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接背面) 
一、甲於民國 104 年1月1日向乙中古車商購買汽車一部,車商表示車況良好,雙方談
妥價金 60 萬元,乙旋即交付該車並移轉所有權。甲於民國 105 年3月間始得知該車
為泡水車。試問:甲得否向乙主張意思表示錯誤而撤銷買賣契約?(30 分) 
二、甲的父母早逝,獨立扶養二個弟弟乙、丙成年,甲直到 45 歲才結婚,無奈婚後 2年,
尚未有子嗣即過世。甲生前立了一份遺囑,言明由妻子丁繼承所有遺產,但乙、丙
不服。試問:乙、丙是否有權利分得遺產?(30 分) 
三、甲男乙女為夫妻,甲男為一名公司職員收入有限,婚後仍與甲男之父丙同住。丙年
老中風行動不便,甲男尚有就讀高中之妹妹丁與之同住,甲男乙女育有一子 A,年
僅2歲。試問:甲男收入不足負擔家中所有人口之生計時,應如何定其扶養順序?
(4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