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
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別:司法人員 
等 別:三等考試 
類 科 組: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科 目:強制執行法與非訟事件法 
考試時間:2小時 座號: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10680 
頁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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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債權人以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法院就債務人乙對第三人丙之金
錢債權為強制執行。甲之執行債權為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乙對丙
之債權為 200 萬元,執行法院則核發一紙未限制扣押債權額之扣押債權
命令,禁止乙收取或為其他處分及禁止丙向乙為清償。核該扣押命令於
105 年1月10 日送達於乙,同月 15 日送達於丙,同月 20 日送達於甲。
執行法院嗣於詢問甲之意見後,發移轉命令將扣押之金錢債權,於執行
名義債權額範圍內移轉於甲以代替金錢支付,該移轉命令於同年 2月10
日送達於乙,同月 15 日送達於丙,同月 20 日送達於甲。丙於收受該移
轉命令後翌日(同月 16 日)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甲收受聲明異議狀後,
始終未對聲明異議之丙提起訴訟。問: 
本件扣押命令是否及於乙對丙債權全部?本件移轉命令於何時發生
效力?(20 分) 
丙得否以甲未起訴為理由,撤銷包括扣押命令及移轉命令之執行程
序?(20 分) 
假設丙為無清償資力之人,是否影響移轉命令效力?亦即甲可否聲請
回復對乙為執行?(20 分) 
假設乙對丙之金錢債權係附條件之債權(或有對待給付之債權),則
移轉命令效力是否有效?(20 分) 
二、丙主張丁向其借款新臺幣(下同)400 萬元,並以丁之 A動產為質物設
定質權於丙,然於清償期屆至丁仍未還款。丙乃向法院聲請拍賣 A動產。
丁主張其僅向丙借款 100 萬元,試問法院應如何處理?(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