議A屋以每坪
30萬元出售,總售價2,550萬元,訂80萬元。甲利用乙與好友到日本
遊期間與丙訂立A屋買賣契約回國後知情主張甲未經其同意
甲與丙所成立之A買賣契約無效欲退還80萬元簽約金丙拒絕乙之
主張,並主張甲乙為夫妻,且甲持有乙之印章及A屋所有權狀與其簽定A
屋買賣契約其並不知道甲無代理權主張乙應依約移轉交付A屋所有
請問乙與丙之主張,何者有理由?30分)
75歲已喪妻子女乙與丙甲因已有中度老年癡呆症症狀且有憂鬱
症症狀甲的兒子乙為了避免甲有不當之法律行為而傷害甲之權益
甲向法院聲請輔助宣告於民國105630經法院為輔助宣告之裁
法院並裁定乙為其輔助人甲與乙之感情並未很好經常因為(乙妻)
之態度而吵架甲的女兒丙經常回家照顧甲陪甲就醫丙也是甲自幼疼
愛之女兒親筆撰寫遺囑分配其財產將其A屋及其所在之土地一起由
丙繼承而其存摺中的現金由乙繼該遺囑全文記明撰寫遺囑日期為民
106531簽名甲在遺囑簽完名後將之密封密封處再次
簽名與記明日期完成後交付好友戊並叮嚀戊甲死亡時將之交付
給其子女乙與丙死亡時甲存摺中的現金有1,020萬元A屋及其所在
之土地市價約3,000萬元。請問甲之遺囑之效力如何?(40分)
甲已離婚有一子女丙長年在國外工作丙未婚並與甲同住在
B甲經多年工作積蓄購置A土地與B屋及其所在之土地所有權A地與
B屋與其所在之土地所有權價值差距不大甲在遺囑中A地分配乙
B屋及其所在之土地給丙甲於民國89210日過世丙對於甲遺
中財產分配並無意但乙因為長年在國外並無意願回國辦理A之所
有權繼承登記。丙因此未辦理繼承登記但丙在甲過世後A地上
A並搬進A屋住B屋出租請問丙於民國9931請求單
B屋及其所在土地之繼承登記,並請求登記為A地所有權人,地政事務
所是否應該接受丙之請求?(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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