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
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10480  全一頁
考試別: 司法人員 
等別: 三等考試 
類科組: 行政執行官 
科目: 強制執行法與商事法(包括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
考試時間 :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我國強制執行法於民國 103 年間修法時,增訂第 1條第 2項規定,其立法理由提及:
「強制執行程序攸關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故執行行為應公平
合理兼顧渠等權益,以適當方法為之,不得逾必要限度,並符合比例原則」。請問除
上述條文外,現行強制執行法尚有何條文亦蘊含比例原則之意旨?又於金錢債權之
執行,債權人應選擇何種財產加以執行,始符比例原則,請舉例說明。(25 分) 
二、債務人甲在 A地上有未辦保存登記之 B屋,經債權人乙以假扣押裁定聲請強制執行,
並由執行法院查封 B屋在案。嗣丙以民法第 767 條第 1項為據,訴請甲拆除 B屋、
返還 A地並獲勝訴判決確定;丙乃據為執行名義,聲請法院執行拆除 B屋,請附理
由說明執行法院應否准許。(25 分) 
三、甲單獨出資新臺幣 1000 萬元設立 A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A公司因營業上之交
易行為而由甲以 A公司之名義簽發一紙本票交付予受款人乙,乙因支付買賣價金而
背書讓與丙,嗣乙因丙未依約交付買賣標的物而對丙解除買賣契約。試問: 
當丙向 A公司付款提示時,A公司得否以乙丙間買賣契約解除為由拒絕付款?
(10 分) 
若甲未向主管機關辦理 A公司之設立登記,則丙或乙得否請求 A公司付款?如不
能請求 A公司付款,則得否請求甲付款?是否因甲於票上僅以「A公司」或以「A公
司董事甲」之名義簽發票據而有不同?(15 分) 
四、A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就其辦公大樓向 B產物保險公司(下稱 B公司)投
保火災保險,A公司於保險期間內與 C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C公司)合併,而 A公
司消滅、C公司存續,然該辦公大樓於合併登記後翌日失火致全燬。試問:B公司應
否負保險責任?如應負保險責任,究應對 A公司抑或對 C公司負責?試從公司合併
之效力及被保險利益歸屬主體變動探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