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 身心障礙特考 四等 法院書記官 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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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投訴
加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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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
108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
別:四等考試
科:法院書記官
目: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考試時間1小時 30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50650
頁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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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乙二人對於未登記的不動產 F廠房(位於彰化縣)之所有權歸屬有爭
甲向管轄法院起訴乙請求確認原告甲對於 F的所有權存在嗣後,
一審法院判決甲勝訴確定數月後乙以甲為被告向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以下簡稱彰化地院)起訴,主張自己於兩年前出資興建 F,請求確認原
告乙對 F的所有權存在彰化地院對於乙的起訴應如何裁判?25 分)
二、甲向管轄法院起訴乙,請求侵權損害賠償 45 萬元;在法官的勸諭下當事
人成立訴訟上和解,約定乙於和解成立後 3個月內,給付甲 45 萬元作為
償。經 5個月乙對甲的要求給付屢以無錢償還答覆甲認為乙違
背誠信再次以乙為被告向管轄法院起訴請求侵權損害賠償 45 萬元。
對此起訴,受訴法院應如何裁判?(25 分)
三、涉及強盜之通緝犯甲藏身於友人乙之住宅警方獲知後未聲請搜索票,
即進入乙宅欲逮捕甲進門後即在客廳電視機上發現毒品一包後在臥室
內找到甲並逮捕之接著又在臥室書桌抽屜找到子彈 2甲遭檢察官起
審判時甲表示上述所有遭扣之毒品及子彈均無證據能力有無理由?
25 分)
四、甲因殺人罪遭檢察官起訴審判中未選任辯護人法院指定乙律師為
辯護人審判期日乙律師到庭僅稱「對證據能力不爭執及無證據請求調
請庭上依法判決」法院於辯論終結後判處甲構成殺人罪並科處
無期徒刑。試問此一判決有無違法?(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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