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高雄高商教師教學演示檢核表
教師姓名:
教學時間: 年 月 日
項目 | 行 為 指 標 | 檢核部份 | ||||
完全做到 | 大部分做到 | 部分做到 | 少部分做到 | 有待加強 | ||
一 、 教學專業知能 | 1. 課程設計能配合學生的興趣需要及認知能力。 | |||||
2. 能運用教學媒體輔助教學。 | ||||||
3. 教學方法能激發學生創造思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 ||||||
4. 能以愉快的心情面對學生。 | ||||||
5. 教學前能充分瞭解各單元內容的教學目標。 | ||||||
6. 教學前能妥善設計教學並在上課前將所需教材準備齊全。 | ||||||
7. 能以各種方式(如討論、競賽等)進行教學活動以增進團體互動。 | ||||||
8. 能適時發覺學生不瞭解之處,並變換解說方式加以講解。 | ||||||
9. 能將講授重點寫在黑板或揭示於媒體上,協助學生學習。 | ||||||
二 、 教育專業知能 | 1. 重視與學生互動的效能。 | |||||
2. 尊重學生個別差異能因材施教。 | ||||||
3. 準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避免影響學生受教權。 | ||||||
4. 上課確實點名並與學生達成禮貌、整潔、秩序及學習上的約定 | ||||||
5. 能以理性情緒處理學生問題。 | ||||||
6. 在學生犯錯時,避免負面的批評與諷刺並能積極加以啟發輔導。 | ||||||
7. 會傾聽、讚美、鼓勵以建立和諧、互助、互信、互尊的班級氣氛。 | ||||||
8.。能耐心等待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給學生成功的機會。 | ||||||
觀摩教師意見 | |||||
校長簽章 | 教務處簽章 | 觀摩者簽章 | |||