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 高普考 普通考試 戶政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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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代號:40650 全一頁
類科 戶政
科目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35 歲之甲男與 28 歲之乙女結婚 2生有剛滿週歲的男嬰丙甲之母親已去世
親丁罹患嚴重失智症,經監護宣告後,長期住在療養機構。由於甲乙的工作繁忙,
因此將丙交由乙的寡母戊照顧週末方將丙帶回家中甲熱愛登山於民國 107 4
1日向公司請假一個月至尼泊爾攀登喜馬拉雅山,卻在攀登中途遇上大風雪而失
未在預定期日內回來乙則在 4月中搭飛機赴歐洲參加商展竟碰上飛機失事,
迫降印尼森林中。甲、乙之屍體皆未被發現。試問:
何人得向法院聲請甲、乙之死亡宣告?法院何時得宣告甲、乙之死亡?又應由誰
來向戶政機關辦理死亡之登記?(30 分)
丙應由何人來履行保護教養的義務?理由何在?(20 分)
二、甲男與乙女為夫妻,育有一女丙,從父姓。丙出生五年後,甲與乙依法協議離婚,
丙由甲行使親權。試問:丙應由何人負擔其生活費?丙得否改從母姓?(25 分)
三、甲男與乙女為夫妻生下丙男丁男戊女與己女四人婚後甲乙採用分別財產制。
丙、丁、戊皆結婚成家,丙有子 A,丁有雙胞胎女兒 BC,戊則正懷有胎兒 D。一
日甲因過勞昏倒送醫急救,發現已得癌症末期,丁、戊得知乃合謀偽造遺囑。甲死
亡後,丙依法拋棄繼承,丁戊所偽造之遺囑又被乙識破。試問:甲男留下 1200 萬元
遺產應如何繼承?(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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