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代號:40650  全一頁
類科: 戶政 
科目: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35 歲之甲男與 28 歲之乙女結婚 2年,生有剛滿週歲的男嬰丙。甲之母親已去世,父
親丁罹患嚴重失智症,經監護宣告後,長期住在療養機構。由於甲乙的工作繁忙,
因此將丙交由乙的寡母戊照顧,週末方將丙帶回家中。甲熱愛登山,於民國 107 年4
月1日向公司請假一個月至尼泊爾攀登喜馬拉雅山,卻在攀登中途遇上大風雪而失
蹤,未在預定期日內回來。乙則在 4月中搭飛機赴歐洲參加商展,竟碰上飛機失事,
迫降印尼森林中。甲、乙之屍體皆未被發現。試問: 
何人得向法院聲請甲、乙之死亡宣告?法院何時得宣告甲、乙之死亡?又應由誰
來向戶政機關辦理死亡之登記?(30 分) 
丙應由何人來履行保護教養的義務?理由何在?(20 分) 
二、甲男與乙女為夫妻,育有一女丙,從父姓。丙出生五年後,甲與乙依法協議離婚,
丙由甲行使親權。試問:丙應由何人負擔其生活費?丙得否改從母姓?(25 分) 
三、甲男與乙女為夫妻,生下丙男、丁男、戊女與己女四人,婚後甲乙採用分別財產制。
丙、丁、戊皆結婚成家,丙有子 A,丁有雙胞胎女兒 B、C,戊則正懷有胎兒 D。一
日甲因過勞昏倒送醫急救,發現已得癌症末期,丁、戊得知乃合謀偽造遺囑。甲死
亡後,丙依法拋棄繼承,丁戊所偽造之遺囑又被乙識破。試問:甲男留下 1200 萬元
遺產應如何繼承?(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